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往事和近事(增订本)》(著名学者葛剑雄教授代表作,新增修订、全新推出。跨越三十多年的写作,多角度讲述中华文明)
》
售價:NT$
349.0
《
往事和近事:历史地理学泰斗、百家讲坛主讲葛剑雄经典文集
》
售價:NT$
349.0
《
父母的关键认知
》
售價:NT$
225.0
《
第三帝国:一部新的历史(纳粹主义具有何种魔力?纳粹运动会卷土重来吗?一部全面揭示希特勒及其罪恶帝国黑暗的历史)
》
售價:NT$
490.0
《
强迫症的历史:德国人的犹太恐惧症与大屠杀(德国历史上的反犹文化源自哪里?如何演化为战争对犹太人灭绝性的种族杀戮?德国历史研究专家克劳斯·费舍尔叙述德国反犹史及其极端形态的典范之作)
》
售價:NT$
440.0
《
粤港澳大湾区舆论引导与舆情应对精品案例:基于媒介化治理的思考
》
售價:NT$
445.0
《
大地的勇士
》
售價:NT$
340.0
《
中华老学·第十一辑
》
售價:NT$
380.0
|
編輯推薦: |
到底什么样的孩子能被称作好孩子?乖乖听话就一定是好孩子?调皮捣蛋就肯定是坏孩子吗? 为什么孩子变得不愿意读书,他们到底喜欢什么?为什么你在挑选名著时变得无从下手?
该从图书的装帧去选择,还是从内文的质量去把关?
有没有兼备翻译质量和图书印刷质量的优秀产品从孩子的阅读角度出发,色彩鲜明活泼讨人喜欢、纸张柔软翻阅轻便、内文插图精美充满趣味、被编辑们赞誉为翻译相当精彩的果麦版《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许可以成为你的上佳选择。
【一本男孩不得不读的友谊之书】
这里有一个男孩成长所必备的鬼机灵,所必有的英雄气概,所坚持的守口如瓶,所富含的正义感,所恪守的友谊誓言。这里活着一个小男子汉,他是每一个勇敢男孩的伙伴,也有每一个勇敢男孩的品质。
【一段可以边读边玩的冒险旅程】
内文中含一个跨页的彩色密西西比河地图,狂风骤雨、电闪雷鸣,捕鱼野炊、丛林穿越为你还原书中哈克贝利和吉姆在河上漂流历险的种种遭遇;
【一次轻松快乐的阅读体验】
从孩子阅读的体验考虑,选用130*184 mm的开本,更适合儿童的双手把持翻阅;精选瑞典进口60克轻型米黄纸,纸色柔和便于保护视力,轻便柔软,翻页不易伤手,走到哪
|
內容簡介: |
为了逃离酗酒老爹的恐怖统治,聪明的哈克贝利营造了自己的死亡,逃到了曾经和汤姆索亚进行海盗历险的小岛上,吃烤鱼、啃火腿,烙玉米饼、沐浴自然、大胆冒险,好不自在!镇上的人们以为他已去世,乘着渡轮在河上放炮寻找他的尸体。哈克贝利成功脱身,自由自在之际,却遇到了同样逃到岛上来的老朋友黑奴吉姆!
为了获得自由,哈克和吉姆乘着捡来的木筏在广阔的密西西比河上不停漂流,期间见识到了深夜废船上的阴谋,小镇之上两个世家之间的血亲复仇和罗密欧朱丽叶式的爱情,犹如西部片一般以一敌百的好汉等等惊心动魄,刺激非凡的事件,大饱眼福。
一次好心的停泊,木筏上多了两个江湖骗子,他们在各地营造骗局大捞特捞,费尽心机的谋夺可怜三姐妹的巨额遗产,甚至为了赚钱偷偷卖掉了哈克的好朋友吉姆!哈克必须与他们斗智斗勇,救回老吉姆!
还有汤姆索亚,这个美国孩子心目中的男孩榜样,哈克最好的朋友也即将登场,他俩又会闹出怎样的盛大场面?
