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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福尔摩斯一世界文学史上知名度**的大侦探,
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
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拼接起来,
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终被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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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为了满足青少年读者的阅读需求;我们编撰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入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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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阿瑟,柯南道尔185 9-1930,英国杰出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因成功塑造了侦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史上享誉世界的大作家。
《四签名》是柯南道尔的成名作,自此之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在他的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血字的研究》 《冒险史挣 《归《第二块血迹》等都成为经典中的经福尔摩斯这个才华横溢的推理天才,也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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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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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血字的研究
初次认识福尔摩斯
演绎法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警察栾斯的叙述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葛莱森侦探大显身手
一线光明
沙漠中的旅客
犹他之花
费瑞厄和先知的会谈
逃命
复仇天使
华生的回忆
尾声
第二部 四签名
演绎法的研究
陈述案情
寻求解答
秃头人讲述的故事
发生在樱沼别墅的惨案
福尔摩斯做出判断
一段插曲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
线索中断了
凶手的末日
来之不易的宝物
琼诺赞·斯茂的故事
第三部 冒险史
五个橘核
第四部 归来记
金边夹鼻眼镜
格兰其庄园
第二块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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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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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血字的研究
初次认识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1878年被派往印度当军医助理。我刚到达孟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在战斗中,一颗子弹打中了我的肩部。更不幸的是,后来我又染上了伤寒。于是,我只好回到了英国。
有一天,我碰见了斯坦弗,他是我在印度时的一个助手。我告诉他,我想租几问价钱不高而又舒适的房子,希望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斯坦弗告诉我,他认识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在医院化验室工作。他正想找个人跟他合租。我想了想,决定先去见见这位福尔摩斯先生。
我们坐车来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化验室,只见屋子里的几张大桌子上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本生灯,福尔摩斯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走了过来。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握住我的手,问道:“您好,您是从阿富汗来的,是吗?”我惊讶极了:“您怎么
知道?”他笑了起来,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们到你这儿来有件事情,”斯坦弗说,“我的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介绍一下。”福尔摩斯很高兴地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套公寓,对咱们两人完全合适。但是,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决不会。”我说。“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都不说话。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是我生气了。两个人在同住之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对方的缺点。”听他这么说,我不禁笑了起来:“我非常懒,每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起床。”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没问题了。”“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我这儿来,咱们一块去,把事情定下来。”我愉快兑:“好吧,明天中午见。”回到家,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警察栾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我们坐上马车,去奥德利大院。
在车上,我问福尔摩斯:“你怎么知道凶手和被害者是坐四轮马车到那里的?”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就看见了马路上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根据葛菜森所说,整个早晨都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晚上在那里停留过。”我不禁又间:“凶1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复仇’两个字呢?”福尔摩斯告诉我,这两个血字并不是德国i人写的,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常常是拉丁文字,这说明血字出自一个模仿者之手,他这样做只是想把警察引入歧途罢了。而且鲍运告诉我,这个人穿着一双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
当栾斯得知我们的来意后,他说:“让我把这件事从头说起吧。我当班的时1间是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1上的6点。昨晚两点钟左右的时候,我到布瑞克斯顿路1巡逻。这条路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这时,我忽然看见出事的那所房子的窗口闪出了灯光。我知道这所房子是空着的,所以我一看到那里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疑心出了什么差错。我鼓起勇气走了过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走进了那间有灯亡的屋子。只见壁炉上点着一支蜡烛,烛光下的地板上躺着一具死尸!我赶紧走到大门口,吹响警笛,三个察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吗?”福尔摩斯马上问。“是呀。可是我出来的时候,碰见了一个醉汉,他醉得都站不稳了。”栾斯回忆说。福尔摩斯又问:“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一”“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他穿的是什么衣服?”“一件棕色外衣。”
福尔摩斯接着问:“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过去吗?”“没有。”福尔摩斯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昨夜你碰到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要去找他。”
车回家的时候,我问福尔摩斯:“如果那个醉汉就是杀人凶手的话,他为什么要去而复返呢?这不像罪犯应该有的行为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枚戒皮罗指当作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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