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叙事:关于异性爱与同性爱
一、妇人杀夫——性政治与一种叙事原型
性,在人们的理解中,首先指的是它的生物性,由此而具有生理学或解剖学意义。但对社会人来说,性已不单纯只具有动物性本能。美国学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其论著《性政治》中,揭示性在男权制历史与社会中已涵有的政治层面上的意义,以“性政治”概之,其特征为性别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关系,这种关系呈现出“一群人可用于支配另一群人的权力结构关系和组合”,甚至,还是“维持一种制度所必需的一系列策略”[1]。
小说《杀夫》原名《妇人杀夫》,是台湾作家李昂自己“十分喜欢”的命名[2]。相对于李昂的喜欢,改名者据作者透露为“评审”显然认为“杀夫”用语则更为简洁。可是,作家李昂为什么反倒喜欢赘语式的“妇人”在此小说命名中的出现呢?最直观的解释似乎只有一个:作者极不喜欢主语“妇人”哪怕是在语表层面上的匮乏。相对“杀夫”来说,“妇人杀夫”是一个语言结构意义更完整的陈述句,它不但陈述了一个两性尖锐对峙的极限状态,而且还陈述了一个反传统秩序的颠覆状态。如果从《礼记》“妇人,从人者也”的定义,从《女诫》“夫者天也”的定义始看妇人与夫的关系,便从来是妇人“事夫如事天”的关系。在这个关系秩序里,从“人”=正面展开为“大”=加上成年男子的冠冕为“夫”的男性=的人类潜移意识中,可以清晰看到父权父系下的男性本位意识取代两性意识对符号给予意义的文化过程。流落在“人”的表形概念之外的也意味着流落在历史主流文化之外的妇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能才是其两性关系的真确写况。然而,令人难解的是,以“妇人杀夫”命名的故事反而长叙不衰。那么,人们在“妇人杀夫”这个反传统审美价值的陈述句中,究竟填充了一种什么样的叙事,才使它仍然达到具有传统审美价值的叙事价值呢?当然,回答这个问题是如此轻而易举,因为除了能看到一个又一个淫妇谋杀亲夫的叙事外,如“淫妇药鸩武大郎”中的“潘金莲杀夫”,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就如李昂叙事所揭示的“妇人杀夫”事件,最后不也在民间叙事社会舆论中又成为一桩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同时又最是让人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无奸不成杀”的“情杀案”么?
林市就是这又一起《妇人杀夫》中的那位杀夫妇人。她祖上原薄有资产, 当家门衰微时,灾难便首当其冲落在身为女性的她与女儿林市身上。母女赖于栖身的一间瓦房被族亲以无男丁传宗接代而未亡人的可能改嫁之理由予以剥夺。从此她们流露街头,无以为生。当林市母亲以性与一团白米饭做交易时,被族人发现,从此不知所终。寄人篱下的林市成年后即被族亲以猪肉作交易被卖给屠猪人陈江水为妻。此后她成为陈江水的性奴隶。她延续着母辈的命运:用两次遭丈夫强奸得“要死掉了”的少女初夜,换来饭菜果腹。母女俩几乎同出一辙的性感觉与食感觉的演示,高度概括了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生存本质。女性在这里被塑造成、被强制成、被扩充成一个性容器的形式,由此她才获得价值,获得维持生命存在的基本物质的保证。一旦主人专有的性容器形式因各种生理的如年老色衰、心理的如专有者的喜新厌旧、道德的如林市母亲被认为是淫妇诸种因素而被认为价值消失的话,那么操有精神与物质双重给予大权的男主人,便会随之撤去他提供给她赖以生存的保障。因此她实际上无法不处于被其任意驱使与摆布的奴役的地位。
作为妻子的林市每天的日子便被这样的场景所充斥:
