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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达因推理小说名侦探凡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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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富商班森在自己家中中枪身亡,从未有过探案经验的凡斯,受检察官所激承担起了破案的重任。根据警局的调查,嫌疑人一共有六位,但每个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当警方对此一筹莫展时,凡斯却另寻蹊径,从命案的犯罪手法、作风入手,推测出凶手的性格和行为特征,由此寻找出了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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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范达因(SSVan Dine,1888~1939年),美国推理小说之父,古典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他将推理小说中的理性成分演绎到极至,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范达因所撰写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是推理小说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严谨的写作戒律,同时也被众多后来者奉为推理小说写作的“圣经”。其代表作《菲洛凡斯探案集》系列,创下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图书销售纪录,全球销量突破8000万册,成为一战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硕果仅存的经济奇迹之一,并因此开启了美国推理小说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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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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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菲洛·凡斯其人
第二章
罪案现场
第三章
神秘提包
第四章
古怪的女管家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女嫌疑犯
第七章
报告和侦讯
第八章
接受挑战
第九章
凶手的身高
第十章
被隐瞒的事实
第十一章
动机和恐吓
第十二章
谁的手枪
第十三章
失踪的凯迪拉克
第十四章
新的嫌疑人
第十五章
私人文件
第十六章
消失的包裹
第十七章
伪造签名的支票
第十八章
认罪
第十九章
拆穿
第二十章
约会真相
第二十一章
管家的谜题
第二十二章
凡斯的分析
第二十三章
不在场证明
第二十四章
请君入瓮
第二十五章
凡斯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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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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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菲洛·凡斯其人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八点三十分
六月十四日清晨,我正在菲洛·凡斯的公寓里与他共进早餐时,突然传来消息:艾文·班森在家中被杀。这起凶杀案所造成的轰动和带给整个社会的震惊,至今仍余波未平。虽然我和凡斯经常一起用午餐,但由于他习惯晚起,午餐前也不喜欢和他人交谈,因此共进早餐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这次早上碰面出于公事——至少表面如此。前一天下午凡斯去凯勒画廊参观了瓦拉德珍藏的塞尚水彩画预展,其中有几幅让他大为心动,所以邀我共进早餐并告诉我一些购画要领。
