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的你我她
L 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曾经是上下铺的姐妹。
她像一株向日葵。永远有目标,有追求,有行动力。
她的学生之路,让我深谙“奋斗”的含义。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她完成了从青铜圣斗士到白金圣斗士到黄金圣斗士的完全升级。
法国作家罗切福考尔德说过这样一句话,诠释她的奋斗十分恰当:
Few things are impossible in themselves; and it is often for want of will, rather than of means, that man fails to succeed. 事情很少有根本做不成的;其所以做不成,与其说是条件不够,不如说是决心不够。
钦佩她是其一,其二要说说她的大眼睛,让人狂迷。和她在一起,一项重要的功课就是看她的眼睛。浑身都是戏剧细胞的她,电到你简直轻而易举,或许她的老公就是这么被迷上的吧。在好友中间,她绝对是活宝。多了她,多了笑声,描述任何事情都绘声绘色。她的胆子也十分了得,曾经愿赌服输,站在天桥下问一位男士是否要“毛片儿”,我们乐得肚子都笑爆了,谁让她玩“真
她绝对是个小传奇。擅长游泳、画画,还是一个优秀的文字玩家。这一点不稀奇,我们高中时都是语文课代表,成绩自然也差不了。我俩的语文老师是同一个人,常鼓励两个班级学生间互相批改作文,故我俩每每有神交。
她喜欢《花溪》,喜欢“菊开那夜”,喜欢白先勇的《孽子》, 喜欢恐怖推理故事。
她的品味很独特,同时着迷于Andrew Lloyd Webber 的音乐剧,Pink Floyd 的各类摇滚,Sting 那沙哑细腻的嗓音和音乐精神。
她曾经告诉我,准备学习报考法医,我毫不怀疑她将在未来拿到这张执照。
她,凡事不学则已,学而必优。
她是敢说NO 的人。这样的NO 对我来说,极为可贵。几年前,我常会给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当当,周末有时像赶场一样,一连几个约会,可是每个约会又不能专心专意。她有一次和我急了,连着质问我,这样做有意义吗?对得起等自己的朋友们吗?如果明知道约会太多,就不能删掉一些吗?我哑巴不答,因为我意识到,这的确是我的问题,很大的问题。我辜负了这些约会的初衷。后来,一般情况下,周末一天我只安排一件事情,如果偶尔安排两件事情,也除非是不得已或者很顺路。
我知道对她来说,友谊的情感往往深藏于心,她不会像别的闺蜜那样腻着或者损着。所以,每当她在需要我的时候给我电话,都会让我觉得很愉快,因为我知道,我之于她,也是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