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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中小企业融资实务:案例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書城自編碼: 2942045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商法
作者: 齐力然,任谷龙
國際書號(ISBN): 9787509376430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12-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60/293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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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书集中讲解了适用于中小企业的7大类主要融资方式和渠道,包括民间借贷、非银金融机构融资、互联网金融、创投和私募股权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并结合真实案例,逐一分析了每一种融资方式的优点和缺点以及适用的情形、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潜在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直观展现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和技巧,旨在指导中小企业在充分了解金融政策和各种融资渠道优缺点的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融资渠道和工具,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關於作者:
齐力然,现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曾任劳动部安全生产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社执行总编,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编审;从事中小企业研究和服务工作18年,国家有关部门中小企业专家组成员,主要研究中小企业投资融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信用管理等;主持编写《中小企业政策巧用》,发表有关中小企业文章40余篇。
任谷龙,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硕士校外导师。有十多年的金融和投资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就职于国内、国际顶级律师事务所,并曾在大型国际银行担任法律顾问。擅长的业务包括项目融资及其他银行融资、债券资本市场、跨境投资与并购等。著有《金融业务律师实务:操作指引与办理规范》。
目錄
目录
第一章民间借贷融资
第一节民间借贷概述 003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003
二、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依据 003
三、民间借贷合法性条件 007
第二节民间借贷的风险及其防范 008
一、资金安全风险 008
二、合同风险 010
三、还款风险 011
四、诉讼时效风险 012
五、非法集资问题 012
六、企业间借贷注意事项 017
第三节民间借贷债务的追收 018
一、法律手段追收 018
二、其他手段追收 020
第四节案例分析 020
一、个人之间借贷案例 020
二、个人和企业之间借贷案例 025
三、企业间借贷案例 028
附录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031
附录2:民间借贷推荐合同格式 038
第二章非银金融机构融资
第一节典当融资 043
一、典当概述 043
二、典当融资的要求和条件 044
三、操作流程 045
四、风险及其防范 046
第二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 048
一、概述 048
二、融资要求与条件 049
三、操作流程 050
四、风险及其防范 051
第三节融资租赁 054
一、概述 054
二、基本业务模式 056
三、操作流程 059
四、风险及其防范 061
第四节案例分析 065
一、典当案例 065
二、小额贷款案例 068
三、融资租赁案例 071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074
第三章互联网金融
第一节网络贷款 083
一、概述 083
二、网络贷款的模式 085
三、网络贷款操作流程 090
四、网络贷款的监管 093
第二节众筹 098
一、概述 098
二、众筹的模式 103
三、众筹操作流程 104
第三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防范 106
一、法律合规风险及其防范 106
二、商业风险及其防范 109
三、合格投资人制度 111
第四节案例分析 113
一、网贷融资案例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 113
二、3W咖啡众筹 115
附录1: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118
附录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125
第四章创投和私募股权融资
第一节概述 141
一、创业投资基金 141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41
三、投资基金的特点 142
第二节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144
一、公司制 144
二、信托制 147
三、有限合伙制 150
四、三种形式比较 155
第三节融资流程及风险防范 158
一、融资基本流程 158
二、融资风险管理 160
第四节案例分析 162
一、私募股权融资案例 162
二、创业投资基金案例 165
附录1: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166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72
第五章银行融资
第一节担保贷款 209
一、法定担保方式 209
二、常见担保方式 210
第二节供应链融资 213
一、信用证 213
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214
三、保理 215
四、福费廷 217
五、票据贴现 218
第三节项目融资 219
一、概念及特征 219
二、优势 220
三、典型交易结构 220
第四节银行融资流程及风险防范 222
一、受理 222
二、调查评估 223
三、审批授信 224
四、贷款使用 224
五、贷后管理 225
第五节案例分析 226
某科技型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案例 226
第六章债券融资
第一节债券融资概述 231
一、债券的概念 231
二、债券分类 231
三、中国债券市场 233
第二节银行间市场债 235
一、概述 235
二、短期融资券 236
三、超短期融资 237
四、中期票据 238
五、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239
六、资产支持票据 240
第三节交易所公司债 242
一、概述 242
二、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243
三、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246
第四节发行债券的操作流程及风险防范 248
一、基本流程 248
二、银行间市场债券注册流程 249
三、交易所公司债审批或者备案流程 251
四、风险防范措施 254
第五节案例分析 259
某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案例 259
附录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65
附录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281
第七章上市融资
第一节新三板 287
一、概述 287
二、申请挂牌的条件 288
三、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290
第二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 292
一、概述 292
二、主板市场 293
三、中小板 296
四、创业板 296
五、注册制改革 298
第三节境外上市 299
一、概述 299
二、香港联交所上市 300
三、美国上市 303
四、中国和境外上市比较 307
第四节上市流程及风险防范 308
一、基本流程 308
二、上市风险及防范 312
第五节案例分析 314
一、中海阳新三板挂牌案例 314
二、神州泰岳创业板上市案例 317
三、国美电器香港上市案例 319