作为事件的旁观者,有必要先说明一下我和凡斯的关系。我出身于法学世家,在哈佛大学学习法律时结识了凡斯。他给我的印象是为人孤僻而且刻薄,很多教授和同学都不喜欢与他交往。为何他会在莘莘学子中选择我做他的学习伙伴,我至今还在费解。我亲近凡斯的理由非常简单:他独特的个性令我非常着迷,带给我无穷的思考能力。但我却不知道他欣赏我哪一点。一直以来我都很平凡,虽然并不顽固,但思想上却非常传统保守。学校那些沉闷的法律诉讼程序根本无法满足我的胃口,这就是为什么我对家族事业意兴索然的原因。可能这种心态与凡斯的某种性格暗合,使得我们能够相得益彰互补不足。不论原因为何,我们之间的友情历久弥坚都是无从辩驳的事实。
毕业后我进入父亲的“范达因暨戴维斯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了五年乏味的见习律师生涯。我是那里资历最浅的新手,也是事务所内第二个姓“范达因”的人。办公室位于百老汇大道120号。在我的名牌正式挂上事务所大门时,凡斯从欧洲回来了。他最近去世的姑姑将凡斯指定为遗产继承人,来找我处理一些法律程序上的问题,让他能顺利继承所有遗产。
这次重聚开启了我们之间一段不同寻常的新历程。凡斯厌恶一切商业活动,渐渐地我成为他在金钱交易上的经纪人,他的事情几乎占满了我所有的上班时间。凡斯的经济实力足以让他很奢侈地雇佣一位全职法律顾问,因此我毅然离开父亲的法律事务所,专心为他一人工作。
直到凡斯向我交待收购塞尚画作的今天,我还对离开“范达因暨戴维斯律师事务所”有些遗憾,不过从那个多事的清晨起,这种感觉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从班森命案开始将近四年时间里,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亲身参与到了整个案件的侦破,这已属万分幸运,更何况那些都是美国警局犯罪档案中最骇人听闻的案件。
整个班森事件中凡斯是关键人物。他与犯罪事件毫无瓜葛,仅凭杰出的分析解说能力就将这起连警察和检察官都无能为力的重大案件成功侦破。
由于我和凡斯之间的特殊关系,我不仅接触到他所参与的案件,并多次列席了他和检察官的非正式讨论。我向来很有条理,不仅详尽地记录了每一次会谈,还尽可能忠实还原了凡斯对罪犯心理状态的独特看法。由此,等案子尘埃落定时就能够提供所有详尽的资料。
另外幸运的是,这起纽约市历年来最有名的凶杀案恰好引起了凡斯的关注,给了他展露自己在犯罪推理方面天赋异禀的最好机会。因这起备受瞩目的案子,凡斯此后对这类事件乐此不疲。
这起案子闯入凡斯的生活纯属偶然,一个月前他答应检察官接受这起扰乱自己生活的案子时还有些不情不愿。事实上,在六月中旬的那次早餐后,这起案子便自动找上了我们,凡斯也由此将收购塞尚画作一事暂时搁置。
当天下午我们前往凯勒画廊,凡斯心仪的两幅水彩画已被人捷足先登买走了。我相信,尽管他最终成功侦破了班森谋杀案,洗清了一个无辜者的冤屈,但心里对与那两幅心爱的水彩画的擦肩而过还是耿耿于怀。
那天早上,管家卡瑞带我到客厅。卡瑞是一个英国老管家兼厨师。我走进客厅时,凡斯正坐在一个大沙发上,身穿丝质睡袍,脚上是一双丝绒灰拖鞋,膝盖上摊着一本瓦拉德收藏塞尚画作的画册。
“抱歉我暂时起不来,老范,”他轻松地说:“一大本《现代艺术发展史》搁在膝盖上。还有,你知道,早起让我很疲倦。”
他翻阅着画册说:“瓦拉德这家伙送了一大批塞尚作品的目录出去,昨天我已经认真看过,在想要购买的作品上作了记号,今天画廊一开门你就去帮我买下。”
说完,他便将画作目录交给了我。
“我知道,这件差事并不令人愉快,”凡斯疲倦地笑着说:“从你法律脑袋的角度看,这些画可能一文不值——传统画作截然不同,或许你还会认为其中有几幅挂反了——事实上还真有一幅挂反了,连凯勒都没发现。耐心一些,老范,这些艺术品都非常有价值,几年后价格肯定还会上涨,这可是个极佳的投资机会,比你将来处理我姑母的遗产所获得的大笔律师净值股票还要多。”事实证明凡斯的投资眼光相当厉害,他用两百五十、三百美金购来的那些水彩画,四年后暴涨三倍,这都归功于他的兴趣爱好。
凡斯对艺术有一种浓烈的感情,绝非狭隘的私人性质的收藏,而是大肆收购全世界最具价值的艺术珍品。他对中国绘画和日本绘画颇有造诣,对壁毡和瓷器也有很深的研究。我曾听到他对客人谈起塔纳格拉小雕像,如果将谈话内容记录下来,绝对会是一篇杰出的专论。
在收藏艺术品方面,凡斯总是依靠直觉,拥有许多的绘画作品及其他艺术品。他的收藏品看似包罗万象,但在形式或线条上总能找到一些共同点。内行人看来,他的收藏品味与众不同。无论如何,我一直认为凡斯是个不寻常的人物,是一个有哲理的收藏家。
凡斯的家在东38街一栋旧楼的最高两层,宽敞的房间和挑高的天花板装潢得十分豪华气派,他珍藏的那些画作和艺术品摆满了这个屋子,但视觉上却毫不局促。他收藏的绘画作品上课追溯到文艺复兴之前,下可至最近的塞尚和马蒂斯,其中还有米开朗琪罗和毕加索的原版画作。至于在中国画方面,他算得上是美国最大的私人收藏家了。
凡斯十分推崇中国艺术。“中国人,”有一次凡斯有告诉我:“是东方最杰出的艺术家。善于从作品中诠释哲理,日本人相比就肤浅得多。虽然清朝后期中国的艺术创作逐渐没落,但仍能够从中感受到那种深邃的特质。”
凡斯具有惊人的艺术鉴赏力,藏品之丰富不亚于博物馆。除了画作之外,他收藏的艺术品还包括:古希腊酒瓶、十六世纪意大利圣水水晶碗、都铎王朝时期的合金制品、印度佛像、中国明代观音雕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木雕和拜占庭时期的象牙雕刻。关于埃及收藏品包括一个金色的罐子、可与罗浮宫收藏相媲美的水中女神雕像等。近代油画和素描几乎挂满了整个图书室,书架上摆满了来自苏丹、阿尔及利亚、科特迪瓦、刚果等地的非洲部落用于祭拜仪式的面具和图腾。我毫不怀疑他家就是一个私人博物馆。