太多太多的故事,没法儿在这里一次讲完,只有打开第一页,开始和哈克一起愉快的冒险啦!
|
關於作者: |
[美] 马克吐温著
美国著名作家和演说家,真名是萨缪尔兰亨克莱门(Samuel Langhorne Clemens)。马克吐温是他的笔名,原是密西西比河水手使用的表示在航道上所测水的深度的术语。马克吐温是色盲,他做过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淘金工人、记者等工作。于1910年4月21日因狭心症去世,享年七十五岁,安葬于纽约州艾玛拉。
雍毅 译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副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硕士,纽约州立大学文学硕士。
|
目錄:
|
1 前言
001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406 译后记
|
內容試閱:
|
Chapter 02
我俩蹑手蹑脚,穿过林中小道,往寡妇家的后花园走去。我俩一路上猫着腰,不让树枝刮上头。经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了一跤,发出响声。我俩赶紧趴在地上,不敢乱动。沃森小姐的黑奴就坐在厨房门口,他身材高大,名叫吉姆。我俩看得十分清楚,因为他身后有亮光。他站起身来,伸长脖子,侧耳细听,大概一分钟后,大声问道:
谁?
他又听了一分钟,然后蹑手蹑脚走了过来,正好站在我俩中间。他离得那么近,我一伸手,几乎都能摸到他的脚背。好像又过了好几分钟,他一直没出声。我的脚踝开始发痒,但我不敢用手挠。接着耳朵也发痒,然后背又开始发痒就在两个肩胛骨之间。要是再不挠一下,我就快要痒死了。其实身上发痒这种事,我经历过好多次。要是你和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葬礼,或者你想睡觉却睡不着,身上就会发痒。总之越是在不便挠痒痒的场合,你身上就越痒,好像有一千多个地方都在发痒。没过多久,吉姆又问:
喂,是谁?哪里来的?见鬼,刚才明明有声音。嘿,我知道该咋办。我就坐在这里不走了,就不信你不出声。
说着,他坐在地上,就坐在我和汤姆之间。他背靠大树,两腿向前伸开,差点碰到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痒得难受,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没敢用手挠。接着又鼻孔发痒,后来鼻子底下也发痒。我真不知道怎么才能忍住。这股难受劲儿,一直持续了六七分钟,我感觉好像过了一个钟头。这时,我浑身上下有十一个地方都在发痒,估计过不了一分钟,就彻底忍不住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一忍再忍。就在这时,吉姆的呼吸开始变得越来越粗,后来打起呼噜来。我一阵乱挠,身上这才感觉舒服了一些。
汤姆轻轻吹了一声口哨,向我发出信号。我俩便手脚并用,悄悄爬到十步开外。他悄悄告诉我说,他想把吉姆绑在树上看热闹。我说不行,那样会把他弄醒。他一旦乱叫起来,寡妇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汤姆说他身上的蜡烛不多,想溜进厨房拿几根。我不想让他去,就跟他说,万一吉姆醒了跟进去,那可怎么办?可是汤姆不听劝,就想冒险。于是我俩溜进厨房,拿了三根蜡烛。临走之前,汤姆在桌上放了五分钱,算是给的蜡烛钱。从厨房出来以后,我急得直冒汗,就想赶紧离开,但汤姆死活不肯。他手脚并用,爬到吉姆跟前,想把他捉弄一番。我只得等他回来,感觉他去了很长时间。四周一片沉寂,让人觉得凄凉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沿着花园墙外的小路一直前行,不久便爬上屋后一座陡峭的山顶。汤姆告诉我说,他刚才把吉姆的帽子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方的树枝上,吉姆身子动了一下,幸亏没醒。
