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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WTO决策过程充斥着成员之间的实力博弈,对其的研究通常遵循的是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的进路。本书以"规则导向"和"国际法治"为基本理念,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考察WTO决策机制,试图分析WTO决策机制的法律症结和法治化路径,是一种较新的尝试。WTO"协商一致"决策方式是一个比单纯投票表决更复杂、更广义的谈判交易机制,本书提炼出WTO谈判规则的问题,进而评析现存的谈判规则在参与度、透明度和效率等方面的缺陷,尤其是对发展中成员的不利之处;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梳理WTO谈判集团的实践,分析其对改善WTO谈判的作用,并将其作为发展中成员目前能够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的工具;*后,探讨了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的问题,提出了较为具体和可行的建议。本书是国内目前尚少的研究WTO决策机制法律问题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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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周跃雪,1981年2月生,四川成都人,汉族,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访问学者,现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
专业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尤其是国际贸易法、WTO法等领域。曾在《社会科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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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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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研究的方法
五、主要研究内容
六、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国际组织决策机制基本问题概述
第一节国际组织决策机制的概念
一、决策和组织决策是什么
二、国际组织决策的特点
三、国际组织决策机制的概念
第二节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概念和分类
一、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概念
二、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分类
第三节国际组织决策机制中的协商一致原则
一、协商一致的概念
二、协商一致和投票表决制度的比较分析
三、协商一致的特点分析
四、国际组织实践协商一致概述
第二章WTO决策机制基本问题分析
第一节WTO决策机制的概念
一、现有文献对WTO决策机制概念的界定
二、本书对WTO决策机制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GATTWTO决策机制的起源和嬗变
一、GATT时代的决策机制
二、WTO时代的决策机制
第三节WTO决策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主体和决策机构
二、WTO决策辅助机构:秘书处和WTO总干事
三、决策内容及其决策方式
四、多边贸易谈判的基本程序
五、议案的表决
第四节WTO决策机制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欠缺公正合理的谈判规则
二、决策过程缺乏民主性和透明度
三、决策效率低下
第三章WTO决策机制下多边贸易谈判规则问题
第一节一揽子承诺分析
一、一揽子承诺的起源与发展
二、一揽子承诺的概念和性质
三、对一揽子承诺的评价和改革建议
第二节绿屋会议分析
一、绿屋会议的源起与发展
二、绿屋会议的概念和性质
三、对绿屋会议的评价和改革建议
第三节主要供应国原则分析
一、主要供应国原则概念、起源和发展
二、对主要供应国原则的评析
第四章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制问题
第一节发展中国家参与GATT决策机制情况述评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创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谈判
二、发展中国家参与GATT贸易回合的谈判
第二节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制
一、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构
二、发展中国家成员与一揽子承诺
三、发展中国家成员与绿屋会议
四、发展中国家成员与WTO总干事和秘书处
第五章WTO谈判集团
第一节WTO谈判集团基本问题分析
一、WTO谈判集团的源起和发展
二、WTO谈判集团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三、WTO谈判集团的主要类型
第二节WTO谈判集团的生成机理
一、宏观经济背景
二、经济基础
三、制度根源
四、政治动因
第三节WTO谈判集团对改善WTO决策机制的作用
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
二、有利于提高绿屋会议的参与度和透明度
三、有利于提高WTO决策机制的效率
第四节WTO谈判集团的主要挑战和完善
一、WTO谈判集团的主要挑战
二、完善WTO成员谈判集团的建议
第六章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问题
第一节中国参与多哈回合谈判概述
一、中国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的阶段进度
二、中国参与WTO各机构基本情况
三、中国参与WTO谈判集团基本情况
第二节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的建议
