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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到《群山回唱》,胡赛尼小说中的主人公都生活在内外焦灼的恶劣环境下:阿富汗的革命、战争令主人公家庭破碎。作者为世人揭开了阿富汗神秘的鲜为人知的另一面——身负重压的苦难深重的底层民众、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还有那渴望自由幸福的顽强精神。2006年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他在受奖词中说到的:“在每个布满灰尘的面孔背后都有一个灵魂,”而他“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有记者曾问到胡赛尼怎么看自己的小说被全球如此众多的读者追捧,他回答说:“因为我的小说是非常接近于人本身的,友谊、背叛、赎罪、爱情,这些东西不只在阿富汗发生,也在世界所有的角落,所有人的生活中日日上演。”
《追风筝的人》,一部以史诗般的历史景观和荡气回肠的人性故事,深深地打动全世界各地亿万读者心的文学经典。
《灿烂千阳》,阿富汗三十年历史的揪心记录,一部关于家庭、友谊、信念和自我救赎的动人故事。关于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
《群山回唱》,关于背叛、流亡、自我牺牲和亲情力量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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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快乐大本营高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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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追风筝的人》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群山回唱》
一个家庭几代人,因贫穷和战争铸成的六十年悲欢离合。
他们如何去爱,如何被伤害,如何相互背叛与彼此牺牲。
1952年,阿富汗,贫穷的村庄沙德巴格。10岁的男孩阿卜杜拉和3岁的妹妹帕丽经历了一场可能永生难以挽回的骨肉分离。他们的妈妈在生帕丽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父亲萨布尔是个卖苦力的老实人,勉强支撑着艰难度日。他无力拉扯两个年幼的孩子,又给孩子们娶了个继母帕尔瓦娜。帕尔瓦娜的哥哥纳比在喀布尔一户富裕人家里做厨子兼司机,女主人妮拉一直无法生育。纳比舅舅居间牵线,帕丽被卖给了妮拉,开始了新生活。
一连串的变故之后,便是一场接一场的战争。苏联人来了,战争爆发了;苏联人走了,军阀们来了;军阀们走了,塔利班来了;塔利班走了,美国人来了。国破家亡,故事的主人公被迫流散,此后的故事将续写于喀布尔、加利福尼亚的圣何塞和法国的巴黎。
《灿烂千阳》
《灿烂千阳》被称为“女性版《追风筝的人》”,胡塞尼再次以阿富汗战乱为背景,时空跨越三十年,用细腻感人的笔触描绘了阿富汗旧制度于新时代下苦苦挣扎的妇女,她们所怀抱的希望、爱情、梦想与所有的失落。
私生女玛丽雅姆在父亲的宅院门口苦苦守候,回到家却看到因绝望而上吊自杀的母亲。那天是她十五岁的生日,而童年嘎然而止。玛丽雅姆随后由父亲安排远嫁喀布尔四十多岁的鞋匠拉希德,几经流产,终因无法生子而长期生活在家暴阴影之下。
十八年后,少女莱拉的父母死于战火,青梅竹马的恋人也在战乱中失踪,举目无亲的莱拉别无选择,被迫嫁给拉希德。两名阿富汗女性各自带着属于不同时代的悲惨回忆,共同经受着战乱、贫困与家庭暴力的重压,心底潜藏着的悲苦与忍耐相互交织,让她们曾经水火不容,又让她们缔结情谊,如母女般相濡以沫。然而,多年的骗局终有被揭穿的一天……
她们将做出如何的选择?她们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
关于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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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3)、《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 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他还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为阿富汗的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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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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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群山回唱》
