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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讨论的对象是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责任,即行为人的主观可谴责性。
本书基于责任主义和综合的预防责任论的基本立场。梳理了道义责任论、心理责任论、规范责任论、功能责任论的基本观点,探讨了意志自由与预防责任之间的关系,并论证了社会伦理在刑法责任中的地位,提出了刑法责任的要素体系,将预防必要性作为责任的要素之一。然后对责任的事实要素(责任心理和责任能力)、责任的规范要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责任的减免事由(预防性刑事惩罚必要性的欠缺)等诸多要素进行了具体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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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韬,1976年7月生,河北省泊头市人,分别于1999年、2002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刑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毕业留校任教,现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兼职律师。先后合著《刑法总论专题研究》、《21世纪刑罚价值取向研究》等著作三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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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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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
第一节 责任的概念
一 责任的内涵
二 责任的外延
第二节 刑法中责任的发展
一 结果责任
二 主观责任的萌芽
三 主观责任的发展
四 教会法时期的责任
五 启蒙时期的责任思想
第三节 责任在现代刑法中的地位:责任主义
一 责任主义的基本要求
二 责任主义的地位
三 责任主义的立场
第二章 责任的道义基础
第一节 关于责任根据的学说争论
一 责任根据论诸说
二 对上述诸说的评价
第二节 道义责任论的理论梳理
一 道义责任的意蕴
二 康德的道义责任论
三 黑格尔的道义责任论
四 对道义责任论的内容之概括
第三节 意志自由问题
一 决定论:意志不自由
二 形而上的意志自由的价值
三 学科分界基础上的意志自由:假设的必要性
第四节 意志自由未必产生报应刑法
一 否定自由意志从而否定责任的报应性的观点
二 自由意志未必产生报应刑法
第五节 社会伦理是责任非难的根本标准
一 刑法学中关于伦理与责任关系的学说
二 社会伦理是责任非难的根本标准
第三章 责任要素的确定:学说史及其评价
第一节 心理责任论
一 贝林一李斯特体系的责任论
二 心理责任论的评价
第二节 规范论的发展、规范责任论的证成
一 规范论的创立和发展
二 规范责任论的证成
三 规范责任论的哲学基础
第三节 规范责任论的责任要素
一 传统的规范责任论的基本要素
二 传统的规范责任论的不足
三 目的论的规范责任论和复合的规范责任论
四 本书的立场
第四节 规范责任论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 对行为人主观判断标准的问题
二 意志自由的问题
三 从规范论论证责任的逻辑缺陷
四 可谴责性概念的变动性
第五节 功能主义责任论
一 罗克辛的功能主义责任论:综合的预防责任论
二 雅各布斯的机能责任论:激进的预防责任论
三 对二者观点的评价
四 本书对预防必要性要素的立场
第四章 责任要素的体系与位置:独立而系统地评价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立体系化的责任范畴的必要性
一 体系化方法的意义
二 传统的刑事责任理论体系不能满足理论功能的要求
三 引入责任概念建立责任要素体系
第三节 责任独立于不法是百年来刑法学说史发展的成果
一 大陆法系的学说史
二 国内学者的论述及评价
第四节 体系化地独立评价责任是贯彻综合性预防责任主义的要求
一 体系化地独立评价责任是实现责任功能的需要
二 体系化地独立评价责任是确认责任的规范内容的需要
三 体系化地独立评价责任是确立预防性要素的需要
四 体系化地独立评价责任是处遇个别化的需要
五 体系化地独立评价责任是量刑精确化的需要
第五节 责任评价的要素系统
第五章 责任的事实要素:责任心理和责任能力
第一节 传统刑法中的故意和过失
一 犯罪故意
二 犯罪过失
第二节 责任能力的本质
一 犯罪能力说
二 受刑能力说
三 有责的行为能力说
四 社会行为能力说
五 主体性特征说
六 本书的观点: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主体适格性
第三节 辨认控制能力
一 各国辨认控制能力立法的差别
二 认识的层次
第四节 责任能力的判断:无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
一 影响责任能力的因素
二 成文法体系中责任能力判断标准的立法方式
三 英美法中责任能力判断标准的判例法体系
四 排除责任能力原因的类型、精神病的类型
第五节 责任年龄、喑哑、盲
一 年龄对责任能力的影响
二 喑哑、盲对责任能力的影响
第六节 原因自由行为
一 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二 原因自由行为的分类
三 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例和判例法
四 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根据
第七节 原因不自由行为
一 概述
二 立法例
三 原因不自由行为的类型
四 原因不自由行为的体系地位:否定行为还是否定责任?
第六章 责任的规范要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第一节 违法性认识的地位
一 违法性认识不要说
二 违法性认识必要说
三 责任说
第二节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中的违法性
一 违法性认识之违法性的含义
二 我国的形式违法说和实质违法说
第三节 违法性认识错误
一 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定义
二 违法性错误的分类标准
三 违法性认识错误的类型
第四节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判断
一 立法例
二 违法性错误不可避免性的判断
第七章 责任的减免事由:预防性刑事惩罚必要性的欠缺
第一节 概述
一 责任减免事由的概念
二 责任减免事由与阻却违法事由的关系
三 责任减免事由的类型
四 免责事由的免责根据
五 责任减免事由与量刑情节
第二节期待可能性
一 意义
二 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第三节 法定的责任减免事由
一 刑法分则中的责任减免事由
二 刑法总则中的责任减免事由
第四节 超法规的预防性刑事惩罚的不必要
一 意义
二 许霆案:技术上的预防性刑事惩罚不必要
第八章 我国刑法中责任主义的贯彻
第一节 我国刑法中责任主义的体现与悖反
一 刑法中责任主义的体现
二 刑法对责任主义的悖反一:量刑根据问题
三 刑法对责任主义的悖反二:法定刑的过度客观化
第二节 严格责任的问题
一 严格责任的概念
二 严格责任的合理性和限制
三 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严格责任
第三节 责任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
一 刑法适用中应该贯彻规范责任的评价意识
二 对结果加重犯的解释应该遵循责任主义
三 对交通肇罪中事后逃逸与自首的解释立场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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