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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的《东北振兴十三五 规划》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 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编制,是十三五时期推进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要依据。 辽宁省、吉 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深化对全 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规 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改 革任务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起来,完善推 进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 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全面贯彻党的十 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 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主线,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 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协同推进新 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有效 提升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 ,努力走出一条质量*高、效益*好、结构*优、优 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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