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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阐述基本知识 夯实学生基础
★触摸学术前沿 拓展学生视野
★注重实务训练 提高学生能力
★设计课后习作 启迪学生思考
★配备电子课件 方便教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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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刑法总论》是一本立足课堂教学特点、编写体例新颖、学理阐述系统,并贴近法律与实务的法学基础教材,择取成熟稳定的通说性基础知识与概念,辅以“内容提要”、“重点问题提示”、“法律适用问题”、“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复习思考题”等有效栏目,语言简洁,脉络清晰,易于掌握。初版至今已逾四载,广受本教材选用者好评。本次作者根据最新立法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增删、调整相关内容,尤其关照和吸纳《刑法修正案(九)》的新规定,精修新撰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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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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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三、刑法的分类
四、刑法的性质
第二节我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一、新中国刑法的创制
二、新中国刑法的发展
第三节刑法的制定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制定根据
二、刑法的任务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二、刑法的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判断标准
三、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第三节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含义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
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
第四节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二、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
二、刑法的失效时间
三、刑法的溯及力
四、与刑法时间效力有关的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
第四章犯罪概念
第一节犯罪的本质
一、西方学者关于犯罪本质的观点述评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本质的论述
第二节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一、犯罪的概念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犯罪的分类
一、犯罪的理论分类
二、犯罪的立法分类
第五章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说
一、犯罪构成的历史渊源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四、犯罪构成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构成要件概说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
三、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
四、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序
第六章犯罪客体
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客体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表现形式
三、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
一、犯罪客体的层级分类
二、犯罪直接客体的分类
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种类
三、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第二节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犯罪对象
一、犯罪对象的概念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
第四节危害结果
一、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
二、危害结果的种类
三、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的规定
第五节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一、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
三、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判定
四、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第六节犯罪的附随情状
一、犯罪的时间
二、犯罪的地点
三、犯罪的方法
第八章犯罪主体
第一节犯罪主体与犯罪主体要件
一、犯罪主体与犯罪主体要件
二、研究犯罪主体要件的意义
第二节自然人犯罪主体一般要件
一、刑事责任能力
二、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第三节自然人犯罪特殊主体要件
一、自然人犯罪的特殊主体与特殊主体要件
二、自然人犯罪特殊主体要件的分类
第四节单位犯罪主体要件
一、单位犯罪的概念
二、单位犯罪主体要件
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二、罪过形式及其意义
三、研究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故意
一、犯罪故意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二、犯罪故意的类型
三、犯罪的动机与目的
第三节犯罪过失
一、犯罪过失的概念
二、犯罪过失的类型
三、犯罪过失与犯罪故意的区别
第四节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不可抗力
二、意外事件
三、期待可能性问题
四、严格责任问题
第五节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一、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的概念
二、行为人对法律认识错误
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
第十章排除犯罪性行为
第一节排除犯罪性行为概述
一、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立法根据和意义
三、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类型
第二节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三节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意义
二、紧急避险的条件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第四节其他排除犯罪性行为
一、法令行为
二、执行命令行为
三、正当业务行为
四、被害人承诺行为
五、推定承诺行为
六、自救行为
七、义务冲突行为
第十一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概述
一、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
二、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构成
三、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范围
四、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研究意义
第二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二、犯罪预备的特征
三、犯罪预备的类型
四、犯罪预备的处罚
第三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三、犯罪未遂的分类
四、犯罪未遂的处罚
第四节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三、犯罪中止的分类
四、犯罪中止的处罚
第十二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国内外共同犯罪本质的理论聚讼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及其认定
一、共同犯罪主体
二、共同犯罪行为
三、共同犯罪故意
第三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及其划分的意义
二、共同犯罪形式的划分
第四节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二、各种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节共同犯罪与身份
一、共同犯罪和构成身份
二、共同犯罪与加减身份
三、共同犯罪与消极身份
第十三章罪数形态
第一节罪数概述
一、一罪与数罪区分标准
二、罪数的类型
第二节一罪的类型
一、实质的一罪
二、法定的一罪
三、处断的一罪
第三节数罪的类型
第十四章犯罪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二、刑事责任的特点
三、刑事责任的历史演变
四、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特殊性
五、刑事责任的根据
六、刑事责任的实现
第二节刑罚
一、刑罚概述
二、刑罚权及其根据
三、刑罚的功能
四、刑罚的目的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第二节主刑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节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第四节非刑罚处理方法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
二、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三、附带民事赔偿
第十六章量刑
第一节量刑概述
一、量刑的概念
二、量刑的意义
三、量刑规范化
第二节量刑的原则
第三节量刑的方法
第四节量刑的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
二、量刑情节的体系
三、量刑情节的适用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
第一节累犯
一、普通累犯
二、特殊累犯
三、累犯的处罚
第二节自首、坦白和立功
一、自首
二、坦白
三、立功
第三节数罪并罚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与特征
二、数罪并罚制度的意义
三、数罪并罚的原则
四、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
第四节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三、缓刑考验期
