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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公共行政学的百余年发展历史中,行政人格研究始终处于薄弱环节。本文首先从人格研究的不同学科视角和关于人的不同认识出发,批判性地综合哲学、伦理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人格的含义,突出了其作为一种伦理性的存在。然后,本文回顾了公共行政学理论对行政人员的认识,从伦理存在的角度阐述了行政人格作为个体之格的含义,并在公共行政职业化的过程中论述了行政人格作为群体之格的内涵。接着,文章将行政裁量视为行政人格生成的现实基础,强调对行政裁量的控制不应局限于单纯的形式化规则控制,而是应该加入伦理道德和价值的考量,并具体论述了行政人员自我本质与社会本质的生成,强调公共性的人格实现。本章最后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提出行政人格的具体三种历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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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杨艳,男,1978年生,四川南充人。1996200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行政管理专业)。现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MPA中心、EDP中心主任。20132014年,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赴American University公共事务学院访学一年;2008年410月,担任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编办)局长助理(主任助理)。曾获全国优秀MPA教学管理工作者、北京理工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2CZZ024)、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10YJC630342)各1项,主持或参与国家软科学计划等课题12项。主编学术著作2部,参编4部,发表文章20余篇,其中有5篇分别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公共行政》 和 《管理科学》 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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