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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位充满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学者,就近10年来中国的社会万象、民生百态,一抒己见。
●评议国家大政方针,指斥城市建设弊病,痛陈教育学术痼疾,关注国计民生动态。他在“两会”上当面质询教育部长,令人赞叹。
●你不想说的,葛剑雄说了;你不敢说的,葛剑雄说了;你没处说的,葛剑雄也说了!
●城市建设、行政区划设置、环境治理、天文气象……有理有据,值得我们每一个认真研读,从中获得思考和启发。
●这本书像知己,在吐露心曲;像镜子,会照出真假美丑;像苦口良药,可以治病救人;像逆耳忠言,能够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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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进入21世纪,中国的发展有目共睹,但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不良社会风气也潜滋暗长,成为社会的不和谐音符。
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复旦大学资深教授葛剑雄先生,有感于当前国家大政方针、社情民生等现状,以其敏锐的观察力、独到的见解、锋芒毕露的文字,进行入木三分的评议。
全书涉及历史人文、地理风俗、城市建设、时事热点、教育文化等诸多方面,上至人大、政协,下至机关、学校、民间团体,有感而发,有的放矢,拨云见日,提振人心!充分体现了他忧国忧民的人文情怀,以及作为政协常委、知名学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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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葛剑雄,祖籍浙江绍兴,1945年12月出生于浙江吴兴县南浔镇。1965年成为中学教师,1978年考入复旦大学,师从谭其骧教授。此后在职考取历史学硕士及博士学位,留校工作。1996年至2007年任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2007年至2014年任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现为复旦大学资深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历史学部委员、上海市历史学会副会长、“未来地球计划”中国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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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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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第一卷 中国的城市在哪里
城·市·城市——从中国的城市体制看旧城破坏
中国迁都:历史和现实,需要与可能
中国能消除现代城市的贫民窟吗?
移民的门槛
你是哪里人?
中国的城市在哪里?
上海居,大不易
善待外来的城市建设者
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社会需要这样的报道
这个包票打得大了些
民生第一——什么样的城市能使居民的生活更美好
好事为什么不能做好
这样的上座率有什么意义?
光靠铁道部解决不了春运难题
建立独立的投诉受理机构——解决航班延误赔偿纠纷的根本办法
“黑车”与“拼车”
高速的另一面
为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开放说几句话
一份有关第二代身份证的提案及其结果
王小帅们户口进京的麻烦说明什么
火灾与火灾之外——央视新楼火灾三周年
女硕士被拘:不是因乱穿马路
“幸福指标体系”答《南方日报》问
第二卷 灾异与人事
面对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日食与“天人感应”
反思雪灾
古代旱灾
今夏高温
灾异与人事
地图应有更广泛的应用
更改地名之忧
地名就是地名
请不要再折腾地名
关键在于地名的准确和规范
淮安真的恢复了吗?
旅游点的成本为什么会越来越高
关于以每年5月19日为国家旅游日的建议
新疆不“新”,新疆常“新”
新疆好地方
赞美拉萨!祝福西藏!
从现在做起,圣地净土将永驻雪域
江河源头 青藏文化
第三卷 异地当官古已有之
为什么总是听不到人大的声音
以立法保证城市发展——寄希望于人代会
政协委员的名声
关键在于讲究实效
浦东新区的扩大与湖北随县的重置——中国行政区划的两种新趋势
财政省管县质疑
撤市(县)建区的另一面
县官升厅级应慎重
建立收入申报制度谈何容易
异地当官古已有之
了解是理解的前提
无知导致未富先骄
对陆克文当选的意义不要作过度解读
卢武铉自杀能告诉我们什么
体育节的设立应该因时制宜
反兴奋剂的最大障碍是特殊利益集团
孔子、章子怡应各得其所
为什么世博会没有产生在中国
世博会与文化交流
第四卷 我对“开学第一课”的忧虑
谁代表90后?
儿歌不能一味依赖传统
我对“开学第一课”的忧虑
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要有具体措施
少数民族考生的分应该如何加
范进中举与高考状元
香港“抢生源”是好事,无奈内地高校难撼动
“饥饿行动”——理解而不倡导
大学该不该有这些“围墙”
树立优良学风,研究生阶段是关键
冷眼看排名,冷静找差距
中国的教授为什么“申请科研基金很勇敢”
有感于杨振宁在扬州大学做讲座的报道
学术,科普,还是明星出场?
高校乱收费,源头在哪里?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蜜月过后是烦恼
学术腐败、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
就“学术规范”若干问题复《中国青年报》“祈钰”
奉劝李院士反躬自问
请查一下王益博士的来历
书法家严重过剩?