附录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322
附录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336
参考资料 345
內容試閱
序 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繁荣经济、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的数据表明,中小企业为我国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收入,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专利发明,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国家扶植中小企业的政策相继出台,中小企业的数量还在不断壮大。
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是其经营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不断地通过融资来筹集资金,以求得生存和发展。然而,融资难却是中小企业长久以来需要解决的最为头痛的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由于其自身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中小企业大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规模较小、投资风险大、资信等级低,因此其获得外部融资比较困难。从中小企业内部来看,其缺乏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从事的多为竞争性较强、科技含量低的行业,因此企业竞争能力弱、资信水平低,所以资金筹措困难。
另外,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灵活、资金周转快,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也不容易满足其需求。而且,我国目前还缺少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难以长期、有效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即使国家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但金融机构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也很难长期选择盈利能力弱、风险较高且缺乏抵押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
近年来,民间借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创投和私募股权等新兴金融机构组织快速发展,它们所提供的融资服务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高度契合。这些新兴金融组织依靠其自身独特的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能够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些传统金融机构也为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方式,例如供应链融资。供应链融资把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供应链上企业的交易关系和行业特点制定基于货权及现金流控制的整体金融解决方案。供应链融资常用的工具包括: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福利廷、票据贴现等等。
债券融资也是中小企业可以尝试的一种融资方式。中国的债券市场主要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交易所债券市场。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张,银行间债券市场在我国债券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不断扩大。超短期融资、中期票据、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可以为企业的中短期融资需求提供借鉴作用。另外,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中小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也为企业带来了便捷高效、期限较长的融资机会。
对于发展较快、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说,上市融资可以为其提供发展资金。通过上市,企业可以对接资本市场获得更快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发展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场外交易市场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也可以充分了解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参与到对自己有利的相关市场中。
《中小企业融资实务:案例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一书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介绍了多种中小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融资分类细致、重点突出,而且针对每一种融资方式,都有优缺点分析、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法律风险防范以及案例分析,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全面的、实操性的指导。
齐力然全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
2015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分为六大类:互联网支付、网络贷款、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通过互联网进行融资主要是网络贷款和股权众筹融资。本章主要介绍这两类业务及其风险防范。
第一节网络贷款
一、概述
一什么是网络贷款
根据《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简称P2P网贷或者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根据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二网络贷款的发展
自2014年以来,P2P网贷行业发展迅速,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银行、国资企业、上市公司、民间机构等纷纷涉足网贷行业,网贷平台运营数量持续上涨。截至2015年底,我国网贷平台数量已达2595家,其中民营平台占比达95%,投资规模目前已达到9823亿元,其中有60多家网贷平台获得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
以下是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我国网贷平台运营数量及增长情况如图3-1所示:
在网络贷款蓬勃发展的同时,问题平台数量也逐渐增加。出现的问题多为提现困难、跑路、诈骗等。以银行、国资、大型企业集团等为背景的平台拥有高信用背书和强大的资金、人力资源,暂时没有出现问题如表3-1所示:
数据来源: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整理
图3-1
表3-12014.12015.6我国不同网贷平台类型发展情况统计
平台类型
平台数量家
累计投资人数万人
累计贷款人数万人
累计成交量亿元
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家
银行系
13
39.82
7.93
185.2
0
国资系
59
33.24
6.63
151.62
0
上市公司系
42
91.59
18.33
403.71
0
风投系
55
186.67
36.82
843.39
0
民营系
1873
884.86
178.61
4172.7
786
数据来源: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整理
二、网络贷款的模式
网络贷款目前主要采用直接借贷包括有担保和担保和债权转让包括贷款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等模式。以下分别简要介绍:
一无担保直接借贷
无担保直接借贷模式主要借鉴美国P2P网贷领导者Prosper的经验,国内以人人贷、拍拍贷等为代表。无担保直接借贷模式主要适用于个人之间的小额借贷,基本交易结构如图3-2所示:见图书
