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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郑大史学文库:近代中国妇女与社会》一书的出版得到了郑州大学三期“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考古学与中原文化”及历史学重点学科经费的资助。本书不仅涉及史学、妇女学,还涉及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法学、美学、心理学、生理学等诸多学科,且涉及宗教、服饰等方面的专门知识,反应了作者宽阔的知识面和良好的学术造诣,也反映了作者艰苦的劳动和勇敢的攀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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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郑大史学文库:近代中国妇女与社会》以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发展史为线索,对中国近代妇女缠足、婚姻家庭、服饰、女工、性别与社会、女性与宗教等女性解放方面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由于历史的原因,史家对妇女史的研究相对较为薄弱,近些年来有所加强,因此《郑大史学文库:近代中国妇女与社会》的出版对推进妇女史学术研究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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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郑永福,男,1944年生,北京市人。1968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1982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任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教学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川鼻草约考略》、《天演论探微》、《晚清地主阶级自救运动论纲》等。妇女史方面与吕美颐合著有《中国妇女运动——1840-1921》、《近代中国妇女生活》、《中国妇女通史·民国卷》等。
吕美颐,女,1944年生,江苏淮安人。196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曾任郑州大学社会性别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教学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戊戌变法与官制改革》、《清代的督催与注销制度》、《论清末官制改革与国家体制近代化》等。妇女史方面独著有《走出中世纪——近代中国妇女生活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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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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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澜与社会变迁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群体
千年历史公案——缠足与反缠足
晚清妇女解放思潮的兴起
关于近代中国“女国民”观念的历史考察
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对社会变迁的推动作用
婚姻家庭与社会角色
评中国近代关于贤妻良母主义的论争
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观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城市中婚姻发展的新趋势
近代中国民事习惯在稳定家庭方面的社会功能
近代中国新法接生的引进与推广
中国近代产业女工的历史考察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妇女状况的历史考察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女性职业简论
——从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谈起
西俗东渐与文化变异
明清时期澳门与中西妇女文化交流
《南京条约》与番妇来华
中西方文化碰撞与近代中国妇女
一位近代西方来华女性的中国观
——萨拉·康格和她的《北京信札》
中国近代女子服饰的变迁
论民国时期影响女性服饰变迁的诸因素
佛教与近代中国女性
基督教在近代中国妇女中的传播及其影响
性别制度与社会规范
社会性别制度与史学研究
性别制度与社会规范
重视理论创新 拓宽研究领域
晚清时期传统性别制度受到的挑战
调节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社会性别视角
——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的启示
研究评述与心路历程
60年来的中国近代妇女史研究
八年回顾与反思——我与中国近代妇女史研究
春华秋实——我与女性史研究
掀得翻皇权,动不了性别制度
——辛亥百年吕美颐接受上海《新民周刊》记者专访
妇女史与大历史教学中的互动
——郑永福在2001年大连“妇女性别研究与高等教育实践”国际论坛上的演讲
附录
