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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在分析整理全国各地区裁判文书以及各地法院司法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证研究与司法意见汇总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黑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违约金、工程索赔、工程保修、工程担保、诉讼时效、工程纠纷管辖、司法鉴定等常见争议点所涉及的案例进行数据分析,并选取各地方法院就各争议点作出的典型裁判案例,同时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对各争议点涉及的实务操作给出建议,以期为广大法律同仁、纠纷当事人提供诉讼或法律实体处理方面的参考。第二部分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法院关于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审判意见,为读者查阅提供便利,并尽量做到内容的时效性与实用性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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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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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纠纷法律争议点实证研究
第一篇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案件涉及实际施工人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涉及实际施工人诉讼案件中的争议要点分析
第三节建设工程涉及实际施工人案件的审判实践
第四节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在保护权益时可采取的诉讼策略
第五节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第二篇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践中的争议要点分析
第三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务操作建议
第四节结语
第三篇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
第二节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法律后果及处理
第三节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实务操作建议
第四节各地法院关于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审判意见
第四篇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判断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及争议焦点
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实务操作建议
第四节建设工程案件合同效力的审判实践
第五节结语
第五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权纠纷的审判实践
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实务操作建议
第四节结语
第六篇建设工程案件违约金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案件违约金问题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案件违约金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审判实践
第三节建设工程案件违约金问题的实务操作建议
第七篇建设工程索赔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索赔案件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索赔的法律概述
第三节建设工程索赔常见问题分析与审判实践
第四节建设工程索赔策略与技巧
第八篇建设工程案件中的保修期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涉及保修实践争议的要点分析
第二节特殊情况下的保修责任
第三节不履行保修责任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的处理
第五节结语
第九篇建设工程案件担保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案件工程担保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担保的常见形式
第三节建设工程担保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
第十篇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的数据分析
第二节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的审判实践
第四节结语
第十一篇建设工程案件中诉讼时效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承包方主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问题
第二节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的诉讼时效问题
第三节发包方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问题
第四节延误工期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起算问题
第五节停工损失或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起算问题
第十二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问题实证研究
第一节关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管辖争议的数据统计
第二节关于建设工程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三节建设工程案件管辖纠纷实践争议要点分析
第四节建设工程案件管辖纠纷实务操作建议
第五节结语
第二部分各级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审判意见的汇总
第一篇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案件的审判意见
一、最高人民法院意见
二、北京法院意见
三、山东法院意见
四、江苏法院意见
五、浙江法院意见
六、广东法院意见
七、其他地区法院意见
第二篇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方面的法院专项意见
一、最高人民法院意见
二、上海法院意见
三、浙江法院意见
四、广东法院意见
五、重庆法院意见
第三篇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法院专项意见
一、北京法院意见
二、广东法院意见
三、浙江法院意见
四、江苏法院意见
五、安徽法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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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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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领域行业特点突出,行业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层出不穷,因报批报建等原因形成的阴阳合同更是屡禁不止。针对行业乱象,国家出台大量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但仍有很多争议点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为解决实际问题,各地方法院结合司法实践,就建设工程领域的一些常见争议点,如黑白合同、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出台了大量的司法意见,但也造成同案不同判、地区特色裁判等问题。
为帮助纠纷当事人、法律同仁厘清建设工程领域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和解决所面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九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搜集了2013年度、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裁判文书,由王志强、陈细儿、彭日光、彭丹、闵三军、侯伟达、周杨威、娄明亮、杨桦、张帅、周玲英、刘海、郑根成、胡玉芳等各位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分析整理数千份全国各地区裁判文书的基础上,以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黑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违约金、工程索赔、工程保修、工程担保、诉讼时效、工程纠纷管辖、司法鉴定等常见争议点进行分类整理分析。
本书在分析整理全国各地区裁判文书以及各地法院司法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证研究以及司法意见汇总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上述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十二个纠纷争议点涉及的案例进行数据分析,并选取出各地方法院就各争议点作出的典型裁判案例,同时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就各争点涉及的实务操作给出建议,以期为纠纷当事人、广大法律同仁提供诉讼程序参考或法律实体问题处理的参考。第二部分由王志强律师、胡玉芳律师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法院关于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审判意见,为读者提供方便,并尽量做到内容的时效性与实用性相统一。
本书在编写出版过程中,得到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及高树会长、张斌副会长、张弢理事等协会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囿于作者的水平,本书如有错谬之处,敬请读者谅解并予斧正为感!