网贷平台主要采用纯技术的手段控制风险。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与数据中心展开合作,包括公安部身份证信息查询中心、工商局、法院等,由借款人通过认证核准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借款人的身份被验证之后,网贷平台基于借款人的网络社交圈利用自有的信用审核系统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评级,然后设定安全的信用额度。在违约事件发生时,网贷平台协助追偿,如果借款人恶意不还,则网贷平台将借款人的信息曝光到网站的黑名单中,并提供给其他数据中心。
由于无担保,投资人要充分分散投资以降低违约给其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在投标时选择合适的利率构建投资组合。
尽管是无担保的模式,很多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也提供一定程度的本金保障计划。例如,通过身份认证的投资人,成功投资一定数量的项目后,在每笔借款的成功借出款小于一定金额例如5000元,则网贷平台通过合作第三方提供本金保障。
对于提供无担保直接借贷的网贷平台而言,其盈利模式主要通过扮演中介信息平台的角色,在借贷成交以后根据借款期限的不同,对借钱的人征收不同额度的手续费。此外,当发生逾期时,收取一定的催收费用。
二有担保直接借贷
国内目前流行的有担保直接借贷模式。在这一模式下,网贷平台通过和第三方公司合作,对出借人的资金提供担保。这也是有担保借贷和无担保借贷最大的区别。由于现行的监管政策以及《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都明确禁止网贷平台提供担保。因此,网贷平台项目的增信主要是引入第三方公司主要是担保公司,为交易双方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如果借款逾期或者形成坏账,损失的本金由担保机构垫付。
这种模式下,网贷平台需要和第三方公司合作,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核,同时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加强逾期欠款催收工作。有担保的借贷交易模式如图3-3所示:见图书
从盈利模式来看,有担保直接借贷的网贷平台也是基于提供中介服务收费。
三债权转让
随着传统民间借贷开始进入网络贷款业务,出现很多债权转让的模式,即线下完成的贷款放到网贷平台上进行转让。这一模式下,网络只是一种宣传渠道,旨在吸引出借人和借款人到公司洽谈业务。
债权转让模式中,贷款项目通过网贷平台审核后在平台上进行发布。投资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债权,承继原借款协议项下受让债权对应的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网贷平台将受让债权的转让事项及有关信息通过站内信等形式通知与标的债权对应的借款人。
根据出让人发起人的不同,债权转让也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包括:
1.网贷平台的员工或者其他个人先将资金借给借款人,然后从金额和时间上拆细债权,通过网贷平台转让给真正的资金出借人。
2.持有应收账款的资金需求方,例如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放到网贷平台上进行转让,获得资金扩大其业务。
债权转让的交易结构如如图3-4所示:
图3-4
在债权转让模式下,网贷平台通过收取信息服务费获得利润。网贷平台也可能通过和资金需求方签署协议,从资金需求方收取融资服务费。
四收益权转让
收益权转让类似于债权转让,其主要区别在于,某些债权不能直接转让,债权人将其持有的债权中的收益权转让给网贷平台的投资人。收益权是债权的一部分,在收益权转让下,债权整体本身并未发生转移,债务人仍需将资金支付给债权人即网贷平台上的出让人,出让人将收益权转让给投资人。
正常的债权转让情况下,债权转让后出让人将完全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资金支付给受让人即网贷平台的投资人。实践中很多交易,债务人无法直接将款项支付给受让人,回款流程仍然是债务人将资金支付给出让人,出让人再通过平台支付给投资人。
以融资租赁交易中形成的租金收益权转让为例,其交易结构如图3-5所示:见图书
三、网络贷款操作流程
网络贷款的业务流程主要分为项目形成、平台审核、发布标的、投资人投标、贷后管理五部分。
一项目形成
网贷平台的项目来源主要分为三类:客户自主咨询申请、线下客户开发、合作机构推荐。
合作机构推荐是很多网贷平台的主要项目来源。目前网贷平台合作比较多的机构主要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受有限监管的类金融机构,包括:担保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等。
二平台审核
网贷平台收到项目后,要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收集材料并进行风险评审。
在审核过程中,网贷平台会对网贷产品进行设计,主要包括产品额度、产品期限、产品利率、还款方式四个方面。根据不同的平台类型、产品种类及客户情况等因素,产品的审核和设计指标要求也各不相同。
三发布标的
项目通过网贷平台审核后会在网贷平台上进行发布,发布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几个主要指标,即额度、期限、利率。
网贷平台对于借款的利率一般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平台给出利率指导范围,由贷款人自行决定比例,如人人贷、拍拍贷等。
第二种,平台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决定借款利率,信用级别较低的借款人会被规定较高的利率,如合力贷。
第三种,贷款利率的确定是根据出借人的投标利率的范围而确定,投标利率最低者获得签订借款合同的资格。
四投资人投标
投资者按照网贷平台的说明进行投标。一般操作流程如下:
1.注册账号
投资人在网贷平台上注册账号。注册过程中,投资人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联系网站客服,让其帮忙解决。大部分平台都免费提供注册。
2.实名认证
投资人在成功注册账号之后,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具体来说,投资人需要身份验证,然后将自己的手机号、银行卡同注册账号进行绑定,以完成实名认证。
3.转账充值
投资人通过绑定的银行卡把资金转到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中。充值成功之后就可以正式投资了。
4.正式投资
投资人将资金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中之后,在网贷平台上选择标的进行投资。
5.融资完成
投资完成后,融资款项扣除平台服务费及担保费后划付至借款人账户,借款人可即时进行提现操作。平台服务费和担保服务费一般为融资金额的2%左右根据借款人情况担保费有较大差别。
如借款企业拟融资1000万元,担保费率为3%,则1000万元融资完成后,担保费10003%=30万元,划扣平台服务费10002%=20万元,则划付至借款企业账户资金为1000-30-20=950万元。
五贷后管理
网贷平台会提供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包括:
1.一般管理
1第一时间生成借款合同供各方当事人下载,各方可在各自账户中查看并进行相应操作。
2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并出具贷后检查报告,监督企业用款情况,保障其正常经营和还款能力。
2.还款
网贷平台系统会在每月付息日前及到期还款日前自动发出还款提醒。
融资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还款方式一般可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应在还款日当日0:00前保证企业账户余额可以覆盖应还本息,用于平台系统自动扣款,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
融资时间在3个月以上一般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一般为按月付息,分期偿还本金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此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在每月付息日前保证企业账户余额可以覆盖当月应还本金和利息,用于平台系统自动扣款。
还款完成后,网贷平台会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向担保方出具担保责任解除通知。
3.提前还款
融资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一般不得提前还款。融资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一般允许提前1或者2个月提前还款,利息支付金额为资金实际使用时间。
4.逾期
如果出现逾期或者违约,平台作为投资人的授权代表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如果有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则积极联系担保机构履行担保。有其他增信措施的,例如引入第三方机构回购投资人的债权,则要求第三方机构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网络贷款的监管
