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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我是温侯吕布

書城自編碼: 2864220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傳記历史/地理人物
作者: 南门太守
國際書號(ISBN): 9787516810200
出版社: 台海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8-01
版次: 1 印次: 1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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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在对所有现存关于吕布的史料细致梳理基础上,严格以史实为基础,以史家的态度,小说的语言,轻松的风格,细述吕布的一生,一一解答上疑惑。
在写法上,凡史料有明确记载的,皆以史料为准;没有史料记载的,以合理的想像来还原史实,绝不作毫无依据的虚构,拒绝任何戏说。
內容簡介:
吕布活了三十七岁,对他的一生,褒贬各异。
二十七岁出道,三十七岁被杀,历史给他展露风华的舞台,只有十年。
这是最为动荡的十年,也是最精彩的历史华章。
很多大事,都与他有关;很多传说,都围绕着他进行。
可惜的是,由于留下的来史料十分有限,在吕布身上,还有许多事像迷一样无法解释:
關於作者:
★南门太守,原名陈忠海,男,1970年8月生,原籍江苏海安,出生于安徽亳州,1991年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现为职业撰稿人。1990年开始发表作品,2005年加入陕西省作家协会,出版诗集、散文集各一部。酷爱文史,尤其致力于后汉、三国历史的学习和研究,多年来穷搜广集,遍访各地历史遗迹,南门太守写史态度严谨,考证详实,忠于史实,文笔轻松,从不戏说,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目錄
序 言 一
第一章 少年 三
第二章 变故 一四
第三章 刺史 二三
第四章 雒阳 三二
第五章 逆杀 四一
第六章 义父 五二
第七章 关东 六一
第八章 长安 七一
第九章 密谋 八〇
第十章 刺董 八九
第十一章 大乱 九九
第十二章 袁术 一〇九
第十三章 故友 一一九
第十四章 太行 一二八
第十五章 过客 一三七
第十六章 兖州 一四八
第十七章 濮阳 一五八
第十八章 饥荒 一六八
第十九章 险境 一七八
第二十章 小沛 一八七
第二十一章 天子 一九七
第二十二章 泗水 二〇七
第二十三章 伪帝 二一七
第二十四章 反击 二二八
第二十五章 奴寇 二三九
第二十六章 孤城 二四九
第二十七章 远逝 二五八
內容試閱
第一章 少年
早点起床可以干许多事,比如再睡一觉。
我百无聊赖,四念俱空,不想起床。
我,吕布,家中排行老五,在我上面四个全是姐姐。
说起我的名字还有一段来历。我姥爷姓黄,是五原郡大户,从祖上起就在此开染房。别小看这不起眼的生意,在这里却是极发财的营生,此处是边境,有很多兵营,染出来的布可以就地卖给当兵的,生意特别好。
生我的时候母亲正在姥爷家的染房里指挥染工们干活,结果我迫不及待地出生了,由于事发仓促,我最后生在了一匹刚染好凉干的红布上,于是父亲给我起了个名字:吕布。成人加冠礼后,又为我取表字奉先。
我爷爷名叫吕浩,是一名校尉,校尉是本郡驻军的最高武官;我没有见过他,因为在我出生之前他就死了,死于和鲜卑人的交战之中。爷爷死后父亲继承了他的事业,父亲名叫吕良,很快也干到了校尉。
校尉是一个很高的军职,再往上便是将军,这说明我的家庭出身一点不比别人差,在这偏僻的边郡,我可是货真价实的高官子弟。
但是,所有的正史对这一点都视而不见,在这个极讲究出身的时代,对一个人身世的忽略不仅是一种轻视,而且还隐藏着某种阴谋。
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欢乐,因为此前这个武将之家还没有一个男孩,父亲急得不行,母亲偷偷流泪。我的降生使父亲大喜过望,使母亲如释重负,几个姐姐也高兴极了。我自然成了全家的掌上明珠,生活优越,有人宠有人疼,似乎无忧无虑。
