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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现代特种兵系列长篇军事小说
最热血的战斗,最传奇的经历
最强悍特种兵,强势雷霆出击
国之利刃,为民出鞘,刀锋所指,鬼哭狼嚎;
一代兵王,虎视群敌,热血沙场,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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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热血军人罗铮从列兵到国家最神秘的“国刃”特种大队,最后成长到最强特种兵上将为主线,以女主蓝雪的感情纠葛为辅线,融特战、谍战、警卫、侦破、营救等热血情节为一体,结合生活、情感、大义、忠诚等,描写出现代军人为国而战,为民出鞘,抛头颅、洒热血的青春和无悔,谱写出一代兵王的热血传奇,是一部立体展示现代特种兵的长篇军旅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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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廖群诗,笔名丛林狼,湖南人,现定居深圳开公司。生于丛林,长于丛林,对丛林有着不可磨灭的记忆后迷上军事阅读及写作。出版有军事小说《国刃第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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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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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野狼佣兵/001
02 叫我蓝雪/027
03 古怪大校/053
04 最强特训/080
05 暗夜击杀/107
06 特种作战/134
07 狙击对决/161
08 意外猎杀/187
09 硬气功法/214
10 游戏对抗/240
11 凶猛书生/266
12 反败为胜/292
13 追踪营救/318
14 绝地反击/344
15 受伤坠崖/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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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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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哨惨案
黄昏时分,西南边陲国境。
一颗戴着草环的脑袋从山顶不起眼的角落探出来,阴冷的目光搜索着什么,满是油彩的脸庞挂着冷漠的表情,很快又缩回了角落。不一会儿,探出一把SVD狙击枪来,狙击镜套在眼睛上继续观察,就像隐蔽在暗处观察猎物的野狼,没多久,这个人缩了回去,再也没有了动静。
阴凉的风吹过半沙化的山峰,卷起漫天的黄沙,枯草打着卷也上了天,乌云压顶,气温骤冷,给这片荒芜的山野平添几分肃杀。眼看入秋的第一场雨就要降临,几只山鹰尖叫一声,带着不屈和狂傲,飞入云霄,很快不见了影子。
绵延起伏的山岭,一处相对平缓的山腰开阔地,飘扬着一面耀眼的红旗,红旗旁边是一片低矮的营房——华夏国西北国境线古道哨所驻地。山脚下是一处峡谷,方圆几百里唯一贯通东西的古道。这条古道在古代非常活跃,是走私分子的黄金通道;在和平年代的今天,这里杳无人烟,只有这座不起眼的岗哨默默地守护着这条古道,防止有人偷渡。
古道哨所只有一个班的人,除了广场上瞭望台放哨的人之外,其他人都缩在房间里准备晚饭。在偏远的哨所里,日子过得百无聊赖,除了做饭、放哨、巡逻,娱乐活动就只剩下数蚂蚁、追野兔之类的事情了。被安排到边防哨所的兵,基本都失去了憧憬和希望,只等着退役回家。
班长吴凯是个老兵,冀北人,性格豪爽,为人仗义,深受战友们的爱戴,如果还没什么作为的话,再有半年就退役了。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山野,平时连只鸟都难以看到,哪来的作为?军队没有功劳,升迁就是奢望。
“马上就要下雨了,这该死的老天,怎么不下黄金?海子,你是班副,你走一趟,带上雨衣,罗铮那个臭小子差不多该回来了,他第一次去营部领补给,别迷了路,被野狼叼走了,那就成咱们西北军第一大笑话了,老子可丢不起这个人。”吴凯一边和面一边说道,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名班长——哨所最高指挥官。
“得嘞。”正在烧火的一名士兵随口答应一声,将一截柴火丢下,站起身来,足有一米八的个头,面容消瘦,身体壮实,军服很干净,熨烫得也很平整,虽然远处边境,军人的血并没有冷。
“班头,你还不知道罗铮?别看是新下来的兵,发起狠来,别说是狼,就是老虎也得退避三舍,手底下硬着呢,不会是传说中祖传的武功吧?”旁边一名士兵笑呵呵地说道。
“别管是什么,那是人家的私事,谁没点秘密,我警告你们,他不愿意说,你们可不能瞎打听,免得大家尴尬。来日方长,罗铮兄弟要是愿意说就说。柱子,你小子还有半年也退了吧?打算回去干点啥?”吴凯问道。
“回家种地呗,在部队别的没学到,倒是长了一把子力气,种地最合适。”柱子随口说道,眼睛里却闪过一丝苦涩,当兵的谁不想轰轰烈烈一番?谁又甘愿默默无闻地回去?
