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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在《未终结的帝国》中,作者约翰·达尔文以其独特的视角、清晰的思考和略带讽刺的现实主义风格,睿智地解读和还原了大英帝国。从这本书中你可以看到帝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理空间的意义和表现。什么成就了帝国的泱泱疆土,帝国又留下了什么?沃尔夫森历史学奖得主继《后帖木儿时代》之后,以全新视角解读大英帝国历史,揭开帝国神秘的面纱,驳斥传说与误解,深刻探究帝国的构建和帝国主义根源。这本书被评为《星期日独立报》年度**读物,
《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书评》《今日历史》《卫报》《BBC历史杂志》《经济学人》鼎力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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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大英帝国在现代世界留下的痕迹随处可见:澳大利亚的国旗上,印度人口中的英语,更不必说现代一切制度的起源和英国价值观的传播。关于大英帝国的构建问题往往众说纷纭,争论异常激烈。大英帝国的殖民史似乎是一幅无法浓缩的画卷:它是战火纷飞中的刀光剑影,也是一片蔚蓝大海上驶向未知的商船桅杆上缓缓升起的英国米字旗,是无数商人、传教士、将军对远方财物和未知的渴望……帝国的历史有太多疑团驱使着人们去探索和挖掘。
达尔文眼中的大英帝国不仅仅是由国王和征服者更是由无数个体的野心和进取心合力创建的。这些人包括商人、投资者、移民、传教士等,正是他们林林总总的利益诉求共同组成了各有所图的复杂关系。也正是这些离开英国去往全球各国的开拓者或殖民者以其千差万别的方式塑造着世界:涉足各大洲的政治,奠定现代国家的政治模型,以母语为基础的文化迁移,各种技术和价值观的渗透传播……这样一个伟大的帝国为什么没有持续繁荣还是说它从来没有真正确立过?有如此多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们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生存,控制着性质各异的经济、政治实体,但它们的意识形态差异为何又如此之大,彼此之间甚至会剑拔弩张?历史上的大英帝国到底是文化的毁灭者,还是全球一体化的缔造者?对当时、现在以及未来,又产生了怎样深远的影响?从熊熊燃起的称霸世界的雄心到*后帝国梦的无奈幻灭,本书将我们带入一个个历史场景,深入了解大英帝国全球扩张的过往,以及对当今世界乃至未来都极为深刻的影响。
在大英帝国的*鼎盛时期,其疆土跨越了五大洲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达尔文认为这远不能说它走到了终点,甚至连中点都还没有达到。帝国的统治者们依然希望帝国以不同的形式延续下去。这种愿望如同帝国自身对当今世界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一般挥之不去。
任何想了解大英帝国的历史以及当今世界格局缘起与发展的读者都不能错过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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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达尔文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专注于研究帝国的历史,特别是大英帝国历史,既包括帝国的兴起,也包括它们的衰落。他如今在剑桥大学教授帝国史和全球史,是纳菲尔德学院的研究员。他因作品《后帖木儿时代》获得英国历史学界殊荣“沃尔夫森历史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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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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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VII
第一章 构想帝国
历史的后窗
帝国观
为旧帝国而生的新帝国?
帝国的异议者
第二章 接触
称霸大西洋
向亚洲扩张
从接触到占领
第三章 占领
动机:为什么需要吞并和占领?
统治:如何在当地立足
占地为王:帝国构建*重要的事
领地与帝国
第四章 迁入
心生离意
到达目的地
适应
驱逐原住民
第五章 征战
殖民战争
外交之外的关系
小型战争:如何排兵布阵
沃尔斯利将军
战争的后果
第六章 交通与贸易
来自牙买加的意见
从重商主义到自由贸易
帝国经济
商业帝国
第七章 统治方式
散落世界的广阔帝国
移民政治
印度:非英国式的统治?
