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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特殊教育发展报告2013年》内容简介: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水平乃至整个文明程度的天然尺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特殊教育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救济、慈善的社会福利变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日益完善;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逐年增加,而且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多种形式的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教育,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等也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然而,与普通儿童少年教育相比,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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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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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2013年中国大陆特殊教育各个领域的发展报告
第一章 中国大陆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概况
Ⅰ 特殊教育的对象
Ⅱ 特殊教育的支持系统
Ⅲ 特殊教育的实践
Ⅳ 主要问题与对策
第二章 2013年特殊儿童基础教育发展报告
Ⅰ 2013年特殊儿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报告
Ⅱ 2013年盲教育发展报告
Ⅲ 2013年聋教育发展报告
Ⅳ 2013年培智教育发展报告
第三章 2013年特殊教育的课程与教学发展报告
Ⅰ 2013年盲校课程与教学发展报告
Ⅱ 2013年聋教育的课程与教学发展报告
Ⅲ 2013年弱智教育的课程与教学发展报告
第四章 特殊教育热点和其他领域的发展
Ⅰ 中国(大陆)超常儿童教育的发展
Ⅱ 孤独症儿童的教育
Ⅲ 2013年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报告
Ⅳ 中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管理
Ⅴ 特殊儿童的认知研究进展
Ⅵ 2013年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培养
下篇 2013年大陆各省市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第五章 东北地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Ⅰ 黑龙江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Ⅱ 吉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Ⅲ 辽宁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第六章 华北地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Ⅰ 山西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Ⅱ 河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Ⅲ 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Ⅳ 北京市2叭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Ⅴ 天津市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第七章 华东地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Ⅰ 山东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Ⅱ 江苏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Ⅲ 上海市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Ⅳ 浙江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Ⅴ 江西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Ⅵ 安徽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Ⅶ 福建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第八章 华中地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Ⅰ 河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Ⅱ 湖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Ⅲ 湖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第九章 华南及西南地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Ⅰ 广东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Ⅱ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Ⅲ 海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Ⅳ 云南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Ⅴ 贵州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Ⅵ 重庆市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Ⅶ 四川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Ⅷ 西藏自治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第十章 西北地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Ⅰ 陕西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Ⅱ 甘肃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Ⅲ 青海省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Ⅴ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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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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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就是智力残疾,不需要再加“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这个条件。这个错误是误引美国智力缺陷协会的操作式定义,即“智力功能水平低低于常态,并伴有社会适应行为的障碍”所致。美国的定义中,智力功能水平就是智商(即IQ),是刻画智力的一个指标,并非完全等于智力,所以才需要第二个条件,即社会适应能力来佐证。但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定义并未了解智力和智商或智力功能水平的关系,把智力功能水平错译为智力,犯了科学的、逻辑的错误。
因此建议,在此公布定义标准时予以改正。或者组织学者对各种定义进行研究后,再予公布。
(三)残疾儿童的鉴别标准
中国的残疾人鉴别标准比欧洲、北美和澳洲都严格,这可能与中国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任何标准的确定都要根据各个国家自己的现实来确定,这本无可指责之处。然而,在这些标准中有两个标准需要说明或者修正。
一是确定听力残疾的标准中,规定听力残疾是500、1000、2000三个频率的平均值,这样规定反而有可能增加听力残疾的人数。因为人耳能够听到的声音范围是16—20000Hz,范围极广,仅仅测量三个语言频率不见得能代表整个听力的损失情况。因此,应该在下次标准制定中,扩大听力残疾的检测频率,至少要如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那样,再加4000Hz,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对听力残疾做出判断并更能够针对听力损失状况制定帮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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