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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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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维权帮,从事普法类图书策划、书稿撰写的专业团队。一群热心于向读者普及生活实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他们有的来自高校,有的来自律师事务所,搜集寻常百姓生活中、工作中最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用简洁而专业的语言予以解答,并将这些知识编辑成书。希望我们提供的专业知识,成为读者维权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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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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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问题
第二章 拆迁决定的作出
第三章 补偿方案的制定
第四章 补偿范围的确定
第五章 补偿方式的选择
第六章 补偿协议的签订
第八章 房屋评估
第九章 依法强制拆迁
第十章 被拆迁人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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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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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中的被拆迁人是谁?
情景再现
2016年4月,某市政府决定对该市进行旧城区拆迁改造。李某所居住的某小区恰好就在该市旧城拆迁改造的范围之内。该市政府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小区房屋进行征收,并且对房屋征收的决定予以公告,同时公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了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市政府要求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居民都开始积极地参与到商选中,而李某并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该房屋是其7年前租赁的,并打算常年租赁下去。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是闫某。那么李某和闫某谁应该作为被拆迁人去商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呢?
依法解答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本案中,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闫某才是真正的被拆迁人,有权同其他被拆迁人一同去商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李某虽然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条文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总结提示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房屋的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承租人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拆迁中需要符合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情景再现
2016年,随着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放弃县城医院来市区医院就医。建于20世纪70年代,并位于市中心的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已无法应对急增的患者数量和更高的就医环境与要求,目前急需扩建。经过严密地论证及广泛地征求社会意见后,该市政府决定征收医院紧邻的某小区扩建医院,提高医院的医疗条件和接待能力。由于该小区房屋年代久远,因此房屋结构变化较大,给征收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另外,由于该小区居民多为中老年住户,对征收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制度不太了解,所以不愿拆迁。工作人员耐心详细地解答,并告知他们这次拆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拆迁中需要符合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依法解答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公共利益呢?对此,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此可知,本案中,市政府为了方便患者就医,扩建市人民医院的做法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三项中卫生事业需要的规定,所以被拆迁的居民住户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提高征收效率。
条文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总结提示
拆迁中的公共利益是指符合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需要的利益。它具有公共性、合理性、正当性、公平性。包括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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