王位背后的耳语
第八章 反叛行动
反叛与帝国
移民叛乱
印度民族大起义
叛乱者和移民
第九章 传教和文化
知识与帝国
传教
你认为你是谁—帝国与身份
第十章 保卫帝国
肿胀的巨人
战争的过山车,1755~1815
“英国和平”,1815~1914
帝国战争,帝国和平1914~1935
经过新加坡的路,1936~1945
第十一章 帝国谢幕
离开印度
衰落的悖论
最后机会
权衡得失
最后的挣扎
反思
第十二章 最后且最大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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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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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之外的关系
引发矛盾的部分原因在于世界不同地区所遵从的外交行为准则以及其背后的思维方式是有差异的—即为何应当如此行事。从外交上讲,欧洲是一个拥有独特习惯的特殊世界。**,自从文艺复兴甚至更早的时候,欧洲各国就互派常驻大使。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句俏皮话说得好:“派人去国外为自己的国家撒谎。”这些大使中的佼佼者们往国内送回一系列报告:威尼斯大使留下的对英国事务的详细记载对后来的史学家们来说一直是宝贵的历史资源。第二,共享的外交程序协定(包括语言和礼仪的细小变更)提供了一个敏感信号的范围,通过这些信号,两国得以掌握彼此之间的关系变动。第三,从17 世纪中期开始,欧洲各国就已经认可体系中的所有国家都享受主权:国内事务不容它国干涉,各国作为独立的自治单位存在。
当然这些不足以限制统治者和专制君主的野心,无法阻止1772~1795 年波兰(欧洲**国之一)遭到三次瓜分的命运,也不能维持欧洲和平。欧洲体系的**优点在于有不间断的情报流动、在于和平时期有针对外国人境遇的规范,也在于大多数国家中央可以严格控制外部关系。到了18 世纪中期或者更早,欧洲人越发将这种地区模式视为理想模式,认为其他人(非欧洲人)的行为是与之相悖的行为。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国界、有效控制自己国界内的地域、保护外国人及其财产以及采用“文明的”治安和刑罚手段,这些成了某个国家是否有权与欧洲国家平起平坐的判断标准。可以预见,世界上许多统治者都因为这条标准而落入了“野蛮”一类。这并不会妨碍欧洲国家和这些“野蛮”国家签订条约达成共同利益,或者如1815 年后非洲的情况一样,获取当地政府支持废除奴隶贸易,但它的确意味着欧洲国家是否尊重这些国家的领土、独立甚至财产得依据他们是否有“良好表现”或是否愿意接受贸易而定。“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英国外交大臣帕默斯顿对西非情况谨慎地评价,“不应该用大炮强制推行贸易。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没有安全的保障贸易就不可能蓬勃发展,而没有武力保护就不可能维持安全。”他继续说:“占领拉各斯或许能成为压制奴隶贸易和推行合法商业的有效和重要步骤。”正如我们所见,拉各斯就这么被吞并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对于非洲统治者主权的认可不是建立在合法权利基础之上而是看是否能给自己提供方便。
然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野蛮类别”的适用度也是有限的。在18 世纪的欧洲人看来,中国的形象完全与野蛮相反。因为中国生产的奢侈商品深受欧洲人推崇,中国又怎么可能是野蛮的呢?有些评论员甚至拿理性的“士大夫官员”的有序统治与欧洲贵族相比较。中国的问题在于统治者的世界观中对英国(和欧洲)的定位令人难以接受地低下。1793 年伦敦政府将经验丰富的外交官马嘎尔尼勋爵派往中国说服清朝皇帝同意英国在华设置常驻大使馆。马嘎尔尼一到北京就惊恐地发现面圣的礼节需要他双膝及地行“九叩”大礼,跪拜之时额头要触地,也就是“叩头”。
