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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01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文件汇编》汇编了教育部与各地2012年颁布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有关文件,记录和体现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在2012年间的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绩。《201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文件汇编》便于资料的保存和查阅。
《201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文件汇编》适合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阅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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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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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文件汇编
教育部关于转发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大会上讲话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推进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2011年度立项建设学校启动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经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012年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2012年度立项建设学校启动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批准天津职业大学等33个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地201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文件汇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做好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关于实施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序列评选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山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衔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本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定额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加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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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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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
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要出台政策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要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对口支援省级教育部门之间的合作,促进东西、城乡中职学校在联合招生、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干部教师培训、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广泛深入合作。要加大中央有关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中职班和内地新疆中职班。
四、严格规范办学秩序,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度
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相应机制,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秩序。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人制度,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和在行政区域内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教学质量差的学校,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并限期整改。整改工作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对违规办学、招生管理不善、办学秩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出现严重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罚。对于开设农村医学专业的中职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各地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出台实施性措施和问责制度,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要完善招生激励机制,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招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既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新招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数据,也要对通过登记、注册入学等方式招收的非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的有关数据如实注册,确保电子注册招生数据与发展规划部门的招生统计数据一致。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招生、集中录取、补录、注册入学等各种招生工作的实际,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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