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人格阴影 全新修订版,更正旧版多处问题。国际分析心理学协会(IAAP)主席力作
》
售價:NT$
305.0
《
560种野菜野果鉴别与食用手册
》
售價:NT$
305.0
《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部洞悉中国政治制度演变的经典之作)
》
售價:NT$
286.0
《
锂电储能产品设计及案例详解
》
售價:NT$
505.0
《
首辅养成手册(全三册)
》
售價:NT$
551.0
《
清洁
》
售價:NT$
296.0
《
组队:超级个体时代的协作方式
》
售價:NT$
352.0
《
第十三位陪审员
》
售價:NT$
245.0
|
編輯推薦: |
本书之研究,其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如下:首先,本书旨在全面展现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衍生和长成的历史进程,并对其法律职业活动进行详尽考析,这种学术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进我们对这一法律职业群体,乃至中国民法近代化的认知。其次,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借鉴并移用西方民法学的概念体系和知识架构,对其时之民法制度和民法问题有过较多阐析,且留下相当一批论著。本书以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所产出的民法论著为中心,对该群体的民法思想进行一个溯源性的梳理和检讨,这种智识努力,既可在某种程度上充实中国近代法学史的研究,亦可为当下民法学的知识积累和传承提供若干基础性助益。再次,中国近代民法与今日台湾之民法有着极为重要的启承渊源,且在学术上也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研究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学术思想,亦有益于推进两岸学界在民法史和民法基础理论方面的相互亲近。*后,对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探研,也可以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学家培养模式,以及法学家群体的建设,提供些许历史镜鉴。
|
內容簡介: |
本书选取民国时期法律职业群体中的重要一支民法学家群体为研究对象,剖析其生成契机和社会结构,考察其法律职业生涯,梳理其民法思想,并对其在中国民法近代化过程中所起的推进作用进行多维度的审视和阐释。中国近代法科留学事业的发展、新式法学教育的兴办、民事立法事业的渐次展开,为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诞生和成长提供了历史契机。作为中国近代法律人精英群体的一支,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在籍贯分布、教育背景、职业构成、家庭背景等方面表现出鲜明的时代性特点。此外,在纵向的时间维度上,他们可分成三个不同的代别,不同代别间的民法学家在学术风格上又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法律职业活动十分复杂,他们或躬预民事立法活动,或从事法学教育和民法学著述,或参与司法实践。这使得该群体的法律职业活动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内涵。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留下了一批数量不菲的民法论著,通过这些民法论著,个体状态的民法学家大多构建了一个基于其自身的民法思想体系,这些自洽或非自洽的学术思想体系,为中国近代民法学的构建提供了最基本的知识素材。
|
關於作者: |
蔡晓荣 男,1974年生,2005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获史学博士学位。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代法律史、法学史。曾出版专著两部,在《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华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教育部、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级科研项目10余项。
|
目錄:
|
导论 001
一、研究旨趣 001
二、相关学术史回顾 005
三、研究理路与研究架构 009
第一章 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形成的历史契机 011
一、中国近代法科留学事业的发展 012
二、中国近代新式法学教育的兴办 033
三、清末以迄民国民事立法的渐次展开 050
小结 060
第二章 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概貌及其代际谱系 063
一、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概貌 077
二、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代际谱系 097
小结 105
第三章 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法律职业活动 107
一、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的民事立法活动 107
二、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的法学教育活动 113
三、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的学术研究及其民法著述 122
四、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的司法实践活动 150
小结 166
第四章 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民法思想述要 167
一、民法基础理论相关民法思想 168
二、债法思想 180
三、物权法思想 197
四、亲属法思想 210
五、继承法思想 223
小结 231
结语 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与中国民法近代化 233
一、躬预民事立法,推进了民法制度的近代化 234
二、投身法学教育,教授民法知识,促进了民法人才的近代化 236
三、潜心民法著述,阐述民法法理,推动了民法观念的近代化 237
附录 民国时期民法学家传略 241
参考文献 274
|
內容試閱:
|
本书主要致力于以下问题的探究:其一,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之生成的历史契机为何?这一法学家群体在籍贯分布、教育背景、职业构成和家庭背景等方面呈现何种结构性历史实态?在纵向的时间维度上,其代际嬗递呈现何种群体性特征?其二,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的主要法律职业活动较为复杂,既躬预民事立法活动,从事法学教育和民法学著述,又参与司法实践。这种极具时代特点的法律职业活动,其细节性内容凸显了该类法律职业群体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哪些独有表征?其三,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群体留下的数量不菲的民法论著,是我们借以梳理中国近代民法学极好的参照性资料。那么,这些著述之类型和知识结构的具体样态如何展现?通过对欧陆民法学的理论继受,个体状态的民法学家大多构建了一个基于其自身的民法思想体系,这些自洽或非自洽的学术思想体系,又如何以一种群体智慧的形式,汇聚成一个所谓中国近代民法学的知识谱系?上述问题学界均涉猎无多,亦是法史学界与民法学界富有挑战性和极为诱人的课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无疑是一件颇具学术意义的基础性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