简化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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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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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消除现代城市的贫民窟吗?
贫民窟、红灯区、犯罪高发区等被称为现代城市的癌症。中国曾经自豪地宣布,已经成功地在城市消灭了贫民窟。而娼妓早已被取缔和改造,红灯区更是闻所未闻。改革开放前中国承认的犯罪率很低,城市中自然不会有高发区。我们年轻时对此深信不疑,一直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对贫民窟,我有切身体会,因为从1957年迁入上海到1978年这二十一年间,我家都生活在棚户区——国际上一般称之为贫民窟。
我家的住房坐落在两条铁路中间,前门外几米就是铁路,打开后窗也对着铁路。这里原来就是铁路中间的一块空地,几位铁路工人在当局默许下搭了几间棚屋当住房,以后逐渐形成了一片有一二百户人家的里弄。要说居住和生活条件,直到我离开时还没有改善:由于大家见缝插针乱搭建,弄堂最窄的地方只有车技优秀者方能骑自行车通过;几十家合用一个公用自来水龙头;全部用马桶,除了一个四面敞开的小便池,连公共厕所也没有。但我们从来没有贫民窟这个概念,当时的上海或中国也都没有这个概念,只是称为棚户区。两者的差别很明显,棚户只是一种简屋的名称,与住在这屋里的人无关,因为里面住的未必就是贫民。经过一次次运动,典型的富人已经消灭,少量靠积蓄、定息、侨汇过好日子的人大多也深藏不露。到了文革兴起,连这批人的财富也被剥夺了。既然大家一样穷,就谈不上什么贫民了。而且从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绝大多数居民都住公租房,不是想搬就搬的。即使不喜欢棚户区,也不能随心所欲搬迁。1978年我登记结婚,靠着双方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的证明,以及我的市人大代表、市先进工作者的身份,才分到一间十平方米的新工户,要不棚户还得住下去。
另一方面,当局完全不必担心会产生新的贫民窟。因为从1958年《户籍管理条例》发布开始,不仅农村人口无法迁入城市,就是其他城市的人口要迁入本市,也得经过复杂的对调和批准手续。少数获准迁入城市的人口基本上都是由组织安排或双方对调的,住房即使有困难,也只能通过所在单位或居住的街道解决,不会失去控制,更不可能形成贫民窟。当时说中国已经消灭贫民窟,并非吹牛。在那样的条件下,想有个贫民窟也形成不起来。
当我第一次走进芝加哥市中心那片废弃的街区,开车驶过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附近,不禁暗自吃惊——这也算贫民窟?不知比我家住的棚户区好多少倍!当我第一次经过马尼拉的贫民窟,也不禁吃惊——竟有那么大!
不过到改革开放后,大批农村与外地人口涌入城市,尽管其中也有挟巨资来投资经商的富人,往高处走的人才,但多数还是外出谋生的穷人和赤手空拳的青年。那时,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还住着公房,即使有富余也不能转租,只有拥有私房的农民和农村能为他们提供出租房,于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应运而生,成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发了财的,找到体面职业的,买了房的,结成小康之家的,相对富裕、职业稳定的人一批批离开,更多的穷人、新人一批批迁入,这些地方成了名副其实的贫民区。尽管当局依然讳言贫民窟的存在,而贫民窟的特征在那里应有尽有。
更幸运的人找到了其他同样为本地居民所遗弃的场所。在我故乡一处名闻中外的景点,我发现粉墙月洞门里横着廉价摩托车,住着外来的打工者。原来那些中看不中住的古旧建筑虽能吸引游客,却并非宜居环境,原来的租户纷纷自谋出路,转租给外来者。此后在其他风景名胜以至文化遗产地,我也见过住在那里的客民。
更不幸的人连这些机会也没有,出于生存的需要只能各显神通——有的住在高架道路、立交桥下或桥洞中,有的住在废弃的管道中,有的住在地下管道或洞穴中,而找到烂尾楼或废弃房屋的成了其中的幸运者。
一次次清理和拆除,一次次驱逐和严防,这类新居住地却如雨后春笋和烧不尽的野火,看来是消灭不了的。这就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中国的城市同样消灭不了贫民窟,尽管可以称之为城乡结合部或其他什么名称。
现在各地都在大建公租房、廉租房,但大多数新迁入的外来人口是住不起的。如果再降低租金或免费提供,一方面政府负担不了,另一方面只会吸引更多的人迁入,最终供不应求,所以同样容纳不了新移民。城市也在设置必要的“门槛”,但“门槛”设低了等于不设,设高了或许能挡住合法移民,却堵不住宁可不享受合法待遇的迁入者,例如愿意住贫民窟甚至流落街头的人。
既然如此,中国的城市必须坦然面对贫民窟,首先改善那里的条件,让那些居民也能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利和社会保障。
2012年6月9日
中国的城市在哪里?
