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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一本通法律一本通》紧扣法律条文,在主法条 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录*高人民法院指 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高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公布的 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 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 参考。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读者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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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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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公务员定义]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第五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管理原则]
第六条[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七条[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第八条[分类管理、效能原则]
第九条[法律保护原则]
第十条[管理机关]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力
第十一条[公务员的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的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职位分类制度]
第十五条[职务序列设置的根据]
第十六条[职务分类和职务层次]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第十八条[具体职位的设置]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级别]
第二十条[衔级制度]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二十三条[报考条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录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录用前提]
第二十六条[招考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报考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八条[考试方式和内容]
第二十九条[复审、考察和体检]
第三十条[公示]
第三十一条[特殊职位录用]
第三十二条[试用期]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三条[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考核方式]
第三十五条[定期考核的程序]
第三十六条[定期考核的结果]
第三十七条[定期考核结果的作用]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任职方式]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一条[任职前提]
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兼职]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四十三条[晋升的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四条[晋升的程序]
第四十五条[职务空缺时任职人选产生方式]
第四十六条[领导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
第四十七条[降职]
第八章 奖励
第四十八条[奖励的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九条[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十条[奖励的种类]
第五十一条[奖励的程序]
第五十二条[撤销奖励的情形]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对上级决定或命令有异议时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处分的实施]
第五十六条[处分种类]
第五十七条[处分程序]
第五十八条[处分的后果和期间]
第五十九条[处分的解除]
第十章 培训
第六十条[培训方式和机构]
第六十一条[培训种类]
第六十二条[培训的管理、时间和结果]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六十三条[公务员交流制度]
第六十四条[调任]
第六十五条[转任]
第六十六条[挂职锻炼]
第六十七条[服从交流决定]
第六十八条[任职回避]
第六十九条[地域回避]
第七十条[公务回避]
第七十一条[回避的程序]
第七十二条[关于回避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工资制度]
第七十四条[工资构成]
第七十五条[工资水平的确定]
第七十六条[福利待遇]
第七十七条[保险和抚恤优待]
第七十八条[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法律保障]
第七十九条[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的经费保障]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辞职程序]
第八十一条[不得辞职的情形]
第八十二条[领导成员的辞职]
第八十三条[应予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四条[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辞退程序及待遇]
第八十六条[离职前的义务]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八十七条[退休条件]
第八十八条[提前退休的条件]
第八十九条[退休待遇]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申请复核权和申诉权]
第九十一条[复核申请、申诉的处理期限]
第九十二条[错误处理的纠正]
第九十三条[对侵权行为的控告]
第九十四条[对申诉、控告的限制]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聘任条件]
第九十六条[聘任方式]
第九十七条[聘任合同]
第九十八条[聘任合同内容]
第九十九条[聘任公务员管理依据]
第一百条[人事争议仲裁]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离职后的执业禁止]
第一百零三条[机关对公务员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第一百零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
处理]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五条[领导成员的定义]
第一百零六条[参照本法管理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零七条[实施日期]
附录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录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辞退公务员审批表
附录三: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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