一、中国在国际经贸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二、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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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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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日WTO的成立作为全球贸易治理的重大事件而载入史册。作为当今最重要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WTO正在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因其脱胎于未能正式问世的国际贸易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ITO),并深受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GATT)的深刻影响,无论从规则演进,还是制度变迁,无不打上美国和其后的欧共体的印记,即通过权力政治或实力导向对其的影响。这种演进趋势一直延续至今,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当今全球治理,特别是对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的发展产生了难以消退的痕迹。如何对WTO进行改革并使其更加适应全球贸易治理的现实需要,如何从理论研究到规则建构对WTO提出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与探索,成为研读WTO学人的一个重大命题。
整体意义上解读WTO至少包含四重性。其一,它是一个国际组织,特别是当今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从ITO-GATT-WTO,在长达70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观之,其功能与规则、理念与制度日臻完善,其成员由最初的23个成员国,增加到现如今的163个,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成员的认可。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一个全球性的(至少目前)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其二,WTO是一个以规则导向为基础的条约组织,烦杂无比的规则,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再到知识产权,从关税减让到贸易政策评审,再到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无不体现出对规则丰富与完善的追求,甚至有学者称其为"国际贸易的法网",这种规则仍然在进行中。其三,WTO是全球贸易规则谈判的平台,其成员严格按照已有的WTO规则通过不间断的谈判回合,推动WTO规则的不断充实与提升,全球贸易通过谈判而不是战争或强权掠夺来推进贸易自由化和国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确立了WTO在全球贸易规则制订中的最重要的主体地位。其四,WTO规则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发展与演变提升的。WTO成立后首轮"多哈发展回合"的谈判,正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着规则完善,尽管当下对其谈判能否达到预期充斥着异议,但并不影响我们对WTO未来发展的信心。
上述关于WTO四重性的认识成立,对中国则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首先,中国加入WTO取得了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治理最重要的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的资格,通过深度融入国际经济交往的主流或中心,促进了中国对外开放进程的快速发展。其次,加入WTO就是要按照其规则行事。WTO是一个以法律规则为主的国际组织,按照法律规则行事,就是中国加入WTO的应有之义。再次,作为正式成员,要充分利用WTO的规则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积极参与谈判推进其规则朝着更加公正、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我国对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建设刻不容缓。最后,WTO的发展进程表明,规则的演变与发展是一个长期、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当下的中国应当有一种责任与担当,在WTO规则建构中发挥自己独到而特殊的作用。
自20世纪末,WTO多边贸易体制正在经历一场日渐深刻的"权力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为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WTO,深刻地影响着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逐渐对发达国家主导了半个多世纪的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秩序形成强有力的挑战,开始展现出通过集体结盟重塑国际贸易规则的表征。中国逐渐从学习和接受"游戏规则"成为影响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成员。中国与WTO的关系经历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再到提出议题的发展进程。