在与中国官员愤怒地讨论过后,中方让了步:允许马嘎尔尼仅单膝及地,就我们所知,他*终逃过了行九叩之礼。但是观点的差异不仅在于跪拜之礼。马嘎尔尼努力争取在华设常驻大使馆:“我告诉他(一位中国高级官员)欧洲主权国家通常会派外交官常驻彼此宫廷,目的是为了增进两国间的友谊以及避免误解。”但是他却被告知:“中国从来不这么做,它也从来不往哪个国家派遣大使”,而且只允许所有来北京的外国人逗留40 天。这种轻蔑的应答部分体现了中方井然有序的世界观。中国人对欧洲有所了解,并对当时有关法国情况的消息大为警惕。 但是他们把欧洲人看作“外夷”,对这些远居海外的民族所知甚少且关注得更少。他们的文明世界(即东亚)由承认中国为“中央之国”的至高地位的朝贡国组成,这些附庸国承认中国统治者的“天子”地位。中国人宁可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与欧洲进行贸易交往,也不愿意发展互惠友谊关系。自18 世纪早期以来,中国施行的系统要求所有外国商人只能去一个贸易口岸(位于广东),在被官方许可的商人集团—商栈做生意,商栈全部设置在江中的一个小岛上,当贸易季节结束时所有外商都要离开。
马嘎尔尼本人告诫不能进攻中国,他将中国比喻为“一艘古老的、疯狂的……战舰”。如果中国衰落(“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英国在亚洲的利益可能会遭受严重的损失,尤其会受沙俄扩张的冲击。然而约40 年后,不稳定的英中关系开始破裂。随着中国放开贸易(东印度公司于1833 年丧失了与中国进行交易的官方垄断许可),越来越多的英国商人涌入中国贩卖鸦片—在中国**不愁销路的外国商品。当中国当局禁止鸦片进口,接着于1839 年4 月查封并销毁了商人的存货,英国人驾着战舰进行了反击。但是双方之间无法弥合的文化冲突以及商人反对禁烟而进行的游说活动导致了1840~1842 年**次鸦片战争,英国入侵中国。“我们已经给了中国人一次惩戒性的教训,”帕默斯顿几年后写到,“除非他们打算把我们当同等的伙伴,否则我们必须将他们的其他任何努力扼杀在萌芽状态。”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对平等的追求却导致了“不平等条约”,1842 年签订的《南京条约》就是众多不平等条约中的**个。《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在一系列通商口岸免受中国司法管辖,把香港岛割让给英国,还规定英国商品在中国的关税**仅为5%。在那个世纪接下来的日子里,英国人(及其他欧洲人)的存在以及他们无休止地扩大商业和传教活动的努力不仅造成地方性摩擦不断,同时也成为后两次战争的根本原因。 然而英国人抵抗住了瓜分中国或征服中国的诱惑,伦敦的观点是:“一个印度就够了。”或许也如著名国际律师马滕斯(F. F. Martens)所言,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历史悠长,不适合殖民式征服。于是英国人转而寄希望于改革中国的法律和金融体制,强行打开中国门户,建设铁路、发展贸易。中国的主权地位或许惨遭打击,但是英国并不希望它就此灭亡,即使需要在英国的托管之下。这与印度的情况是不同的。
外交之外的关系
引发矛盾的部分原因在于世界不同地区所遵从的外交行为准则以及其背后的思维方式是有差异的—即为何应当如此行事。从外交上讲,欧洲是一个拥有独特习惯的特殊世界。**,自从文艺复兴甚至更早的时候,欧洲各国就互派常驻大使。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句俏皮话说得好:“派人去国外为自己的国家撒谎。”这些大使中的佼佼者们往国内送回一系列报告:威尼斯大使留下的对英国事务的详细记载对后来的史学家们来说一直是宝贵的历史资源。第二,共享的外交程序协定(包括语言和礼仪的细小变更)提供了一个敏感信号的范围,通过这些信号,两国得以掌握彼此之间的关系变动。第三,从17 世纪中期开始,欧洲各国就已经认可体系中的所有国家都享受主权:国内事务不容它国干涉,各国作为独立的自治单位存在。
当然这些不足以限制统治者和专制君主的野心,无法阻止1772~1795 年波兰(欧洲**国之一)遭到三次瓜分的命运,也不能维持欧洲和平。欧洲体系的**优点在于有不间断的情报流动、在于和平时期有针对外国人境遇的规范,也在于大多数国家中央可以严格控制外部关系。到了18 世纪中期或者更早,欧洲人越发将这种地区模式视为理想模式,认为其他人(非欧洲人)的行为是与之相悖的行为。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国界、有效控制自己国界内的地域、保护外国人及其财产以及采用“文明的”治安和刑罚手段,这些成了某个国家是否有权与欧洲国家平起平坐的判断标准。可以预见,世界上许多统治者都因为这条标准而落入了“野蛮”一类。这并不会妨碍欧洲国家和这些“野蛮”国家签订条约达成共同利益,或者如1815 年后非洲的情况一样,获取当地政府支持废除奴隶贸易,但它的确意味着欧洲国家是否尊重这些国家的领土、独立甚至财产得依据他们是否有“良好表现”或是否愿意接受贸易而定。“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英国外交大臣帕默斯顿对西非情况谨慎地评价,“不应该用大炮强制推行贸易。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没有安全的保障贸易就不可能蓬勃发展,而没有武力保护就不可能维持安全。”他继续说:“占领拉各斯或许能成为压制奴隶贸易和推行合法商业的有效和重要步骤。”正如我们所见,拉各斯就这么被吞并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对于非洲统治者主权的认可不是建立在合法权利基础之上而是看是否能给自己提供方便。