四、对缓刑犯的考察
五、缓刑的法律后果
六、缓刑的撤销
七、特别缓刑
八、缓刑与免予刑事处分、监外执行及死缓的区别
第十八章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刑罚执行概述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执行的意义
三、刑罚执行的原则
第二节减刑
一、减刑的概念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三、减刑的程序和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第三节假释
一、假释的概念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
三、假释的程序、考验和撤销
第四节社区矫正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
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事由
第二节时效
一、时效概述
二、追诉时效期限
三、追诉期限的起算
四、追诉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第三节赦免
一、赦免概述
二、赦免的种类
三、我国现代赦免制度与实践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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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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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重视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以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并使高质量的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而且特别强调教材应当“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教材是课程及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在校大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教材的编写过程本身,有利于及时反映社会状况的最新变化和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有利于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增强科研能力。这都是对教学与科研的反思和总结。通过教材的编写,还可以促使教师总结教育教学规律,了解学生的知识需求,培养热爱教学和关爱学生的教育情怀,实现教师、教材与学生三者的有机联结与良性互动。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等法学教育是国家法治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大众化的快速推进,引发了人们对法学教育质量的疑虑,进而促使法学教育工作者深刻思索如何改革法学教学方式、如何完善法学课程体系等问题。法学教育必须适应法律职业对法律人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而法学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又必须以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建设为基础。如果说法学核心课程的确立,是对我国法学教育历史经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对养成法学思维方式所需基本知识体系的科学总结;那么,编撰高质量的法学核心课程配套教材,就是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成立西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我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学校汇集了当时西南地区法学和法律界的主要资源,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类的西南联合大学”。在我校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多次隶属关系变更。“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中央批准恢复法学本科招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司法部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同年,经人事部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10月24日,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西南政法大学协议,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共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讲话中指出:“西南政法大学办学历史悠久,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众多优秀人才,推动了国家的法制昌明,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同年,西南政法大学同时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布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全部三类首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正在发展成为以法学为主,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意大利、日本和泰国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一些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高水平大学应当有高水平的教材。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法学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南政法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及本科教材建设,不仅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的中青年学者,而且逐步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材风格。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的变化,学校做出积极反应,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方面,做出了更大的努力。学校在总结已有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国内外其他法学教材的长处,与法律出版社合作,编写出版本套教材,以践行我校法学教育理论性与实践性充分结合的办学理念,并积极努力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事业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套教材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适应国内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适应国际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态势,准确把握现代法治精神,在吸纳国内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树立精品意识与创新观念,按国家级规划教材的高标准致力于打造符合国家精品课程要求的品牌教材。为了确保编写质量,我校通过专家论证,由教材委员会遴选高水平教师主持本套教材的编写和修订任务,并在教材建设经费上给予了重点支持。我们对本套教材的特色要求是:通过对基本知识点的重点阐述,保证学生掌握基础理论;通过对学术前沿问题的介绍,拓展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通过对基本技能训练的指导,提高学生处理法律事务和应对国家司法考试的能力;通过课后作业的问题设计,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
本套教材主要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用书,也可供报考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复习备考使用。
西南政法大学教材委员会2013年5月
前言
刑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学科,回眸中华五千年的法律文明史,几乎可以说就是一部刑法的发展史。从夏朝的禹刑到秦代的秦简,从汉初的九章律到清末的新刑律,在中华法苑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中,“诸法合体、一统于刑”的法律传统,曾使得刑法一路独领风骚,以横扫千军的雄姿傲居于法律的殿堂之上。刑法作为历代统治者爱不释手的掌上明珠,其驰魂夺魄的光彩曾辉映过古老华夏的万里河山。上下五千年,法律万万千,历史老人对刑法的百般宠爱,帝王将相对刑法的情有独钟,既记录了刑法长盛不衰的历史,也展示了刑法无与伦比的辉煌。
时光荏苒,星移斗转。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文明,法制的健全,在我国当代法学的百花园里,伴随众多与刑法分庭抗礼的朝阳学科的异军突起,刑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霸主地位也稍有改变,同昨日的辉煌相比,今天的刑法已失去了昔日傲视天下的神威。然而,尽管如此,由于刑法始终维系着国家的安稳,社会的安定,民心的安宁,虽然其一统天下的局面已被打破,但是作为法律丛林中的一只猛虎,依然雄风犹存,特别是人们在正义与邪恶、天使与魔鬼的较量和搏斗中,更多的是寄希望于刑法的干预。这就是为什么历代的统治者予刑法以青睐的主要原因,也是当今众多的专家与学者予刑法以厚爱的真谛之所在。
在当今世界各国的部门法学当中,刑法学可以堪称理论体系最完备的学科之一,从贝卡里亚到龙勃罗梭,从李斯特到安赛尔,从费尔巴哈到贝林格,从刑事古典学派到刑事人类学派,从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到双层次犯罪论体系,从苏联的刑法理论到中国当代的司法实践,刑法学的研究成果,犹如满天繁星,汗牛充栋,足以令人为之陶醉,为之倾倒。作为政法大学的莘莘学子,我们需要涉猎的法律知识固然很多,但就其重要性而言,刑法学是我们每一位同学都必须学好的工具学科。这是因为,如果大家要想当一名出类拔萃的预审员,智能超凡的检察官,断案如神的审判员,能言善辩的大律师,没有坚实而雄厚的刑法功底,是不可思议的。然而,要想学好刑法学这门课程,仅凭一本教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刑法理论的博大精深,司法实践的波诡云谲,都向我们表明大千世界发生的种种犯罪现象并不一定都能从书本上找到现成的答案。因此,我们除了对书本上的知识要学懂弄通以外,更重要的是应当向社会实践学习,因为社会实践将会教给我们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愿我们大家通过刑法学这门课程的学习,都能拥有一个睿智的大脑,从而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互交织的经纬网上去编织一个绚丽多彩的花环,用我们的青春和智慧在当代中国的刑法发展史上写下大家最值得珍视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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