我如此详细地描述凡斯的艺术喜好,是因为如果想弄清楚六月那个清晨之后发生在他身上的一连串戏剧般的经历,就必须先了解他的性情和爱好。而热爱艺术这一点非常重要,是影响他性格的关键因素。我还从未见过一个男人像他这样集多样化与一致性于一身。
一般人看来凡斯是一个“业余艺术爱好者”,这个称呼并不恰当。他有着独特的文化触觉和高智商,以及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芸芸众生中显得鹤立鸡群。对差劲儿的人和事物,他会很自然地表现出轻蔑态度,由此也被人认为是“势利眼”。但到目前为止,他的为人处全都发自内心,毫不做作。我相信他对愚蠢的厌恶程度远超过粗俗,我曾在很多场合听见他引用法国政治家约瑟夫·富歇的一句名言:“愚昧无知比犯罪还要罪不可赦。”
凡斯愤世嫉俗,但绝不故作清高,而是带着年轻气盛式的锋芒。对他最准确的定义是:高傲而寡趣,但能以旁观者的态度洞悉生命真谛。对于人类的一切行为,他都兴趣盎然,只不过用来验证科学,而非进行人文研究。尽管他算不上魅力十足,但你即使不尊敬他,也找不出讨厌他的理由。他就是一个现代的堂吉诃德,光是一口英国古典腔就能让那些对他不甚了解的人为之倾倒,这得益于他大学毕业后到牛津游学。当然,事实上他偶尔也会装腔作势。
他的相貌还算出众,嘴唇看上去颇有麦蒂西家族的风采,挑高的眉毛带着嘲弄傲慢的意味,脸部表情丰富,饱满的前额更像一位艺术家而不是学者。冷灰色的眼睛充满智慧,鼻梁挺直瘦削,下颚中央有一道深痕,经常让我联想到电影《哈姆雷特》的男主角约翰·巴里摩尔。
凡斯身高近六英尺,体型修长健壮。他热衷于户外运动,大学时曾担任过击剑队队长;高尔夫球也打得不错,杆差只有三杆;还曾代表过国家马球队与英格兰争夺冠军。但是他非常讨厌步行,只要能坐车,哪怕一百码都不愿走。
他的衣着一向时尚而合体,大部分时间都泡在私人俱乐部,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史蒂文森俱乐部。那里拥有众多会员,包括政商界的知名人物,但他从不参与任何严肃的话题。此外他偶尔也会观赏现代歌剧,还在古典交响乐和室内音乐厅有长期包厢。
这个家伙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扑克玩家——他这样的人居然喜欢玩平民化的扑克,而非高雅的桥牌和国际象棋——他善于将心理学应用在玩扑克上。当然,这一切与我下面即将讲述的事件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凡斯对人类心理有着独到的见解。他有着高超的识人术,再加上坚持不懈的学习研究,他的这一天赋发展到难以企及的高度。大学时代他就选修了许多心理课程和与之相关的科目,当我还在苦读法学必修科目时,凡斯已经开始涉足文化领域了。相识不久有一次他告诉我:“要理解世界文化的精髓就必须通晓多国语言,尤其是在当代,那些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经典作品已被翻译篡改得面目全非。”这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是因为,除了英文之外,他还博览其他语种书籍,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对他的语言运用助益颇大。
凡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讲究客观、以理智的逻辑思考问题的人,是少数不受传统和现代迷信影响、也不感情用事的人。他能够通过普通人的行为举止洞悉其背后隐藏的动机。
“除非我们能够像外科医生,以对待实验室小白鼠那种专注而冷静的态度面对人类的难题,否则我们永远无法找到真正的答案。”有一次他如此说。
凡斯的社交活动很频繁,但那不过是为了维系家族关系,他本人并不热衷。实际上,我还从未见过一个比他更不合群的人。当他在外交际时,有心人一眼便能看出他并非出于自愿。那个难忘的六月早餐的前一晚,因为他必须履行一项社交“义务”,不然那晚我们就会谈妥收购画作的细节。卡瑞把早餐端上来时,凡斯仍在抱怨,而我却为这种际遇心存感激。上午九点检察官来访时,凡斯正在舒适惬意地享用早餐,如果错过这些,我必将与生命中最紧张刺激的四年经历无缘,而纽约最恶毒狡猾的罪犯也可能会继续逍遥法外。
我和凡斯靠在椅背上享受第二杯咖啡并吞云吐雾时,响起了门铃声,卡瑞一开门,检察官马克汉姆姆就快步走进了起居室。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大声嘲弄说,“全纽约最有名的艺术鉴赏家竟然起床了。”
“你在侮辱我。”凡斯笑着回答。
检察官面容一整,明显缺乏开玩笑的心情。“凡斯,我来这里是为了一桩重大刑事案件——艾文班森被杀了。”
话音刚落,凡斯的眉毛便有气无力地挑动了几下。
“真的吗?”他慢吞吞地说:“糟透了,但那是他咎由自取。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该大惊小怪,坐下来喝一杯卡瑞调的咖啡吧!”
