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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收录了作者近20年来针对司法改革和审判实务争议问题的研讨文章、案例评析44篇,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以及司法改革等各领域。作者通过对审判管理、审判实务中相关法律理论、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的归纳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观点及解决方案,在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务借鉴意义的同时,呈现了法官孜孜以求的职业探索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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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瑞强,男,汉族,山东省郯城县人,1963年1月生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四级高级法官。历任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助理、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现任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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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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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管理与改革
关于公正司法的基本评价及实现的思考
浅谈基层法院审判组织的改革
确立大民事格局审判理念拓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规范合议庭考核目标构建合议庭运作新机制
论提高庭审质量与效率的措施
构建刑事诉讼庭前示证制度之思考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探索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几个问题及其矫治
论民事再审程序的缺陷及其重构
关于改进审委会运行方式的思考
立法不作为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为司法解释活动把脉
二、审判实务研究
租赁房屋添附的认定及处理原则
虽有营利目的,但既非代理机构,亦非买卖机构试析拍卖人的法律地位
民事诉讼中行政附属问题研究与解决兼论程序启动后行政主体当庭作证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试论医患纠纷的认定及处理原则
承租公房: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
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的产权人不得要求同住成年家庭成员迁让
房屋共有公用面积的性质及其分摊计算
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及其在审判中的运用
事实行为的法律性质辨析
浅析好意同乘者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合同相对性与物业合同例外现象分析
网上拍卖法律问题探析
委托理财合同风险责任条款性质探析
劳动争议与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区别及意义
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诉讼主体问题
混合身份共犯问题初探
商事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辨析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认定及审理
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的继受与发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审判中的理解与适用
信用卡纠纷诉讼文书的送达
非诉行政行为应实行合法性兼顾合理性司法审查原则
南京市住改非房屋征收补偿规定的理解适用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规定的理解适用
三、案例评析
汤某忠因其女在校期间出走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诉某医科大学严重失职赔偿损失案
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受赠人无权要求赠与人履行义务
周某诉某装饰公司用其设计施工不支付约定的报酬请求支付案
倪某柱诉某浴室就浴时其衣柜被他人打开致其衣物灭失赔偿案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总公司诉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后其表示不作发起人应确认验资无效审计赔偿案
开发商未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责任承担
张某平等诉中山国际旅行社等旅游合同纠纷案
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及地上房屋用途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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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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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的规律已然昭示:欲将社会良好治理,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真正把法律奉为治国的法宝,这是依法治国应有的态度。依法治国除了制定优良的法律与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之外,更重要的是全社会都要信奉并遵守法律,同时要确保法律得到切实的实施。在现代社会,司法已经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证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主渠道。因此,实现司法公正,就需要一个崇尚法治的精神和信念、具有优良法律职业能力的优秀法官群体。他们依法行使司法权,通过审理案件,用裁判行为分辨曲直是非,化解社会矛盾,纠正、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法律的公正体现为社会现实中的公正,达到以法治理社会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依法而治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法官而治。诚如哈耶克所言,"就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故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需要大量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实践经验、洞察力、判断力、写作能力、交往能力等专业技能的优秀法官。他们在适用法律的实践中,一方面理解立法意图,把握法律精神原则,体会法律的理念和精神,通过司法裁判把法律规则准确地运用于具体的个案;另一方面善于从实践中学习,以其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对经济社会生活发展变化而出现的各种新类型案件,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创造性地运用法治思维解释法律、适用法律,以弥补法律的漏洞,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因此,作为法官,不仅需要掌握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渊博的文化知识,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而且应当善于归纳总结司法实践经验,运用法律思维,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事业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传承奉献自己的智慧。只有这样,才能化蛹为蝶,使自己成为一名专业化、高素质的职业法官。
本书作者张瑞强法官,曾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专职调研工作,在他和法院全体人员的努力下,鼓楼法院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跻身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行列。之后,作者在审判执行岗位工作的同时,依然研究不断、笔耕不辍,始终结合其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践,对出现的法律难题及实务经验坚持进行相应的归纳总结,累积了较为丰硕的成果。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本书就是瑞强法官二十年来诸多理论思考和调研成果的汇集。我原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和学术研究工作,后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司法调研工作,读了书中的一些文章,不仅感到瑞强法官的研究涉猎较广,既涉及审判组织结构、诉讼程序的改革完善,也涉及审判实务领域中具体争议问题和案件的认定处理,而且深感法官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坚持从事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工作,体现的是一名优秀法官难能可贵的职业进取精神,因而是一件值得推介的事情。这对于我们倡导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始终秉持学习不断、研究不止,保持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应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书中大多数文章分别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审判研究》、《金陵法苑》等法院系统专门刊物上先后发表,此次结集出版,向社会发行,可以让更多的对法治法律、对司法实践感兴趣的读者了解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情况,了解法官的思考、探索历程,特别是从一个侧面了解近二十年来中国司法所经历的发展变化。故瑞强法官在他的这本著作问世之际,希望我能为该书作个序,我欣然承命而作,并以此序向读者推荐本书,希望大家能够和我一样读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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