十年前,在八届五次全国人大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后不久,一家通讯社向全世界发布了一条消息:重庆市超过上海市,成为中国人口最多的城市。接着有人补充,新设的重庆市有三千多万人口,不仅超过上海市,而且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然而稍具地理知识的人不禁为之愕然,因为新设置的重庆市面积达八万多平方千米,辖境包括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大多数地方是山区农村,哪里是什么城市!甚至连该市一位主管官员也说:“什么直辖市,直辖农村!”显然,发布这条消息的记者和编辑都没有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中国,直辖市是一个省级行政区,只是在它的名称中有“市”这个字,却并不是一座城市。重庆直辖市范围内的三千多万人口中,大部分生活在城市之外。被用来与重庆市相比的上海直辖市也是一个省级行政区,尽管上海市的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城市内,但还有一部分生活在农村,所以作为城市的上海也并不拥有上海直辖市的全部人口。
二十年前,安徽省的徽州地区改设为黄山市。本来黄山是中国一座名山的名称,至此兼了一个行政区的名称,而这个政区又选择了“市”字,这自然使不明就里的人产生了一座城市的联想,而黄山市和黄山难免不被混淆,何况在黄山市下还设有黄山区和黄山风景区!本来,徽州专员公署驻地在屯溪,现在的市政府也是驻于屯溪,历史上屯溪还设过市,现在则设有屯溪区,当地民众称之为老屯溪。这可苦了不知道那么多的外地旅客,明明想到市府所在地的“黄山”,出租车司机却送到了黄山风景区的黄山;而兴冲冲在“黄山”下火车的游客,想到真正的黄山还得另外换汽车。整个黄山市面积9807平方千米,人口只有一百五十多万,其中市府所在的屯溪区只有十多万人,所以在黄山市的大部分地方,是不会有城市的感觉的。
几年前我应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十大魅力城市”的评委,在观看各参选“城市”的录像片时发现,原来这些“城市”一部分是县级市,大部分则是由“地改市”而产生的行政区划的“市”,而不是一座城市。所以我看到的景观,根本不在同一城市。如我的出生地浙江省湖州市,在展示片中不仅有湖州城里的街景,还有南浔镇的小莲庄、长兴县的竹林等,而这些景点离湖州城都有数十上百里,只是因为都在同一个行政区“湖州市”。即使是县级市,也包括县城外的整个政区。显然,所谓“魅力城市”,实际上是“魅力市级行政区”。幸而这项评选只限于省以下,否则还得加上中央直辖市和省会所在的“市”。
看来,在当今的中国,多数人已经将城市与带“市”的行政区完全混淆了,而这多数人中包括政府官员、主流媒体的记者和编辑、不少专家学者,甚至包括主管各类“市”的官员。在中国,一位“市级”领导——书记或市长,最低的级别是正处级(副市长还得降至副处级),最高的级别则是正省部级,甚至是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因为同时存在着县级、地级和省级三类市。
先师谭其骧先生一辈子研究历史地理,对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了如指掌。他曾多次感叹:“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的通名那么多,为什么用来用去都是‘市’?”他举日本为例,东京称都,大阪和京都称府,北海道称道,其他都称县。而“市”只用于真正的城市,无论其大小,而都、府、道、县下都可以设市,名称却不会混淆。他曾建议,将直辖市的名称改掉,如北京可称都,上海和天津(那时还没有设重庆市)可称道,而北京、上海、天津所辖的城市部分才可称市。可惜他的建议至今未被重视。
不过,即使他的建议被采纳,还是无法解决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市”的内部,究竟哪里是真正的城市?
到2006年底,中国大陆共有二百八十三个“地级市”,而不称市的地方只有十七个地区、三十个自治州和三个盟,主要集中在新疆、西藏、青海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数省已经全省皆“市”,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也已全区皆“市”了。要是“市”等于城市的话,那么这些省到2006年底已经百分之百城市化了。可是,有些统计数字却只能使人啼笑皆非:西藏拉萨市面积31662平方千米,只有四十多万人口。其中城关区的人口虽不足二十万,但面积也有523平方千米,显然也不全是城市。但拉萨还算不上全国面积最大的‘市’,青海的格尔木市只是县级,人口只有十万余,面积却大至123460平方千米,比有些省还大,而其中真正的城市占百分之几呢?
