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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担保条款为研究对象,包括担保性质条款和担保功能条款,致力于研究上述条款在我国商事法律规范中的适用问题。经由此项研究,尝试回答四个子问题:担保条款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效力如何?法律适用问题究竟为何?如何解决?
以NAFMII为研究样本,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担保条款共分为三大部分:《质押式文件》《转让式文件》与"提前终止、终止净额结算"条款,这三部分相互关联,在对应的运行机制中不可分割。在此前提下,三类担保条款的法律性质界定、效力和法律适用问题,在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信托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等不同法律规范下的独立存在和相互作用,决定着金融衍生品交易整体担保功能能否最终得以实现。
本书主要研究创新是,明确了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条款的法律性质以及在我国商事法律规范适用冲突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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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何晓楠,现供职于中证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曾在法院系统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博士,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证券法、公司法、金融法、商法基础理论。曾在《中国金融》《银行家》《证券法苑》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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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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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一、问题意识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方法
第二章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条款概论
第一节担保条款的界定和定位
一、担保条款的界定
二、担保条款在合同体系中的定位
第二节担保条款的特性和功能
一、特性
二、功能
第三章《质押式文件》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第一节《质押式文件》的界定和效力
一、质权法律关系和设立要件的反思
二、使用和处分质押财产的法律障碍
三、质权行使的有效性
第二节《质押式文件》的信托法律关系重构
一、信托重构的理由
二、信托重构方法的选择
第四章《转让式文件》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第一节《转让式文件》的法律性质
第二节《转让式文件》的界定和效力
一、《转让式文件》的界定
二、《转让式文件》的合同构造和效力
三、《转让式文件》信托重构的意义
四、《转让式文件》的优势
五、《质押式文件》和《转让式文件》与其他担保的比较
第五章提前终止、终止净额结算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第一节提前终止、终止净额结算的法律性质和效力之争议
一、提前终止、终止净额结算的界定
二、论证基础:金融衍生品互换交易类型的界定
第二节提前终止在合同法上的适用
一、提前终止的界定
二、提前终止权的法律性质
三、自动提前终止的法律性质
四、提前终止的法律效果和功能
五、提前终止特殊事由对于其效力的影响
第三节终止净额结算在合同法上的适用
一、NAFMII与ISDA关于终止净额结算的异同
二、终止净额结算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三、多方终止净额结算的有效性
四、终止净额结算功能
第六章担保条款在破产法上的适用
第一节担保条款之间的关系
一、提前终止决定《质押式文件》的质押财产价值
二、提前终止、终止净额结算决定《转让式文件》效果的实现
第二节《质押式文件》《转让式文件》在破产法上的适用
一、问题的提出
二、《质押式文件》在破产法上的适用
三、《转让式文件》在破产法上的适用
第三节提前终止在破产法上的适用
一、NAFMII《主协议》关于涉及破产的违约事件规定
二、破产法赋予管理人强制选择权的立法目的
三、单一协议原则对管理人强制选择权的影响
四、提前终止权与管理人强制选择权的冲突
五、取消管理人强制选择权的理由
第四节终止净额结算在破产法上的适用
一、终止净额结算与破产法的冲突
二、终止净额结算与破产抵销权行使方法
三、终止净额结算与管理人撤销权
四、终止净额结算与破产自动冻结制度
第七章结论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条款的界定和效力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条款在我国商事法律中的适用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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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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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且日趋复杂、多变且日趋多变的市场交易体系中,金融衍生品交易似乎一直居于"高大上"的地位。作为金融市场特有的交易形式,金融衍生品交易集高效率、高收益、高风险特征于一体,是以谓之"高";与通常商品交易相比,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额较大、规模较大、市场效应亦较大,是以谓之"大";在市场生态系统中,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标的被设计者逐级抽象甚而具有符号化特征,俨然居于市场商品交易链的上游,其交易判断逐级脱离交易标的曾经依赖的实体基础,其交易决定却又对实体经济运行无时不刻地发生着微妙而实质的影响,是以谓之"上"。可以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发达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构水准,市场主体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利用态度与运用效果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市场经济机制的成熟程度。