《灿烂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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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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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第一章
2001年12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 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 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 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第二章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
在那高高的枝丫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
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 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
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巴克?汗区最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 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定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1]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
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餐。
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荫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 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
《群山回唱》
太阳眼看就要落山了。阿卜杜拉还能分辨出老磨坊,它光秃秃的,灰灰的,在村里一堵堵泥墙的映衬下,隐约可见。只要从山上吹来凛冽的狂风,房梁便会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夏天的时候,多半是青鹭在磨坊安家,现在冬天一来,青鹭便飞走了,换了乌鸦进驻。每天早晨,阿卜杜拉都会在它们的大声抱怨和嘶哑的聒噪中醒来。
他看到了什么东西,躺在右边的地上。他走过去,蹲下。
一片羽毛。小小的。黄色的。
他摘掉一只手套,拾起这片羽毛。
今晚有个聚会,他和父亲,还有他同父异母的小弟弟伊克巴尔要去参加。巴依吐拉刚生了男孩。有卖艺的穆特里卜要来给男人们唱歌,还有人打手鼓。晚会上有茶,有热乎乎的、新出炉的烤馕,有土豆汤。
之后,谢基卜毛拉要把手指蘸到糖水碗里,再让婴儿吸他指头。他会拿出亮闪闪的黑石头,双面剃刀,掀起婴儿肚子上的盖布。寻常的仪式。沙德巴格的生活总要继续。
阿卜杜拉把手里这片羽毛翻过来。
不许哭鼻子。父亲说过,不许哭。我受不了。
真没人哭过。村里没有一个人问起过帕丽,甚至没人提起过她的名字。阿卜杜拉觉得吃惊,她竟然从大家的生活中消失得如此干干净净。
只有在舒贾身上,阿卜杜拉能看到自己的悲伤。那条狗每天都出现在家门口。帕尔瓦娜用石头丢他,父亲提着棍子吓他,可他总是去而复返。每天夜里都听到他在悲悲切切地呜咽,每天早晨都看到他卧在门口,两只前爪垫在嘴巴下面,一对忧郁的、无辜的眼睛眨巴着,仰望着要揍他的人。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个礼拜,直到有天早晨,阿卜杜拉看见他耷拉着脑袋,一瘸一拐地往山那边去了。沙德巴格再也没人见过他。
阿卜杜拉把这片黄色的羽毛放进衣袋,走向磨坊。
