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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保留权利条款是自然权利理论的载体。以此为前提,《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实施方式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最高法院对保留权利条款的解释为中心,从该条款与第十修正案尤其是与第十四修正案的纠葛人手,归纳出最高法院在个案中实施保留权利条款的三种方式,并对这三种实施方式进行了比较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实施方式对我国的启示》归纳了保留权利条款的效力机制,探讨了我国借鉴这种效力机制的可能性,并对我国人权条款实施的可能路径进行了远景式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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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夏泽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近年来,学术研究集中于宪法未列举权利条款,已出版专著《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发表相关论文4篇,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实施方式对我国的启示即将结项。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宪法人权条款的效力机制研究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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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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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概述
一、保留权利条款的理论渊源
(一)自然权利理论是美国建国者们最基本的知识储备
(二)自然权利理论是美国宪法文献的理论基础
(三)自然权利理论在宪法中的直接体现即保留权利条款
二、保留权利条款的文本含义
(一)字面含义
(二)深层含义
三、保留权利条款的历史境遇
(一)被遗忘时期(1791-1965年之前)
(二)双重关注时期(1965-2000年)
(三)仅受学术关注时期(2000-)
第二章 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实施
一、作为一种权力限制规则,制约联邦政府权力
二、作为未列举权利的来源,充当未列举权利的确认依据
(一)Griswold v.Connecticut案发生的社会背景
(二)Griswold v.Connecticut案情
(三)最高法院内部关于婚姻隐私权依据的意见分歧
(四)保留权利条款在该案中的意义
三、作为自然权利理念的载体,对未列举权利的保障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保留权利条款遭受冷遇
(二)对保留权利条款的怀念情结
(三)关于保留权利条款实施方式的学理解释
四、保留权利条款的性质、功能与未来
(一)保留权利条款的性质
(二)保留权利条款的功能
(三)保留权利条款的未来
第三章 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效力机制
一、保留权利条款在个案中实施的必要条件
(一)公民的权利保障请求
(二)违宪审查制度
(三)自然权利学说
(四)小结
二、保留权利条款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
(一)民主制度发达
(二)公民具有较强的自治观念与自治能力
第四章 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实施方式的影响与启示
第五章 我国人权条款实施的可能路径
结语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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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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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一环特大法官在其协同意见中指出:第十四修正案所赋予的自由包括结婚、建立家庭、养育孩子的权利(见Meyer v.Nebraska案)、指导、养育并教育孩子的自由(见Piercev.Society of Sisters案),它们属于人的基本的公民权利(见Skinner v.Oklahoma案)。这些案件的判决确定了未经实体性司法审查的州权所不能进入的家庭生活的私域。拜伦一际特大法官认为,康涅狄格州生育控制法服务于州的政策,反对婚前或者婚外的所有形式的、混乱的、违法的性关系,这样的立法目标可以认为是正当的。但是,事实上,禁止已婚妇女使用避孕药具,并没有在任何方面增强州对违法的性关系的禁止,因为康涅狄格州没有禁止进口或拥有避孕药具,它们在州内的获得也是合法的。这部法律的运作明显没有效果,它最重要的运用是针对给已婚夫妇提供避孕建议的生育控制诊所而不是未婚的人。所以,他认为,康涅狄格州生育控制法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剥夺了已婚夫妇的自由。拜伦怀特大法官虽然赞同权利推定,但并没有指出这种权利就是隐私权。不过,这种从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中推导出来的自由,可以归纳为隐私权。
3.从保留权利条款和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中推导出婚姻隐私权
阿瑟戈德堡大法官发表的协同意见用了大量篇幅,借助于保留权利条款去论证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中的自由概念并不限于明示权利。首先,他同意对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中的自由概念作广义的解释,因为自由概念所保护的公民权利不仅仅限于权利法案中的明示条款。自由的概念不是如此有限的,它应该包含婚姻隐私权,尽管这种权利并没有在宪法中明确提及;这个结论可以从保留权利条款的语言和历史中找到证据。其次,他借助于制宪者意图,强调保留权利条款对于本案的重要性。他从为,宪法制定者的本意并非认为,前8条修正案应被解释为包含了宪法赋予人们的所有基本权利;保留权利条款的目的就在于消除这样的疑虑一个列举式的法案可能不够宽泛,不可能涵盖所有必要的权利,对某些权利的列举,可能被解释为否定人们的其他权利;如果仅仅因为某项基本权利诸如婚姻隐私权没有在宪法的前8条修正案中用同样多的语言明示就认为该项权利可以被侵犯的话,那就是对保留权利条款的忽视,这条修正案也就失去了任何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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