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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完美解决您可能遇到的安全生产法律问题
※ 全面到位的法律指南 中小企业的得力助手
包含最新的《安全生产法》等内容,最简便实用的身边用书
丰富全面的专业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与调查处理、相关责任追究等。
每个小节都以现实困惑为切入点,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阐述,让您轻松学会安全生产法专业知识和技巧。
本书律师点评环节内容均由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写就,保证为您提供标准的法律解答,给您的维权之路提供方向。
每个法律常识之后还附有相关法律条文,让您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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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入手,以典型案例引出现实困惑,再由权威专业律师进行答疑解答,并附随相关法律条文,荟萃经典法理,既简明易懂,又丰富实用。相信您读过本书后,在面对安全生产法律问题时,一定能从容应对,正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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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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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的方针有哪些?
◎什么是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由谁负责?
◎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担任什么角色?
◎什么是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企业
有义务实施吗?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服务进行委托后,安全
生产的责任就不由本单位负责了吗?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怎么回事?
◎对于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上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应
给予嘉奖吗?
◎哪些事项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由谁发布,由谁发行?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什么是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此
条件吗?
◎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由谁予以保证?不予保证会有
怎样的后果?
◎从事哪些行业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安全生产经营决策的作出,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意见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得罪人后,被降低工
资,合法吗?
◎哪些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
安全生产的部门?
◎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应该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吗?哪些行业还需要考核?
◎被派遣人员应该由哪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对在校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也是生产企业的任务吗?
◎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会承担
怎样的后果?
◎新引进的设备,可以不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就开工吗?
◎哪些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哪些行业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该报批审查?
◎哪些项目在使用前应该先进行验收?
◎应该在哪些地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设置会
受到怎样的处罚?
◎生产企业对安全设备进行养护是法定的义务吗?
◎法律对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危险品的运输工具等有什么
特别的要求吗?
◎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是怎
么回事?
◎生产企业使用被淘汰的设备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对于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可以随意处置吗?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生产企业对其应尽到哪些注意
义务?
◎生产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是法定义务吗?
◎化工厂能把职工宿舍盖在车间隔壁吗?
◎将工人封锁在车间干活是违法的吗?
◎生产企业进行吊装工作时,应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
场管理吗?
◎生产企业可以因怕员工不上岗作业而隐瞒潜在的危险
因素吗?
◎劳动防护用品还需要员工自己买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该怎
么做?
◎生产企业可以将设备租给没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或
个人吗?
◎生产企业将项目承包给他人的,应该履行怎样的手续
和义务?
◎生产企业负责人可以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借故出国吗?
◎生产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吗?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我们现实生活中常见
的有哪些?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员工是否一定要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则呢?
◎生产企业与劳动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可以免除企
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吗?
◎员工有权了解自己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吗?
◎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人员能上岗作业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吗?
◎员工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吗?
◎员工作业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以全身而
退吗?
◎因安全事故受伤的员工,除获得工伤保险外,还能再
向企业要求赔偿吗?
◎相关员工一定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吗?
◎员工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吗?
◎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报告的义务吗?
◎被派遣的员工与生产企业自己的员工有着一样的权利
义务吗?
◎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单位可以
怎么办?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需要知道所运载的危险化学
品的性质及危害应急措施吗?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被盗,押运员应当怎么办?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什么是安全生产培训?哪些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要遵循哪些原则?具体由哪些部门管理?
◎安全培训大纲在安全培训中有什么重要的地位?法律
对特殊行业的安全培训大纲在制定程序上有何特别的
要求?
◎生产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是自己进行还是委托他
人进行呢?
◎培训经费可以让从业人员自己掏腰包吗?
◎哪些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
行培训?
◎什么样的事故责任领导需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师傅带徒弟”也是法律所允许的吗?其他危险品行
业有什么特别的地位?
◎招录本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免除实际操作培训吗?
◎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是漫天要价吗?
◎可以进行远程培训吗?
◎安全培训考核,要遵循什么原则?
◎各级考核都具体由哪级单位负责?
◎考核合格后,给予证书吗?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后,是自动续期吗?
◎什么是特种作业操作证?其在全国范围内通行吗?
◎相关部门对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的
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的
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发现违法培训的情形的,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
◎对于举报违法培训的举报人,应该给予保密吗?