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复苏艰难,但中国始终拥护自由贸易理念,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坚定不移地推动和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然而,自2001年多哈回合以来,WTO多边贸易谈判回合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瓶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WTO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议题已逐渐深入成员内部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使谈判推进困难;发展中国家谈判实力上升,这种"权力结构"的变化打破了发达国家"俱乐部式"的决策格局;WTO现有的决策机制已不能满足160多个成员对谈判议题作出有效率的决策,所有160多个成员都参加的谈判的决策机制陷入困境,WTO已更多地成为各国争端解决机制和平台。同时,由于多边贸易体制决策效率低下,全球贸易谈判陷入困境,诸边或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态势迅猛。WTO需要通过对自己决策机制的改革,继续推动全球贸易治理和推进达成新协定上有所作为,避免世界贸易规则碎片化发展趋势。
WTO多边贸易体制在本质上存在"双重二元结构"。即规则制定上的"权力导向"与"规则导向"并存的价值取向;成员类型上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生的成员结构特点。本书立足于"多哈回合"艰难推进,甚至被质疑为"已死回合"的背景,从决策机制及其法律问题的角度探析WTO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形成机制所面临的法律症结。长期的"权力导向"使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决策过程因缺乏"法治"而欠缺程序正义,具体表现为发达国家主导谈判议题的确定、主席案文的确定、会议的形式和方向等。WTO被学者誉为模范国际法,国际法治的范本。纵观WTO法制,争端解决机制运行高效,是WTO法治的一颗"明珠"。但是,WTO成立以来,立法和决策的效率日渐低下,而且曾经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模糊性共识也为争端解决留下了"后患"。因此,研究和改革现有的WTO决策机制是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WTO法治化的必经之路。
本书是目前国内尚少的研究WTO决策机制法律问题的专著。WTO决策过程本身充斥了成员之间的实力博弈,通常对决策机制的研究遵循的是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的进路。本书作者以"规则导向"和"国际法治"为基本理念,从国际法的角度考察WTO决策机制,试图分析WTO决策机制的法律症结和法治化路径,可谓是一种较新的尝试。我认为本书在以下方面的研究和观点是值得肯定的:第一,从"国际组织决策"这一基础概念出发,厘清国际组织的"表决"和"决策"概念之间的区别,认为国际组织决策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是一个提出动议、修改议案、表决、议案生效的全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WTO"协商一致"决策方式是一个比单纯投票表决更为复杂、更为广义的谈判交易机制;第二,提炼出WTO多边贸易谈判规则和制度的问题,认为WTO决策机制之所以在参与度、透明度和公平性上存在缺陷,重要的原因是欠缺公平合理的谈判规则和制度;第三,在谈判集团的研究中,本书通过研究认为,它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目前能够利用得较好地介入"绿屋会议"等小型部长级会议的工具,并从谈判集团的组建、协调人选取、协调人权责等方面规范和系统地梳理了谈判集团的实践,并提出谈判集团机制化和法制化的相关路径;第四,中国与WTO决策机制的问题,分析中国在WTO中的"混同"身份,在国家利益方面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契合和分歧之处,提出中国更好有效利用WTO决策机制和谈判规则的建议,特别是在中国如何选择加入和组建谈判集团上提出了较为具体和可行的建议。
从WTO规则建构的角度来审视,我认为其除却已有的决策机制、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还应有一个独立的谈判机制,它们共同构成实现WTO规则体制建设上的"四轮驱动"。国内外不少著述其实并没有刻意区分这其中的不同。广义的决策机制应当包含谈判规则,但就WTO发展进程来看成,缺少谈判规则或谈判机制已成为影响其正常发展的重要症结之所在。作者对此的探讨以及此部专论的学术意义与价值,在我来看正在于此。
在充分肯定本书的一些突出优点的同时,对于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也有必要在此稍加指出。第一,既然本书提出了WTO谈判规则和制度,那么还应该就WTO谈判制度与WTO决策机制之间的关系作出更加明确的界定,并对谈判制度作出更为规范和系统的探析,实为理论之突破;第二,在探析谈判规则时,作者分析了"绿屋会议""''一揽子''承诺"和"主要供应国原则"三项规则,我认为,应该首先对谈判规则的内涵作出明确的确定后,再逐一分析具体的谈判规则,以求谈判规则内涵和外延的相互照应,更为科学和精准;第三,作者较为创新地提出了谈判集团的机制化和法制化路径,然而国际交往中的任何规则和制度都是要在长期反复实践中形成,谈判集团的工具性和功利性特征决定了其在实践中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中,其稳定性较差,因此谈判集团的机制化甚至法制化问题还有待进一步通过大量的实践经验予以考量;第四,在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方面,要增强中国在WTO谈判中的影响力,中国自身的经贸发展和实力是基础,中国为WTO的秘书处和决策机构等高级职位输送人才,以及利用谈判集团等都是重要手段,对这些本书作者都有较为详细的论及,但还需注意的是增强中国在WTO决策中的话语权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尊重和维持现有的国际经贸的基本秩序下,要进一步影响和创设国际经贸规则,中国还需在很多方面做出努力,例如,提出更高质量的动议,能够向WTO和其他重要的国际组织贡献更多具有建设性,能够得到其他多数成员支持的议案。
本书是作者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同时也是她个人的第一部学术专著。作为她的指导教师,对于该书的出版自然感到欣慰。希望作者能够以此为起点,沿着自己的学术方向不断钻研,今后取得更好更丰硕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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