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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文艺陈隽:终于离开一场失恋的割裂阵痛,从今以后,像个严丝合缝的笨蛋,独自南漂。
二缺陈隽:天知道,我的男朋友和猫,总闹不愉快。
姜先生:少絮絮叨叨,张嘴,吃药。
请姜先生注意一下自己男朋友的身份,不要自动给自己升级成为老公。
男朋友没有老公有保障,你给我升级了就可以瓜分我的财产。
你能有多少财产?
他拉着我的手放在手心里,轻笑道:不多,就一个知名作家陈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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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26岁之前,小透明写手陈隽没有工作,生活过得平淡如水。
在26岁这年,台球会所老板娘陈隽遭遇男友出轨,与新欢携手跟她说拜拜。
在离开大学之后的第三年,陈隽第一次觉得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一分钟忘记前男友攻略:换一个城市,找一个真爱。
来到忽冷忽热的南方城市,陈眷倒霉的智齿也不争气的肿了。
直到拔牙时,她遇到了寡言的温柔医生姜未迟。
春风十里,谢前任不娶。
这个世界总有一个人,能让你愿意卸掉所有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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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纪出矣,新锐暖萌怪才。文风柔软与诙谐俱在,玻璃渣与糖并存。代表作:《今天开始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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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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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抱歉,我不再是你的爱人了
第二章 春风十里,不如前任暴毙
第三章 咸豆腐脑和甜豆花
第四章 生活不止苟且,还有贱猫
第五章 奶酪小蛋糕?不爱吃
第六章 大冬天的,谁爱舔铁门?
第七章 恋爱的时候,连阳光都像灯泡
第八章 从命运手里偷金子
第九章 男朋友和猫,总闹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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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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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抱歉,我不再是你的爱人了
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当然,失恋之前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的生活会生于安乐死于肥胖。后来我才知道,能够生于安乐的都是懂得如何管教自己,或者管教男人的女人。
很遗憾,我两者都不是。
二十一岁的时候,我有过一个听起来很拉风、很舒适的职业全职台球会所老板娘。五年以后,我失业了。
失业那年,我二十六岁。
1
下午三点半,我从火车上下来,回到那间曾经一起与他过很多年的房间,正犹豫着要不要用剪子戳烂对面男人的大动脉。
这种间歇性脑补从前天他在电话里跟我提出分手以后就一直不断持续着。我甚至尝试想象了一下,如何将一场情杀演变成密室杀人这种高智商犯罪。
事实证明,我浑浑噩噩的脑子根本想不出任何有智慧的东西,我所能控制的,只是自己收拾东西的手不再发抖。
他正坐在凳子上抽烟,三字头的软中华,七十五块钱一包。我走过去点了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
我还是习惯抽云烟,十块钱一包,带点辛辣味。五年前我们就抽这种烟,没钱的时候还买过更差的。那个时候的我们还不懂计较拿着这盒烟出去体不体面,也不会在接到芙蓉王时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半截。
床上堆放着我从衣柜里拽出来的衣服,春夏秋冬的都有,横七竖八地占据着一整个床面,像一片尸横遍野的乱葬岗。屋里的光线有点暗,打在白清明面无表情的大半张脸上。精瘦,没什么血色,侧面可以清晰地看到凸出的颧骨。
这当然不是他因为分手表现出来的失魂落魄。白清明一直都是这副吸了大烟的样子,吃不胖,常年饭桌上的应酬也没有让他改变这一点。过去我管这个叫清秀,现在我才看出那应该叫半死不活。
白清明说:陈隽,爱情不是你写的小说,我也不是你书里的男主。我弄不出那么多风花雪月,我得赚钱,我没那么多时间在你大姨妈来了的时候帮你烧洗脚水。
我承认,这几年我变了,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你了,而是生活迫使我们不得不选择忙碌。你总是无法理解我,总说要我陪你,你明知道我有的时候累到站着都能睡着。
我撑不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他说他撑不下去了,在我苦撑了那么久以后。
你看,爱情的本质原来也是这么拙劣,无论曾经多么相爱的两个人,分手的时候,比的无非也是谁比谁更心狠罢了。
很多人都说,能够携手走向婚姻的恋人,都必须要经过爱情的寿终正寝,亲情的死而复生,才能彻底挥发掉那层庸俗的躯壳,被日常的柴米油盐取代。只有平淡的细水长流才是婚姻本身。
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会不会有同样的认知,总之是现在,如果白清明再敢用这种屁话来嘲讽我的爱情观,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对他说:去你的,那这五年你怎么不跟你妈过?
事实上,他确实这么说了,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深度和内涵的女人,我无法坦然地接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态度从孙子进化到大爷;无法接受一个男人以我在为你赚钱为由,堂而皇之地无视掉对方所有的付出;无法接受他以忙的名义告诉我,阑尾炎手术你自己去吧,我实在脱不开身。
这样的推脱,可笑得就像我们时常会对微信上不想闲聊的人回复一句我在忙,下次聊一样。
爱上你的那一年,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把应付别人的借口用到我的身上。
但生活就是这么鸡鸣狗盗。
我们在一起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一起固执地守护过最微薄廉价的梦想;一起在潮湿的合租房里笑着攀比过谁打死的蟑螂更多。却在五年后的安逸之下,分崩离析。
2
五年前,当我还是个长发飘飘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我遇见了白清明。
他长得很干净,五官比很多男生都要清秀,时常戴着一副框架眼镜坐在操场的一角,拿着手写板安静地画画。
我的眼神不是很好,来了几次以后才发现,他总是坐在我斜对角的地方。这是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不突兀,也不会让人厌烦。
我盘腿坐在树下,问身边的室友:他是不是在画我?