可是大家都不懂我的心,在我的内心里,有着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痛苦。当年朝廷为防范鲜卑人入侵,在沿河套一带的几个边郡都增设了驻军,我爷爷就是那时候成为一名职业军人的。父亲生在兵营,长在兵营,也成了一名职业军人。但是父亲却不希望我再走上军旅之路,原因很简单,生于乱世,军人最终的归宿只有一条: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他希望我从文,目标是考入雒阳的太学,传习经学,学而优后步入仕途。这却不是我的志向,我生平最不喜欢的就是读书,也不喜欢做官,我喜欢打仗。况且太学也不是那么好进去的,尽管有祖辈军功的荫护,但没有真才实学,最终还得被淘汰。
为了实现进太学读书的梦想,父亲很早便把我送进了本地的郡学。我硬着头皮去了,但心里一直认为自己绝不是一个读书的料,武人的后代更适合做一名武人;对于成为一名文人,我一来兴趣不高,二来自认为天赋有限。

五原郡属东汉十三州中的并州,郡治在九原县,郡学就在县城里。我家在县城外的兵营,虽然路途不远,每天上学父亲还是派兵士跟着,因为走着去不方便,所以很小时我就学会了骑马。
我天生喜欢战马,尤其那种体形高大、身强力壮的纯种马;我有好几匹这样的马换着骑,郡学里的同学们对此艳羡不已。读书我没有天赋,但骑术我无师自通,虽然从未经名师指点,但在十岁前后我就已经对此相当纯熟。
谁跟我好我就让谁骑马,很快我身边就聚集了一批铁杆,比如魏越、宋宪他们几个。他们的家都在县城里,魏越家是本地最大的财主,五原郡有个临沃县,半个县的水浇地都是他们家的;宋宪他爹是郡里的都尉,管治安的。
也不买帐的同学,比如王修,他爹名叫王智,是本郡太守。这小子也不爱学习,整天打打杀杀,很牛,有一帮狐朋狗友,有郡学里的也有外面的,就连郡学里的个别先生也与他勾肩搭背。
这小子让我极为看不惯,但我却从未跟他发生过冲突;我不是问题少年,我厌烦打打杀杀。
一次,父亲郑重地告诫我要注意跟王修要搞好关系,能交成朋友最好,不能交成朋友也千万别发生矛盾。
这样看来,父亲与王太守的关系可能不怎么样,否则不会专门强调这件事。
文武不合,这是常事,按说谁手里有刀把子谁更牛气,这个姓王的太守难道敢欺负父亲不成?后来我才明白,这个王太守的后台很硬,硬得吓人,他是中常侍王甫的亲弟弟。
中常侍是宦官,却不是一般的宦官,是当朝最大的宦官之一。
尽管我努力克制,尽管有父亲的告诫,但我跟王修之间还是结下了仇怨,不是我成心,也不是这小子太嚣张,而是因为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名叫魏紫,是魏越的姐姐。
我喜欢她,偏偏王修也喜欢。
情窦初开之时,我越来越长得高大英俊,每天对着镜子一照都会暗自窃喜:我怎么这么帅!
除了学习不好,论出身论家庭论长相,我哪点都突出,不吸引女孩都难。但说实话,在遇到魏紫之前,哪个女孩都没能走进我的心。
一次,我骑了匹从塞外买来的枣红马,魏越眼馋得不行,他家虽然有钱,但这样的马却无权拥有,朝廷有诏,四石以上的弓弩和身高五尺六寸以上的马匹都属于军用物资,民间不得拥有。
魏越问能不能借他骑几天,条件随便提。
我大手一挥,想骑只管拿去。
几天后魏越恋恋不舍地还马,作为答谢,一定要请我到他家做客。我俩就逃了一次课,去了趟魏府。
魏越家如何奢华就不提了,此行最大的收获或者说最大的不幸就是,在他家里遇到了他的姐姐魏紫。
我喜欢叫她阿紫。

初次相见,我便被她的美丽惊倒了。
我有四个姐姐,长得一个比一个漂亮,但她们跟阿紫比起来,好像都差了那么一点点。哪一点,我也说不清,总之阿紫让我一见倾心。
魏越也看了出来,作为我的铁杆粉丝,我来当他的姐夫,自然是他求之不得的,但魏越却说:
可惜
可惜?为什么可惜?
千万不能说可惜!你应该说:
很好
魏越接着说:
可惜,可惜我姐姐已经许配给了别人。
错误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更是一种难熬的痛苦,要知道是这样我该更早下手,送你几匹上好的马都成!
我正准备泯灭初恋的火种,让阿紫在心里慢慢消失,却不想魏越又说出了下面的话,正好似在我青春的伤口上洒了一大把盐:
你知道我姐姐许配给谁了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谁都一样,反正不是我。
是王修。
我挨了一记飞脚,又吃了一记闷棍。
这个家伙,这个人渣!

