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先进电磁屏蔽材料——基础、性能与应用
》
售價:NT$
1010.0
《
可转债投资实战
》
售價:NT$
454.0
《
王氏之死(新版,史景迁成名作)
》
售價:NT$
250.0
《
敢为天下先:三年建成港科大
》
售價:NT$
352.0
《
直观的经营:哲学视野下的动态管理
》
售價:NT$
407.0
《
长高食谱 让孩子长高个的饮食方案 0-15周岁儿童调理脾胃食谱书籍宝宝辅食书 让孩子爱吃饭 6-9-12岁儿童营养健康食谱书大全 助力孩子身体棒胃口好长得高
》
售價:NT$
214.0
《
身体自愈力:解决内在病因的身体智慧指南
》
售價:NT$
449.0
《
非言语沟通经典入门:影响人际交往的重要力量(第7版)
》
售價:NT$
560.0
|
內容簡介: |
物权作为财产法制度的根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物权是私法社会财产关系的第一利用秩序,因此对物权的保护也是民事责任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在物权受到侵害时,不仅可以通过侵权法予以救济,也可以通过物上请求权获得救济,后者是物权法上独有的保护方式。物上请求权在实务中的作用虽然不如侵权请求权,但是围绕着其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问题的争论却层出不穷,在民事请求权体系上可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
關於作者: |
马勇,四川凉山人,1983年9月生。2002—2009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法硕士学位。2010年—2013年于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房地产法
|
目錄:
|
绪论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动机及主要问题
二、基本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我国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研究目的、方法和基本框架
一、研究的目的
二、研究方法
三、基本框架
第一章物权防御请求权形成的历史
第一节罗马法上对妨害所有权的保护
一、否认之诉
二、相邻关系中的具体责任
三、不可量物侵入的问题
第二节罗马法的继受与重构:否认之诉到物权请求权
一、罗马法模式的继受
二、德国法上的重构及其影响
第三节物权防御请求权在我国的发展
一、物权防御请求权的历史沿革
二、排除妨害与停止侵害
三、消除危险
第二章比较法上的观察
第一节大陆法系中的物权防御请求权
一、法国
二、奥地利
三、德国
四、瑞士
五、小结
第二节英美法系中对有体财产权的防御性保护制度
一、侵权类型:实体法上的保护制度
二、禁令制度:程序法上的保护制度
三、小结
第三章妨害的概念界定
第一节物权防御请求权的功能及适用范围
一、物权防御请求权的功能
二、物权防御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妨害的界定
一、妨害与损害的区分问题
二、描述性的“妨害”概念——对通说的检视
三、规范性的概念界定——权利僭越说下的妨害概念
四、行为妨害与状态妨害
五、其他争议情况
第三节妨害物的权属变动与妨害的消灭
一、妨害因抛弃妨害物的所有权而消灭
二、妨害因妨害物发生附合而消灭
第四章妨害的违法性及容忍义务
第一节妨害的违法性
一、违法性的判断对象
二、违法性的判断依据
第二节对于妨害的容忍义务
一、容忍义务的概念内涵及价值意义
二、容忍义务的法律渊源
三、容忍义务与特别牺牲的补偿
第三节相邻关系中容忍义务的展开
一、相邻关系的规范机能
二、不可量物的侵入
三、越界建筑
四、相邻取水及排水关系
五、邻地使用权
六、竹木越界
第五章物权防御请求权的归责基础
第一节妨害人的确定
一、我国学说上的检讨
二、行为妨害人与状态妨害人
第二节德国学界的争鸣
一、要因责任说
二、要因责任说的修正
三、权利僭越说
四、结论——德国学说的启示
第三节妨害人的类型化观察
一、妨害物的承继人
二、违章建筑的买受人
三、让与担保中的担保性所有人
四、不具有所有权的占有人
第六章物权防御请求权的效力
第一节物权防御请求权的提出
一、所有权人或用益物权人
二、共有人
三、买受人
第二节物权防御请求权的法律后果
一、物权防御请求权的内容
二、物权防御请求权的费用负担问题
三、物权防御责任承担中的问题
四、债法规则的准用问题
第三节诉讼时效及权利失效
一、诉讼时效
二、权利失效
第四节物权防御请求权的强制执行
第七章物权防御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
第一节占有防御请求权与物权防御请求权
一、占有防御请求权
二、占有防御请求权与物权防御请求权
第二节侵权请求权与物权防御请求权
一、我国法上的侵权请求权
二、侵权法上的防御请求权与物权法上的防御请求权
三、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
第三节物权防御请求权与原物返还和物权确认请求权
一、排除妨害请求权与原物返还请求权
二、物权防御请求权与物权确认请求权
参考资料
后记
|
內容試閱:
|
物权作为财产法制度的根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物权是私法社会财产关系的第一利用秩序,因此对物权的保护也是民事责任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在物权受到侵害时,不仅可以通过侵权法予以救济,也可以通过物上请求权获得救济,后者是物权法上独有的保护方式。物上请求权在实务中的作用虽然不如侵权请求权,但是围绕着其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问题的争论却层出不穷,在民事请求权体系上可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物权法由于涉及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地方习惯,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带有鲜明民族性的“地方性知识”,因此难以像其他领域那样自如地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经验。但闭门造车、自说自话只会带来制度和理论的停滞,当前我们还必须虚心学习并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和理论学说,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马勇博士的这篇论文着眼于物权防御请求权这个小题目,借鉴德国法上的相关学说,全面阐述了有关的理论和操作问题,对于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马勇是我的博士生,他选择物权防御请求权这块难啃的硬骨头作为博士论文的选题,我刚开始有两个担心:一个是担心题目太小,仅仅研究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篇章结构上是否能够撑得起来。加上物权防御请求权属于民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又是“小题大做”,其难度可想而知。二是担心资料不足,因为这个论题的相关资料主要集中在德国,而他当时对于德语还完全没有接触。为了扩展自己的阅读视野,他从读博的第二年开始学习德文。由于起步较晚,他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赶上学校要求的博士论文写作进度。为了顺利完成这篇论文,马勇连续两年放寒假都没有返乡与家人团聚,专注在自己研究中。从选题到写作,都反映出他不仅有着初生之犊的激情,更有着对法学问题踏实钻研的精神。作为他的导师,我为其学位论文能够及时面世感到高兴。
博士论文是习法者通往学术研究殿堂的最重要的一步。马勇博士该篇著述的研究难免有其疏漏之处,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发争鸣,也希望他借此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学术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