一般认为,中国目前的城市化率在40%左右,不久前的一项统计数字称,上海是中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政区,已超过80%。但城市化的标准是什么?是指实际长期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百分比,还是指城市或城镇户口占当地总人口的百分比?如果是前者,那就首先得划定城市或城镇的范围,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原有城区的扩张和新城区的出现,已经很难与现行行政区划相一致。一些被称为“城中村”“城中乡”的地方,无论从景观和内容看都已与城市无异。而处于城市边缘之外的一些地方,尽管已属不同政区,却已与城市连成一片。如果是后者,同样无法反映实际,因为在城市里生活了一二十年,已经成家立业的人、生儿育女的家庭,可能都还是农村户口,而一辈子保持城市户口的人已经迁入位于乡村中的别墅或“农民房”。
看来要弄清中国的城市在哪里,要弄清一座城市具体的范围有多大,有多少人口,实在并非易事。
2009年5月3日
善待外来的城市建设者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建设者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建设者是指所有为城市的发展、运行和维护做出贡献的人。也就是说,除了还不具备工作能力,已经退休,或少数社会救助的对象外,城市的居民和外来的劳动者(含管理者)都是建设者。
狭义的建设者则是指从事城市基本设施建设的人员,他们中间既有本地居民,也有外来劳动者。特别是在城市发展或扩大阶段,外来劳动者往往占很大的比例,甚至是以外来劳动者为主。这是由于当一座城市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时,原来的建设者远远不足,必须要靠大量外来劳动者补充。有的建设项目有特殊要求,或者具有阶段性,本地没有必要经常配备那么多建设者,或者专门培训一批特殊人才,引入外来劳动者既经济又合理。还有一些本地人不愿干的重、苦、累、脏类的工作,也只能招募外来劳动者。
对本地的建设者,尽管也存在不严格执行《劳动法》或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但基本还是与所在城市本身的发展相适应的。而外来的建设者却大多被排除在城市生活之外,甚至连基本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都享受不到,更不用说分享当地改革开放的成果了。
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1958年开始实施的《户籍管理条例》。本来,外来的劳动者在进入城市以后,无论是自己来城市求职的,还是在外地被别人招募而来的,都会有一部分人就此在城市定居,转化为本地的建设者和居民。像1845年上海租界设立后,绝大多数建设者都是外来的,其中多数人陆续在租界或附近的华界定居,成为新上海人。1949—1958年,外来劳动者进入上海后,只要有住的地方,无论是租房还是临时寄住,都可以将户口迁入。而一旦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就能参加工会,成为上海工人阶级的一员。但在1958年后,不仅原来是农业户口的人迁不进上海,就是其他城市的人也不能随便迁入上海。而没有户口的人想做临时工也不容易。
改革开放以来,求职的自由度是增大了,但户口的限制至今没有完全取消,所以大批在上海工作了二三十年的外地劳工,到现在还是“农民工”,连他们在上海出生的子女也属“农民工子女”。相当一部分外来白领也无法迁入户口,“新上海人”还只是他们的梦想。没有城市户籍,不仅给外来劳动者在社会保障、安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甚至在婚姻、家庭等方面造成困难,而且使他们在精神上受到歧视,对所在城市缺乏归属感。他们的子女也受到很大影响,例如,在不少城市还进不了普通公办学校,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尽管他们有的人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从未回过原籍。
当然,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废除现行《户籍管理条例》,用法律保证公民的迁徙自由,包括户籍迁移的自由。但在这以前政府并非完全无能为力,例如,国民都应享受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本地增加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也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纳税记录作相应的增加。工会应该接纳他们加入,而不问户口在哪里。取消“农民工”这个带歧视性的称呼。其实,年轻的外来劳动者根本没有做过农民,有的就生长在城市。
另一类外地建设者是直接从外地招募来的,或者是由外地的公私企业派遣来的,并非以迁入城市或定居为目的。这是世界上的普遍现象,如当初香港建新机场时,就有不少大陆企业参与,派遣了大批劳务人员过去。海湾国家有大批外来劳工,新兴国家的城市都有外来劳动者。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的高速发展使城市中的这类外来劳动者数量特别多,但他们的处境往往远不如本地建设者,尤其是其中的“农民工”。
他们不仅流动性大,而且经常成为社会保障、福利、安全、劳动保护、文化娱乐甚至法律的盲点。所在城市、企业所属的城市与他们户籍所在地都可以管,却都可以不管,实际上一切由企业主或包工头说了算,甚至依照合同取得报酬、因工伤亡获得治疗或赔偿等基本人权也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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