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东方美学口袋书 中国纹样
》
售價:NT$
223.0
《
唐代中层文官(中华学术·有道)
》
售價:NT$
549.0
《
像冠军一样学习:心理学中的高效学习法
》
售價:NT$
330.0
《
逐利之网:从库克船长到淘金热的太平洋世界
》
售價:NT$
493.0
《
实用妇科微创手术图谱:机器人与多孔单孔腹腔镜(原书第2版)
》
售價:NT$
1053.0
《
梦遇 国风拟人插画绘制技法教程
》
售價:NT$
727.0
《
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宋代经济社会
》
售價:NT$
549.0
《
生命进化史(增订版)
》
售價:NT$
1669.0
|
編輯推薦: |
★条文释义 精要介绍重要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原意、学术观点和适用要点等内容,帮助读者了解法律条文的核心内容。
★关联条文 收录与法律条文相关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条文,方便读者选择适用相关条文。
★参考案例 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文书为主体,选编与法律规定和关联条文有关的参考案例,帮助读者了解相关实务经验。
★文书范本 根据法律条文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编辑整理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或参考样本,方便读者参考使用。
★相关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结合法律实务的具体要求,编辑整理相关案件的认定、赔偿或计算标准。
★参考文献 结合法学理论的权威成果和法律实务的具体要求,提供与条文相关的学术或实务论著,并作简要评注,方便广大读者检索、学习和参考。
★流程图表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的通常惯例,编辑整理流程图表,方便广大读者参考使用。
|
內容簡介: |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文及其释义为线索,全面汇编整理与条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关联条文、典型案例、文书范本、相关标准、参考文献和流程图表,旨在为读者提供较为全面的法律条文应用指引,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法律条文的关键内容,进而制定切实有效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
本书旨在对与相关法律条文有关的各类信息予以尽可能全面的汇编整理,主要针对的读者是希望在解释和适用特定法律条款方面得到快速指导的专业人士,或者希望获得实际法律问题解决之道的当事人。
|
關於作者: |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
目錄:
|
前言(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25)
第三章管理人(120)
第四章债务人财产(147)
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15)
第六章债权申报(245)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330)
第八章重整(357)
第九章和解(417)
第十章破产清算(436)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508)
第十二章附则(516)
索引(534)
|
內容試閱:
|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文及其释义为线索,全面汇编整理与条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关联条文、典型案例、文书范本、相关标准、参考文献和流程图表,旨在为读者提供较为全面的法律条文应用指引,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法律条文的关键内容,进而制定切实有效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本书力求在以下方面为读者提供必要帮助:
① 条文释义精要介绍重要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原意、学术观点和适用要点等内容,帮助读者了解法律条文的核心内容。
② 关联条文收录与法律条文相关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条文,方便读者选择适用相关条文。
③ 参考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文书为主体,选编与法律规定和关联条文有关的参考案例,帮助读者了解相关实务经验。
④ 文书范本根据法律条文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编辑整理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或参考样本,方便读者参考使用。
⑤ 相关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结合法律实务的具体要求,编辑整理相关案件的认定、赔偿或计算标准。
⑥ 参考文献结合法学理论的权威成果和法律实务的具体要求,提供与条文相关的学术或实务论著,并作简要评注,方便广大读者检索、学习和参考。
⑦ 流程图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的通常惯例,编辑整理流程图表,方便广大读者参考使用。
本书旨在对与相关法律条文有关的各类信息予以尽可能全面的汇编整理,主要针对的读者是希望在解释和适用特定法律条款方面得到快速指导的专业人士,或者希望获得实际法律问题解决之道的当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