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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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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锐作家本杰明黑尔风光出道之作,媒体盛赞:幽默、暴力、令人心碎又不时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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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史上*只会说人话的黑猩猩布鲁诺锒铛入狱,决定向世人公布它加速进化的一生。
布鲁诺自幼就从动物园被发掘,投入大学灵长类动物实验室女学者莉迪亚利特摩尔的怀抱。尽管天赋异禀,布鲁诺体内的原始本能却令它骚动,它无常的爆发失控*终害得莉迪亚丢了饭碗。两人双双被赶出实验室,自此展开了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生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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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本杰明黑尔,毕业于爱荷华大学作家工坊,在院长奖学金的资助下完成了这本小说。他当过夜班面包师傅、保安、错视画家、漫画家、插画家与技术文件撰写员。虚构作品及非虚构作品发表于《哈泼斯》《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这部大胆的处女作也为他赢得了迪伦托马斯奖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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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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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但是人类,骄傲的人类,
掌握到一点短暂的权威,
就把自己最确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像玻璃般易碎的本质,像只愤怒的人猿,
在上帝眼前玩弄奇妙的把戏,
让天使们都要哭泣;如果像我们的脾气,
他们笑都会笑死。
—莎士比亚《恶有恶报》
第 一 章
我名叫布鲁诺·利特摩尔。布鲁诺是别人取的,利特摩尔是我自己取的,在催促之下我终于决定,大方地把我的回忆录公布给这个低下又疯狂的世界。
我送这个大礼的目的,是希望人们能被启发,进而着迷,然后警觉,从中学习,或许还能获得娱乐。然而,我发现,实际动手写作这件事实在沉闷得令人难以忍受。除了原始得令人惭愧的“一指神功”之外,我一向懒得学习更流利地打字,至于纸笔,我的双手形状怪异,雕刻那么多考究的小符号很容易疲倦,所以我决定用口述方式写我的回忆录。因为录音机照例不合我用,我得有个听写员。现在是单调无聊的九月某日上午十一点十五分,我有点慵懒但十分舒适地躺在沙发上,脱了鞋但穿着袜子,手里拿着一杯叮当作响的冰茶,还有个叫格温·古普塔的、语气温柔的年轻女子陪我坐在这里,用铅笔、黄色记事本与激光般精准的注意力记录我的话。我的听写员格温是在我居住的研究中心实习的大学生。她扮演助产士,把我心中想到、用肺与舌头表达、从口中说出的话,变成文字,为其注入一股文学的庄严与持久性。