从那以后,吉姆逢人便讲,说女巫给他施了魔法,让他恍恍惚惚骑着马,在全州跑了一圈,后来又把他放回树下。还说女巫把他的帽子挂在树梢,是想让他知道是谁干的。后来,他逢人又讲,说女巫让他骑着马,一直跑到河下游的新奥尔良1。再后来,每当跟人说起这事,他越扯越远。后来竟然说他骑马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活活累死,背上全是鞍鞯磨出的血泡。
经过这事,吉姆变得神气活现,根本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黑奴们从几十英里外的地方赶来,听他讲述遇见女巫的事。这样一来,本地的黑奴自然对他刮目相看。就连外地的黑奴,也都毕恭毕敬站在那里,张大嘴巴,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好像在欣赏一件神奇宝贝一般。
黑奴们总喜欢黑夜围在灶台边,讲女巫的故事。每当哪个黑奴讲起这类事,显示自己无所不知,碰巧让吉姆听见,他就会进屋插上一句:哼!你哪认识什么女巫?于是那个黑奴便立刻闭上嘴巴,退到一边去,让吉姆说话。
吉姆总是把汤姆留在桌上的五分镍币,用一根细绳拴住戴在脖子上。他说那是魔鬼送给他的法宝,还说魔鬼告诉他说,这东西能包治百病,而且还能把女巫招来。他还说,只要想让女巫来,一念咒语,她马上就来。可是,他从不把咒语告诉别人。
黑奴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把自己所有的东西全都送给吉姆,就为看一眼那枚五分镍币。可他们却不敢碰一下,因为他们相信魔鬼摸过那枚镍币。吉姆说他见过魔鬼,又说被女巫施过魔法,变得神气十足。可是作为一个奴仆,他却因此差点遭殃。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我和汤姆来到山顶边缘,俯瞰山下的村镇,见有三四户人家的窗前仍然亮着灯光,大概是家中有人生病,还没入睡。我们头顶上空的星星,闪耀着漂亮的光芒。山下的村镇旁,静静躺着那条大河,足有一英里宽,雄伟壮观。
我们走下山,来到旧皮革厂,找到乔哈帕和本罗杰斯,还有另外两三个孩子他们早就藏在这里等着我俩。我们解开小船,顺流划了两英里半,在半山腰的一块大岩石下停船靠岸。
我们走进一片灌木丛,汤姆先让大家对天发誓严守秘密,然后把我们领到一个密林掩映的山洞口。我们点上蜡烛,手脚并用爬进山洞。爬了大约二百码,洞中豁然开朗。汤姆在几条通道里摸索了一阵,很快便从一道石壁下钻了过去原来这里有个不易发现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来到一个阴冷潮湿、有点像是房间的地方。汤姆说:
现在我宣布,我们这个强盗帮正式成立,名字就叫汤姆索亚帮。想入帮的人,必须宣誓,而且还要蘸着血,签上自己的名字。
大伙儿都想入帮。汤姆拿出一页他早已写好的誓词,念了起来。誓词的大意是:
人人必须效忠本帮,绝不泄露帮内秘密。如果有人敢做对不起帮内弟兄的事,帮主可以命令手下弟兄杀掉叛贼及其全家。杀人者,需在死者胸前用刀刺上代表本帮的十字帮徽,才能吃饭睡觉。本帮以外的人,一律不得使用本帮帮徽。如果擅自使用,必将追究;再次使用,格杀勿论。本帮成员如果泄露帮内秘密,必割断喉咙,焚烧尸体,抛撒骨灰,将其姓名从血书中勾掉,从此不得在帮内提起,并且永远遭受诅咒,彻底将其遗忘。
大家都说这个誓词写得非常漂亮,还问汤姆是不是用自己的脑子想出来的。汤姆说,有些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有些是从海盗书和强盗书上抄来的,还说凡是格调高的匪帮都有誓词。
有人建议,谁敢泄露秘密,就立刻杀他全家。汤姆说这个建议不错,便用铅笔记了下来。本罗杰斯说:
那么哈克1芬呢?他没有家人,要是犯了帮规,该怎么处置?