自2015年年底开始征求意见后,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8月24日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贷办法》。《网贷办法》通过短短的四十七个条文,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平台的监管备案管理、禁止行为、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等内容纳入其中,让网贷平台回归信息中介的定位,促进网贷行业健康发展。
一网贷平台服务范围
根据《网贷办法》第二条的定义,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网贷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贷办法》明确规定网贷平台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也就是说,网贷平台提供的服务限于直接借贷相关的服务。
对于网贷平台可以提供的具体服务范围,《网贷办法》限定为: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通过这些规定,明确界定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
二网贷平台红线
《网贷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应当坚持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网贷办法》第十条通过列负面清单的形式划定了十三条红线,即网贷平台不得从事或接受他人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自融[该条删除了征求意见稿关于为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而修改为变相为自身融资。变相如何界定,在实践中有待监管机关进一步明确];
2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4线下宣传[该条是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新增内容];
5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拆分融资项目;
7自行发售或代销金融产品[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新增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
8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该条是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新增内容];
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其他机构的业务或者、捆绑、代理;
10虚假宣传融资项目;
11向高风险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扩大了高风险融资范围];
12股权众筹;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三网贷平台义务和经营规则
1.客户身份识别
《网贷办法》要求网贷平台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在网贷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经网贷平台核实。
2.风险评估和风险披露
《网贷办法》规定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网贷平台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网贷平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网贷平台还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3.借款人和借款信息审核
网贷平台应当对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
4.借款限额
《网贷办法》设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这条规定之所以会引发业内广泛讨论,是因为实践中很多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已远远超过该限额,这将迫使网贷平台调整期运营机制。设定借款限额,有利于分散出借人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促使网贷回归普惠金融;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鉴于各网贷平台并未共享借款人的借款信息,在实践中,如何落实本条规定,还需进一步研究。
5.网贷平台收费
鉴于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网贷平台不得分享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贷平台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6.资金存管
《网贷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网贷平台将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借款人资金隔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此前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网贷平台资金存管设置较高门槛。有人认为,以目前行业现状来看,中小网贷平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接洽难度较大。
7.定期审计、合规和安全审查
《网贷办法》要求网贷平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网贷平台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年度审计应当在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
《网贷办法》还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贷平台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公告并抄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8.信息保管和信息安全
《网贷办法》要求网贷平台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网贷办法》还要求网贷平台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9.信息披露
《网贷办法》第五章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网贷平台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相比征求意见稿,《网贷办法》第五章信息披露删除了一些具体的披露要求,并指明将针对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制定具体细则。
四监管机制和备案管理
1.三级监管
《网贷办法》在监管机制方面体现了双负责制,要求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则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机构监管。同时,《网贷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行业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职责范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2.备案登记
根据《网贷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规定,无论是网贷平台还是其分支机构,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以内到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此前曾有传闻称网贷平台将实行牌照制度,而《网贷办法》正式确立的备案登记制度使该传闻不攻自破。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只审核网贷平台的形式要件,不为网贷平台提供监管背书,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相关部门工作效率,同时也符合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虽然入行门槛降低,并不意味着放松对网贷平台的监管,而是将监管重心落在网贷平台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过程中。