◎安全培训机构有哪些情形的,会被罚款?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会承担什么
法律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在培训方面有哪些情形的,会被罚款?
◎生产企业的哪些人员应当进行相关的培训?
◎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对生产企业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包含哪
些内容?
◎法律对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培训时
间上有要求吗?
◎临时工头一次上岗也必须要培训吗?
◎什么是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哪些单位应该进行这样的
培训?
◎对于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来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
少小时?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有哪些?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有哪些?
◎临时离开岗位一年半,重新上岗时需要重新培训吗?
◎工人在培训期间,应该有工资吗?
第五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提出意见吗?
◎对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由谁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能变相
收费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拥有哪些
职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可以要
求暂时停工吗?
◎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是生产单位的
义务吗?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有保密义务吗?
◎企业负责人拒绝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上签字的,有什
么关系吗?
◎对于有重大隐患的生产企业,可以采用断电的方式强
制其停工吗?
◎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督呢?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该具有相
应的资质条件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怎样的举报制度?
◎个人发现某企业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进行举
报吗?
◎村委会发现驻扎该村的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
应当怎么办?
◎对于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功的单位或个人,
会给予奖励吗?
◎媒体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方面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是怎么回事?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有现场指挥吗?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与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应坚持哪些原则?
◎情况紧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可以吗?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该怎样上报?
◎法律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时间有要求吗?
◎报告事故应该报哪些内容?出现新情况还需要再报
告吗?
◎破坏事故现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什么是事故调查组?其是如何组成的?职责有哪些?
◎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时,相关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吗?
◎事故调查组成员可以将调查中的情况分享到微信的朋
友圈吗?
◎事故调查报告最迟在多久内提交?其包含哪些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提交后,多久会给予批复?
◎什么是现场处置方案?哪些情况下应制定此类预案?
◎生产企业有义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吗?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什么是综合应急预案?哪些情况下应制定此类预案?
◎什么是专项应急预案?哪些情况下应制定此类预案?
◎生产企业的应急预案能一直用吗?遇有哪些情形时应
该修订?
◎应急物资及装备需要定期维护吗?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派员立赴事故现场中有等级之
分吗?
◎什么是较大涉险事故?
◎在生产安全事故中,什么是事故发生单位?什么是主
要负责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迟报、漏报、
谎报和瞒报?
◎事故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对处罚不服的,有哪些救济
途径?
◎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后果怎样?
◎在事故调查中销毁证据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会受到怎样
的处罚?
◎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逃匿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哪些生产企业应该具备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和设备?
◎任何人都有义务支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吗?
第七章相关责任追究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哪些
行为的,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
虚假证明的,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相应职责致使安全事故发生而被撤
职的,还能担任其他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吗?
◎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主要负责人可能面临怎样的
罚款?
◎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会因发生安全事故而被撤销
相应的资格吗?
◎生产企业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会面临怎样的
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不积极应对的,会
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企业除承担赔偿责任外,
还会面临怎样的罚款?
◎因生产安全事故所致的各类行政处罚,由哪些部门决
定和执行?
◎因生产安全事故所致的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法院强制
执行吗?附录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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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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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报告的义务吗?
现实困惑:
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一住宅楼土方开挖施工中,放线员邢某发现基坑坡度严重不足,并向挖掘司机反映了这一情况,但最终也未解决坡度严重不足的这一隐患。次日坑壁出现了小块土方塌落情况,邢某认为没事要求继续施工,也未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几小时后基坑南侧坑壁突然大面积坍塌。那么,邢某对于坡度不足的问题有义务向负责人报告吗?
律师答疑: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存在是事故的成因。多一个隐患就多一个发生事故的危险。相应地,报告得越早,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越小。报告贵在及时,重在及时,既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大事化小。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在本案中,邢某作为专业人员,发现坡度严重不足时,已经意识到事故的隐患,但其对事故隐患心存侥幸,毫无安全意识,没能向现场负责人做及时报告以至于导致发生坍塌事故。对于此,邢某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其作为从业人员法定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一定要及时报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法理荟萃:
认识隐患是预防隐患的重要前提,要运用监测监控手段、管理的手段、技术手段,做好预防隐患的工作。从业人员在工程一线直接承担具体的作业活动,一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拖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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