郑永福、吕美颐著述目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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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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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二层次分层法来看待女性群体,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贵贱身份或地位的差别,往往与贫富的差别不完全一致,但一般说来,不同阶层的妇女,由于家庭出身、经济状况、社会地位不同,进而有不同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阶层意识,大致形成了一种与地位相称的阶层序列。对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女性群体进行最简单的阶层分层,是将其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以中国封建社会为倒,上层妇女主要包括王公贵族、名门望族、官宦人家、大地主、大商人等家庭的妇女。由于在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商人虽执末业,但他们往往通过捐纳等手段获取功名进入上流社会。这一阶层的妇女,一般都过着不劳而食的生活,无须为生活奔渡,即便是家务劳动也有仆妇承担。至清代,多数“家事好的女人们,终日守在房中,或吸鸦片,或打牌,裹着小脚,求男人喜欢”③。这就是上层妇女生活的真实写照。中等阶层的妇女,多数生活在小康之家。其父兄或丈夫有的是朝廷小官吏,有的是店铺作坊的掌柜,有的是殷实的农民,他们中的相当部分属于平民妇女、这类家庭的妇女多需亲持家务,主中馈备箪浆,刺绣缝纫,照料姑舅子女,并从事蚕桑纺织,甚或“鸡呜人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④。这些妇女往往有“小家碧玉”之称,是贤妻良母角色的最好实践者。下层妇女主要生活在农村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家庭,各类工匠、杂役、小商贩及无业游民的家庭。她们占女性人口的大多数,多为劳动妇女,她们除需助夫耕种外,还要勤于纺绩;甚至“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⑤,从事超负荷的劳动。有些则从事其他家庭手工业,或为佣工、奶妈、小商小贩,或充当三姑六婆以艰苦的劳动维持家庭贫困的生活。下层妇女中还有一个特殊阶层,由妾、奴婢、娼妓、女艺人等组成。她们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妇女,是女性中最不幸和最值得同情的人,不仅人身权利没有保障,而且在人格经常遭到侮辱。她们之中有些人在某些情况下,如妓女走红之时或妾在受宠之时,生活甚或很奢华,但这也无法去掉她们身上“贱民”的烙印。以上几个层面,大体把女性群体从纵向上进行了划分。从性别关系来看,各个阶层的女性在本阶层中都是受歧视、受压制的性别。但在各种家庭关系中,下层妇女的地位,一般高于上层妇女。因为下层妇女在家庭经济生活中,有时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为了生活需要,又经常在外抛头露面,所受封建礼教束缚相对较少。此外,长期以来南方的江浙、福建、两广一些地区,有女勤作业、士多自闲的风俗,一些村庄男子多逸,妇女则井臼、耕织、樵采、畜牧、灌种、缝纫、炊爨,无所不为。这些地方的妇女,家庭地位相对更高些。家庭地位的差别,多多少少牵动着不同阶层女性地位的变化。
进行年龄的分层对女性具有特殊意义。年龄把女性自然分成了青少年、中年和老年三个层面,它们基本相当于女性生命里程中为女、为妇、为母的三个阶段。中国传统社会中,不同年龄段的女性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所处地位不尽相同。作女儿时,权利和义务相对均较少,因女子孩童时期是学习准备做贤妻良母的阶段,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启蒙教育,培养为女之道,以期为“孝女、烈女、贞女、廉女、贤明之女、诗女”。如果做了小姑子则可乘父母兄弟的余威,在嫂子面前摆起身价。为妇是传统女性一生中受约束最多、受压制最重的阶段,作女儿时那一点点自由,此时已被剥夺殆尽,社会与家庭对女性最苛刻的要求,全部集中于她们身上。妇人之道,即是要求为妇者在不同情况下,成为孝妇、死节之妇、守节之妇、贤妇、守礼之妇、明达之妇、文学之妇。一般情况下,媳妇对于家庭,几乎只有义务,而无任何权利,还需通过曲从公婆,恭敬丈夫,和悦叔妹,求得在家庭中安身立命的一席之地。待儿子娶媳,取得婆婆的身份后,在家庭中的地位才会有所改变。所谓“十年的媳妇熬成婆”,指的就是这一变化。为人之母,必须遵守母道,成为礼母、正母、仁母、公母、廉母、严母、智母、慈继母、慈乳母的典型。升为婆婆的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有较大的变化,权力仅次于父家长,充分显示了“主”内的一面。不仅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家内经济,而且在决定儿女的婚姻大事中举足轻重。文学作品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母亲包办子女婚姻甚至强迫子媳离异的典型事例。有人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没有“女”权,但是存在着“母权”,并非没有道理。所谓母权,实际上是社会对长期剥夺女性权利和提倡贤妻良母的一点微小“补偿”。
总之,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表明,不仅男女存在着尊卑关系,而且女性内部的等级界限也十分森严,不仅权贵妇女与平民女子、地主家庭妇女与一般农妇之间地位悬殊,而且母女、姑媳之间的名分也泾渭分明。女性群体内部始终存在着纵横交错的网络结构。
……P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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