3.ICP许可
《网贷办法》第五条要求,网贷平台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4.整改期限
《网贷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贷平台若不符合《网贷办法》规定,应进行整改,但整改期不得超过12个月。而此前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过渡期为18个月。《网贷办法》出台后,大部分网贷平台都将面临整改,过渡期安排十分必要。
五行业影响
《网贷办法》通过设置业务红线,强化信息披露,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将有利于改善网贷平台的行业形象,同时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规范行业发展。
《网贷办法》强调网贷平台的中介性质,突出网贷平台小额分散的特点,将网贷平台业务与银行借贷业务区分开来,让网贷平台成为银行传统业务的补充,满足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民间投资需求。
《网贷办法》出台后,网贷平台原先开展的许多业务模式如债权转让等将无法继续开展,众多网贷平台都会面临大规模整改,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调整。
第二节众筹
一、概述
一众筹的起源和发展
众筹是大众筹资的简称,英文为Crowd
Funding。众筹目前主要的运营模式是通过创业者将自己项目的信息上传到众筹平台,然后由众筹网站的用户,即潜在的投资者们进行评估审核,决定是否支持。项目发起人设定投资的内容,资金、物品甚至创意都可以,投资者们在项目募集资金成功之后会获得一定的回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募集到需要的资金后,众筹项目即成功。如果在规定的天数内,募集达不到预定目标,项目将会被视为不成功,之前的投资将会返回给用户。
众筹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距今已有10余年历史。近几年,该模式在欧美国家迎来了黄金上升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欧美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也迅速传播开来。
在国外的众多众筹平台当中,2009年4月成立的Kickstarter最具代表性。截至2012年,该平台共发布项目数27086个,其中,成功项目为11836个,项目共融资99344382美元,参与投资支持项目的人数已经超过300万,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美元。这些数据证明,对于一个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来讲,众筹是一个值得肯定和推广的资金筹集模式。
我国众筹大约起步于2011年,但发展迅速。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和中关村众筹联盟联合发布的《2016中国互联网众筹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1年第一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诞生,2012年新增6家,2013年新增27家,这几年众筹平台增长较为缓慢。但到了2014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爆发,众筹平台数量显著增长,新增运营平台142家,2015年则新增125家众筹平台。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354家众筹平台,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303家。
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14年中国权益众筹市场融资总规模达到4.4亿元,同比增长123.5%。2014年全行业项目数量达到4494个,项目支持用户规模达到790825人。预计2018年权益众筹市场融资规模将突破150亿元。[1]如图3-6所示:见图书
二众筹的参与方
众筹的参与方主要有项目发起人筹资人、公众投资人和中介机构众筹平台这三个组成部分。
1.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众筹的中枢机构,在众筹业务中担任多个角色,既是项目发起人的监督者和辅导者,同时也是投资人的利益维护者。
众筹平台需要在项目上线之前进行细致的实名审核,并且确保项目内容完整、可执行和有价值,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众筹平台是基于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因此必须核实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的真实性。众筹平台作为中介机构必须承担这样的义务。
项目筹资成功后,众筹平台还需要要监督、辅导项目发起人顺利开展项目。如果众筹项目无法执行时,众筹平台有责任督促项目发起人退款给投资人。
2.项目发起人
项目发起人通常是需要解决资金问题的创业者,但也有个别企业为了加强用户的交流和体验,在实现筹资目标的同时,强化众筹模式的市场调研、产品预售和宣传推广等延伸功能,以项目发起人的身份号召公众潜在用户介入产品的研发、试制和推广,以期获得更好的市场响应。
通过众筹进行融资的项目是具有明确目标的、可以完成的且具有具体完成时间,例如生产某种电子产品或者开立餐馆。项目发起人拥有对项目的自主权,要与中介机构众筹平台签订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投资人
投资人是众筹平台的注册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方式对自己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小额投资。绝大部分投资人并不具备专业知识,也无法对项目的风险大小进行准确预估。因此,众筹平台需要为其提供一定的辅导和指引。
投资人所投资的项目成功实现后,对于投资人的回报可以不是资金回报,而可能是一个产品,例如一个空气净化器。对于这种消费类众筹,投资人投资的过程就是消费资金前移的过程。通过众筹不仅可以生产出原本依靠传统投融资模式无法推出的新产品,同时也满足了投资人作为用户的小众化、细致化和个性化消费需求。
三众筹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众筹可融入更多互联网元素,能够得到更多大众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众筹还具有梦想的元素,所以资金回报不再成为投资者衡量项目的唯一标准,这给更多的创业者提供了更多实现梦想的机会。
和传统融资模式相比,众筹具有以下优势:
1.融资门槛低
众筹是一种大众化的融资方式,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平台把大众的微小资金汇集,以获得从事某项创业活动的资金,突破了传统融资模式的束缚。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投资人不受地区、职业和年龄等限制,只要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即可。
众筹为草根创新者即项目发起人提供了获取资金、市场和人脉等重要资源的平台,而不同的投资人因为有着不同的专业背景以及不同的价值观,他们可以直接对项目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项目发起人会对此认真评估并进一步完善方案。
2.融资成本低
众筹通过网络进行融资,简化了融资程序,降低了投资机构、交易的门槛,减少了发行公司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除了付给众筹平台一笔费用外,整个募款过程几乎不会再有额外支出。
众筹不同于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发起人通过项目成功后生产的产品或者股权回报投资者,从而减少了发起人的财务压力。
3.良好营销和潜在支持
众筹本身就是营销方式的一种,能够从一开始就让项目吸引大量的眼球。这种依托众筹平台的筹资方式在实现了众人集资、集思广益、风险共担的众筹理念的同时,也积累了经验和人脉。最早对项目提供支持的人都是潜在的铁杆粉丝。这些人甚至有望在日后成为项目的成员。只有当别人在乎你所做的事情时,他们才会心甘情愿掏腰包。所以,需要把每笔捐赠都当做搭建人脉网络的机会。
通过众筹,一个项目会让发起人有机会同大量支持者打交道。那些支持者会因发起项目而与发起人产生共鸣,建立强大的人际网络。
四众筹的缺点
从上述优势来看,众筹融资模式非常完美,但并非没有缺点。
1.项目或难完成
