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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经济法视角下的地方政府融资问题研究》致力于在“分权自治—地方政府竞争—地方政府融资失序—融资行为的供给约束和需求约束”的分析框架下,探寻我国地方政府融资问题的根源及解决之道,这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一个前沿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作者认为,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迅猛增长的成因并不完全在于地方政府“缺钱花”,而在于地方政府渴望“找钱花”,“找钱花”背后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分税制在政府之间塑造了多个竞争主体,以GDP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机制诱发了地方政府官员发展经济的动力,以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路径依赖刺激了地方政府的投资欲望。我国现行法律对地方政府融资进行了限制,但在经济刺激政策的影响下,地方政府的融资冲动被变本加厉释放了出来,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不匹配的矛盾凸显。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规范需要从需求控制和供给控制两个维度进行,需求控制体现了对地方政府权力的限制,供给控制则体现了资本市场对政府融资行为的约束。本书理论阐述清晰,分析问题客观,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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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 骁
海南海口人。助理研究员、高级项目管理师。现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审批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3级)、经济法学硕士(2007级)、经济法学博士(2010级)。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金融法。先后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广东行政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三项。在第三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中国人民大学第七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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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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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二、文献综述暨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地方政府融资的基本原理
一、问题原点:政府为什么需要融资
(一)政府职能与政府融资
(二)政府融资理论的演进与变迁
(三)地方政府竞争:我国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另一种解释
二、地方政府融资的表现
(一)领域的选择
(二)行为的类型
(三)债务的分类
三、地方政府融资的经济法解析
(一)政府融资的经济法属性
(二)政府失灵的法律规制
第二章地方政府融资的历史与现状
一、地方政府融资的历史沿革
(一)发轫阶段
(二)探索阶段
(三)高速发展阶段
(四)调整控制阶段
二、地方政府融资的文本与实践
(一)地方政府融资的法律环境
(二)地方政府债务的全景
(三)地方政府债务的结构
(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之辩
三、误区与反思: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中心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属性
(二)微观视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风险
(三)宏观视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面效应
第三章地方政府融资困境的症结与出路
一、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体制成因
(一)经济体制:经济增长对于投资的依赖
(二)财政体制:分税制的不完善
(三)政治体制:官员考核机制的激励
(四)地方政府竞争: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二、完善地方政府融资的整体思路
(一)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
(三)加强需求控制与供给控制
第四章地方政府融资的需求控制
——以权力限制为视角
一、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框架
(一)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功能与作用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探索
(三)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模式选择
二、建立地方政府融资的行政控制
(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模式
(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弱动力”和中央政府的作用
(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的监管
三、完善地方政府融资问责制度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
(二)问责制的引入
第五章地方政府融资的市场约束
——以信贷市场为视角
一、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关系探析
(一)商业银行的改革脉络
(二)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二、强化信贷市场纪律
(一)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监管
(二)信贷行为的规范化
(三)规范政府担保行为
第六章地方政府融资的市场约束
——以债券市场为视角
一、地方政府能否拥有发债权的相关争论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一般原理
(二)否认地方政府发债权的观点
(三)地方政府发债的必要性
(四)延伸讨论:地方政府融资的模式选择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国际经验
(一)美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经验
(二)日本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经验
(三)国际经验评述
三、地方政府发债的现实与未来
(一)我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尝试
(二)城投债的发展:新的契机
(三)地方政府发债的制度设计
(四)债券产品的设计——以廉租房建设融资为例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表格索引‖
表格索引
表1-1政府债务的分类34
表1-2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分类35
表2-1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表51
表2-2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变化情况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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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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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年初夏,陈骁博士因其专著《经济法视角下的地方政府融资问题研究》即将付梓,请我为之作序,作为他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这是我十分乐意做的一件幸事。