他在晨间到猪灶杀猪后回来要她,这已经成为习惯……他总是在她不备中要她,……而至引得她连声尖叫。
林市当然也会本能的抵挡过,只不过陈江水的力气远非她能对抗,最后,她仍得被压在下面,……看着他咪细陷在肉里的眼睛,闪着兽类般的光。
他还每次弄疼她,……痛楚难抑使得她只有大声呼叫和呻吟。
还好不管怎样,时间再长再短,这事情总会过去……因而,几近是快乐的,林市走出房间,赶向灶前。这已经成为一个定例:在陈江水要她的那一天,他会带回来丰富的鱼、牡蛎,偶而还有点肉片……
林市,妇人,就是这样成为一个以婚姻形式确定下来的性奴隶,成为除了关心三餐果腹的饭食外,一无用心的非人非兽。叙事剔除了种种蔓生在女性身上由于只能被动而接受的苦难,最直接地以林市的生活形式暗示女性在夫妻中的传统地位犹如屠夫丈夫与他刃下任其宰割的猪仔一样,只不过他对它发泄源于“人”的食欲,而他对她的发泄源于“人”的性欲。叙事中的林市母亲不断地在林市身上被人看到,这种情景强烈地暗示着林市母女的生存方式表征着一个从未被间断的、或者说是一直被父权制意识所保证着的连贯历史,一种命运之链,母亲与女儿,不停地沉淀、传送与承继。母亲不断在女儿身上复活、重现漫长的历史——这是一个只在一种视角中存在的历史,男性视角,不管它的讲述人是男是女,因为大量的女性也介入这种讲述,就如林市周遭以阿罔官为首的妇女介入男性社会对林市的塑造一样。
如果说,被新婚初夜如此施暴的林市没能“杀夫”的话,那么,习惯并麻木了的在以后的每一天中被施暴的林市便丧失了“杀夫”的冲动与可能。但李昂的叙事使事物朝它自己的逻辑演变一路发展下去:一是林市作为被动接受性虐的一方,她负痛而锐叫的声音非人非鬼,常常传至“二三里外”,众人皆以为是“猪嚎”。而这种惨叫声却被施虐的一方当作必不可少的性享受而被重复制造。这个在异性爱中的性爱常态,经过李昂几近客观的叙事,也掩饰不住它的畸态。它使阅读能够达到这样的思考:如果说,林市像宰猪一样的嚎叫也算是一种“声音”的话,这种声音所能表达的意义只有一种,那就是性受到强权的肆意侵犯与创伤而作为生存交换的真相的声音。小说顺理成章地刻划这种非人的声音被“人”听做“猪嚎”的声音。但是,如果作为对性的肆意侵犯与创伤是一种非人道兽行的话,那么,林市的声音实际上是作为一个人所能发出的最正常的声音,而那施行性暴力的一方才是非人,是兽类,把这种声音听做异类之声而无动于衷的“人”才是非人。以此类推,那个维持林市夫妻关系的,实际上也就是维持、默许、支持陈江水可以对林市任意施虐的社会才是非人的,才是非常态的。但即便如此,历史叙事或曰社会成规表明,如果没有其它极限压力使这种交换内容变形,以至于造成交换中止的话,这种不平等的惨无人道的交换形式仍会一直运行不止。正如李昂叙事中的林市不也是在默默地接受、忍受,并努力习惯中“几近是快乐”地活下来吗?但男权秩序对女性的无以复加的苛刻,反而毁坏了这个原就极不平等的交易。林市被虐而本能发出的“猪嚎”声,被老太阿罔官听到,阿罔官对林市的“猪嚎”做如是评论:
那里要每回唉唉大小声叫,骗人不知以为有多爽,这种查某妇人,引者注,败坏我们女人的名声,说伊还浪费我的嘴舌。
……都是林市贪,早也要晚也要,真是不知见笑,那有人大日头作那款事情。……每回都要唉唉叫,三里外的人都听得见。
我们作女人,凡事要忍,要知夫与天齐,那可一点点小痛疼,就胡乱叫,再来败坏查埔男人,引者注人的名声。
……你们知否十多年前伊阿母,私通一个兵,伊阿叔赶到去捉奸,两人还压在一起,不肯分离……女儿跟阿母学看样……
由于阿罔官发言的正统性与权威性守寡几十年并曾以上吊赴死明“贞节”,更由于林市已以“几近是快乐”的感受标志她对正统社会观的归顺,阿罔官如是评论,对林市的精神制约非同小可。从此林市为自己被迫接受性虐时所发出的痛叫声感到羞耻。如果说,林市的叫声表明着一桩人性与兽行之间的两性交易真相的存在的话,那么,阿罔官对“唉唉叫”的实质的歪曲与指责,无疑起着抹杀与掩盖这桩非人交易事实存在的作用。阿罔官的言论活动及效应,几乎就是父权制话语活动的缩影。林市们只有哑巴吃黄连,为了不再被代表正统的舆论所指责,当天晚上,饭饱酒足的陈江水,在饭桌边“一把抓住林市,……兴起的将林市压在厅里的泥土地面。林市先是惊恐的闪避,再看无从逃离,终于逐渐放弃挣扎,只自始至终,林市始终闭紧嘴不曾出声……陈江水在有一会后方发现林市不似往常叫喊,兴起加重的凌虐她,林市却无论如何都不出声,在痛楚难以抑遏时,死命的以上牙咬住下唇,咬啮出一道道齿痕,血滴滴的流出,渗化在嘴中,咸咸的腥气。”林市不敢再痛呼,人们自然也就听不到林市的“猪嚎”了,一切又处于常态之中,尽管性虐在无声与黑暗之中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更“加重”地在进行。