马克汉姆犹豫了一会儿说:“好吧,等上一两分钟也没大碍,但我只喝一杯。”他在我们对面坐了下来。
第二章罪案现场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如果你的记性不差,应该想得起约翰·马克汉姆在轰动一时的选举中击败对手汤米·豪尔,当选纽约郡总检察官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对手的票源分散,他极有可能在四年后获得连任。马克汉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整个地检处现在俨然成为刑事案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刚正清廉,不仅赢了得选民的支持,那些竞争对手对他也十分信任。
他就职几个月后,一家报纸就形容他为“看门狗”,直到离职这个绰号都一直跟随着他。在他任期内诉讼成功的案件多不胜数,至今还为人所称道。
马克汉姆四十多岁,身材高大健壮,比较显嫩的脸孔容易令人忽视他的灰白头发。他说不上俊美,但有一股独特的贵族气质,这种特质在政治人物身上几近绝迹。他的性格直率豪爽、要强好胜,但良好的教养又让他与上流社会惯有的趾高气昂截然不同。
工作之余他为人随和、和蔼可亲。不过在我初识他时,就曾见到他的态度从友善瞬间变为严厉,像是另一个人——一个严厉、不服输、伸张正义的马克汉姆。长期相处下来,这样的转变我曾目睹过无数次。其实那天清晨,坐在对面的我就感受到了他坚强外表下被艾文·班森案深深困扰。
他不喜欢缀饮咖啡,一饮而尽。
凡斯奇怪地打量着他说:“班森之死为何让你这么心神不宁?你不会就是凶手吧?”
马克汉姆并没有理会他的揶揄。
“我正打算去现场瞧瞧,一起去吗?你说过想参与调查,我就是来帮你实现诺言的。”
这时我才想起,几个月前在史蒂文森私人俱乐部谈论纽约一宗凶杀案时,凡斯说他想和检察官一起调查下一宗案子,马克汉姆高兴地应允了他。因为对人类行为和心理的兴趣相投让他和马克汉姆相交多年,这也是他的请求能够获准的原因。
“你还记得啊!”凡斯慵懒地说:“礼物真够贵重的,虽然我很难消受。”他看了看壁炉上的时钟,“但时间不对,我可不想让外人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马克汉姆有些坐立不安了。
“如果好奇心得到满足能够弥补你在九点出门的狼狈样,那你得快一点儿,我可不会带一个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的家伙出门,给你五分钟,赶紧换衣服。”
“着什么急啊,亲爱的?”凡斯打着呵欠说,“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死了,不是吗?他又不会跑掉。”
“快,”马克汉姆催促道:“别开玩笑了,这件事很严重,目前看来很可能会引发一起丑闻。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怎么想?当然是想成为一位伟大执法者的追随者了。”凡斯起身故作姿态地向他鞠了一。
然后叫卡瑞替他取衣服。
“我要参加马克汉姆先生主持的死者哀悼会,得穿戴整齐,态度端正,真丝西服应该够暖和吧?再配一条紫罗兰色的领带。”
“你该不会还要戴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姆嘲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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