陈骁是一名地地道道的人大法律人,在人民大学本科毕业后即以优异成绩被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之后又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成为我指导的一名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在指导陈骁硕士和博士学习期间,我发现他具有很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兢兢业业的学术作风,是一位可塑之才。求学期间,他虚心向学、勤奋刻苦、独立思考、学识和能力渐长;毕业之后,在商业银行从事信贷管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地方政府融资,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独特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为他以法律的视角研究地方政府融资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今社会,若拘泥于地方财政“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全盘否定“经营城市”的理念,不仅不符合逻辑,也不能适应客观实际需要。地方政府需要筹集资金,发展当地经济与建设公共环境,以提供更多更好的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庞大的资金缺口,将使地方政府融资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但是当下的法律对地方政府融资采取了否定的态度,现行《预算法》中,地方政府预算不列赤字和不得自行发债的规定实质上限制了地方政府的举债权利。从法律的运行效果上看,这种以“堵”为主的措施没能发挥预期作用,法律规定与社会实践出现脱节,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转入“地下”,这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也存在较大的财政金融风险隐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的爆发式增长便是最好的例证。现阶段,地方政府高筑的债台,财力与债务规模之间的不匹配,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也引起了实务界和学界的高度关注。因此,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予以规范、引导和限制,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一个前沿性、迫切性问题,理论价值重大,现实价值也至为明显。
本书是陈骁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完善而成,是他“坐”了多年“冷板凳”的心血和结晶。纵观全书,理论阐述清晰,分析问题客观,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本书不循陈说、独立思考,积极尝试为现阶段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解释,从政府竞争的视角解析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过快增长的成因,建构了“分权自治—地方政府竞争—地方政府融资失序—融资行为的供给约束和需求约束”的分析框架,勾勒出一个比较完整且具备一定解释力的理论体系,并从需求控制和供给控制两个维度提出了将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的具体进路。本书的最大亮点在于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和地方政府融资这一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公私融合、责权利相统一等理念,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规范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持。
实事求是地说,要写好地方政府融资这个问题难度较大,该问题宏观性强,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内容,需要作者在学术功力之外,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社会阅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陈骁做了不懈努力,体现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敢担当、敢作为”的探索精神,这些都是特别值得褒扬和鼓励的。本书不是研究地方政府融资问题的起点,更不是终点,其主要价值不在于是否做到了完美无瑕,而在于研究视角和思路上的创新,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突破,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认识和前瞻性的建议。希望本书的问世,能够对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实践发展作出有益的理论指引和实务支持。同时,我也期望陈骁能够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秉承和发扬人大法律人“勇于担当、戮力法治、服务社会”的传统精神,在经济法学研究这条道路上务实奋进、砥砺前行。
是为序。
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
2014年6月5日于明德法学楼
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催生了经济法学这一新的法律门类和法学学科。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成立,成为全国早期的经济法学科点之一;1984年起招收民法学专业经济法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4年成为全国首批经济法学博士点。
30多年来,人大经济法学人以“求经世之道,思济民之法”的精神,致力于经济法学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注重学术修养和调查研究,以解决中国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法治问题为方向,理论联系实际,跟踪、把握国际、国内相近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不断开拓创新,自成一脉,在全国经济法学界具有学科前沿地位,为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建构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治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人大经济法学科自1994年培养新中国第一位经济法学博士以来,迄今已累计培养了200多位经济法学博士。这些博士肩负着人大经济法学科各位老师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望,就职于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经济、金融等实务部门,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屡创佳绩,成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无疑地,他们在人大经济法学科所受的科学的、前瞻的经济法理论教育、规范的专业培训和严格的学术熏陶,给予了他们茁壮成长的丰富养料和厚实基础,奠定了他们人生事业的良好起点。
就我观察而言,博士阶段的学习无疑是人的一生中最为宝贵的黄金时期。在这弹指即逝的几年里,青年博士的心灵由稚嫩到成熟,眼界由褊狭趋全面,思维由直线而多维,知识由零散臻体系,正是勃发朝阳而成其大光的关键时刻。但毋庸讳言,这一时期也是青年博士生活压力最重、学术困境最多、外界诱惑最大,因而也是最需要关爱、最需要帮助、最需要提携的时期。在市场经济蝇营逐利、浮躁盲动的大环境下,如何引导广大青年博士理性务实、潜心学术、夯实基础、厚积薄发,奠定未来宏大人生事业的坚实基础,实为我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者不能不关注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的全体老师在各方面条件都非常薄弱的情况下,决定想方设法争取各界支持,创造条件为人大经济法学专业的博士生纾难解困,提供脱颖而出的便利环境。在取得法律出版社的支持下,广泛筹措资金,遴选、资助每年优秀经济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及青年教师的优秀著作出版。这一方面可以使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精品得以付梓,使莘莘学子多年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不至于埋没;另一方面又可以对广大的在读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以激励,使他们可以比较安心地埋头学术研究,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法学学术精品,同时还可以奉献给中国经济法学学科和中国经济法治事业以智识,这是一项非常值得投资的多赢的事业。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把这一工作持久不懈地开展下去。
在此,我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的一名老教师,作为中国经济法学教学科研事业的初创者、参与者,谨对广大在校的、未来的人大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提出以下期盼:
希望你们好好珍惜博士阶段的学习机会和美好时光,多读书,多思考,多讨论,多写文章,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实践能力,争取写出优秀博士论文,不断充实明德经济法学文库,把人民大学的经济法理论体系传承永续。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风流冀尔侪。诚望后生小子撷万方之优长,成一家之精微,将人大经济法学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为推进中国的经济法学事业暨经济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无垠。
是为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2年8月4日
于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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