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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是《我们在WTO打官司——参加WTO听证会随笔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的姊妹篇,在写作上依然秉承了轻松而不失严肃的风格,希望作者们的作品能够在传统学术作品之外给大家带来新的感受和体验。
本书中的部分文章曾在著名的法律公司WELLS的微信平台上推出,其精心的排版编排和恰到好处的插图,使得作者们的文章得到了提升。读者们对这些作品给予广泛的好评,每篇文章的点击率都高达数千次。
內容簡介:
本书汇集了法官、学者、律师、官员及学生最初接触WTO的情况、研究WTO的情况,以及对WTO的看法。通过个人与WTO关系的叙事,展示了一个又一个鲜活而令人兴致盎然的故事,给读者带来阅读的快乐和对WTO法的了解与追求。
關於作者:
杨国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和中国驻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荷兰Kluwer出版社出版的Journal of World Trade(SSIC期刊)编委。1999年9月曾被北京市法学会评选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史晓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美富布莱特项目(Fulbright)高级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国际法学博士。学术领域为国际经济法,侧重WTO法、区域贸易协定、国际投资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航空运输法方面的研究。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商务部研究课题、国务院侨办研究课题等多项省部级和企业立项科研项目。出版的与WTO相关的学术专著主要有:《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出版)、《WTO规则与中国外贸管理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目錄 :
第一篇 WTO大法官谈WTO
我在WTO上诉机构作法官张月姣
第二篇 学者视角
初识GATT与WTO 王传丽
我与WTO的那些事王衡
WTO与我的缘分冯军
我与WTO服务贸易法:一场“不得不说”的绵长之爱石静霞
我与WTO:那些美好时光左海聪
我所理解的世界贸易组织史晓丽
我与WTO案例研究的不解之缘朱榄叶
怀念赵维田:我与WTO之缘刘敬东
我与WTO:久违的雷蒙湖畔李晓玲
秋水天际:观WTO之汪洋李居迁
穿过那道门池漫郊
副业之乐师怡
我与WTO的法律奇缘余敏友
我在美国开始研究TRIPS协定张乃根
徐国栋教授把我拖进WTO的门张桂红
我的经历淡如水张丽英
我与WTO:强扭的瓜也甜?肖冰
我与WTO:共同度过陈咏梅
子衿青青,我心悠悠:观察与思考世界贸易体制的个人回顾何志鹏
我与WTO:平平淡淡才是真贺小勇
走进WTO法的迷宫胡建国
WTO教、学、研、习20年杂忆高树超
追梦WTO的那些岁月——写在WTO成立20周年之际龚柏华
WTO人永远年轻董世忠
我与GATTWTO结缘30年曾令良
我与WTO:你中有我韩立余
我与WTO:在国际法不成体系中的穿行廖诗评
加入WTO15年:改变中国—重塑世界单文华
我与WTO的缘分孙冬鹤
追忆北大芮沐教授的世界秩序法律逻辑 赵宏瑞
追逐星空——一个80后中国国际法人与WTO的故事全小莲
第三篇 律师视角
“习以为常”之前任清
李耿海、WTO的围墙与漳州荔枝姜丽勇
我与WTO的几个瞬间彭俊
我与WTO——庐山面目知多少?蒲凌尘
一个贸易救济律师的WTO求索之路管健
第四篇 官员视角
WTO法领域的专业技能与个人修孙昭
我的WTO时光——伴我最充盈一段年华的她纪文华
一场未曾远离的出走李帅
我与WTO:回忆、琐记和梦想陈雨松
我的WTO缘张永晖
梦想的力量:我与WTO的短篇故事杨骁燕
追寻理性的光芒:我与WTO之缘郭景见
我与WTO:相识、相伴、相爱穆忠和
涉外法律争端解决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于方
第五篇 学生视角
WTO法学习中的杨式讨论法叶简剑
在路上刘俊杰
未完的作业柳池
从中大到贸大:被WTO法雕刻的时光梁意
初学者的WTO初体验 倪竹
我本想收获一棵树木,你却给了我整个森林——在WTO案例教学法中成长与收获张梦
WTO法,夜空中最亮的星李若愚
WTO法——初学者心目中的浩瀚宇宙周敏
我与WTO——亲历“杨氏教学法”韩悦
我与WTO荣睿
我与WTO:讨论式教学法的回顾和反思刘豪
第六篇 庆祝WTO成立20周年国际研讨会有感
