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历史的教训(浓缩《文明的故事》精华,总结历史教训的独特见解)
》
售價:NT$
286.0
《
不在场证明谜案(超绝CP陷入冤案!日本文坛超新星推理作家——辻堂梦代表作首次引进!)
》
售價:NT$
265.0
《
明式家具三十年经眼录
》
售價:NT$
2387.0
《
敦煌写本文献学(增订本)
》
售價:NT$
1010.0
《
耕读史
》
售價:NT$
500.0
《
地理计算与R语言
》
售價:NT$
551.0
《
沈括的知识世界:一种闻见主义的实践(中华学术译丛)
》
售價:NT$
398.0
《
大思维:哥伦比亚商学院六步创新思维模型
》
售價:NT$
332.0
|
編輯推薦: |
本书以刑法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为依据,按照刑法相关法律的编排体例,选取近年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集成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和案例并加以评释和注解,同时配以生动而简明的知识、法律图表,系统而全面地讲述和分析了刑法教学体系中的知识精粹,是一本以案例与图表形式教授法学知识的创新型教材。在本书的编撰中,编者力求做到:(1)案例崭新而典型。选取案例重点突出、繁简适当,与知识点结合紧密。使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有关知识的重点、难点,同时又体现出较强的时效性;(2)分析深入而精到。在以案例阐明有关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时,强调深入剖析立法意图和法律关系,以案例指导教学,加深知识印象,重在培育学生的法律思维;(3)图表清晰而全面。图表是对既有法律与法理的科学分类与整理,并加以系统分解,使之条理化、清晰化、简要化,能起到加深理解和帮助记忆的作用;(4)引据权威而翔实。所涉法律条文均引自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理论阐述均以学界通说为准,所选案例均为立法、司法实例。
|
內容簡介: |
本教材主要用于法学本科生,突出应用性。教材以中国宪法规定的内容为主,反映最新的立法、行政或者司法成果。本教材特色明显:第一,内容突出简易性;第二,内容新颖,尽可能吸收最新立法成果;第三,适当注重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方面的题型、案例和事例,注重训练学生职业考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第四,借鉴其他高校教材的新成果。本教材共分六部分:(1)导论:宪法学学科性质,阐明宪法学研究对象、方法;(2)第一章:宪法概述,包括宪法基础概念、宪法发展史、宪法基本原则;(3)第二章:宪法权利与义务,内容包括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教育文化权利、监督权与请求权、特殊群体权利、基本义务;(4)第三章:国家机构,说明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机关、特别行政区国家机关;(5)第四章:宪法制度和政策,解释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和政策、生态文明政策和制度;(6)第五章:宪法运行,从宪法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实施、宪法实施的监督五个方面予以说明。
|
關於作者: |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宪法教研室主任、公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行政法研究会理事。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人权研究、比较行政法等教学研究。出版《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等专著
|
目錄:
|
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二章 犯罪概说第三章 构成要件该当性第四章 违法性第五章 有责性第六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第七章 共同犯罪第八章 单位犯罪第九章 罪数第十章 刑罚概说第十一章 刑罚的体系第十二章 刑罚的裁量第十三章 刑罚的执行第十四章 刑罚的消灭第十五章 罪刑各论概说第十六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三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三十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第三十九章 渎职罪第四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