我退学了,我对父亲说身体不舒服,需要回家养养。
父亲有点生气,但见我整天灰头土脸闷闷不乐又形影消瘦的样子,也只好同意了。
我对同学和先生说我要投笔从戎,报效朝廷。
有一半同学投来钦佩的眼光,另一半同学的脸上露出鄙夷。随他去吧,我不想多说一句话,只是在心底里暗道:
不要跟我狂,将来指不定谁辉煌!
回到家,我整天睡大觉,睡得昏昏沉沉。
不看书,不习武,连心爱的马也很少骑。
我终于理解,一座城再喧闹,没有你,也是一座空城!
我知道,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在于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没有你的地方就是地狱,而这里,没有。
我知道,爱上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发不可收拾!
我整天这样胡思乱想,一天天消瘦,一天天沉沦。
终于,有些风言风语传到父亲的耳朵里,父亲找我做了一次长谈:
看来送你去城里读书是个错误。
我也发现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太学我恐怕上不了了
那你对将来怎么打算?跟着你外公做生意吧,你舅舅和表哥在边境做生意,又到凉州那边贩马,生意做得很大,你跟他们干吧!
做生意,我更不行。
父亲听到这里,有些生气了:
年轻人要么走向仕途,要么去经商,你两样都不行,那你打算做什么?
我不加思索地说:
我想从军!
没想到父亲很痛快地拒绝了:
从军,绝对不行!
我继续争取道:
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流着军人的血,我喜欢成为一名军人
父亲态度很坚决:
趁早断了这念头,从军是不可能的!
我使出最后绝招,发狠地说:
那我就回郡学吧,反正混一天是一天,总不能老呆在家里。
这下子把父亲将住了,他怕我去找阿紫,更怕我跟王公子闹出事来。想来想去,父亲觉得我也没有更好的出路了,于是答应了我的请求,不过提出了一个条件:
三个月后就是郡里的秋射,你要能进入前十名,就从军;否则,跟你舅舅贩马去!

看来父亲还是想让我去贩马,因为在他眼里,他开出的这个条件我实在难以达到。
秋射是全郡一年一度的大典,除了本郡各营、各燧的驻兵,还有全郡各县、各亭的百姓,农商学兵都可以参加,比赛项目以骑、射为主。所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全郡十几万人,能杀进前三十名都是好汉,何况前十名。
边郡之地,朝廷历来重视秋射,对于取得名次的人,不仅有奖励,而且还会署功劳,跟战场上取敌人首级差不多。有了这样的诱惑,赛场上大家自然玩命。
人不逼自己一下就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更何况还有三个月时间可以准备。
针对秋射项目我玩命地开始了训练,没有老师教,这难不倒我,我从小生活在兵营里,耳濡目染,所有骑射技法我都无数次看过,我根据自己从小观察揣摩的骑射技巧自己练。几天下来,发现并不难,我不是读书的料,却是干这些事的天才。
我还没有马高的时候就会骑马了。我喜欢马,喜欢与马亲近,对于那些好马更是喜欢得要命。我的马都是自己喂,自己刷毛,从不让别人碰。这些马也跟我好像有了感情,我每次骑上它们,它们就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任我驰骋。
秋射大典上用的马都是自己的,这一点我似乎占了优势。
兵营里好马很多,但这些马都是河套马;河套马不如塞外马,体形不够大,腿不够长,爆发力还行,耐力却不足。
要得到一匹塞外好马却不容易,因为河套北面是阴山,越过阴山便是鲜卑人的地盘。两国交兵,对好马看得紧,只能找那些冒死做地下交易的中间人偷偷一次弄上三匹五匹。这些马,老百姓有钱也不能买,拥有它就算犯罪。
再说射术,我从小也很喜欢,这更是我的特长。
