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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论自由》:自由主义的经典,划时代的巨著。无删改全译导读本。1903年严复初次引入中国,书名原为《群己权界论》。
★《论自由》:19世纪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不仅是学问与历史之作,还是思想与现实之作。
★《论自由》:国内多次再版,内容涉及心理学、认识论、伦理观等多个方面。
★《论自由》论述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给予个人的权力限度三个议题,阐述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之间的关系。
★不读《论自由》,就不足以谈自由,就无法了解自由主义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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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论自由》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该书论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在西方被高度评价为对个人自由动人心弦,强有力的辩护。全书内容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穆勒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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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穆勒,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法学家,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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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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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论自 由
第一章 引论 / 003
第二章 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 025
第三章 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 079
第四章 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 107
第五章 本文教义的应用 / 135
第二卷 功利 主 义
第一章 绪论 / 173
第二章 功利主义的含义 / 183
第三章 论功利原则的最终约束力 / 213
第四章 论如何证明功利原则 / 225
第五章 论功利与正义的联系 / 237
后记/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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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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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导言
在这一章里,作者主要论述了个性的价值。他说,有个性的天才,是地面上的盐。他把个性的重要性拔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今天这个过于有个性的时代里,这种提倡个性的文字反而很少见。作者甚至说,怪癖少,是这个时代的危险的标志。怪癖人群正是生长天才的土壤。天才就在此中诞生。怪癖是提高这个时代丰富性的方式,是保持人们精神空间更加立体更加宽敞的途径。
如果别人在我们身边帮我们主张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那么这不仅仅在智性上,还在德性上都有毁灭性的后果。所谓的个性,其实就是发挥个人的自动性,这个自动性在一般人看来往往是没有价值的,他们认为活着依靠前人的经验就足够了,这个想法是很有害的,因为那种个人自动性是促使世界多层次发展的因素,是能带来首创性的因素。而人类之所以为人类,正在于其有创造性。作者说,凡在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促使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
生活应该有多种不同的试验。我们应该注意到,作者在强调个性的时候,是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的。穆勒的人生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算是极有试验色彩的人生。他作为一个家庭的第三者,能够与那个家庭和谐相处,的确实践着一种深刻的个性。在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空气里,这个实践者如果没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是很难将这种实践进行下去的。我想这一特殊经历反而可能帮助了作者增加其学术力量。
天才或者有个性者是否应该有一个度呢?这个度除了上面已经说过的,就是不妨害他人的正当自由,另外就是在人类发展的早期,个性也许是超出了社会的承受度,应该加以管束。但现在不是个性多,而是个性太少了。所以要积极培养个性。作者以中国为前车之鉴,认为中国以前也很伟大,富有创造性,但后来停滞了,静止了,就是因为没有了个性的缘故。
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人类应当形成自己的意见,并且应当毫无保留地发表意见,这是人类的自由;如果在此过程中,无人敢反抗禁令主张,这个自由将得不到承认和申张,人类将在智性与德性方面产生毁灭性的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讨论人类在生活中是否应有自由按照上述的意见去行动,人类是否同样有理由按照自己的意见自由地行为处事,只要由此行为造成的风险或危难仅仅局限于他们自身的范围内,而不危害到他人,其他人就不应对其进行任何道德上的谴责或物质上的阻碍。这部分的论证当然是必要的,因为,没有人会认为行动应如意见般自由。即便是意见,也有它的权限和自由的范围,如果某个意见的发表足以变成煽动某种祸患的动力和工具时,它就将失去这种特权。就好像同样的一种意见如果只是通过报纸等书面的宣传则不构成威胁和危害,如宣传使穷人遭受饥饿的人是粮商,或宣传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是一种掠夺,但如果有人开始打着大幅标语和旗号对着一大群聚集在粮商门口本已义愤填膺的群众口头地宣传和煽动,那就构成了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而应当加以惩罚。人们的任何行为,在人类道德理性与情感情操的修养与控制下,都有其正当的限制与理性范围,都不能以非正当或假借正当的理由来贻害他人,尤其在很多重要的事情与紧要的关头则必须如此。个人的自由必须以这样一个前提为其约制与界限,那就是必须使自己的自由(无论行为还是意见)不能危害和妨碍到他人的自由。那么,一旦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人们自由的意向与经过判断的行动可以避免妨碍到他人,而仅仅只涉及自己的事情,那他便可以有充足的理由并应得到他人的应允去自由地发表意见,并仅在牺牲自己的结果之下拥有付诸实践行动的权利而不受到任何阻碍。在前面几章论述的那些适用于意见自由的原则,同样在这里也可以适用于人们的行动方式。举例来说,就像前面说到的,人类不可能不犯错误;人类获得的真理只是一部分真理;在存在分歧的各种意见没有经过最充分、完全、自由的较量之前,那所得的意见统一的结果是无意义的;反之,在今天之前,在人类还远未达到能够认识真理的所有部分、所有方面之前,意见的分歧是件有意义而必要的事情。如此可以看到,在人类走向日臻完善的路途中还未达到完善时,存在着不同意见是有意义的,那么,在生活方面,生活也同样需要很多不同的方式与经验;没有一个人可以说他的生活与行为方式是完善的和完全正确的,那么就须要给各种不同性格的人以自由发展和行为的空间,只要他们的行为无损于他人;只要有人认为他所认同的生活方式值得尝试,就应当使不同的生活方式在实践的熔炉里历练与证明其价值和正当性。总之,个人维持自己的个性是人类社会进步和社会中个人进步的重要因素。人的个性应当得到发展的自由,只要不涉及他人的权利和事情;个人如果不本着自己的性格,一味地只以他人的传统或社会习俗作为行为准则的话,这样的人就是不幸的,个人和社会就缺乏发展的多样性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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