吴凯不再说什么,厨房里,大家默不作声,都在想自己的心事。
“砰!”一声清脆的枪响。
“哪里打枪?”大家大吃一惊,纷纷放下手上的活,看向班长吴凯。
“是95式5.8mm口径自动步枪。”吴凯竖着耳朵说道,忽然脸色大变,喝道:“不好,是咱们的制式自动步枪,有情况,大家听我命令,从后门过去,抄家伙就地防御,不许出营房,小心狙击手!”作为一名哨所老兵,吴凯没有参加过战斗,但代代相传的经验听说不少,他敏锐地感觉到出事了。
大家答应一声,纷纷向厨房后面冲去,厨房后面连着武器库房,大家平时武器不离身,这会儿到了饭点,哨所几年都没有出过事,大家有所松懈,做饭的时候把武器集中存放起来,这个疏忽却要了所有人的命。
还没等大家冲出厨房,外面一排排猛烈的子弹扫射进来,厚重的布帘、玻璃窗户根本挡不住子弹的攻击,瞬间支离破碎,紧接着两枚手雷被扔了进来,发出两声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厨房内的几名士兵倒在血泊之中,无一幸免。
从听到枪响到遇袭身亡,前后不过两秒钟,刚才还谈笑风生的战士瞬间变成了尸体,都睁着眼,死不瞑目。
硝烟很快散去,一名身穿虎纹通用型迷彩作战服的人走了进来,这款作战服号称是山地丛林作战伪装效果最好的迷彩服。来人侧着身体,脸上抹着厚重油彩,头戴插满枯草树枝的钢盔,脚穿防军靴,戴着一副战术墨镜,手上平举着M16A4自动步枪,头侧低,保持着随时击发的姿态。
这个人身后跟进来两个人,同样的打扮,单腿跪姿,一边平举着枪快速搜索查看房间里面的情况,一边通过耳机说着“安全、无可疑发现”的话,然后慢慢起身,往前两步,让开房门,让一名彪悍的壮汉进来。
壮汉身高一米八五左右,和其他人同样打扮,枪口朝下,身上透着一股野兽般狂暴的气息。他冷静地扫了一眼房间,眼光落在了案板上还没有完全和好的面粉上,嘴角闪过一抹不屑的冷笑,缓缓摘下战术墨镜,露出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
“报告队长,击毙七人,加上哨兵一人,换防兵一人,一共九人,无其他可疑发现。”最先进来的人检查完厨房、后院的情况后,马上转身回来敬礼报告。
“九人?”被称为队长的人脸上闪过一丝狐疑,散发出一股阴冷的气息,喝道:“不好,据可靠情报,这个哨所一共十人,还少了一人,看来,我们打下哨所休息一晚的计划得调整了。通知兄弟们打扫战场,补给弹药物资后马上撤离现场!该死的!鬼手,查找周围,看能不能找到那个人。”
“是。”旁边一人喝道,转身冲了出去。
“把目标带过来。”队长冷冷地喝道。
野狼佣兵
不一会儿,一名同样全副武装的人带着一个面容发白的中年人进来,中年人五十岁左右,有些秃顶,剪裁得体的西装上满是淤泥,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透着一股书卷气,看上去像个搞科研的。他正惊慌地看着满地的尸体,沉默不语。
“白先生,都说你们华夏国是雇佣兵的禁区,没人敢进来,我看也不尽然嘛,我们野狼佣兵团还不是轻松把你带到了边境线,看看他们的战斗力,我们只需要两秒钟就摆平了,哈哈哈!”队长得意洋洋地说道。
被称为白先生的人并没有生气,而是有些谄媚地笑道:“那是,谁不知道你们野狼佣兵团?世界佣兵排行前五,前两天那支侦察排都栽在你们手上,三十几个人,连求救的信号都来不及发送出去,更何况他们这些边防小兵,哪里挡得住你们前进的步伐。看来,我能够顺利出境了。”
“当然。”队长傲然说道,并不在意白先生话里面的讥讽意味,继续说道:“你看不起这些边防小兵?也是,你连自己的国家都可以出卖,怎么会在乎这些小兵的生死,看在你是雇主要的人的分上,就不和你计较了,原本答应让你好好休息一晚的计划有变动,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为什么?”白先生不满地说道,“别忘了你们的原则,信誉第一,佣兵没有了信誉,我看你们以后还怎么混?”