投资者给予项目提出者充分的信任,提供资金以期获得未来的回报。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种模式能发挥作用。但对于某些项目,例如规模较大、要求较高的项目,项目发展可能会出现失误,并出现长期拖延。例如,如果通过众筹拍摄的电影可能会因不能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批而无法播放。由于很多项目的难度可能会高于预期,众筹模式有可能会存在一些陷阱,使发起人和投资人都遭遇不愿看到的处境。
2.创业者压力大
在众筹网站上,发起人和投资人的关系仍在形成中。如果一旦回报无法如期实现时,投资人可能会感到不满。
2012年4月,Pebble的创始团队在Kickstarter上通过一个酷炫的视频和多张精美设计图展示了Pebble智能腕表。与普通手表相比,Pebble的最大特点是能够与iPhone和Android手机配对,显示电话、短信等信息。几天内,该创业团队就收到了8.5万多份订单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支持资金,比最初的预期多了10倍。项目发起人埃里克米基科夫斯基Eric
Migicovsky表示:这肯定会带来巨大压力。有6.5万人预订了一款尚未开发出的腕表。
二、众筹的模式
根据不同的方式可以将众筹模式分为很多种。根据投资人获得的回报是产品还是股权,我们将众筹分为消费众筹和股权众筹。
一消费众筹
消费众筹是指众筹的投资人对发起人的项目进行投资,获得项目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所以,消费众筹也成为产品众筹,或者回报众筹。
消费众筹实质上是仍处于研发设计或生产阶段的产品或服务的预售。其类似于团购,但和团购相比又有明显不同。团购更多的是已经进入销售阶段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众筹主要为了募集运营资金、测试需求,其可能面临着产品或服务不能如期交货的风险。
对于投资人而言,消费众筹具有两层意义:第一,支持自己喜欢的创意;第二,希望以优惠价格获得产品。支持自己喜欢的创意,让投资人有了参与感,而不仅仅是一个购物渠道。这有利于支持创新。
二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就是投资人对发起人的项目,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股权众筹的投资人是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包括专业的天使投资人。众筹平台定期邀请投资人举行线下项目路演,同时在线上提供信息给予投资人进行判断,最后投资人可以约创始人详聊投资事宜。股权众筹模式中有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标准化的信息提供,足够的风险提示,让投资人自己去判断风险。股权众筹平台一定要有对非标项目进行标准化和结构化处理的能力,提供给投资人类似招股说明书的标准化产品,方便投资人决策。讲故事和做营销没有意义,真实准确是第一位的,其他只会影响专业判断。
2.让投资人与股权众筹项目创始人充分接触。每个项目在上线之前都要先预热,组织线下路演,现场答疑,给投资人提供最专业的投融资对接服务。
3.基于某个有投资力的社群,为他们提供专业众筹服务。社群组织大多数都是创业成功者和企业高管以及行业精英,他们都有专业商业判断力以及很高的风险承担能力。他们能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种尖锐的问题,可以就项目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换,进行最严格的尽调。
三、众筹操作流程
以京东的消费众筹为例,线上操作流程如下:
一注册账号
发起人注册的时候,要提供充分的信息,是要被广大潜在投资人查阅得到的。
二发起项目
在我的众筹,点击发起众筹勾选同意服务协议,点击立即发起项目,就跳转到发起项目的界面,可以看到所有需要的资料,先发起项目初稿。发起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就是包含产品名称、类别等等,这些都是会展示在项目首页的。筹资金额、天数以最后跟京东的商定为主。
2.项目详情
详细介绍项目内容,包括上传项目相关的图片。
3.发起人信息
填写发起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公司的注册信息。
4.回报设置
回报设置,只要不是虚拟物品都选择实物。限定名额根据具体的档位设置。京东平台提供很多档位供选择。一般档与档之间的金额跨度不要太大,名额依次增加。
5.账户信息
下一步设置收款人信息。收款账户提供个人或公司账户。银行信息一定要填到准确的支行,对公账户一定要提供联行号。
三项目审核
项目发起之后,京东会在2~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可以在我的众筹我发起的看到审核进度。这个过程中需要联系项目经理,并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1.提交资质资料
京东初审通过之后,会提出企业信息搜集和页面详情图的具体要求。发起人根据京东的要求提供企业资质文件,包括公司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等、品牌证书、质检证书等。
2.邮寄产品
京东的项目经理会询问简单的情况,包括生产计划、进度、价格等等。有成品的,按要求把产品或者样品寄给项目经理。
3.修改页面
京东项目组和发起人一起讨论,修改发起项目介绍文字、页面。
四项目上线
文字、页面、档位都确认之后,在京东众筹后台修改你的修改项目,提交。然后联系项目经理确定上线日期。
众筹开始后,发起人还要进行话题区维护,及时回复网友的问题,置顶一些话题,更新进度。
五项目完成
投资人支持的资金达到预期金额后,众筹项目成功,发起人从平台获得募集的资金。
第三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防范
一、法律合规风险及其防范
一非法集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和《非法集资司法解释》对非法集资活动及非法犯罪行为的界定,非法集资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的情形,都属于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社会公众的认定、共同犯罪的处理、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证据收集、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跨区域案件的处理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进行虚构投资信息、投资虚假价值的产品、以各种名义开展虚假投资的新型非法集资开始出现,具体包括:
1虚构民营银行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以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开展担保为名义,发行虚假担保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
3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假冒或者虚构网站发布基金,许诺高回报。
4以养老的旗号,通过所谓投资养老公寓、举办免费体检等方式诱导。
5高价回购无价值的收藏品集资。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1.网贷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网络贷款平台如果参与以下业务,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必须严格避免。
1资金池模式
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2虚假借款
网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有的称为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3P2P经营者的庞氏骗局
网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2.网贷平台注意事项
1明确网贷平台的中介性质
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2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许多发生资金风险涉嫌非法集资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募集后有效控制和使用资金,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直接归集资金,对于资金的使用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容易涉嫌非法集资。
