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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后首部文集,内容涵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律师发展、司法改革与律师发展研究、律师制度改革与《律师法》修订三个主题。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律师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律师制度改革、律师协会改革等主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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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于2014年12月21日成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届法治国家与律师论坛于2015年12月5日召开。作为成立后第一次正式年会,本次年会主题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律师发展、司法改革与律师发展研究、律师制度改革与《律师法》修订三个议题展开。该论文集收录收录论文23篇、主题发言15篇,由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对上述三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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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于2014年12月21日成立,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第57个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研究律师制度的学术团体,致力于对律师法学和律师制度方面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同时也为律师队伍的培养和律师实务与高校教学的紧密联系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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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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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法治观点
呼唤修法: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 胡田野 003
司法改革与律师制度 李 迅 018
辩护律师如何向被追诉人核实证据 韩 旭 033
侦查程序中被害人律师帮助权问题研究 兰跃军 054
论正确评价和发挥律师作用 陈雄飞 071
法律解释视域下的律师沟通及其法治意义 马靖云 085
管制为什么失效?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的功能期待与效力困境 吴洪淇 099
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新常态 袁 钢 122
构建和谐发展的中国律师制度 刘进军 134
浅议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制度衔接问题 张 涛 143
法治理念视角下的中西信任理论比较
以山西腐败案为对象 臧豪杰 任国征 153
法治中国与律师作用
理论和语境的关联 李广德 172
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司 莉 191
反思与展望:全面依法治国时代的中国律师业 黄永东 黄 蓉 204
浅谈律师制度改革背景下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
以加快律师行业发展为视角 潘 强 胡博晨 213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以法律硕士律师方向教学改革为视角 周 洁 杨洪浦 221
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律师惩戒事由界限设置问题研究 韩晓强 23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律师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
基于四川省律师行业的分析 王晓鹏 241
律师协会十大挑战及应对策略探究 张耀东 253
中国司法改革与律师制度发展改革之刍议 刘 强 266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实证分析 赵书博 275
新常态下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思考 朱加宁 291
关于从律师中遴选初任法官的制度化探讨 吴毅恒 297
法治声音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工作建议与期望节选 王利明 317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工作报告节选 王俊峰 320
法治的律师维度节选 朱卫国 326
加快建立司法人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节选 姜启波 330
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尊重和保障律师行使诉讼权利节选 万 春 333
积极开展律师培训工作,构建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节选 黄永维 338
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共同推动法治进步节选 周洪波 341
法治国家的建设依赖于律师发展节选 于海纯 346
律师协会的功能、结构及优化节选 王进喜 349
公司律师的定位与价值
兼谈《律师法》的修改 李祝用 353
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律师辩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节选 陈卫东 362
走向政治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律师的历史使命节选 刘红宇 367
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常态节选 肖 微 372
大数据对未来法律服务业的影响节选 蒋 勇 374
以中国律师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的视角看我国律师准入制度节选 潘文军 378
后记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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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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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律师辩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节选
陈卫东
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是一个诉讼关系、诉讼地位的改革,更是一种诉讼结构的改革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有侦查、起诉、辩护和审判环节,这里面非常鲜明地提出以审判为中心,那么中心之外就有控和辩。这就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诉讼结构,以审判为顶点为中心,以控辩为两翼实行控辩平衡,裁判中立。所以说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最重要的是要强化控辩的平衡。我们这里面不用平等,平等做不到,但是平衡是应该的。
首先,就控辩双方地位而言明显不对称,控方比较强大,辩方相对弱势,所以从平衡的角度来说就要进一步扩大律师的辩护权利,增强律师对抗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地规制控方权力,形成一种和谐的、平衡的诉讼结构。