“少拿这些唬我。”队长冷酷的脸庞闪过一抹杀气,冷冷地喝道:“如果你想死就留下,忘了告诉你,哨所原本十个人,现在只有九具尸体,这意味着什么?用你研究方程式的大脑好好想想吧,另外,把你的衣服脱下来,找套军服换上,暴露只是迟早的问题了,动作快点。”
白先生欲言又止,有些忌惮地脱掉外衣,从旁边随便拿起一套军服穿起来。队长冷冷地扫了白先生一眼,这一眼却让白先生的大脑仿佛被针扎了一般,全身冰寒,一股死亡的气息笼罩过来。他不由大骇,赶紧低头胡乱穿衣服,刚才那点不满情绪烟消云散。这几天,白先生见识了队长杀人的手段,内心惊惧。
队长见白先生收起了知识分子的那点倔傲,老实了许多,满意地冷笑一声,耳机忽然传来同伴的示警:“队长,蜘蛛侦察到一段通话频率,怀疑是华夏国的特种部队追上来了,距离我们十公里左右,咦,发现一名华夏国士兵赶马车过来了,要不要狙杀?”
“十公里?可惜来晚了,外围的兄弟们都撤回来吧,准备出境了。”队长不屑地冷笑道。脚下就是边境,随时可以离开,只要出境,华夏国的特种兵就不敢随意追击了,谁说华夏国是佣兵的禁区?想到得意处,队长心情大好,随口说道:“狙杀后快速撤离。”
“不好,对方好像有所警觉,停下来了。”刚才那个声音惊讶地说道。
“不管了,快撤。”队长命令道。
空旷的山野,枯草萎靡地趴在地上,无力地抗争着日渐寒冷的山风,一些枯草更是被风吹起,打着卷,去了不知名的远方。高原的天空依旧湛蓝如洗,白云悠悠,看不到什么生机,在不起眼的山梁上,一架马车停下来,瘦弱的老马打着响鼻,喘着粗气,套在马背的板车上堆放着一些麻袋,一个年轻人拿着马鞭蹲在马车后面绑鞋带。
年轻人十八九岁的样子,穿着干净的军服,戴着军帽,脸庞被高原紫外线晒得发黑,但掩盖不了俊朗的容貌,双眉粗厚如剑,鼻梁挺拔,透着超越同龄人的成熟,整个人散发着自信的气息,配上灵动的双眸,透着一股子精明和机灵劲儿,刚柔并济,让人信任的同时,又会产生一种亲近感。
年轻人并不知道自己被狙击手盯上了,更不清楚蹲下来系鞋带的动作给狙击手造成一种错觉,自己刚从鬼门关走了个来回。狙击手接到撤退命令后放弃狙杀离去,年轻人系好鞋带站起身来,一米七六左右的身材很健壮,军服穿在身上笔挺、威武。
“老马头,走啦,回去给你好好洗个澡,梳理一下你美丽的毛,再不回去咱俩就得露宿荒野了,该死的天气可不会同情咱俩。”年轻人扬了扬手上的马鞭,嬉笑着说道,马鞭并没有落在老马身上,倒是冷风从袖口钻了进去。
年轻人感觉到了一丝凉意,紧了紧衣服,跟着马车朝前走去。或许是感觉到了天气变冷,老马走得比较快,年轻人小跑前进才能跟上。身体开始热乎起来,年轻人笑道:“老马头,不愧是好兄弟,知道兄弟我冷,谢了,回头找匹母马给你做伴。”说着抬头看看天际,天色阴沉下来,眼看暴雨就要下来了。
进入雨季的高原地区,雨来得很突然,去得也很快。年轻人倒不怕下雨,但担心雨水打湿马车上的生活物资。想到哨所里的战友,年轻人心里面很温暖,来哨所也快半年了,战友们的关心和爱护让他感到家人的温暖。
“这该死的天气!”年轻人骂了一句,继续催促老马快跑起来。
“嗷哦——”
一声狼啸打破了荒野山岭的宁静,年轻人大吃一惊,循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的山坡上站着一匹野狼,这是一匹落单的饿狼。在这个暴雨即将到来的黄昏,急需食物补充体力的饿狼是最难缠的。
“咴!”老马嘶鸣一声,停了下来,但并没有慌乱,而是扭头看向年轻人。年轻人上前抚摸着老马的脖子,一边安抚老马的情绪,一边说道:“老马头,今儿个咱俩这运气可不怎么样啊,又是暴雨,又是饿狼的,天要黑了,你继续赶路,饿狼交给我处理。”话说得轻松,眼睛里却透着凝重,野狼难缠,饿狼更难缠,为了活命,饿狼能咬下自己的后腿充饥,更何况猎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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