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TensorFlow自然语言处理及应用
》
售價:NT$
352.0
《
信托法(第五版)
》
售價:NT$
857.0
《
敦煌究竟有多美
》
售價:NT$
454.0
《
我在唐朝穿什么(图解中国传统服饰 服饰搭配 汉服研究 古代服饰)
》
售價:NT$
449.0
《
优化你的2小时 : 基于神经科学和能量流的时间管理方法
》
售價:NT$
255.0
《
经典与经学
》
售價:NT$
398.0
《
颧种植理论与临床
》
售價:NT$
2030.0
《
《胡适留学日记》汇校本(全四册)
》
售價:NT$
3468.0
|
內容簡介: |
本書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探討和解契約是否發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及對原有法律關係之影響,第二章以下諸部分均屬於民法錯誤論之範疇,第三章「政府工程採購中之計算錯誤」又為第二章「計算錯誤」各論中之各論,第四章「和解之錯誤」不僅與錯誤論有關,更以第一章之研究為基礎。因計算錯誤及和解錯誤多非意思表達階段錯誤,德國法系國家常依法律行為基礎理論以為問題處理之張本,本書四個單元故而形成首尾相接,環環相扣結構完整的論述。
|
關於作者: |
陳自強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獎學金生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
目錄:
|
詳目/1
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1
一導論/1
A訴訟外紛爭處理之制度/1
B和解在契約法中之地位/8
C和解之課題與本文研究之範圍/13
二學說判例之見解及問題所在/18
A不直接發生訴訟上效果/19
B和解為雙務契約與有償契約/20
C確定效/22
D認定效與創設效之論爭/23
1學說關於認定與創設效力之論爭/23
2最高法院77年度第19次民庭總會決議/24
a應依個案認定其效力/26
b對明確之法律關係亦得成立和解/27
c認定效/27
d無因債務約束之一般性承認/27
3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620號判例/27
4日本學說之繼受/30
三財產法律關係所生之爭執/35
A對物關係與對人關係所生之爭執/35
1對物關係所生之爭執/36
2對人關係所生之爭執/39
a對債之關係是否成立之爭執/40
b對約定債之關係是否有效存在之爭執/40
c對狹義債之關係是否消滅的爭執/41
d關於實體法意義的抗辯權之爭執/41
e關於給付態樣之爭執/41
3實務見解僅針對債權之和解/42
B終止爭執與防止爭執發生/44
1終止爭執/44
2因法律關係不明確而成立和解/45
3因權利實現與否不確定而成立和解?/47
C固有的與現代型紛爭事件/50
1固有的民事紛爭類型/50
2現代型紛爭類型/53
3權利之確定/57
a裁判上確定權利/57
b裁判外確定私權-和解/60
四債之關係和解之效力/62
A和解不必然創設新的債權/63
1給付態樣有爭執之和解/64
2契約給付數額有爭執之和解/66
3無因債務之負擔/67
4要因債務之負擔/68
B對認定效與創設效論爭之批判/70
1「認定的」或「創設的」概念之多義性/70
a溯及效之有無/70
b和解是否反於真實/71
c新的法律關係是否創設/71
d法律關係是否仍有其同一性/72
2學說對「創設的效力」之理解/74
3反於真實之和解?/76
4最高法院對認定效之判定/80
5最高法院對創設效之判斷/82
a以無因債務約束代替原債務而成立和解?/83
b以其他法律關係替代原有法律關係:債之更改/86
C和解契約典型內容:確定效/87
1民法第737條之規範意義/87
a契約典型效果之規定/88
b非在解決認定效與創設效之爭議/90
c為確定效之規定/91
2確定效之基礎/94
a實體法律關係變動說之一:債之更改/95
b實體法律關係變動說之二:債之變更/96
c不起訴合意/99
d本文見解:法律關係之確定/100
3和解屬確認契約/104
a確認契約/104
b和解契約皆具有處分行為之性格/106
c對明確之法律關係成立和解?/108
4確定效之相對性/109
5溯及效與非溯及效/111
D依和解契約主張權利/113
1確定效之積極面/114
