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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以通俗语言用问答形式向公民宣传与普及税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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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一本向公民宣传与普及税收基础知识的小册子。它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资料为依据,以问答的形式和简洁的语言,比较全面、概要地介绍了税收基础知识、中国现行税制和征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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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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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税收基本概念
1.什么是税收? 3
2.什么是税法? 4
3.什么是税收制度? 5
4.什么是税种? 5
5.什么是征税对象? 6
6.什么是税目? 6
7.什么是征税环节? 7
8.什么是纳税人? 8
9.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8
.....
第二篇 中国现行税种
一、增值税17
1.什么是增值税? 17
2.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17
3.哪些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怎样征税? 18
4.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怎样征税? 18
5.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怎样划分的? 19
6.增值税的税率有几档?征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有哪些? 20
7.一般纳税人怎样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21
8.什么是销项税额?怎样计算销项税额? 22
9.什么是进项税额?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2
...
二、消费税31
1.什么是消费税? 31
2.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31
3.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31
4.消费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33
5.哪些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退还消费税? 35
6.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35
7.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35
8.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36
三、车辆购置税37
1.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37
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37
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计税方法是怎样规定的? 38
4.车辆购置税的主要免税、减税和退税规定有哪些? 38
5.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39
四、营业税40
1.什么是营业税? 40
2.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40
3.营业税的税目、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41
4.营业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41
5.营业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42
6.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怎样规定的? 43
7.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43
8.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44
9.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44
五、关税45
1.什么是关税? 45
2.关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45
3.关税的税率有哪些种类? 46
4.关税的税目、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46
5.关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47
6.关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48
7.关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49
.....
8.什么是进境物品进口税? 49
六、企业所得税51
1.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51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51
3.企业取得的哪些所得应当缴纳所得税? 52
4.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52
....
七、个人所得税64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64
2.哪些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64
3.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65
4.工资、薪金所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
....
八、土地增值税77
1.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77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77
3.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规定的? 77
4.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78
5.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78
6.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79
7.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79
九、房产税81
1.什么是房产税? 81
2.房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81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82
...
十、城镇土地使用税84
1.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84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84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85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85
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免税规定有哪些? 86
6.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86
十一、耕地占用税88
1.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88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88
3.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89
4.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90
5.耕地占用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90
6.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91
十二、契税92
1.什么是契税? 92
2.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92
3.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规定的? 93
4.契税的税率是多少?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93
5.契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94
6.契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95
十三、资源税96
1.什么是资源税? 96
2.资源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96
3.资源税的税目、税率(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9
...
十四、车船税101
1.什么是车船税? 101
2.车船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101
3.车船税的税目、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01
4.车船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103
5.车船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103
6.车船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04
7.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104
十五、船舶吨税106
1.什么是船舶吨税? 106
2.船舶吨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06
3.船舶吨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107
4.哪些船舶可以免缴船舶吨税? 107
5.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108
十六、印花税109
1.什么是印花税? 109
2.印花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109
3.印花税的税目、税率(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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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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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纳税人?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税制要素之一,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表明国家对谁征税,或者由谁纳税。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如中国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单位、个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和取得所得的其他组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取得所得的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通常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
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制要素之一,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制要素之一。例如,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也有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确定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降低征税成本,减少税款流失。从源扣缴税款,也是目前各国税收管理特别是所得税管理中通行的做法。
.什么是起征点?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税制要素之一,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免予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计税依据全额征税。例如,中国现行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元至20000元;按次(日) 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元至500元。纳税人的营业额没有达到上述起征点的,免予征收营业税;达到上述起征点的,按照其全部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规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适当照顾收入、所得和财产等较少的纳税人,贯彻合理负担的原则。同时,可以适当缩小征税面,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什么是免征额?
免征额是税制要素之一,指税法规定准予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免予征税的固定数额。在实行免征额制度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先从计税依据中扣除规定的免征额,然后就其余额计算纳税。
规定免征额主要是为了适当照顾收入、所得和财产等较少的纳税人,贯彻合理负担的原则。同时,可以适当缩小征税面,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与起征点制度相比,免征额制度更为合理,因为后者可以避免前者在临界点附近税负陡升陡降的现象。例如,某纳税人适用的起征点为营业额20000 元,当其营业额为19999元时,不用缴纳营业税;营业额为21000元时,就需要按照21000元缴纳营业税。如果将上述起征点改为免征额,当纳税人的营业额为21000元时,只需要按照超过20000元的1000元缴纳营业税。
什么是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又称减税、免税,税制要素之一,指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给予减征、免征。
税收减免是税收优惠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对某些征税对象和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措施。非经法律、法规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减免税收。
税收减免从性质上可以划分为政策减免、困难减免和一般减免。政策减免,指配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如鼓励投资、促进消费等) 给予的减税、免税。困难减免,指纳税人因特殊情况(如遭遇自然灾害) 纳税有困难而给予的减税、免税。一般减免,指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减税、免税。
此外,税收减免从时间上可以划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前者限于在规定的期限以内减税、免税;后者则没有减税、免税的时间限制。
什么是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税制要素之一,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以后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税款义务以后解缴税款的期限。纳税期限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应纳税额的多少和各个税种的不同特点确定的,包括纳税计算期和税款缴库期。
纳税计算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按期计算,即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税款义务的一定期间作为纳税计算期。例如,中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和1个季度。纳税计算期届满以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即应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二是按次计算,即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作为纳税计算期,一般适用于对某些特定行为的征税或者对临时经营者的征税,如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多在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以后按次计算应纳税额。
由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纳税计算期内所取得的应税收入、应纳税款、代扣代收税款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结算和缴税手续,所以,税法规定了税款的入库期限,即税款缴库期。税款缴库期指纳税计算期届满以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缴税款的法定期限。例如,中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和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纳税。
规定纳税期限,对于促进纳税人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认真履行依法纳税义务,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及时,具有重要的意义。
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项税额: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接受的应税劳务、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的应税劳务、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
产)、应税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怎样规定的?
个人纳税人(不包括提供应税服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销售额没有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起征点的,可以免征增值税。目前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至20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 销售额300元至500元。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应当在上述规定的幅度以内,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可以暂免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个人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个人;单位、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以后销售,发生的自建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下列5类:
1.中国境外的单位、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以其中国境内的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转包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营业税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关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在海关放行以前损失的货物,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以免征关税。
在海关放行以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减征关税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规定免征、减征。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和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免征、减征关税,临时免征、减征关税,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怎样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建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除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以外,不超过本纳税年度年销售(营业) 收入15%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超过本纳税年度年销售(营业) 收入15%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
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项目共有11个,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房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此税。纳税人包括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和房产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房屋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房屋产权的所有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没有确定和房产租典纠纷没有解决的,由房产的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西藏自治区暂时没有征收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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