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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更是世界范围内民主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理论上研讨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九个关键问题,包括信息的界定及其基本理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例外、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的利益衡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信息公开的收费等九个关键问题。本书对全面了解世界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推动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大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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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敬波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副主任、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著有《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行政法问题研究》、《法治政府要论》、《欧盟行政法研究》、《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等著作,主编《国家赔偿法教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教材,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行政法学研究》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发改委、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公室等科研项目40多项。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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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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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信息公开的基本界定
一、信息及其相关概念体系
二、信息公开义务主体
三、我国政府信息的法律界定
四、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五、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立法模式
二、不公开信息的标准
三、不公开信息的类型
四、拒绝公开信息的其他理由
五、信息的可分割与部分公开
六、我国信息公开范围的完善
第三章主动公开信息与政府数据开放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四、我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数据开放
第四章公开信息的申请
一、信息公开申请人
二、申请程序
三、受理程序
四、征求第三方意见
五、机关间转送
第五章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决定
一、决定的类型
二、决定的程序
三、延长期限
四、加快处理的情形
五、个人信息申请
六、信息再使用
第六章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衡量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益结构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
三、公共利益衡量与信息公开例外
四、公共利益衡量的原则与标准
第七章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
一、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主管机关
二、指定政府部门作为信息公开主管机关
三、其他类型信息公开主管机构
四、我国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
第八章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
一、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机关
二、监督和救济的程序模式
三、双重行政处理的程序
四、监督和救济的决定形式
五、监督和救济的具体程序
六、法院秘密审理程序
七、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信息公开的收费
一、信息公开的收费种类
二、信息公开费用的减免
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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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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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务公开肇始于1988年3月,中共十三届二中全会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以便得到群众的监督,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1996年1月,第十四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确定实施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提出"县(市)、乡镇及行政村、基层站所,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凡是可以公开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结果,特别是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财务等事项都应公开,以便群众监督"。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要求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公正透明,极大推动了政务公开制度的发展。2002年,中央明确提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200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标志着中国自下而上、逐级推进政务公开的战略已全面推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政务公开的法制化;也意味着公开的原则已经成为政府行为的基本准则,是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政府信息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则是政府工作全领域、全口径、全流程的外化表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能够促进政府施政理念、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持续推进,使公开的观念深入人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光是效率最高的警察"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政府管理观念发生巨大转变,从单纯为防治腐败而推行政务公开,到将建立开放、透明的政府确定为施政纲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日臻完善,信息属性同步确定、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公开原则成为行政法律制度和政府行为的基本准则,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大量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了行政公开原则或者制度。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量逐年上升,公开的广泛性、及时性、便利性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不断丰富,不仅满足快速发展社会中不同人群信息公开的需要,也搭建起官民良性互动的平台。信息公开对政府权力行使和行为规范构成的倒逼机制,督促政府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渠道。公民得以了解行政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对于防止行政权力的寻租和滥用,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产生重要影响。信息公开在满足公民知情权的同时,使得公民的参政议政成为可能。网络问政等公众的积极参与不仅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程度,也减少了政策执行的阻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促使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信息公开的主体不断扩大,从村务公开向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发展,从政府信息公开向公用企事业组织和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推进,信息公开正在成为政府和公益组织塑造诚信形象的重要指标。政府信息公开既是政府的一次自我革命,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更是世界范围内民主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理论上研讨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九个关键问题,包括信息的界定及其基本理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例外、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的利益衡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信息公开的收费等九个关键问题。本书对全面了解世界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推动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大有助益。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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