然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野蛮类别”的适用度也是有限的。在18 世纪的欧洲人看来,中国的形象完全与野蛮相反。因为中国生产的奢侈商品深受欧洲人推崇,中国又怎么可能是野蛮的呢?有些评论员甚至拿理性的“士大夫官员”的有序统治与欧洲贵族相比较。中国的问题在于统治者的世界观中对英国(和欧洲)的定位令人难以接受地低下。1793 年伦敦政府将经验丰富的外交官马嘎尔尼勋爵派往中国说服清朝皇帝同意英国在华设置常驻大使馆。马嘎尔尼一到北京就惊恐地发现面圣的礼节需要他双膝及地行“九叩”大礼,跪拜之时额头要触地,也就是“叩头”。
在与中国官员愤怒地讨论过后,中方让了步:允许马嘎尔尼仅单膝及地,就我们所知,他*终逃过了行九叩之礼。但是观点的差异不仅在于跪拜之礼。马嘎尔尼努力争取在华设常驻大使馆:“我告诉他(一位中国高级官员)欧洲主权国家通常会派外交官常驻彼此宫廷,目的是为了增进两国间的友谊以及避免误解。”但是他却被告知:“中国从来不这么做,它也从来不往哪个国家派遣大使”,而且只允许所有来北京的外国人逗留40 天。这种轻蔑的应答部分体现了中方井然有序的世界观。中国人对欧洲有所了解,并对当时有关法国情况的消息大为警惕。 但是他们把欧洲人看作“外夷”,对这些远居海外的民族所知甚少且关注得更少。他们的文明世界(即东亚)由承认中国为“中央之国”的至高地位的朝贡国组成,这些附庸国承认中国统治者的“天子”地位。中国人宁可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与欧洲进行贸易交往,也不愿意发展互惠友谊关系。自18 世纪早期以来,中国施行的系统要求所有外国商人只能去一个贸易口岸(位于广东),在被官方许可的商人集团—商栈做生意,商栈全部设置在江中的一个小岛上,当贸易季节结束时所有外商都要离开。
马嘎尔尼本人告诫不能进攻中国,他将中国比喻为“一艘古老的、疯狂的……战舰”。如果中国衰落(“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英国在亚洲的利益可能会遭受严重的损失,尤其会受沙俄扩张的冲击。然而约40 年后,不稳定的英中关系开始破裂。随着中国放开贸易(东印度公司于1833 年丧失了与中国进行交易的官方垄断许可),越来越多的英国商人涌入中国贩卖鸦片—在中国**不愁销路的外国商品。当中国当局禁止鸦片进口,接着于1839 年4 月查封并销毁了商人的存货,英国人驾着战舰进行了反击。但是双方之间无法弥合的文化冲突以及商人反对禁烟而进行的游说活动导致了1840~1842 年**次鸦片战争,英国入侵中国。“我们已经给了中国人一次惩戒性的教训,”帕默斯顿几年后写到,“除非他们打算把我们当同等的伙伴,否则我们必须将他们的其他任何努力扼杀在萌芽状态。”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对平等的追求却导致了“不平等条约”,1842 年签订的《南京条约》就是众多不平等条约中的**个。《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在一系列通商口岸免受中国司法管辖,把香港岛割让给英国,还规定英国商品在中国的关税**仅为5%。在那个世纪接下来的日子里,英国人(及其他欧洲人)的存在以及他们无休止地扩大商业和传教活动的努力不仅造成地方性摩擦不断,同时也成为后两次战争的根本原因。 然而英国人抵抗住了瓜分中国或征服中国的诱惑,伦敦的观点是:“一个印度就够了。”或许也如著名国际律师马滕斯(F. F. Martens)所言,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历史悠长,不适合殖民式征服。于是英国人转而寄希望于改革中国的法律和金融体制,强行打开中国门户,建设铁路、发展贸易。中国的主权地位或许惨遭打击,但是英国并不希望它就此灭亡,即使需要在英国的托管之下。这与印度的情况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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