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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企业报检员的角度出发,按照企业出入境报检实践工作流程安排教材项目。在项目中提出各项任务,并配以知识支撑,在知识支撑中穿插案例和实际出入境报检的各项操作技巧,使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了解报检工作流程,提高学习兴趣,掌握操作技能。本书可作为高职院校国贸类相关专业课程的教材,同时本书直接与国家报检员资格考试对接,因此也可作为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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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游蓓蕾,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流通学院教师,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实务、报检实务等国际贸易类课程教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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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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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二、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意义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项目一 报检流程设计
【操作分析】
任务一:入境报检流程设计
任务二:出境报检流程设计
【知识支撑】
一、报检的基本知识
二、《法检目录》的知识
三、检验检疫业务环节
四、各类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工作程序
五、特殊区域货物的报检
项目二 入境货物的报检
【操作分析】
任务一:明确报检的要求
任务二:电子报检
任务三:纸质报检并获得入境货物通关单
任务四:配合检验货物
任务五: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知识支撑】
一、入境货物的报检基础知识
二、各类入境货物的报检要求
三、入境包装的报检
四、鉴定业务的报检
项目三 出境货物的报检
【操作分析】
任务一:明确报检的要求
任务二:准备单据
任务三:电子报检
任务四:手工报检
任务五:配合检验货物
任务六:获得“出境货物换证凭条”
任务七:换发通关单
【知识支撑】
一、一般出境货物的报检知识
二、各类出境货物的报检要求
三、出境货物包装的报检
项目四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运输工具检疫与报检
【操作分析】
任务一:判断报检的要求
任务二:填制“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任务三:领取“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知识支撑】
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检疫与报检
二、各类运输工具的检疫与报检
项目五 产地证、认证和许可的申请
【操作分析】
任务一:产地证申领流程的设计
任务二:准备资料办理产地证注册手续
任务三:申报产地证
任务四:现场签证和领证
【知识支撑】
一、各类原产地证书申领的知识
二、产品认证申请的知识
三、各种许可申请的知识
项目六 电子报检和电子转单
【操作分析】
任务一:企业端软件入境电子报检
任务二:企业端软件出境电子报检
【知识支撑】
一、电子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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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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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和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报检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二是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三是有关国际条约或与我国有协议协定,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四是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商品。在实际业务中,出入境报检的范围十分广泛。出入境检验检疫对国际贸易商品的质量、数量、卫生方面的把关作用非常突出。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Entry-ExitInspectionandQuarantine)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国际惯例对出入境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的检验、管理和认证,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称为商检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是随着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当代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
(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产生于19世纪后期,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漫长而曲折,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才得到迅速发展。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从其业务内容划分,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以及出入境卫生检疫。在1998年以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三项职能分别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独立行使。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适应日益扩大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的需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需要,1998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于1998年4月成立,这就是统称的“三检合一”。新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全国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其职责更加明确,法律地位更加清晰,机构和人员更加精简、高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在全国各地的35个直属局于1999年8月10日同时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已全面进入新的时期。2001年4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作为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管机关。2002年10月1日,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简称《商检法》)正式施行。新《商检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不仅体现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的入世承诺,同时体现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在维护国家经济权益和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对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统一管理意义重大。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做法,有关规则、协定等,都赋予检验检疫机构以公认的法律地位,国际贸易合同中对检验检疫一般也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使检验检疫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所签发的检验检疫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1)国家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在国家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和任务、责任范围、授权执法机关和管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行程序、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从根本上确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
(2)确立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四个检验检疫法律的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上的执法主体地位。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述四个关于检验检疫的法律,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成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部门和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作为授权执行有关法律和主管该方面工作的主管机关,确立了它们在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1998年和2001年的国家机构改革后,合并成立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下属的各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继承了原来商检、动植检和卫检机构的执法授权,成为四个法律共同的授权执法部门。鉴于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涉外性质,必须强调执法的集中统一与一致对外,国务院批准检验检疫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由于检验检疫的一个特点是技术性很强,必须通过检测技术手断来实施法律,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在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检测设备和技术队伍的建设,从而通过强化技术检测力量有效实施法律规定。
(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在上述四个检验检疫法律和国务院的实施条例公布后,各种配套法规,规范性程序文件,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检疫对象的消毒、灭菌、除虫等无害化处理规范等,经过具体化和修改补充已基本完整齐备;检验检疫机构经过调整、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度,已基本适应执法需要,对保证检验检疫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此外,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体系,还要适应有关国际条约。迄今为止,中国已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亚太地区植保委员会(APPPC)等,作为WTO的成员国执行WTOTBT协议和SPS协议,并与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检验检疫协定,为中国的检验检疫与国际法规标准相一致创造了条件。
(4)中国检验检疫法律具有完备的监管程序,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的实施,在将近百年发展的历史中,借鉴历史传统和国际经验,已形成了一个配套体系完整、监管要素齐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第一,四个检验检疫法规都有一个具有强制性的闭环性的监管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货物的出入境都要通过海关最后一道监管措施,未经检验检疫并取得有效证书和放行单据就无法通关过境,人员的出入境则由边防机构的监管把关来保证检疫程序的有效实施。第二,在海关、边防把住最后一道关口的前提下,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随之发挥监督机制,使有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实施。第三,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证书交货结算和对外索赔的,没有证书无法装船结汇和对外索赔,起到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作用。二、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意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是随着国际贸易和人员的往来而产生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因受历史条件局限性的制约,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也不相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出入境检验检疫对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保证生产安全和人民健康,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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