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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对于千古一相李斯的解读,至今还没有一部作品能超越《流血的仕途》。作者曹昇,人称曹三公子,研究历史数十年。《流血的仕途》自上市以来,便引起读者的强烈反响及关注,至今销量已近百万册,上市当年曾被中国书业协会评选为2007年年度*受欢迎历史小说。
2.《流血的仕途》洋洋洒洒六十万字铸就,还原了李斯在战国末年的乱世里,从区区草民步至大秦政坛男二号的奋斗历程,也复活了李斯与嬴政、吕不韦、嫪毐、韩非等枭雄明争暗斗的历史图卷。
3.本书采用镜像方式,站在李斯角度,对其一生进行展示和解读协助秦王离间六国、夺取军权、削权重臣、震慑宗室,将少年赢政一步步推向傲视六国、统一天下的始皇之位,也成就了他的终极梦想
4.此次精装版的推出,更适于收藏。本书不仅可以作为李斯的独家仕途笔记来读,也可以作为职场、从商、自我成功不可错失的技术秘籍,一读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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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李斯,一介布衣,为了实现自我的价值,成就仕途理想,孤身来到咸阳,终成秦王嬴政面前红人。他谨慎低调却一次又一次地冒着杀头的危险,与历史上最强悍的帝国掌权者秦始皇纠缠,与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吕不韦、嫪毐周旋,隐忍蓄势多年,最终崛起为大秦政坛男二号。
《流血的仕途》将战国末年群雄逐鹿的历史盛卷亦庄亦谐地铺展开来,刻画出了千古第一丞相李斯曲折、传奇的一生。书中密布的智慧与谋略、心术与玄机,读来令人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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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曹昇
新派历史小说名家,出版有《流血的仕途》《嗜血的皇冠》等历史畅销佳作。
《流血的仕途》于2007年7月首版推出仅四个月后,即达四十万册的惊人销量,被中国书业评选为2007年人文社科类图书年度最受欢迎历史小说。
曹昇挟令人惊叹的写作才华,一反以往历史小说的平铺刻板,以诙趣的笔法还原历史,用鲜活的文字复原历史,将当时多变的历史格局与李斯运筹帷幄的政治智慧写得妙趣横生、自成一派,被读者誉为近年来极具智慧的历史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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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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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第二章 谁的咸阳?
第三章 吕不韦的前世今生
第四章 强者,更强者!
第五章 相府突围
第六章 李斯的精心布局
第七章 王者现身
第八章 最漫长的一天
第九章 李斯的重大转折
第十章 合计同谋
第十一章 一场夺权实验
第十二章 军权之争
第十三章 神秘来客
第十四章 英俊王子
第十五章 王室惊变
第十六章 危机中的咸阳
第十七章 成蟜之败
第十八章 权力蛋糕再分配
第十九章 嫪毐之叛
第二十章 王者立威
第二十一章 嫪毐之死
第二十二章 母子决裂
第二十三章 归去来兮
第二十四章 吕不韦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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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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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能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所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做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见到此情此景,李斯不由得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到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注定将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一位当代的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两个年幼的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说: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脸色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和此时的李斯相差无几。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以强硬的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书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该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考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肉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专科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门下的那些弟子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专科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专科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发泄的机会。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里,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鸡。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一位抬杠的,课是没法儿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挑衅地看了看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幼儿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阴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
3.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即知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之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肉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哪,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所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此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要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符合条件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哪。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后人想起你们来,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矣,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至于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才能,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地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作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儿翻本儿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后。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后,他要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canmakeithere,youcanmakeit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儿俩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赠予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摆尾,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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