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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海伦·凯勒代表作,一本让千百万人重获信心与希望的书,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最佳译本
西南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著名翻译家陈才权威译作,文学经典完美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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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翻译界最高奖项——“北极光”杰出文学翻译奖得主许渊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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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该书的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后半部分则介绍了海伦的求学生涯。同时也介绍她体会不同的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她的慈善活动等等。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此外,本书中收录的《我的人生故事》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作品,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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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海伦凯勒(1880—1968),美国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盲哑聋人。她在无声、无光的世界中,完成了一系列著作,并致力于为残疾人造福,建立慈善机构。1964年她荣获“总统自由勋章”,次年入选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主要著作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人生故事》等。
译者简介
陈才,西南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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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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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序言
我的人生故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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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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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怀着一种诚惶诚恐的心情开始写自己的人生故事。我的童年生活笼罩着一层金色的面纱,在要撩开它时,我的内心充满了疑虑。写一部自传是一件有难度的事。当我尝试着梳理最早的印象时,我发现在过去漫漫的岁月中,事实和想象往往相互交织,难以分辨。成年女性通过她们的幻想勾勒出童年的经历。我对童年时期的印象,有一些还栩栩如生,但其余的大都笼罩在“牢狱”一般的阴影中;而且,童年时代的快乐与悲伤已经被岁月冲淡。我早期教育中许多重要的事件也被重大发现的激动和喜悦湮没。因此,为避免单调乏味,我在叙述时只选择那些最有趣、最有意义的片段。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位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名为塔斯坎比亚的小镇。