但林市被迫以更大的痛苦换取的沉默,却打破了为夫者交换均衡:陈江水供给林市食住,林市必付出“被虐的性+痛呼声”。现在林市的痛呼声被社会正统舆论噤声了,尽管为夫者陈江水由此“每每陷入疯狂的狂暴怒意中”。“揍她、掐她、拧她,延长在她里面的时间,林市咬紧牙关承受,只从齿缝中渗出丝丝的喘气,咻咻声像小动物在临死绝境中喘息。”——由此亦可见一个做“人”与做“动物”的根本区别:精神上的控制与攻击往往比肉体上的控制与攻击来得奏效。这个现象还呈现了另一个事实:林市越想做“人”,进人常态社会中“人”的范畴里,她便得越加忍受、越像动物一样生活——为夫者得不到原有的享乐,便理所当然断绝了对林市的食物供应:“你先像过去哀哀叫几声,我听得满意,赏你一碗饭吃。”“林市惊恐着后退几步,看着白米饭困难的摇摇头。”林市母亲就是在一次一团白米饭与付出寡妇贞操的交易中而消失的,当阿罔官说破这个联系点时,像母亲一样从“妇人”中消失的恐惧,令林市顿然拒绝母亲式的“失贞交易”。那么,林市还有没有别的生存出路呢?林市痛定思痛,在为夫者断绝了她的食物供给多日后,出现在集市上,她要买十只母鸭仔来养,自力更生,走出一条用自己的劳动创造物质来取代作为性奴隶换取被饲养位置的路。可是人们几乎就在林市实施自给计划之始就能看到这个计划的破产:林市买生产资料的钱恰恰来源于为夫者赏她:“这个臭贱查某妇人开苞钱。”林市用于包裹这几个开苞钱的小油布包,正是阿罔官送她涂抹被“开苞”所创伤的伤口。它们都暗示着她想自力更生的失败:女性根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他一定要维持他饲养她的经济地位,因为这是他能随意驱使她,宰割她,并享受她的政治保证。最后,走投无路的林市只有发疯,神经错乱,才能摆脱在“常态”秩序下没有出路的状态。以不正常的形态而实则是最正常的必然反应,举起屠宰刀,完成了“杀夫”行动。
当以阿罔官为代表的社会舆论把“杀夫”归结为“古人说,无奸不成杀”的“情杀案”时,我们看到李昂叙事最终的犀利,她成功颠覆了自古以来“妇人杀夫”中“无奸不成杀”的“情杀案”的所指,揭开其中的性政治涵义。在李昂叙事面前,人们开始有可能从“奸夫淫妇”的传奇叙事惯性中滑出,看到自古以来众多异性爱悲剧故事的另一种原型,它的变体在当代叙事中触目皆是:她们用性交换招工招干进城表格,用性交换好单位编制名额,用性交换好日子,用性交换成功机会,用性交换……当代大陆的林市们开始在叙事中表述她们无法摆脱的性政治之天罗地网的境遇,她们比从前的林市稍稍进步一点的似乎只在于她们在“杀夫”时,能够表示更“女性主义”一些的清醒。[3]
[1][美]凯特·米利特《性政治》,第32页。
[2]见李昂《写在书前》,《杀夫——鹿城故事》,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年版,第9页。
[3] 李昂在“女性主义限制了我的小说吗”里谈到欧美女性主义者以为林市的“杀夫”是在失常状态下完成的,是非女性主义的。大陆的女作家林白在其小说《致命的飞翔》里,叙述了一个也是因性交易不公而导致的在清醒状态下的“杀夫”行为。前者参见《女性与文学》第65页,岭南学院现代中文文学研究中心1995年版; 后者参阅《花城》1995年第l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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