室友朝白清明的方向看了一眼,调侃我说:别逗了,他画的一定是夕阳下的小白杨。
我不信,笑着走过去问他:我跟小白杨谁好看?
他匆匆收起画板,嘴巴因为紧张抿成了一条直线。
后来白清明告诉我说,他那天确实在画小白杨,只是画着画着,就画出了一双眼睛。
一双在夕阳下也能笑成一对月牙的眼睛。
3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吃饭,是在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上。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衣、牛仔裤,还是那副框架眼镜,身板瘦得一阵风就能吹倒。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聚会结束以后,不少人都喝了个七荤八素。我喝得微醺,慢悠悠地走在最后,路过冷饮店的时候,白清明一路小跑着买了一杯热奶茶给我。
他对我说:陈隽,女孩不要喝太多酒。
我点了点头,用吸管搅着杯底的珍珠,没告诉他我从来不喝奶茶的。冷风吹过来的时候,我抱着杯子一声不吭地走在他的前面。
我想,天气这么冷,顺道给他挡挡风吧。他可真够瘦的。
4
收到白清明的表白,是在相识两个月以后了。他抱着一大捧玫瑰直愣愣地站在我们系教室门口对我说,陈隽我喜欢你很久了。
有点突兀,又有点顺理成章。周围起哄的声音吵得我耳朵疼。因为尴尬和无措,我指了指大门说:出去聊吧。
那天我走得很快,甚至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我也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就是漫无目的地瞎转悠。
白清明一直默不作声地跟着,直绕了将近半个多小时后,才在我身后问了一句:陈隽你是不是迷路了?这个路口我们已经走了三遍了。
我都没看路,又怎么会迷路?我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紧张罢了。
我回头看他,答非所问地说:你走累了吗?
他笑着说:没有。然后举起手里的玫瑰,看着校外来来往往的校友对我示意,只是你一直不接我的花,显得我有点傻。
我这才觉得自己也有点傻,竟然让他捧着一束玫瑰在校园边的大街上逛了那么久。
我说:那我帮你拿一会儿吧。
他将花递给我,直到我捧在手上才说了一句:我的花不退不换。人也是。
我瞪他:没接过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怕被退回来。
我脸上一热,转身接着往前走,手里将那捧花抱得很紧很紧。
他跟在我身后说:陈隽,我不太会说那些好听的话,昨天晚上我其实在信纸上写过一封信给你,但写完以后又被我给撕了。我想,爱情最真挚的表达就是我喜欢你。
他突然停下脚步,拉住我说:陈隽,我喜欢你很久了,在你还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玫瑰,想说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了。新生报到的时候,一卡通照得跟身份证照片似的人不就是你嘛。我没见过那么一脸正气照相的人,因为好奇,所以总是会偷偷打量,不然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去操场画画?
但我告诉他的答案是:待定。
他笑得有几分无奈,问:早点定不好吗?
不好。
为什么不好?
显得不矜持......我妈教的......
这句话我肯定是不会说的。
5
三个月后,我们开始了第一次正式约会。其间,木讷的白清明也没有安排什么特别的节目,就是带着我在外面吃了一顿在当时来说还算昂贵的饭,然后坐在校园里的镂花长凳上看着树顶发呆。
或许是不想我把他看成无趣的人吧,白清明那天表现得十分健谈,天南海北地说了一大堆冷笑话。
我一直报以礼节性的微笑。
笑到最后,他自己都觉得泄气了,无精打采地问:陈隽,我讲的这些是不是都不好笑?
我揉了揉笑僵的脸,给出最后的评价:笑点一般,下次背点鬼故事吧。
你喜欢听鬼故事?
不喜欢。
那为什么想听?
我一本正经地告诉他:比起强颜欢笑,我可能更擅长面无表情和目露凶光。不然怎么配合你?
我没告诉他的是,相比各种各样的故事,我更喜欢看他目瞪口呆的样子。
6
我们第一次牵手是从游乐园回来的路上。
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晒过柏油马路,汽车一辆一辆地经过,路旁抽芽的柳树偶尔会划过脸颊。他走在我的左手边,手背晃啊晃的,无意间碰到过我好几次。有那么一两次,白清明的手指都抓到我大半个手掌了,我一动,他又缩了回去。
我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特别想告诉他,大哥,我那是下意识的反应,你要抓就赶紧的啊。
结果,快到校门口了,我们俩的手也没拉上。白清明的表情有些懊恼,抬起手拦住我说:陈隽,我的手心出汗了。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从包里抽出一张面巾纸给他。他没有接,小心翼翼地看着我问:能不能用手擦?
我二话不说就牵起他的手掌,一路顺着校园里的林荫路走过,看着路边坚挺的小白杨说:不就想拉个手吗?废话那么多。
实际上我手心里的汗出得一点也不比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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