当然,金融衍生品并不是市场经济中只会带来财富与幸运的金羊毛,金融衍生品交易实际上是最为波谲云诡的市场领域和跌宕起伏的获利过程。由于产品设计的复杂性与交易过程的便捷性并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高回报的幸运获取与高风险的突如其来常常瞬间转换,因此必须实现每笔交易履行的确定性以维护整体市场交易的连续性,金融衍生品交易参与者的信用约束便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得以维持的市场结构要素与制度保障基础。针对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特别是与其信用保障相关的法治建设状况,人们往往会轻易而简明地认为,当前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环境包括法治环境仍处于不尽如人意的初建阶段。实际上,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规则及其法律体现需要逐步建构并通过反复实践予以检验和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参与者正确的市场态度与妥当的交易技巧需要在市场运行中反复锤炼和逐渐提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环境与行业文化也需要长时期的建设与积淀,相应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建设包括市场法治建设及与其相关的法学理论研究,同样需要长期的探索与艰辛的付出。本书就是这种努力的学术结晶之一,其以金融衍生有交易中信用约束的法律形式及其实现机制为论述核心,深入系统地阐释了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的诸多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为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法律制度和改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务操作提供了有益的专业性建议。
因金融衍生品交易独特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相关法律研究往往存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两张皮"现象,诸如,对交易模式及操作过程的经济描述与交易中权利义务的法律分析相脱节,在市场状态的宏观叙述与法律政策的选择依据之间缺乏充分论证基础上的逻辑关联,或者拘泥于具体的交易规则重述而缺乏深刻系统的法理分析,或者浮在法理分析表层而忽略蕴含于交易模式中的法律机理。然而在本书的阐释体系中,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规则的技术分析与权利义务关系的法理阐释之间,富有成效地建构了论证结构的有机联系,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法律规范与技术规则在法理分析和实务应用上的一致性。本书在此方面的努力及效果,值得肯定。
尽管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是一个相当专门的法律问题,但是从法律部门或学科分类的视角来看,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是一个需要散点透视才能看清楚的法律现象。因为就现行的法律体系而言,并未提供一个专门以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关系为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应用或研究有关金融衍生品担保的法律规范,涉及各个相关法律的综合分析与系统运用。诸如,就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部门法性质而言,可以分别归类于民商法、金融法、经济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等;就其民商法层面或范畴而言,一个具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规则,其设计与实施就需要应用物权法、合同法、证券法或期货法上的法律规范和专业知识。可见,要有效研究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问题,必须具备综合运用各部门法知识并据此展开系统分析的能力。本书在此方面的努力同样是值得肯定的。首先,本书不是拘泥于人为划分的某个部门法一隅而自我限制其研究视野与分析思路,而是以实践中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的具体法律问题为基点,尽可能拓展学术视域从各个部门法领域寻找研究要点并设计研究方案,由此形成具有综合分析效应的论证体系。其次,本书对待不同部门法知识并不是采取机械地单线平涂式的应用态度与方法,而是在其之间建构有机联系,并且在效力层次、适用次序上很好地把握了重点与平衡的关系,由此进一步提升了本书的学理价值和应用价值。再次,本书不是从学理表达方便出发来建构论证体系,而是从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的实践需要出发,为实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而展开研究,充分反映了以务实求是的态度解决实际生活中问题的法学研究品格。
本书作者勤奋好学,善思究理,是求知路上的漂泊者。作者做过司法实务,经历过博士学习和博士后研究,而今又在市场监管部门做专职研究。虽然人生轨迹划过不同领域,但作者研究热情与学术能力因不同领域的知识积累和经验积淀而愈加提高。本书就是作者专业研究过程的阶段性成果,特予推荐,以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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