网贷平台应当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3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网贷平台对于借贷双方当事人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应当尽到一定程度的审核义务,并向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二证券法律风险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如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即为公开发行。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公司法》也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成立有限责任制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权众筹很可能涉及向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股份,可能存在和《证券法》冲突的风险。
2015年8月7日,为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证监会决定对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平台融资者是否进行公开宣传,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股东人数是否累计超过200人,是否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些检查内容,正是区别股权众筹与私募股权众筹的标准。
在检查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时,监管者采用穿透性原则。穿透性原则指的是,核查确认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是否为最终出资人,防止一带多的类型中包含不合格投资者或是超过200人这一人数上限。
根据上述证券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关的要求,众筹或成为专有名词,私募股权应不能称作是众筹了。很多以股权众筹为名义的互联网平台需要进行更名,并进一步规范其融资活动。
二、商业风险及其防范
一商业风险
互联网融资的风险主要是借贷债权融资中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具体包括:
1.借款人违约风险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虽经过网贷平台或者担保公司的审核,并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借款人逾期支付本息的违约风险依然存在,出借人可能面临无法在约定时间点获得当期还款的风险。
2.担保风险
若担保公司发生被依法撤销、破产或发生其他导致无法履行代偿责任的情形,则担保公司将无法继续履行代偿责任。此时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出借人将面临无法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除非另有约定,投资者一般没有提前赎回投资的权利。借款存续期间,投资者不得要求支取、使用出借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得再设定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4.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与产品相关的交易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二风险控制
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贯穿于平台的整个业务流程中,一般都是通过事前调查、事中核查和事后管理形成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平台经营模式、项目来源、借款客户等因素,不同的借款产品在风险控制各个阶段的细节上也有所不同。
1.事前调查
事前调查是第一道风控审核,一般分为以下步骤:
1在接到资金需求方申请后,进行项目立项,由独立部门专职受理业务。
2安排专业律师进行审查,保障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3安排专业团队进行尽职调查,从承租企业的股东背景、管理团队、资源匹配度、企业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各方面信息,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综合评估。
4安排人员进行项目初审,通过交叉检验的方法确保调研结果真实、完整。
5安排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再次审查,并设置独立风险评估一票否决制,判断是否接受其融资租赁申请。
2.事中核查
网贷平台应秉承中介服务的宗旨,绝不违法触及用户资金账户,通过和优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合作,以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各支付公司对不同银行卡充值有不同的限额,投资人可根据所选银行卡的不同对接不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投标资金将由第三方公司划归到融资租赁公司推荐的优质借款项目中,保障资金用途,降低资金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发布,明确了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在客户资金管理和监督方面,必须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网贷平台需要和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
3.事后管理
事后管理包括:首先通过合作方对融资主体进行实时监控,定期进行评估,保障其正常经营和还款的能力。
三、合格投资人制度
合格投资人制度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一项重要制度。规范的合格投资人制度有利于引导社会的剩余资本,助推中小微企业融资,对社会资源所有权再配置起到重要作用。《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
以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为例,其合格投资人制度如下[2]:
一合格投资人的认定原则
天使投资并非针对一般的投资大众,而是面向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具备成熟投资经验的特定投资者。区别于普通的金融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天使汇合格投资人须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考虑到天使投资的隐秘性和高风险性,合格投资人必须具备资金充足、经验丰富、较高商业判断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为了更有效地帮助创业者发展,合格投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职业、商业经验以及投资经验。
二合格投资人的认定标准
1.实名注册
投资者应当为天使汇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身份信息、财产、收入证明等信息。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年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2投资者本人名下金融资产市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且能提供相关资产证明。
3投资者本人名下固定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不包括主要居所,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
4投资者有过TMT领域天使投资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案例,且能提供相关投资案例证明。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
1公司、企业等机构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总资产管理资产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
3公司、企业等机构净利润在最近三年每年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
4公司、企业等机构有过TMT领域天使投资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案例,且能提供相关投资案例证明。
三投资额度限制
1.个人投资者在12个月内投资累计资金不得超过如下额度:对于年收入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人而言,不得超过年收入或净资产的20%取其中大者;对于年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人而言,不得超过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取其中大者。