2因和解額外負擔新的給付義務/117
3訴訟上請求/118
a因和解額外負擔新的給付義務/119
b和解所確認之債之關係/119
4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620號案例之檢討/122
五對物關係和解之效力/124
A所有權歸屬關係之爭執/125
1學說之基本見解/125
2所有權歸屬之和解具有處分行為之性格/128
a確定所有權之歸屬主體為處分行為/128
b和解確認之歸屬主體與徵表不符時/129
c和解確認之歸屬主體與徵表相符時/131
3所有權人為第三人時/133
a確定所有權歸屬主體須有處分權限/133
b當事人一方為占有人或登記名義人/133
c雙方皆非占有人或登記名義人/134
B其他權利歸屬關係之和解/135
六結論/136
第二章計算錯誤/141
一導論/141
二隱藏估算錯誤/144
A民法第88條第1項之適用/144
B民法第88條第2項之適用/146
C特殊情形/148
1錯誤於相對人明知/148
2錯誤於相對人為顯然/150
3約定以正確計算出之價格為內容/150
三公開估算錯誤/151
A問題之說明/151
B契約之成立/155
1用語錯誤無害真意/155
2隱藏不合意/156
C錯誤之撤銷/158
1德國帝國法院之見解/158
2我國學說/160
3分析檢討/161
D法律行為基礎理論/163
1一般論/164
2Larenz主觀法律行為基礎理論/171
3主觀法律行為基礎理論在我國法之運用/175
四法律行為之解釋/178
A計算基礎不成為契約內容時/178
B誤寫誤算(單純計算上錯誤)/179
1更正錯誤/180
2契約解釋/183
五結論/184
第三章政府工程採購中之計算錯誤/187
一導論/187
二標價偏低機關依採購法之處置/192
A標價偏低採購法之相關規定/192
B標價偏低相關規定之解釋與適用/196
1適用範圍/196
2標價錯誤不得更正/197
3評估與再評估程序之踐行/197
4事後審審理範圍/199
a形式與實質審查說/200
b形式審查說/204
c高等行政法院之見解/206
C廠商拒不簽約之停權處分/208
三外國法例之他山之石/211
A美國聯邦採購法/211
1採購官之檢查及確認義務/212
2明顯錯誤/213
3決標前投標者之救濟/214
a投標者之責任/214
b錯誤之更正/215
c撤回投標/216
d主張錯誤時之處理程序/217
4決標後之救濟/217
a解消或修改契約/218
bChemtronicstest/218
c顯失公平原則/219
5共通錯誤/220
B德國工程採購及契約規則/221
1明顯誤算誤算之更正/221
2標價過高或過低/223
3估算錯誤之斟酌/225
四對我國採購法之啟發/227
A裁量權之行使或不確定法律概念?/227
B採購機關之檢查與通知義務?/234
C誤寫誤算之救濟/235
1民法之救濟/235
a更正錯誤/236
b錯誤之撤銷/237
c締約上過失責任/238
2開標前更正錯誤/238
3開標後決標前/239
4決標後/240
D在決標程序即斟酌估算錯誤之可能/240
E停權處分判斷之檢討/243
五結論/244
六附錄/246
第四章和解之錯誤/253
一前言/253
二得依民總撤銷之和解錯誤/255
A我國學說及實務見解/255
1民總錯誤規定之適用/256
2依民總撤銷和解之錯誤/257
B民法第738條之錯誤/259
1文件偽造變造/260
2確定判決/261
3當事人資格或重要爭點有錯誤/263
三和解基礎錯誤/264
A比較法考察/265
1德國法律行為基礎理論/265
a制定史/265
b現行法第779條1項/267
c法律行為基礎一般規定之適用/269
d民總錯誤規定之適用/269
2瑞士基礎錯誤/270
3奧地利民法第1385條/272
4日本/274
B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277
1和解對象之錯誤不得撤銷/277
2基於和解契約之效力/278
a創設效與認定效?/278
b確定效/280
3確定效範圍為和解契約解釋問題/282
C重要爭點錯誤/285
1非爭執事項之錯誤/285
2獨立錯誤類型/289
3雙方共通動機錯誤/292
a一方誤認?/292
b第三人所提供之和解基礎/294
4當事人資格錯誤/294
四結論/295
事項索引/297
參考文獻/303
一中文/303
二日文/307
三西文/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