好射手说到底就是看基本功和心理素质,其次才是弓和箭。我身高臂长,这正是成为一名好射手的必须条件,我从小就跟兵营里的好射手们学习射箭,七岁就能拉开一石的弓,十二岁时轻轻松松就能拉开四石弓,而四石弓已经是弓箭兵的基本配置,可以上战场杀敌了。
我信心十足,只等秋射那一天的到来。

秋射,当然是在秋天。
但在我心里,这个季节却是春天,我盼着这一天快快到来。
三个月中,我觉得自己无论骑术还是射术技艺都大增,有一次我居然拉开了十二石的强弓,能拉开这种弓的人极少。四石弓的射击距离是二百步左右,十二石弓可以达到惊人的三百五十步,你能大致看清的东西都在射程之内。
据老射手们讲,飞将军李广当年也在这一带戍边,他射入巨石的那一箭用的就是十二石弓。
终于到了秋射大典的那一天,会场就在城南兵营里的操练场上,司典是本郡太守王智。虽然规模比不上并州两年一次在晋阳举办的全州九郡的秋射,但气氛依然很热烈。
五原郡是边郡,在并州九郡里实力也最强,今年进入前十名的骑手和射手都有机会参加明年秋天在晋阳举办的并州秋射。
先比射箭,首先比的是射得准。
箭靶叫墩孹,用红白两色丝缝成,挂于木板之上,放置在百步之外,每人十二支箭,看谁命中的多。
百步距离相当于二石弓的有效射距,用六石弓纯属浪费,我闭着眼都能射中,十二箭我全中。
参赛的有六十名射手,一小半全中,其余的人多在八到十中之间。
接着比射得远,这不仅要比基本功,还要看各人的弓箭好不好。
我前面有位射手,一箭射出去,吱地一声就看不见了,一会儿司射报告说三百二十步,全场雷动,暂居各射手首位。
我微微一笑,知道自己将再赢一局。
我换了自己最心爱的那把十石弓,搭上专门与这把弓配套的一两八钱的箭矢。气定,站稳,吐气,拉弓如圆环,不看箭不看手,只看远处。
远处,那是鲜卑人的铁骑,那是滚滚狼烟。
一箭出手,渺然如风。
我射了三百七十五步!
全场惊愕,继而欢呼!
原来我如此优秀,就连我自己都是第一次意识到。
射术里的第三个科目是骑射,自然也是我的拿手好戏,在奔跑的马上连射六箭,我又是全中。三科下来,我排射术的第一。
三个科目之后,今年还增加了一个科目,比赛射得快。
在真正的战场上,作为专职的弓箭手,射得准和射得远其实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必须射得快。你能射着敌人的这个距离俗称一箭地,能射一百五十步,一箭地就是一百五十步,能射一百步,一箭地就是一百步。
敌人要突破你,一箭地就是他的地狱,他必须冒死疾驰。
他要跑得快,才能生;你要射得准又射得快,才能活。
在敌人的骑兵玩命地跑这一百步的时间里别人能射出三支箭,而你能射四支,那你活下来的可能性就比别人多一倍。
这一科是我的弱项,因为平时练得少,但我也进入到前十名。
射术全部结束,我遥遥领先,夺得全场第一。

出事是在骑术比赛中。
射术和骑术是两个不同的科目,可以分别参加,而全部参加的人并不多。参加射术比赛的多是兵营里面的人,对于这种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项目,业余选手显然比不过专业的。
骑术就不同了,骑马不仅实用而且时髦,谁家要是没有几匹好马,就显不出自家的地位和实力。在骑术比赛中,喜欢骑马的都想来试试身手,参赛的多达百名,我发现其中有不少熟人,魏越、宋宪都参加了。
还有那个让我一想起就觉得讨厌的人:王修。
骑术比赛简单,只有速度和马上格斗两项,但危险性却大得多。
先比速度,号令一下,上百匹骏马疾驰而出,绕着练兵场四周的马道狂奔。
开始一段大家你追我赶,速度不差上下,几次险些发生马匹相撞事故。跑了二十圈后,有的马开始大汗淋漓,有的马不住嘶鸣。
三十圈后,一半选手退出了比赛,这些马和人,都是业余水平。
魏越和宋宪还行,没有被甩掉。奇怪的是王修,这个败类和人渣居然跑得挺欢实,一直跑在我的前面,这让我吃惊不小。
我这才注意他胯下的这匹马,这真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好马!