他不是有个爹嘛?汤姆索亚说。
没错,他是有个爹,可是这些日子谁也没见他的影子。他一喝醉酒,就到皮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他都有一年多不在这一带露面了。
他们说来说去,就想把我踢出帮会。他们说,每个弟兄都必须要有一个家人或是别的什么人垫底,要是犯了帮规,就可以杀掉,不然的话,对其他弟兄不公平。大家都像木桩似的立在那里,谁也想不出个好办法。我急得快要哭了,突然灵机一动,说我有沃森小姐,要是我犯了帮规,可以把她杀掉。大家一听都说:
嗯,没问题,有她就行。好,同意哈克入帮。
于是大伙纷纷用针尖扎破手指,挤出几滴血,蘸了签上自己的名字。我也照样在纸上签了我名字的代号。
可是,本罗杰斯问,这个帮的目标是什么?
没什么目标,就是抢劫和杀人。汤姆说。
可是,咱们抢劫谁?抢劫住家?还是偷牛?还是??
废话!偷牛偷东西算什么强盗,那只能算是盗贼,汤姆索亚说,咱们可不干偷鸡摸狗的事,那多没派头。咱们要做拦路抢劫的蒙面大盗,专门在马路上劫持官车和私车,再把车上的人统统杀掉,劫走他们的怀表和钱财。
咱们非要杀人不可吗?
那当然,杀掉最好。官家不让杀人,但一般说来,杀掉最好。有些人可以不杀,把他们抓进山洞,一直关到赎身。
赎身?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明白,反正强盗都是这么干的。我在书上看到过,所以我们当然也得这么干。
可是咱们连赎身是啥都搞不懂,怎么个干法?
你怎么老是埋怨?咱们必须得那么干。我不是说了嘛,书上就是那么写的。难道你想独出心裁,不按书上写的干?那会把事情搞砸的。
哼,你说得轻巧,汤姆索亚,咱们连赎身是咋回事都搞不懂,又他娘的怎么让那帮家伙赎身?我就想搞懂这个问题。你说它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太懂。不过,把他们一直关到赎身,意思大概是说,把他们一直关到死。
这还说得过去,可能就是那个意思。你干吗不早说呢?对,咱们就把他们关起来,一直关到他们赎身赎死。可是,关起来也挺麻烦的,他们会把粮食吃光,还老想着逃跑。
看你说的,本罗杰斯。咱们有哨兵把守,他们怎么逃走?要是他们敢动一下,就地枪毙。
哨兵,嗬,这主意倒是不错。这么说来,就得有人整夜把守,不能睡觉,把他们盯死喽。这太愚蠢了吧!为什么不等他们一到,就派人上去,拿棍子逼他们赎身呢?
不为什么,就因为书上没那么写。喂,本罗杰斯,我问你,你到底想不想按规矩办?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难道他们不如你,用你来教呀?你还差得远呢!不行,先生,我们就得按规矩办,让他们赎身。
你说不行就不行,我也无所谓。可我还是要说,这个办法太愚蠢了。对了,女人也要杀吗?
喂,本罗杰斯,我要是像你这么无知,早就把嘴闭上了。杀女人?绝对不行,书上从没写过那种事。你把她们抓进洞里,一直对她们彬彬有礼,渐渐地,她们就会爱上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哦,要是那样的话,我没意见,但我不想参与。过不了多久,山洞里就会挤满了女人,还有等着赎身的人,咱们这些强盗就没处待啦。不过,你想干就干,我啥也不说了。
这时,小汤米巴尔内斯已经睡着了。大家把他叫醒后,他吓得哇哇大哭,闹着要回家找娘,说他再也不想做强盗。
大家都取笑他,说他是个爱哭鼻子的小娃娃。这下可把他惹恼了。他说他现在就要回家,把秘密告诉大家。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不要声张。然后建议大家暂且回家,等下周聚会,再一起杀人抢劫。
本罗杰斯说,他别的时间没空,只能礼拜天出门,建议大家下礼拜天再碰头。可其他弟兄都说,礼拜天杀人抢劫,会遭报应,便否决了他的建议。大家一致同意,要尽早碰头,把杀人抢劫的日子定下来。后来大家推举汤姆索亚做大帮主,乔哈帕做二帮主,然后散伙回家。
天亮前,我已爬上寡妇家的屋棚顶,又从窗子爬进屋里。低头一看,新衣上沾满了油渍和污泥。我已身心交瘁,精疲力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