有时候,他会冷不丁地瞅见父亲脸上灰云密布,陷入难以言传的感情阴影。如今,父亲看上去萎靡不振,好像失去了支柱。他不是懒洋洋歪斜在屋中,便是坐在新买的大铁炉前烤火,把小伊克巴尔放在腿上,失神地呆望着火苗。他的声音也变得疲惫不堪,与阿卜杜拉记忆中的判若两人,说出的每个字都好像秤砣一样。他往往神情幽闭,长久地沉默无语。他再也不讲故事了,自打他和阿卜杜拉从喀布尔回来,就一个故事也没讲过。阿卜杜拉觉得,父亲大概把自己的灵感也一并卖给了瓦赫达提夫妇。
没了。
消失了。
什么都没留下。
一切都归于无言。
只听到帕尔瓦娜的这些话:只能靠她了。我很抱歉,阿卜杜拉。
非她不可。
砍下一根指头,才能把手保住。
在磨坊后面,在风化中的石塔下,他跪到地上,脱掉手套,刨着地里的土。他想到她浓浓的眉毛,大大的脑门儿,豁牙的笑。他耳边总听到她清脆的笑声,一如从前,在家里滚滚而过。他想起从巴扎回来后爆发的那场厮打。帕丽惊恐着,尖叫着。纳比舅舅赶快把她拉走。
阿卜杜拉刨着土,直到指头碰到金属。他探手向下,从坑里挖出那个铁皮茶叶盒,拂去盖子上冰冷的土。
最近他想了好多,想父亲在去喀布尔之前给他们讲的那个故事,老农夫巴巴 ? 阿尤布和魔王。阿卜杜拉发现自己就站在帕丽曾经待过的地方,而她的离去好像一股无形的烟尘,从他脚下的土里升起,让他的腿弯折,让他的心坍缩,他渴望着喝一大口魔王送给巴巴 ? 阿尤布的魔药,好让自己也能忘记。
可是什么都忘不掉。帕丽总是不请自来,徘徊不去,不管阿卜杜拉到哪儿,都能看见她在一旁侧立。她就像他衣服上黏附的尘土。她就待在那一个又一个的沉默里,那是如今家中习以为常的沉默,言语之间忽然喷涌的沉默,有时冰冷而空洞,有时潜伏着什么,却终究归于无言,像一片乌云,带着雨,却永远不会飘落。在有些夜晚,他会梦见自己又一次置身荒漠,一个人,四下都是山,只有一点点细小的微光在远处闪烁,明明灭灭,如同一句暗语。
他打开茶叶盒。它们全在里面。帕丽的羽毛,公鸡毛、鸭毛、鸽子毛;那支孔雀翎也在。他把黄羽毛丢进盒中。总有一天,他想。
他希望。
像舒贾一样,他在沙德巴格的日子已屈指可数。现在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这里已无可留恋。这里已不再有他的家。他会等到冬天过去,等到融雪的春天到来。他将在某个早晨,在黎明前起身,迈出家门。
他将选准一个方向上路。双脚能带他走多远,他就走多远,远远地离开沙德巴格。如果有一天,他在旷野中跋涉太久,被绝望俘获,那么他将止步于半途,就此瞑目。他将想起帕丽在沙漠中发现的那片隼羽。
他将想像着羽毛从飞鸟身上松脱,在云中,在人间千尺之上,在暴烈的气流中劲舞,激旋,被怒号的狂风裹挟,推送,飞越千里荒漠,百座高山,战胜一切险阻,最后万无一失,飘落于巨石脚下,并必将被妹妹发现。他将流连于这样的想像,它带来的不只初时的惊喜,还有继之而生的希望,希望这一切能够成真。不过他也更清醒地知道,他要鼓足勇气,睁大双眼,迈步向前。
……
《灿烂千阳》
第一章
五岁那年,玛丽雅姆第一次听到“哈拉米”这个词。
那天是星期四。肯定是的,因为玛丽雅姆记得那天她坐立不安、心不在焉;她只有在星期四才会这样,星期四是扎里勒到泥屋来看望她的日子。等到终于见到扎里勒的时候,玛丽雅姆将会挥舞着手臂,跑过空地上那片齐膝高的杂草;而这一刻到来之前,为了消磨时间,她爬上一张椅子,搬下她母亲的中国茶具。玛丽雅姆的母亲叫娜娜,娜娜的母亲在她两岁的时候便去世了,只给她留下这么一套茶具。这套瓷器的颜色蓝白相间,每一件都让娜娜视若珍宝,她珍爱茶壶嘴美观的曲线,喜欢那手工绘制的云雀和菊花,还有糖碗上那条用来辟邪的神龙。
从玛丽雅姆手中掉落、在泥屋的木地板上摔得粉碎的,正是最后这件瓷器。
看到糖碗,娜娜满脸涨得通红,上唇不停地抖动,那双一只暗淡、一只明亮的眼睛死死地、眨也不眨地瞪着玛丽雅姆。娜娜看上去十分生气,玛丽雅姆害怕妖怪会再次进入她母亲的身体。但妖怪没有来,这次没有。娜娜抓住玛丽雅姆的手腕,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笨手笨脚的小哈拉米。这就是我忍受了一切得到的回报。一个打碎传家宝的、笨手笨脚的小哈拉米!”
当时玛丽雅姆没有听懂。她不知道“哈拉米”——私生子——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她还小,不能理解它所包含的歧视,也并不明白可耻的是生下了哈拉米的那些人,而非哈拉米,他们惟一的罪行不过是诞生在这个人世。但由于娜娜说出这个词的口气,玛丽雅姆确实猜想到哈拉米是一种丑陋的、可恶的东西,就像虫子,就像娜娜总是咒骂着将它们扫出泥屋的、慌慌张张的蟑螂。
后来,玛丽雅姆长大了一些,总算明白了。娜娜说出这个词语的口气已经让玛丽雅姆觉得它特别伤人——更何况她还边说边吐口水。那时她才明白娜娜的意思;才懂得哈拉米是一种人们不想要的东西;才知道她,玛丽雅姆,是一个不被法律承认的人,永远不能合法地享受其他人所拥有的东西:诸如爱情、亲人、家庭、认可,等等。
扎里勒从来没这样叫过玛丽雅姆。扎里勒说她是他的蓓蕾。他喜欢她坐在他的膝盖上,喜欢讲故事给她听,喜欢告诉玛丽雅姆说赫拉特,也就是玛丽雅姆1959年出生的那座城市,一度是波斯文化的摇篮,也曾经是众多作家、画家和苏非主义者的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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