这匹夫马有六尺多高,腰壮腿长,一看就比河套马高一截,枣红的身体没有一点杂色,飞奔起来似一团火焰。这不是从鲜卑人那里弄来的塞外马,因为这匹马耳朵修长且挺,鬃毛也很长,蹄形硕大。这一定是传说中的凉州纯血马。
一分神,五十圈结束了。
我跑第二,王修第一。
两场之间有短暂休息时间,魏越和宋宪过来安慰我。他们也都进了骑术前十名,原来不好好读书的人都容易成为偏才。
魏越说王修骑的是王太守重金从凉州买来的好马,据说正是传说中的大宛汗血马,这小子也有两三个月不来郡学了,在家天天练骑术,扬言誓夺全场第一。
宋宪撇着嘴说:
这个杂种这一下岂不要狂到天上去了!
魏越却不怀好意地笑笑:
也未必,狗狂挨砖头,人狂没好事!
果然让魏越言中了,马上格斗比赛一开始,前半场第一的王修就大失水准,被对手捅落马下。这匹马像中了邪,一见别的马就往后躲,不敢往前冲。
我很了解马的习性,一看就知道有人对这匹马动了手脚,不然它不会经过短短一个时辰就判若两马。
王修从地上爬起来大叫:
这个不算,这个不算,换马再来!
换成别人,把你扔出场人家继续比赛。但因为是王修,比赛暂停,待他换了匹马继续开始。
对阵了几轮下来,我都赢了,下一个对手就是还在气急败坏的王修。
王修看着我,横横的,怒目而视,好像他的马是我动的手脚。
对手如果是别人,我一定很轻松,射术已经得了第一,骑术的第一个项目得了第二,父亲提出的条件我已经达到,可以从军了,下面是输是赢其实无所谓。
但面对王修,又这么无赖地看着我,实在让我欲罢不能。
不知为何,我的心里涌出了挡不住的丝丝杀气。

我这一生,杀人无数。
死于我手者,赫赫有名之人不在少数,大多数的人我都叫不上他们的名字。而开我杀戒的人居然是王修,这不能不说是他的荣幸,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份。
我想杀他,不是因为他有一匹好马,也不是因为他刚刚战胜我得了第一,也不是因为他平时走路鼻孔冲天,更不是因为他是我心目中的人渣。
我想杀他,因为我爱她!
这个想法来得如此突然,让我惊慌失措,又让我兴奋不已。
我手里没有真正的兵器,只有为比赛而特制的一只木矛,为了防备伤着人前面还用布包裹着。
但是,要杀人,不用这些都行。
第一回合,我们呼啸着向对方冲去,挥舞着手中的家伙,或刺或劈,都想一击致对手于马下。
王修杀来,我躲了,手中的木矛未曾相交。
再一回合,我又躲了。
又一回合,我仍然不战。
王修急了,攻势更狠。
王修向我冲来,我双腿一夹座下的马,手中的绊绳轻轻一抖,老伙计默契至极,它很明白我的意思,于是突然调头,做逃跑状。
王修扑了个空,人和马都一愣。
就在这一瞬间,我胯下的马前腿一软,突然跪下,差点把我从马上摔下来。
王修已稳住身行,见机猛刺过来,这一击,相信他使尽了浑身的力气。
就在这一击尚未中的当口,我的马突然一跃而起,在起身的同时迅速扭过身来,冲着王修和他的马前蹄腾空,发出怒吼!
这一招在骑术里叫起扬,看似不复杂,却是极高难度的动作,非到人马合一的境界根本练不出来。
王修的坐骑吃了一惊,被霸气的对手吓傻了,瞬间惊慌起来。
他的马更是受惊非常,前躬后仰,十分暴燥,它的腰一弹,把王修狠狠地甩了出去。
王修本不该死,是那匹马惊乱之中又踩了他一蹄,正好踩在前胸,王修当场吐出一大口血来。
周围的人慌了神,赶紧去救,但已无力回天。
王修命丧赛场!
王太守大怒,下令把我抓起来。
事情来得太突然,看台上的父亲也傻了眼,不知如何处置,只好眼睁睁看着王太守把我带走。
我当年秋射的成绩全部取消,听候发落。
不久魏越也被关了进来,有人举报,那天比赛间隙他悄悄在王修那匹马的蹄子里塞进两个尖利的小石子儿,让王修的马中途退赛。
这下坏了,本来可以看作是一场比赛中的意外,却成了有预谋的行动,而且是团伙作案。
再追查下去,连作案动机都是现成的:为了争一个姑娘。
王太守失了里子又失面子,他一定要找回来。尽管父亲一再前来交涉,又请了不少地方人士进行疏通,但王太守仍然抓住此事不放,他对外扬言,非让我和魏越为他儿子抵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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