其次,随着程序简化的不断完善,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确立,律师在定罪量刑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大,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的推进可能会把控辩协商这样的模式,引入到了我们刑事诉讼中来。在这种模式下,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达成协议,这实际上类似于美国的控辩交易。控辩协商或者美国的控辩交易中,律师作用非常重要,检察官和律师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左右了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我觉得这是我们下一步诉讼制度改革对我们辩护律师提出来的最大一个挑战,控辩协商就是辩护一方和控诉一方来谈判,然后由法院来确认。
二、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的改革,要求律师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进行全面辩护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极大提升我们国家刑事辩护率,目前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仅为20%30%左右,可以说70%的刑事案件是没有辩护律师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法援律师去补充社会律师数量不足的问题。法律援助制度目前的模式弊端是人员少、质量差,好点的律师都到律所办案,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司法部也在探讨将来能不能把法律援助律师更名为国家公设律师,这是研究的一个思路。
三、全面提升律师辩护质量,建立有效辩护制度
现在律师的辩护质量应该说参差不齐,难以令社会及当事人满意。广大的律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认真履责,应该说很多案件中律师辩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有一部分或者一小部分律师的辩护质量或者敬业精神是有问题的。辩护律师是不是把案情吃透了,搞明白了,该调查取证的证据都调查取证,在法庭上是不是提出了有效的辩护意见?实践中辩护律师的尽职尽责都有较大差距。法庭采纳不采纳是一个方面,我们的律师做到与否是另一回事。有一些当事人对律师有意见,有些法官对律师也有意见。冤假错案发生时,追究经办人员司法责任的时候,我们律师呢?我不是说也绝不会说律师要承担责任,但是你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你尽职尽责了吗?所以建立有效辩护制度是不是也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美国推行有效辩护制度,辩护律师没有尽到责,可以构成上诉理由,上诉法院可以发回原法院重审。有一次在一个研讨会上一位最高人民法院的庭长对律师是这样讲的,我最近办理一起死刑复核案件,我特别想知道律师在这样一种判处死刑的案件中的辩护意见是什么,我特别失望地看到这位律师的辩护词只有280个字,280个字就是他对一个死刑案件的辩护。这个问题也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发展到现在已经快40年了,我们律师现在已经不是过去的律师了,党和国家对律师高度重视,社会民众对律师给予了很大希望。当前司法改革中明确提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都要从律师中招聘公职律师,律师可进可退,可以成为级别很高的公务员,我曾说过法官、检察官面临着入额压力,错案的追责压力,而律师没有,我也是在这种背景说律师是这轮司法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大数据对未来法律服务业的影响节选
蒋勇
马云说过一句话,他说未来所有生意都是数据生意,未来所有生意都是数据生意没有排除掉法律行业。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最容易被理解的就是裁判文书。其实每年千万数量级的裁判文书在大数据的眼里,看起来是什么?实际上就是一个可被储存和计算分析的案例大数据,我们要让他解构,解构有一套流程。如何让让机器读懂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的一份文字,首要条件就是对他做解构。一份裁判文书可以以各种方式做解构,各个字段和字段之间的组合都有可能成为裁判文书大数据当中的一个部分。
在解构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让数据更加可视化。我们做了一幅裁判文书的公开地图,这个地图是中国最大的一块法律大数据屏,上面的中国地图时刻有亮点在闪,亮点就是正在公开的法律文书,点击任何亮点进去就是当前正在入库的裁判文书的样式,我们也可以对每一个地域、每一个法院,甚至每一个法官的裁判观点做数据统计和分析,并且让统计结果可视化地呈现出来,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各种维度、各种方法,既可以有简单的,也可以有更复杂的,你要做的只是在数据端和数据端之间建立规则。
提到大数据,大家最容易想到的是搜索工具。过去我们都在用很多搜索工具,也有一些高校开发的非常实用的搜索工具。其实在过去的技术条件下,对于搜索工具的开发是基于软件的,基于单机版不是基于互联网。基于互联网的案例搜索将使得每个人的搜索行为不再是单个行为,而是和所有人的搜索行为相关联,比如说我们开发的搜索工具无讼。现在每一周有超过100万的点击量,每周超过10万用户在用案例检索工具。
还有数据的用途,它可以帮助我们做分析,其实数据会告诉你所有的秘密。比如,分析法官的裁判观点,为同案同判提供数据支持,我们目前也正在跟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合作,为法院系统同案同判的信息化提供服务,并且为立案查找提供数据支持,减轻案例检索的工作量。
另外,数据可以用来预测,数据才是最厉害的巫师。比如,经济政策与诉讼案件的关系,这个是可以通过数据来分析和预测的,当然包括经济新常态下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爆炸。这个趋势是可以提前被数据预测出来的。中国经济未来的走向、经济新常态的出现会与诉讼案件之间发生什么样的关联,其实早在两三年前的一些案件当中就有所体现。
还有智能化,数据会让机器更加聪明,机器可以通过智能的学习而使得自己成长。所以未来在机器智能学习方面,我们可以实现真正在线模板。现在的在线模板是虚假的,是从百度上找到模板然后套上去,其实你并不知道目前这一刻用户正在使用且使用最多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真正的在线模板是可能通过机器智能学习完成的。
比如,在做一个案件过程当中,智能化的数据库会推送跟你这个案件最相关的可以参考的案例,相应的模板也会推送给你,它会大大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这个难度非常大,它取决于我们对于深度规则的挖掘与提炼,这个事情是需要法律与技术互相结合起来的。其实真正懂法律的资深律师不愿意做技术的事情,而技术的天才又不懂法律或者更多技术人才不愿意进入法律领域,法律服务市场太小了,资本不愿意进来,或者资本就算进来也小小的探一个角而已,法律服务市场大概就500亿总量,资本连转身都转不开。目前这个阶段,要应对这个巨大的难题,只有靠真正有情怀的,愿意为法律行业进步来奉献力量的大律师一起联手来干才有可能,企图依赖资本力量做这件事情是不太现实的。
大数据可以使我们的服务透明化,比如,帮助我们确立合理的律师费区间,确定一套更完美、更好的算法,帮助客户和律师之间就交易的达成提供费用参考。更重要也是我们目前正在力图实现的就是律师画像,利用大数据对律师画像,数据是不会说谎的,数据是不会吹牛的,它会帮助建立我们行业内真正客观的评价体系。
其实数据可以参与诉讼中的每一个画像,这是我们正在做的尝试,即为每一个律师做一个互联网上的律师名片。大家可以拿起手机来,咱们现场来个小小的动作玩一玩,拿起你的手机在你的浏览器上输入itslaw.com,输入这个能看到有一栏是无诉案例,然后再输入你的个人名字,你的律师名字,这就是我们用大数据为每一位律师抓取匹配你的一张个人名片。你可以上去认证,可以上去看你代理过的案件,你发现这些律师名片上机器知道你办理的所有案件,会自动替你将办理过的案件分类,同时表明你经常在哪些法院代理案件,等等。移动互联网发展到当今时代,对于律师的发展来说,其实就是贯穿以人和技能为本的阶段,所以我一直非常不赞同法律电商这个说法,因为法律是不可能被电商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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