开始吧。该从哪儿说起呢,格温?不,别说出来。我就从初次遇见莉迪亚开始吧,因为有莉迪亚我才会在这里。
但是开始之前,我想我应该简短描述一下目前我的环境与困境。你可以说我被囚禁了,但是这个词暗示我希望自己在别的地方,其实不然。如果有人问我:“布鲁诺,你好吗?”我很可能回答:“很好。”而且这是实话。我知道我衣食无缺。我自认为未被囚禁,而是半退休状态。你知道的,我是个艺术家,受到我的饲养员的认同与尊重,让我从事对我的灵魂最重要的两项艺术:绘画与戏剧。说到前者,研究中心慷慨地供应我颜料、画笔、画布,等等。我的画作甚至在外面出售—在那个让我已经兴味索然的世界。我听说,作品至今仍然可以卖得高价,收入归研究中心,所以我让他们发了财,真是混账。我不在乎。叫他们都去死吧,格温,我画画只是为了抚慰我受创的心灵,其余都是污秽的经济学。至于后者—戏剧,我正准备主演德国作家毕希纳的《伍采克》,由我执导并扮演主角,我们的小剧团几周后就要为研究中心员工跟他们的亲友公演。不是什么百老汇大制作,连非百老汇都算不上,但是能够(稍微)满足我的表演欲,也可以从中了解一些我的个性。我的朋友里昂·斯莫勒偶尔会来看我,这种场合我们会谈笑怀旧。有时我们玩双陆棋,有时我们聊哲学话题,直到清晨窗外的天空中出现朦胧的黎明蓝。我在研究中心里活得很舒适,并享有任何人都会希望拥有的相对隐私权,其实比一般人还要更多,因为我并不在意每天在这世界上保持曝光度。我甚至随时能出去,当我很想学梭罗独处的时候,我可以在森林里散步,跟长满青苔及各种真菌、体形粗大的老树进行心灵交流。研究中心位于佐治亚州,我之前从未到过这地方。我承认以我有限的见识来看,佐治亚是个相当宜人、草木茂盛的漂亮地方,潮湿的亚热带气候对我的身体有益。老实说,大多数日子里我感觉像住在度假村,而非因为我或多或少犯下的谋杀罪被强迫囚禁(附带一提,如果时光能倒流,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再干一次)。因为疑似谋杀这档儿事在我人生中只是件不重要的小事,我就等到后段再提起吧,但是至少表面上这跟我现在的居所有关,所以也跟你们的计划有关。不过我不是普通的罪犯。我猜你们将我留在这里,不是为了惩罚我而是为了研究我,我假设这就是你们计划的终极目标。我倒不是责怪你或他们想要研究我。我很有趣的。我是个特殊案例。
其实啊,格温,我应该为了起初一再拒绝你要求访谈而道歉。光说出开场这几段话就让我发现,和让你记录这个故事的主意相比,我迄今的经历没什么更能满足我在哲学上永垂不朽的人性欲望—来自源头的原汁原味的正确记录,流传给后世子孙:我的回忆,我的爱,我的愤怒,我的意见与我的热情—也就是说,我的一生。
开始吧。我先说我第一个重要的回忆,就是初次认识莉迪亚。当时我还是个六岁左右的小孩,她跟我立刻产生了共鸣。她抱起我来,吻我的头,把玩我柔软的小手,我也双手环抱她的脖子,抓着她的手指,把她的一撮头发放在嘴里,她笑了。或许我已经爱上她了,而我唯独知道的示爱方法就是吸她的头发。
在我正式开始之前,我觉得该为大家做的第一件事,是把你们注意力的显微镜聚焦在这个样本、这个女人—莉迪亚·利特摩尔身上。多年之后,为了纪念她,我甚至沿用她歌曲韵律般的三音节姓氏。莉迪亚很重要:她的为人、她的存在、她占据空间的方式、她在我的意识中持续占据一席之地的方式,还有她的外表、她的味道。她皮肤上散发出无法言喻的香味……完全超越我先前的嗅觉体验,令我不知所措。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对我而言也很陌生),金黄到看起来发亮,仿佛,或许,在黑暗中,会自然发出生物冷光,像萤火虫,或是某种奇形怪状的深海鱼。我们初次见面那天,她一如往常,把那头神奇的金发绑在脑后,呈严肃的马尾状,以免遮住眼睛。但是有三四撮头发松脱开来,在她脸上飘动,她老是习惯用手指把头发拨到耳后。这完全没用!因为那些头发很快又会一根一根松脱,或在她偶尔摘下眼镜时全部掉下来。莉迪亚工作时,她的双手似乎在不断跟头发与眼镜奋战。眼镜被摘了下来,绑在耳环边的挂带上,现在(看!)像护身符一样挂在脖子上晃荡,这两片薄棱镜在女性最大的两个性征(她的乳房!)附近对你发光,然后(看!)又戴上去,稍微放大她的眼睛,如果你走到她背后就会看见挂带垂在她肩胛骨之间。