群英会杨国华
附录一 Ernst-Ulrich Petersmann
附录二 知人论事——评James Bacchus 的大作Trade and Freedom
附录三 GATT之父——John H. Jackson
內容試閱 :
最后该写写“自己人”,即国内的WTO法律人了。
在这个WTO法律大家庭里,他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争端解决案件的官员,即战斗在第一线的前同事们; 协助处理案件的北京律师;从事WTO法律研究和学习的法学院师生。前面说过,来参加会议的,有浩浩荡荡400多人。我不可能一一介绍,甚至“熟悉”原则都不能适用,因为我熟悉的人也有很多很多。例如,我建立的“我与WTO”微信群就有70多人。我只能选择几个,晒晒他们的故事。没有被提及的朋友,不要高兴得太早,没准你的故事就会出现在我的下一篇文章里!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是我的“娘家”,我能够与WTO“相识、相伴、相爱”,都是在这里进行的。 因此,作为“入世”后第一任WTO法律处处长和离职前负责争端解决的副司长,争端解决团队的每一个人,我都是熟悉的。18年,20多个人,30多个案件, 其中的故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那么,从哪里说起呢?
先从最近的事情说起吧。
在清华会议上,我与副司长李詠箑(这个名字很多人不敢念,更写不对,连电脑字库里都没有,我是单独存在一个WORD文档里用时就调出来复制粘贴的,完全是冷僻字,其实发音就同“永洁”)同台演讲。她思路清晰,立场鲜明,反应敏捷,表达准确。听了她的讲话,我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也许我早就该“让贤”了!我“盘踞”这个位置那么多年,影响了多少人茁壮成长、崭露头角啊!事实上,在去年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年会 大会上,她介绍工作,我就“惊讶地”发现这个人才了!只不过我当时刚刚离职两个多月,角色意识还没有转变过来,没有上升到“让贤”这个高度而已!她曾经是我的副处长,最早从事WTO争端解决工作的同事之一,责任心强,能力强。现在,我的部分工作由她分担,我心里真的很踏实。
另外一个分担我争端解决工作的,是陈福利副司长。我们俩的渊源也深了去了,例如我曾经主管他的知识产权工作,他曾经接替我在中国驻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的职务。在WTO争端解决方面,当年他负责了著名的“中国知识产权案”的处理工作,还以此写成了博士论文,出版时请我作序。 因为国外出差,他没有能够参加这次会议,但是在此前的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上, 他的主旨发言前沿、学术,完全是一个专业人士的姿态。现在,我的部分工作由他分担,我心里真的很踏实。
说到这里,你们肯定知道下一个我要说谁了。对,当然是司长李成钢。虽然他没有能够出席会议,但是关于他,我要说的可多了去了,关于他的精明强干,关于他的高瞻远瞩,关于他的知人善任,关于他的豁达开明,关于他的举重若轻,关于他的有情有义,关于他现在担当的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之大任, 甚至关于他对待我“弃官从学”的态度。在这里,还是说说与WTO法律相关的事情吧。他是当年参加中国“入世”谈判的主要法律官员,“入世”文件写得好与不好,他都知道来龙去脉!(至今还有人批评有些“入世”条款写得太烂,例如第15条 )。后来我们俩各自主管一个WTO法律处,分头负责案件,但是由于他是一把手,事务繁多,我经常代替他去日内瓦开庭,使得我先他4万公里成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百万公里“终身白金卡”会员(午休聊天,我们俩在他办公室看国航会员网站上的小飞机示意图,我的已经飞满直线,而他的还差一小段。好悬!)一次我们俩同时出席一个研讨会, 他开玩笑说:中国WTO“打官司”的两个“包工头”都到场了!是的,我们俩曾经是“包工头”,我们俩还有近二十年的合作之谊。 最近,有学界前辈批评我所提出的“WTO是模范国际法”的观点, 他当即出面挺我。以下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是懂我的:“我认为,你讲的模范国际法是建立在比较基础上的,有时空范围,并不意味着WTO每一条规则的真理性。所形成的规则,总体而言反映了当时规则制定者们认同或接受的一种平衡,规则被制定,规则有机制保障地被遵守而不是肆意破坏,没有赤裸裸的贸易战,且规则的运行总体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增长和发展,这在仍有浓重丛林法则色彩的现实世界中就是模范。当然,这并不意味规则本身不需要与时俱进地发展、完善。”谢谢啊!