我父亲祖上是土生土长的瑞士人卡斯帕·凯勒,后来移民来到马里兰州。在我的瑞士祖先中,有一个人曾是苏黎世第一位教授聋人的教师,他还写了一部关于聋人教育的书——这和我的情况出奇地巧合;尽管人们相信“乞丐可能有当皇帝的祖先,皇帝的祖先里也可能有乞丐”。
我的祖父是卡斯帕·凯勒的儿子。他在亚拉巴马州“搞到”一大片土地,并最后在那里定居。我听说,他每年都会骑马从塔斯坎比亚到费城,去购买种植园所需的物资。我姑妈至今还保存着他写给家人的许多信函,其中,有他对那些旅行生动形象的描述。
我的祖母凯勒是拉斐特1的一位助手——亚历山大·摩尔的女儿,弗吉尼亚早期一位殖民总督——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的孙女,她还是罗伯特·E.李2排行第二的表妹。
我的父亲亚瑟·H.凯勒是南方联军的一名上尉。母亲凯特·亚当斯比他小很多岁,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她的祖父本杰明·亚当斯娶苏珊娜·E.古德休为妻,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生活了多年。他们的儿子查尔斯·亚当斯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波特,后来搬到阿肯色州的赫勒纳。内战爆发后,他参加了南方军队,后来官至准将军衔。他娶了露西·海伦·埃弗雷特为妻;露西与爱德华·埃弗雷特3和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4博士同出于一个家族。战后,这家人迁到了田纳西州的孟菲斯。
在那场疾病夺去我的视觉和听觉以前,我一直生活在一栋只有一大一小两个正方形房间的小房子里;小的那间住着仆人。在南方,人们习惯在宅地附近盖一所附属的小房子,以备不时之需。父亲在内战后也修建了这样一所小房子;和母亲结婚后,他们就搬进那里去住了。小屋的顶上爬满了常春藤、蔷薇以及金银花,从花园望去像一个凉亭。小小的门廊被满眼的黄玫瑰和南方金刚藤遮蔽;蜂鸟和蜜蜂是这里的常客。
凯勒家族居住的老宅距离我们的蔷薇小屋只有几步之遥。因为房子和周围的树木、篱笆都被美丽的英格兰常春藤缠绕覆盖着,所以人们叫它“常春藤园”。这个老式风格的花园是我儿时的天堂。
在我的老师到来以前,我常常循着气味,沿着方正坚挺的黄杨树篱笆摸索着前进,找到最初盛开的紫罗兰和百合花。在我发脾气之后,我也会去那里,把热乎乎的脸庞埋到凉飕飕的树叶或草丛中,舒缓心情。包围在花团之中,愉快地在花园中漫步,一直走到一根美丽的常春藤前——从叶片和花朵就能认出,它就是爬满花园尽头那个倒塌了的凉亭的那一条。这是多么有趣啊!这里还有藤蔓四处攀缘的铁线莲,枝叶悬垂的茉莉,珍稀无比、芬芳馥郁的蝴蝶百合——因为它们娇嫩的花瓣看上去像蝴蝶的翅膀;但是,最美丽的要数蔷薇。在北方的温室里,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我南方的家里这样令人心满意足的蔷薇。它们就像长长的花彩1沿着门廊垂落下来,在空气中散发着纯净的芬芳。清晨,朝露浸润之后,它们摸上去是那样的柔软、纯洁,我不禁想,上帝花园里的常春花也不过如此吧。
我生命的开始和其他小生命一样,非常简单。从出生到睁开眼睛再到成为家庭的中心,我和大多数家庭的第一个孩子没什么两样。所有的人都强调,给家里的第一个孩子起名一定要重视。父亲建议用米尔德里德·坎贝尔——一位他非常敬重的先辈的名字,并拒绝进一步商榷。最后,母亲说希望用她母亲婚前的名字——海伦·埃弗雷特,问题才得到解决。但是,在抱我去教堂的途中,兴奋的父亲居然把名字忘了。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因为没有采纳他的建议,最后的决定他没有参与。当牧师问他孩子的名字时,他只知道决定随外祖母的名字,于是就说成了海伦·亚当斯。
据说,我在会走路之前就已经表露出好奇心十足而且很有主见的气质。别人做任何事,我都坚持模仿。6个月时,我就会尖声说出“你好”;有一天,我还清晰地说出了“茶,茶,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即便在生病后,我还记得婴儿时期学到的字中的一个——“水”。在我丧失说话的能力后,我还继续用“哗……哗……”的声音来替代这个字,直到我学会拼写这个字以后才停止使用。
人们告诉我,我是一周岁时开始走路的。那天,母亲给我洗完澡,把我从浴缸里抱出来放在她怀里。这时,我突然被光滑的地板上树叶跳动的影子吸引住了。我从她怀里溜出来,几乎跑了过去。冲动过后,我摔倒在地上,哭着要母亲抱我起来。