深圳市律师协会
第九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志强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回归专业崇尚专业
律师专业化不仅仅源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知识结构的复杂化,也因为法律事务在多样化前提下逐渐呈现专门性趋势,需要律师专业技能的精细化以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才式解决某类案件或法律事务越来越困难。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有赖于律师能够游刃有余地运用法律的精深技艺,给出更专业的答案。
不少律师不太愿意在当事人或者同行面前坦言自己不懂某专业,也不愿意在专业细分方面做出改变的努力,这不仅不利于其自身专业领域知名度的打造,也失去了律师走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机会。我们要放弃那种博即精品的认识和做法,直面自己的专业定位,在律师服务市场激烈竞争中打差异化、专业化这张牌,努力将自身打造成所在专业领域的精品。
我们提倡的回归专业、崇尚专业并不是一句口号,它张扬的是一种职业思想、观念和意识,同时也要落实为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坚守,在形成行业共识的基础上引领律师行业发展,达到更高的水平。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套《深圳律师实务丛书》就是我们落实回归专业和崇尚专业的例证,并借此向全行业传递崇尚专业的精神。
经验应该被总结和传承。因地缘和政策优势,深圳律师在房地产、融资、科技创新、海商、国际贸易、破产清算、劳动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深圳律师协会组编这套丛书,体现深圳律师在部分领域的执业状况和专业技能,希望成为丰富律师专业化的重要素材,并作为专业化样本能够对律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有所帮助。
是为序。
高树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六年三月
中国的律师行业经过30年的恢复与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与现代发达国家的律师行业相比,我们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能匹配。将律师行业做强、做大仍是业内最强的呼声。个人理解做强、做大,无外乎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而其中专业化实乃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
按照现代广泛运用的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所谓专业,就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二是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三是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四是从事者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自律性;五是专业自律性范围内,直接负有作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六是非营利性,以服务为动机;七是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
就律师行业而言,专业化应以专业律师为基础,即律师根据特长和优势,精通本专业的法律规定和法理精髓,专门或偏重某一项或某几项法律事务;律师专业化以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为标志,即律师事务所主要人员和业务是为某个或某几个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专门法律服务,具有自己的专业品牌;律师专业化以实现全行业的专业化最终目标,即大多数执业律师符合律师的专业化,形成了自觉学习、研究法学理论与律师实务的风气和专业习惯,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具有鲜明的专业品牌。
律师要实现专业化,首先要专业明确,确定适合自己的法律服务领域,之后针对该法律服务领域进行长期的专业研修,在该法律服务领域有自己的实务和理论研究成果,最终拥有业内公认能熟悉处理法律服务领域问题的专业技能。当然,专业化也是一个舍得过程,选择专业化就意味着舍弃某些自己熟悉且收入颇丰的某些业务,甚至要忍受短期内业务量下降的痛苦。只有专注才有专业,如果不舍弃已拥有的某些业务,心不能专,则难以在专业领域获得成就。此外,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加入或组建一个强大的专业律师团队,也是律师成就专业之路不可或缺的途径。
律师专业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律所在中长期发展目标上确定专业化方向,为律师和律师团队提供专业发展环境之外,律师协会也应为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并且应该加大对律师专业化的培训力度,为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
资助会员出版实务专著是深圳律协确定的一项具体工作和一项智力工程,目的有两个:一个倡导律师的专业化发展,引导深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普遍走上专业发展的道路;另一个是推出行业专业领军人物,在全国专业化发展的浪潮中树立一批深圳律师专业品牌。
深圳律协将每年资助出版一批律师实务专著,期许借此倡导专业发展之路, 弘扬专业研究之风, 发出业界深圳之声, 更期许借此涌现一批律师专业领军人物。
余俊福
时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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