说完了李成钢,你们肯定知道,一位“大佬”要登场了。前司长张玉卿!李成钢曾说:我们都是他的弟子。他退休十年了,隔三差五自掏腰包请大家吃饭(他当律师,有钱),大家欢聚一堂,向他行“弟子礼”。他喜欢研究问题,退休后笔耕不辍,不久前还推出了一本新书。 清华会议他也参加了,还主持了“执行与举证责任”专题的小组讨论。他这个人!他这个人可是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Godfather”啊!当年,是他要求我们认真研究WTO案例, 是他主持各种国际研讨会, 是他安排我们去乔治城大学跟John学习, 是他率团考察国外律师事务所, 是他要求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处理, 是他邀请中国律师参加诉讼, 是他主张加强与国内学者的联系。 没有他的远见卓识,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工作不一定会像今天这样井然有序,国内WTO法律研究也不一定会像今天这样红红火火。是他让我担任WTO法律处处长(2001年);是他带着我在日内瓦参加“美国钢铁保障措施”专家组庭审(2002年),深更半夜起诉方协调会结束后饥肠辘辘、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酒店;是他派我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是他鼓励我不断研究;是他身体力行,从在位时到退休后,都给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从如何认识WTO,到如何研究WTO。我们背后都称他“老爷子”,几天不见就想得慌。例如,此刻身在办公室、电脑前,心已经想着过几天喝两杯了!
从张玉卿,就带出了从事WTO争端解决的律师了。肖瑾、彭俊、任清和姜丽勇等年轻律师,已经成为中国案件的中坚力量,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傅东辉、冯雪薇、蒲凌尘等资深律师,则在率领和培养着更多的优秀律师。记得有一次在日内瓦开庭,蒲凌尘律师对我说:这些案件可是世界高端啊,你千万不要因为天天处理这些案件就小看了它!我好像从来没有“小看了它”啊!
从张玉卿,也带出了从事WTO法律研究的学者了。会议名单上的朱榄叶、龚柏华、韩立余、石静霞、张乃根、李居迁、左海聪、吕晓杰、秦娅、高树超、龚红柳,还有名单上没有提到的更多人。 他们都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专家,成就卓著,并且与商务部条法司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记得当年WTO法律处刚刚成立,我就请韩立余来给我们讲案例及法律问题,因为当时他编写了GATTWTO的所有案例!以至于现在我还会问他:你还接着编吗?他摇摇头:量太大!
从张玉卿,还带出了WTO法律研究和实务的后来者。这次开会,他把自己在政法大学培养的博士生都带来了。我的学生,例如上过我一学期中国案例讨论课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柳池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叶简剑,也都来学习了。当然,在泱泱400人中,有不少是法学院的学生,其中不乏WTO法律的爱好者,例如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梁意。他们的热情参与,表明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Ulli曾经谈及清华的会议,他说:最令人兴奋的,是参加会议的学生们,他们聪明、开放,提出的问题很有挑战性!
最后该说说我自己了。我很幸运,能够参与组织这次WTO法律大家庭的欢聚,使得我有机会回顾这些“家庭成员”的音容笑貌。聚会结束了,大家带着美好的回忆和更加美好的憧憬,回到各自的岗位上。也许大家会同意:这是一个特殊的大家庭,他们都是普通人,有生老病死、七情六欲,但是他们是一群有理想的人,有特殊使命的人;作为法律人,他们的理想是一个有秩序的国际社会,而他们的使命就是不断完善WTO法律体制,使之成为国际法治的范例。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大家庭的一员,吾三生有幸!吾当自强不息!
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