这样幸福的日子没过多久。一个回响着知更鸟和嘲鸫音乐般叫声的短暂的春天,一个水果丰盛蔷薇茂盛的夏天,一个金灿灿的秋天,这一切匆匆掠过,在一个心中充满渴望的快乐的孩子面前留下了它们的礼物。然而好景不长,在那阴郁的二月,厄运向我降临,一场疾病夺走了我的视觉和听力,使我一夜之间回到了新生儿那种无意识的状态。他们说是急性胃部和脑部充血。医生都认为我没救了。但是一天早晨,我退烧了——和它来时一样突然、奇怪。那天早晨,一家人都欣喜万分,但是没有人知道——连医生也不例外——我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我对那场疾病还依稀有一些记忆。我尤其记得,当我焦躁痛苦辗转反侧时母亲抚慰我时的那份慈祥与温柔;记得当我从朦胧中醒来,将干涩燥热的眼睛转向墙面,避开我曾经喜爱的——现在却一天天变得暗淡的光线时,我内心的痛苦与困惑。但是,除了这些稍纵即逝的记忆外——如果算得上记忆的话——别的一切就像一场噩梦一样,显得不真实。逐渐,我习惯了被死寂和黑暗笼罩的生活,忘记了它曾经的不同,直到她——我的老师——来到我的身边,为我解开灵魂的枷锁。但是,在我生命最初的19个月里,我瞥见了广袤的绿色田野、明亮的天空、树木以及花朵,后来的黑暗不会将它们全部抹掉。如果我们曾经看到过,“那一天还有那一天所呈现的一切,都是我们的”。
第二章
我记不清楚生病最初几个月发生的事情。我只知道自己坐在母亲的怀里,或当她做家务时抓住她的裙摆,贴在她身后。我用手触摸每一件物品,察觉所有的动静。就这样,我学会了很多事情。不久,为了满足和别人交流的需要,我开始使用简单的动作示意。摇头表示“不”,点头表示“是”,拉一拉表示“来”,推一推则表示“走”。如何表示我想要的是面包呢?我会做切面包片和在上面抹黄油的动作。如果想要母亲在晚餐时做冰激凌,我会模仿操作制冰机的动作,然后打个寒战表示“冰凉”。母亲也费了不少心思,她成功地让我学会了理解许多事情。当她想让我帮她拿什么东西的时候我总能知道,然后跑上楼或她暗示的其他任何地方。的确,在漫长的黑暗的岁月中,我拥有的一切光明和美好的东西都是她饱含爱意的智慧给予的。
我对发生在身边的许多事都一清二楚。我在5岁时,就学会了叠放从洗衣房取回来的衣服,还能分辨出哪些是自己的。我从母亲和姑妈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她们什么时候要出门,并央求她们带上我。每次家里来客人时我都会出来和他们打招呼,客人离开时我会向他们挥手道别——我还依稀记得挥手的含义。一天,几位绅士来拜访母亲,我感觉到大门开关以及其他的声音,知道客人到了。我突发奇想,在别人没来得反应之前就冲上楼,找到一件想象中会客时穿的衣服;站在镜子前面,学我曾见到的其他人那样,抹发油,涂化妆粉;然后在头上别一张面纱,带着褶皱垂到肩部,遮住我的脸;接着找来一个巨大的裙撑捆在我细小的腰上,在屁股后面不停摇摆,差点露到裙摆外面。一番打扮之后,我才下楼开始款待客人。
我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我确定是在我的老师到来以前。我发现,母亲和我的朋友们通过用嘴巴说话进行交流,而不像我那样用动作示意。有时候,我站在谈话的两个人中间,触摸他们的嘴唇,可是我弄不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这令我十分苦恼。我一边活动嘴唇,一边发疯似的做手势,但是丝毫没有效果。我时常为之气愤不已,又踢又闹,直到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
我淘气的时候,自己是知道的,因为踢我的保姆艾拉时我知道她会痛;在发完脾气后又会感到后悔。但是,每当我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时,这种悔意总是被淘气战败,“老毛病”一次次复发。
在那段时间,我有两个朝夕相处的伙伴:一个是黑人小女孩玛莎·华盛顿,她是一个厨师的小孩;另一个是老猎犬贝尔,她曾经是一个了不起的猎手。玛莎懂得我的一举一动,和她交流几乎没有任何困难,她对我的意图总能心领神会。我在她面前经常表现得盛气凌人,为避免遭受拳脚相加的危险,她对我的专横跋扈总是百依百顺,这种感觉爽极了。我身体强壮,性格活跃,做起事来目的明确,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即使拼死一搏也在所不惜。我们整天待在厨房里,揉面团、制冰激凌、磨咖啡;争面包碗,给跑到厨房台阶周围的成群的母鸡和火鸡喂食。其中有一些非常温顺,它们甚至到我手上啄食,还让我抚摸。一天,一只大雄火鸡从我手中抢走了一个西红柿。或许是受到火鸡“大师”成功经验的启发,我们从厨房里偷了一个刚上好糖霜的蛋糕,躲到一堆柴火上吃了个精光。后来,我大病一场,心里不禁想,那只火鸡是不是遭到了类似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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