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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深夜给我发照片,她站在洱海边,天澄澈如洗,水面一望无际,水天交际里深蓝一片,她头戴银饰,脸上因为气候的缘故浮现出一丝高原红,身子微微倾斜,背对着洱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说:你知道么,我想一直在丽江定居下去,早起煮茶喂鱼,白日做些手工,晚归时望着夕阳照在青石板上,在升腾的青烟里赤脚回家,喝两口老酒,做一场春梦。
文青偏爱两个城市,一个厦门,一个丽江。厦门清新文艺,似一杯清酒,舌尖触碰片刻便在味蕾炸裂;丽江忧郁里带着一丝孤独,你要狠狠嘬几口尚不觉醉,一起身便踉跄摔坐在地。
L 说,人越年长,越爱独处,独处久了,便发觉孤独未必是一种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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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的与众不同显而易见,高中时期兵荒马乱,众人戴着玻璃瓶底厚的眼镜,头悬梁锥刺股,一小时恨不得掰成两小时用,而她显然是众多平凡人中的异类。初识她时,便是在校表彰大会上,我是被表彰者,她是反面教材。
校长笑眯眯地宣读完我的先进事迹,便开始数落起她来,从逃课缺考到打架抽烟,似要将她鞭笞得体无完肤,我歪头瞥她,她未曾脸红亦无局促,只是一脸笑意盈盈,双手交叉抱胸,眼里尽是不屑。
再次遇到便是在学校的十佳歌手晚会上,L是热门人选,我原以为她会喜欢艾薇儿、格雷或者布兰妮,却未想她竟唱了一首刘若英的《一辈子的孤单》。
灯光流离,粉红佳人一袭长裙,褪去平日的浓妆艳抹,少了往常的桀骜不驯,甚至看不出一丝棱角,便听她站在那里安安静静地唱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有越多的时间,就越觉得不安,因为我总是孤单,过着孤单的日子。
在那个周杰伦、五月天、林俊杰席卷校园的年代,很少看到有女生会喜欢刘若英的歌,甚至我也无法将舞台上的她与平日的校园里那个叛逆少女联系在一起只是隐隐觉得,这个女生身上有很多不一样的故事。
成为朋友是后话,喜欢上刘若英却是从那时候开始。她不出挑,在整个娱乐圈都显得极为异类,长相寻常,眉眼里看不出巨星的星光,被诸多人耳熟,不过是演了一部《粉红女郎》,她是结婚狂,卑微孤单摇尾乞怜,是女人中的弱者。这样普通的她,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L 告诉我,她喜欢刘若英,喜欢她的故事和态度多过作品,人一旦多了故事,作品里便或多或少有了几分灵魂。她出身富裕,履历丰富,却默默喜欢自己的师长陈升十几年,他为她写歌,她给他唱歌,互相陪伴的漫长岁月里彼此心知肚明却又未曾挑破。L 说,你知道么,我总觉得,刘若英最吸引我的,是她那种孤独的气质。
她唱《风筝》,那是一种迷失的孤独;她唱《后来》,是一种失去后痛彻心扉的孤独;她唱《为爱痴狂》《很爱很爱你》,是一种单恋炽热的孤独。这些年,她唱了许多歌,这些歌表达着不一样的情怀,却或多或少有着一丝孤独的情愫。
人这一生,有超过一半的时间,都是孤独的。
孤独往往与身边有多少朋友无关,与做多少有趣的事无关,你可能在一个热闹的街头,可能在一个失意的午后,或者一个月色美好的夜晚,孤独就这样悄然而至,它无声无息,它来去自如。
L 将头靠在我肩膀上,眼泪浸湿了我的肩头。她说,Z,我常常觉得很孤独,总觉得人生匆匆了无生趣,青春于我而言,不过是行尸走肉,乏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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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识 L 后,我才知道她并非大多数人眼里的不学无术无药可救的坏女孩。她善良美好乐于助人,爱着一切明亮的事物;她会画画,涂色精致线条流畅;她会唱歌,声线低沉娓娓道来。她有很多有趣的想法,唯一不擅长的便是学习。她出格叛逆却从未降低自己的底线,虽常常在大人们的规则里跌跌撞撞,却未曾冲破这些规则。她用一切方法做很多出格的事,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孤独。
害怕孤独是人类最常有的状态,L 亦然。
第一次深刻地惧怕孤单,是那一场长达数年未曾愈合的梦魇。父母前日还在说笑,一出家门便老死不相往来,再见面时他们有了各自的家庭,那是童年最卑微的记忆,被抛弃在奶奶家,像是被丢弃在路边的幼狗,嗷嗷待哺摇尾乞怜。年幼时装乖学巧,得到亲朋的怜悯,等长大了被巨大的孤独感驱使,开始叛逆,证明自己存在的最好方式便是惹出一大堆的麻烦。她甚至喜欢老师指着她鼻子冲她吼的模样,喜欢被要求父母来学校的时刻,只有那一瞬间,她才觉得自己是被关爱着的。
L 说,那时候她看《粉红女郎》,刘若英扮演的结婚狂哭着喊着你能不能和我结婚的时候,众人哈哈大笑,她却不知怎地,默默流下了眼泪。所以喜欢刘若英并非偶然,就像
在宇宙里邂逅了另一个地球,你们彼此相似,便有同样的磁场,这样的相互吸引到了后来,便是一场缘分。
她在深夜听奶茶的歌,一整夜耳机不曾摘下,常在梦魇里被歌声抚平。奶茶的歌有魔法,尽管情怀里都是孤单,但被孤单灌耳后,竟有一些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