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东南亚的传统与发展
》
售價:NT$
306.0
《
乾隆制造
》
售價:NT$
398.0
《
资治通鉴臣光曰辑存 资治通鉴目录(司马光全集)(全二册)
》
售價:NT$
1316.0
《
明代社会变迁时期生活质量研究
》
售價:NT$
1367.0
《
律令国家与隋唐文明
》
售價:NT$
332.0
《
紫云村(史杰鹏笔下大唐小吏的生死逃亡,新历史主义小说见微之作,附赠5张与小说内容高度契合的宣纸彩插)
》
售價:NT$
449.0
《
现代吴语的研究(中华现代学术名著3)
》
售價:NT$
296.0
《
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与想象(新版)
》
售價:NT$
352.0
|
內容簡介: |
一次由从*到基层四级法院的法官,政府环保部门官员,污染检测、污染损害评估与公共卫生方面专家,法学家,社会学家,民间环保组织和律师共同参与的关于环境案件审判的研修,针对的是中国问题,即在现行体制下怎样发挥法官在改善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清理出法官自身无法解决而须靠高层统一推进改革方能解决的问题。这样的研修实录,对司法、立法、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都是有启迪意义的。
|
目錄:
|
环境司法高级研修班纪要参与者
环境司法高级研修班武汉会议
武汉,湖北经济学院
2014年11月29~30日
立法者视野中的环境司法及制度安排(2014年11月29日上午)
司法者视野中的环境司法实务(2014年11月29日下午)
执法者、学者视野中的环境司法实务(2014年11月30日上午)
多元主体的环境司法实务互动(2014年11月30日下午)
闭幕式
环境司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北京会议
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5年1月24日
环境污染与污染检测(2015年1月24日上午)
环境司法实务问题及其解决方案(2015年1月24日上午)
环境审判三审合一的提出及其可行性(2015年1月24日下午)
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2015年1月24日下午)
环境法庭法官培训(2015年1月24日下午)
总结
附一: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问题梳理吕忠梅
附二:环境司法现存问题梳理
环境司法读本(纲要)
第一部分环境与健康
一、污染、生态恶化,以及气候变化对人的健康的影响
二、中国《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的制定,及当政者的承诺
第二部分立案
一、关于立案
二、关于备案制
三、关于案由
四、关于法律的可诉性
附:法律的可诉性:现代法治国家中法律的特征之一(存目)王晨光
第三部分案件审理
一、程序的意义
附:程序的意义(存目)季卫东
二、证据
附:关于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师生对话录(存目)何家弘
第四部分判决
一、裁判对社会的影响
二、释法说理与公开
三、诚实信用原则
附:诚实信用原则(存目)徐国栋
第五部分环境法庭法官的技能、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与职业伦理
一、技能:对法律适用的认知,及对案件的恰当处置
二、法职业者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法
三、法职业伦理底限
附:法律职业三题(存目)季卫东
附录
附一:各类污染对人的健康的危害
附二:中国水问题
附三:中国的农村污染
(十七大报告)解决环境生态问题的重要了。
|
內容試閱:
|
走向环境法治
在改革中,通过司法去促进环境改善
我们面对的诸多问题,相互影响、纠缠,难以单独解决。所以,在中国,破除"机制体制弊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语),"全面深化改革"才是关键。
2015年前后,我们参与举办的环境法庭法官高级研修与一般的培训不同。在于:第一,它不是法院系统为贯彻新法、新规而在系统内关门举办的;也不是法学院为讲述某一学说,或介绍国外经验、做法举办的,而是为在中国现实情境中,探索怎样尽可能地发挥环境法庭法官的积极作用,并将现体制中需要改革、而地方法院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汇总起来,送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通盘考虑解决而举办的。第二,参与其间的人不多,但从最高到基层四级法院的环境法庭法官俱全,其中不乏在环境案件的审判中颇有经验的法官,且除法官外,有中央和地方政府环境部门的官员,有污染检测、污染损害评估和公共卫生方面的专家,有从事法理、宪法和各部门法研究的法学家,有研究中国问题的社会学家,有环保方面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律师。不同职业而又思维模式不同的人,面对环境司法,分问题针锋相对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探寻问题解决的方法和路径,以求通过司法去促进环境的改善。
当下,人们关于发展尽管有许多不同看法,但有两个共识是确定的了:一个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5年中共十五大提出);另一个是保障人权(2004年,由中共提出人权入宪,健康权、环境权正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在目标和价值取向确定后,方法的问题就将提上议事日程。法职业者(特别是法官)须有一种专业的思维模式和职业技能,在这方面,中国的法职业者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一种职业的研修(或职业的培训)所要解决的就是这个。我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研究室工作时(当时受聘担任人民日报社法律顾问),及至90年代评估福特基金会资助中国法院系统项目后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院、上海市高院、湖北省高院、陕西省高院的法官培训和司法改革项目时,着力的都是法职业者的思维模式和专业技能的养成。我相信,在目标和价值取向确定后,中国的法职业者自能形成基于自己经验、与他国法职业者相较各具特色、共为人类制度文明组成部分的中国司法的具体规制和职业技能法则:法职业者(特别是法官)的工作需要的是谨慎而具创造性的思维,以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处置给权利受损者以救济,给违法侵权者以惩处,协调利益,实现公正,成就和谐。
最后,要感谢的是:加拿大基金对本书所称环境法庭法官高级研修的支持和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对本书出版的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