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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信勇等编著的《民法第3版》按照民法学体系及法学专业教学需要,分为民法总论、物权、债权和亲属权等4编,共48章。民法总论编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及变动;物权编包括物权概述、所有权、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债权编包括债权概述、合同、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亲属权编包括亲属权概述、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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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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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民法概述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民法的性质与任务
第四节民法的渊源
第五节民法的发展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第二节平等原则
第三节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节公平原则
第五节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节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四节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第四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六节住所与身份证
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三节法人的人格权
第四节法人机关
第五节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第二节合伙
第三节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三分编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第二节物
第三节行为给付
第四节智力成果
第五节人身现象与生命痕迹
第四分编民事法律关系变动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二编物权
第三编债权
第四编亲属权
参考文献
第一版后记
第二版后记
第三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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