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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民商法争鸣》系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民商法学学术著作文集,由杨遂全教授担任主编,创办于2009年岁末。
本书设有民法泛论、人身权新论、物权法新论、合同法新论、劳动法新论、亲属法新论、侵权责任法新论、商法新论等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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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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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泛论
民生工程民众事先知情权与土地使用权中的程序权 杨遂全
试论统一城乡房地产法与税制等配套改革 孙阿凡
人身权法新论
人格权客体非财产性与专属性之反思
——兼论人格要素独存及其商品化 齐健
身份权与职业资格身份制度初探 吕海涛
物权法新论
抵押权追及效力基础之理论反思 邵元飞
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竞合解决路径浅析 钱力
合同法新论
将来物买卖合同效力规则的建立
——兼论《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3条的适用 方帅
试析“对赌协议”的效力判断
——以海富公司诉世恒公司案的三次判决为背景 楼秋然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合同欺诈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
为中心 王竹云姣
拆封合同与点击合同新探 游中康蓥
劳动法新论
企业惩戒权立法难题解析 李娟
莫让辞职理由成为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的绊脚石
——对江苏省高院劳动争议处理指导意见的意见 李逸竹
亲属法新论
谁有义务供养大学生 杨娣杨遂全
论约定夫妻财产制与夫妻间的赠与
——解读争议中的《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 张锰霖
侵权责任法新论
论食品安全事件中受害者的损害救济 岳业鹏刘雅娟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正当性探究 阎语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不是共同侵权责任 杨会
商法新论
制度与突破:失败投资银行救助与其特殊破产原因 刘道云
法律解释论视野下的林权抵押标的物研究 樊勇
附录《民商法争鸣》约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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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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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争鸣》就像一棵稚嫩的树苗,经过五年顽强的努力,艰难地存活下来,并在不断成长。在它出版五周年之际,编者似有千言万语要对它的读者表白!但为遵从丛书一贯的“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风格,在此只就丛书的宗旨、定位和挑选论文的条件略表几句。
初衷:建平民化的学术创新交流平台
2009年年初,确定要编著《民商法争鸣》,完全出于几个高校年轻的民商法博士生和他们的导师对学术界“为学术而学术”现象的疑虑、大家都有许多“有价值的创意无处可说”的烦闷,以及法学界一些学者对诸多重大民生问题发自内心的关切。所以,本丛书的初衷即在于为全国各行各业有志于民商法制创新的人提供一个平民化的学术争鸣交流平台。最初获得出版经费的机遇,来自于杨遂全教授获得的教育部“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民商法制创新与实践》子课题。2013年后,为了提高民商法学科建设的水平,四川大学法学院的领导们决定长期资助本丛书的出版,使之得以继续。
定位:发现和培育有创意的思想幼苗
通过五年来的摸索,丛书基本上找到了自己的定位。目前全国出版的同类丛书不少,但是都要求文章要功底深厚,体系完美,论证深入,引证全面。我们认为,这些要求虽然正确,但不一定有助于有创意的思想火花的迸发,不利于培育创新思想的幼苗。基于此,丛书确定以“发现和培育有创意的民商法学术思想幼苗”为己任;约稿和对来稿的选择,理论不一定深厚,但一定要有创意,一定要关注民生,不管作者是博士还是硕士甚或本科毕业,也无论是律师或法官,还是一介平民。
方向的确定,使本丛书收获颇丰。一些通过丛书平台发表的具有创意的作品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并衍生出更新的成果。例如,关于“生活方式多样化”的论文深化为“制度供给多样化”和包容性增长制度建设理论(相关作者以此成功申报了国家课题);关于“民商制度创新”的论文演进成了“制度试验法制化”的普遍理论(相关论文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宏观经济研究》上重点推出);关于“改革中的民商制度矛盾化解”的论文分解细化为宅基地空间权(发表于《中国土地科学》)和“小产权房”分类处置方案(获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等等。
沿着丛书定位的方向,我们还挖掘出类似于基因遗传权、工作场所电子网络员工隐私权、见义勇为获奖权、(手机信号等)信息所有权、住宅小区车位法定配置权、支撑役权、自然资源地居民优先受益权、遗忘在银行里的账户存款国有化权、消费者有偿反悔权、(失独父母和灾民等)特殊群体的委托代孕权、重残畸婴自然死亡权等一系列在现代社会中产生的公民新型民商权利。如果没有本丛书上述不拘于形式的民商制度创新定位,这些新型民商权利的探索是很难见诸于世的。
未来:民商法领域垦荒的探路者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不停地拷问自己,丛书还有没有未来!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丛书的副主编和编委不停地在变,一些文章还很不成熟。毋庸讳言,丛书确实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已经摸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比如,副主编一定是学有所成的博士生(他们的时间和能力有保障),编委一定是法学院的骨干教授或博士毕业的研究人员,审稿人一定是比较负责任的博士生或对某问题研究比较深入的专业人士。尽管四川大学法学院的资助还不能满足出版的需要,但是,丛书的主编和副主编都有长期的国家课题的资助,都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保障,都会一如既往地无私奉献给丛书发展的事业的。为此,我们能够郑重地承诺,未来,我们一定会将丛书长期办下去,一定会不断地提高丛书各方面的质量!
在未来,我们还会努力不断发掘能够及时服务于社会的各种民商制度创新课题,力戒“无病呻吟”或“为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我们不需要那些大话空话连篇的文章,我们需要为民生谋对策、为民商法学发展进箴言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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