2.普通投资人在12个月内投资累计资金不得超过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取其中大者,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该企业本轮融资比例的10%。
3.机构和专业投资人不受上述限制。
第四节案例分析
一、网贷融资案例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
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既有优质收益权进行转让,投资人进行受让收益权的产品。通过网贷平台,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将其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广大的个人投资人。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获得了流动性;另一方面则满足投资人短期理财需要。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会提供全额本息回购担保。
一项目概况
某融资租赁公司转让其租赁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源于1辆运输汽车的租金。车辆价值:62万元,车辆型号:庆铃牌冷藏车1台。
1.转让标的为该应收账款中的3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全额回购担保。
2.年化收益:基础收益9%。
3.投资期限:3个月。
二转让标的背景
网贷平台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的基础交易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征信调查显示,承租人在央行征信无不良记录,无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逾期行为。
2.承租人资料由设备经销商盖章核实。设备经销商为天津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承租人为个人,已婚,主要从事物流运输,有一定的营运经验和货源。拟租赁车辆营运线路稳定、货源稳定、货运款结算正常。
4.此次融资租赁已偿还13期,正常还款,由融资租赁公司提供。
5.还款能力:承租人月均收5~6万元。资金能够覆盖租金支付,收入稳定。承租人具备稳定的还款能力。
6.租赁车辆配置:庆铃42冷藏专用车,190马力国四,豪华驾驶室,9.00-20轮胎,冷藏箱7.3452.252.4,经核实该方案报价62.875万元,包含车辆购车税、保险、上牌费等金额,符合当地市场价格。
7.车辆运营能力:该车辆为冷藏车,主要用于与北京某物流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运输范围在北京及外埠提取、中转、运输配货或临时储存,以及部分货物返运北京的物流业务,货源充足,遍布全国各地,运费大部分为45天结款或60天结款,配货为现结;有物流项目组分析显示,该项目正常运营,月净收入可满足月还款金额24012.25元台。
三项目风险控制
1.承租人由设备厂商推荐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设备融资租赁。承租人资产状况良好,在当地口碑较好,有长期的业务合作伙伴,每月有固定业务收入来源,还款能力较强。
2.本标的物价值62万元,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拥有使用权。
3.在标的物上安装了GPS系统,以便明确标的物的使用地点及使用状态。
4.承租人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为当地人。
二、3W咖啡众筹
一3W咖啡的众筹
3W咖啡是一家包含天使投资、俱乐部、企业公关、会议组织和咖啡厅等业务的公司,通过中国互联网行业领军企业家、创业家、投资人组成的人脉圈层,集创业咖啡馆、孵化器、创业基金、品牌推广、人才招聘等于一体。
3W咖啡本身就是通过众筹设立的,是国内最早最成功的众筹创业咖啡馆之一。3W咖啡成立于2010年的11月底。发起人许单单是一名互联网的分析师,几个合伙创始人之间都是朋友。最初想到设立一个咖啡馆是因为每次聚会大家总是要临时找一些地方,不如专门设一个地方让大家聚会。合伙人们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把设立咖啡馆的消息发出去,很多人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希望可以加入成为其中的一分子。很快150万元的启动资金就募集到了。
3W咖啡股东包括金山、飞信、骏网、走秀网、创业家、腾讯、百度、新浪、搜狐、盛大、阿里巴巴等公司的一些高级管理人员,还有很多互联网公司资深的老员工。这些人以个人资金的方式参与到其中,成为3W咖啡的创始股东。
二3W咖啡的经营
根据3W咖啡创始人的介绍,最开始的时候3W咖啡不是一个创业咖啡馆。创始人们最初的想法是,征集100个互联网人士,计划开办一个专门为互联网行业聚会沙龙提供场地的咖啡厅。但是,咖啡馆开业之后,亏损很严重。后来经过摸索、调整、请教各路大佬,最后3W咖啡成功定位和转型。目前3W咖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业务:
1.咖啡馆
咖啡馆的经营必须以盈利为目的,不能亏钱。所以3W咖啡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店长,负责3W咖啡馆的经营。
2.创新传媒
3W首先通过公开课、沙龙等活动传递知识。这类活动平均三天两场,一年有一万人次参加沙龙。通过这类活动3W慢慢被认可,参会者成为3W的用户。此外,3W还通过微信、微博和3W咖啡的俱乐部包括专家俱乐部、股东俱乐部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目前,三星、腾讯、百度,都已经成为3W传媒公司的客户。3W咖啡协助客户做全国的巡回展演,做策划,做品牌,这也成为3W的盈利模式。
3.猎头和招聘
3W还做了一个网站,拉勾网lagou.com,做互联网的招聘服务。拉勾网专注于互联网,专注于中型和早期的公司,比如说拿了A、B轮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这个网站客户迅速找到需要的互联网人才。
和招聘网同时进行的还有猎头服务。3W的股东和客户很多都是公司老板,同时也聚集了大量互联网人才。这为3W从事猎头服务提供基础。
4.孵化器
NextBig是3W咖啡的孵化器品牌。孵化器为比较优质的创业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为他们创业提供一些帮助。同时3W咖啡还成立了基金,会投资孵化器中的创业项目。
三3W咖啡的成功经验
众筹咖啡馆是最容易实现、也是一些圈子所钟爱的众筹模式。然而众筹模式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众筹咖啡馆最终都失败了。而3W咖啡能够众筹成功并成功转型,主要基于以下经验:
1.股东有一致的理念
发起人要有号召力且有长远的愿景和吸引投资人认可的理念。如果众筹之初没有愿景,那么很难继续吸纳人才。众筹是基于熟人或名人的交际圈。3W咖啡的股东具有相互吸引力,除了互联网创业者,更多投资人例如沈南鹏、徐小平也进入了这个圈子。所以,3W咖啡的众筹参与者基本上是围绕着强链接、熟人或名人交际圈进行扩散的。这就无形中建立了一种信任场。这是其他普通的众筹模式最为缺乏的。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3W咖啡的股东。3W咖啡对股东也设置了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并非以学历相同、经历相似为标准,而是以相同的理念为标准。这些人可以来自不同的行业,比如金融,互联网,PE投资,传统商业银行,等等。
2.良好的管理团队
众筹咖啡馆是一种自组织,清晰的组织架构与专业的管理团队才能让众筹咖啡馆持续健康发展。如果没有良好的管理架构设置,那么这个组织很难长久。而且,如果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让股东达到预期盈利目标,那众筹设立的组织最终必然会散伙。与协会组织一样,众筹咖啡馆必须要有一个专业、强大的秘书处,服务好近200个股东。同时,咖啡馆必须要盈利才能维持经营,因此专业的管理团队非常重要。
3W咖啡馆设立了良好的双层管理架构。第一层为执委会,以服务股东为核心任务。第二层由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团队组成,以咖啡馆经营为核心任务,向执委会负责。其他成功的众筹咖啡馆例如金融客咖啡,1898咖啡也有类似的组织架构。
3.筹集充分的资金
众筹要筹到到足够的资金,轻松覆盖至少3年的咖啡馆运营成本。如果咖啡馆运营一段时间发现钱不够了,再向发起人募资,那必然导致质疑、猜忌,组织可能就难以维系。虽然发起人并不在意咖啡馆的投资回报率,但必须事先核算好成本,筹到足够的钱,从而让咖啡馆能安稳的经营。
[1]李利明:1999:广信破产,载《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10月15日。
[2]http:help.angelcrunch.comqualifiedinv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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