她戴上去,摘下来,从不让眼镜长时间停留在她鼻梁上(在纤细的鼻梁骨两侧留下两个椭圆形印记,每当她感觉开始头痛就会用手指按摩那里)或挂在胸口。其实有一次—那是许久之后,我在学习数字,我曾经短暂地沉迷于数东西,花了一个小时观察她工作,数了莉迪亚摘下眼镜与戴回去的次数,也数了她把头发拨到耳后的次数。结果,在一小时之内,莉迪亚戴上眼镜三十一次,摘下三十二次,并且把头发拨到耳后五十三次,平均将近每分钟一次。但我想这些习惯只是表示她在同僚身边感到紧张不适,因为她跟我独处时,除非她在进行必须集中精力的工作(例如阅读),眼镜都收在眼镜盒里,头发也都随便披散。
现在我要谈谈她的身体、穿着风格与日常的行为举止。可想而知,她比我高得多,但对女人而言不算特别高,或许五英尺五英寸左右,不过她的手脚像鸟类一样敏捷,容易让人误以为她更高。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她经常运动,吃得很健康,从来不像我这么容易被对身体有害的零食诱惑。她天生听不见邪恶食物的妖魅歌声,例如,她只在社交场合饮酒,而且喝得不多。她的双手关节突出,几乎像男性,指甲因为轻微劳动与习惯性咬啮而磨损(她的少数恶习之一)。那是双很实用的手,算不上优美,不是庸俗诗人可能形容为“雪白”的那种玉手,也不是电视广告推销从黑暗非洲大地上抢夺来的明亮钻石时会套上戒指的那种纤细的手。她穿着很严肃,有点保守。她很有格调,但是并不太引人注目。不,夸张不是她的作风(是我的作风)。黑色高领毛衣适合她,淡褐色缎纹运动衣适合她,法兰绒围巾适合她。她一般在马歇费尔德百货公司买衣服。她夹发夹。她在夏天会穿凉鞋。她在冬天穿靴子。她只在特殊场合戴首饰,但在所有场合都轻松散发出一种平安喜乐的光芒。她穿绿色很好看。
接着谈谈她的讲话声,我刚认识她那天她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大多数人会用成人哄骗小孩或动物的那种讨厌的夸张变音口气跟我讲话。但是莉迪亚不同。不,她用与对待别人一样的那种认真的语气跟我讲话,一开始就赢得了我的好感。她的声音有种微弱但清晰可辨的鼻音。她出身于阿肯色州一个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小镇上的某个劳工家庭,但她像我一样靠教育摆脱寒微出身,而且讲起话就像是芝加哥大学的年轻女博士,而且她确实有博士学位。她的句子语法严谨,连标点符号都听得出来:句号、括号、冒号,有时甚至分号也是。听她讲话就像聆听全编制交响乐团演奏古典作品,稍微能听到一个音不准的班卓琴,躲在弦乐区里寂寞地照着谱叮叮当当地响。
再谈谈她的脸。莉迪亚的脸色苍白,很像北欧人,即使出现在伯格曼导演的黑白片里也毫不突兀。不过她的瞳孔颜色不是电影里那种女人会有的清澈蓝色,她的眼睛是带着金色斑点的绿色。她的虹膜像极了海龟壳,或略带青铜色花瓣的绿玫瑰花冠,或透过望远镜可以观测到的、在十亿光年外另一个银河系爆炸的两颗金绿色恒星,在她驾照相片上面的描述是“淡褐色”。她的长脸蛋使得薄嘴唇与稍微分裂的下巴最尖端之间颇有距离。她的苍白肤色在阳光下看起来接近粉红而非褐色。太阳穴上有两条带着细致分叉、几乎看不出来的蓝色血管。她的鼻梁是笔直的斜线,但是鼻头圆滑,上翘的角度从正前方看来,碰巧可以看到她的鼻孔里面。她额头很宽,眉弓上方稍微有点隆起。她的颧骨不高,在强烈灯光下才看得出来。她很少化妆,即使化也是淡妆,因为在她脸上涂抹太多装饰品只会适得其反。牙齿不齐的笑容像是童年清寒的遗迹。我们认识时她二十七岁,她去世时也不过三十四岁。
但是为什么?我为什么花这么多精力,还有你我的时间来描述这个女人?或许这样的描述在你心目中只会扭曲而非阐明她的形象,但我要说莉迪亚是我的初恋。记得要特别强调“恋”这个字,格温。干脆连“初”这个字也特别强调好了。因为莉迪亚是我(强调) 仅有的爱人,至少是我仅有敢以黑体字强调的爱人。
现在可以认真开始了。请到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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