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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迪奥戈·弗雷塔斯·亚玛勒教授的《行政法教程》在葡语国家的行政法学界享誉盛名,该书的葡萄牙原版在第一版已销售过万册(对葡萄牙语法律著作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其影响之深远可见一斑。
原著第一版分五卷出版,到第二版则将后四卷合成一卷。现在出版的中文版乃根据该著作第一卷的1994年第二版(第八次重印)翻译而来。本卷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交代公共行政、行政法等基本概念;第二部分集中分析葡萄牙的行政组织。
作者乃葡萄牙行政法奠基人Marcelho Caetano教授的学生,理论功底深厚,且对该国行政法理论与实务了如指掌,故本书的很多观点(在葡语国家)均有一定的权威性。
關於作者:
【葡】迪奥戈·弗雷塔斯·亚玛勒(Diogo Freitas do Amaral)教授于1941年7月21日出生于葡萄牙Póvoa de Varzim,现居住在里斯本。于1958年至1963年期间就读于里斯本(古典)大学法学院,取得学士学位,并于随后取得硕士学位(1964)及博士学位(1967)。自1977年开始,担任里斯本的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教授,在该校讲授行政法、政治学、公共行政学,以及政治思想史。经公开考试,于1985年被提升为正教授。2007年1月退休。
作者是里斯本新大学法学院创建者之一,在1996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首任院长。在该校讲授法学绪论、政治思想史以及财政法(公法)。曾出版多部专著,部分著作多次再版。
在学术活动外,他曾担任国务委员(1974~1975)、社会民主党建立者及领导人(1974~1982及1988~1991)、议员、外交部长(两次)、国防部长、基督民主欧洲联盟主席(1981~1983)、第五十届联合国会员大会主席(1995~1996)。
目錄 :
目录
序1
初版序言1
课程计划1
缩写符号1
文献目录1
导论
第一分章公共行政
一、行政之概念
1.集体需要与公共行政
2.“公共行政”一词的多种含义
3.组织意义上的公共行政
4.实质意义上的公共行政
5.公共行政和私人管理
6.公共行政与国家的职能
二、公共行政的历史演变
7.概况
8.东方国家的公共行政
9.希腊国的公共行政
10.罗马国的公共行政
11.中世纪国家的公共行政
12.现代国家的公共行政:(1)团体国家
13.同上:(2)专制国家
14.同上:(3)法国大革命
15.同上:葡萄牙的自由主义革命与莫利纽·达·西维依拉
(Mouzinho da Silveira)的改革
16.同上:(4)自由国家
17.同上:(5)20世纪的宪制国家
18.同上:葡萄牙在20世纪的演变
三、行政制度
19.概况
20.传统的行政制度
21.英国式的行政制度或司法权行政制度
22.法国式行政制度或执行权行政制度
23.英国式制度与法国式制度之比较
24.英国和法国行政制度之演变
第二分章行政法
一、作为法律部门之行政法
25.概况
26.公共行政当局服从法律
27.行政法的概念
28.作为公法之行政法
29.行政规范的诸类别
30.公共管理活动和私法管理活动
31.行政法的性质
32.行政法的职能
33.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34.行政法的特点:(1)稚嫩性
35.同上:(2)司法见解的影响
36.同上:(3)独立性
37.同上:(4)部分法典化
38.行政法的分支
39.行政法的界限
二、行政法学与行政学
40.行政法学
41.行政法学的演变
42.各门辅助学科
43.行政学
44.行政学的演变
45.行政改革
第三分章行政法的渊源
46.略
第一部分行 政 组 织
第一章葡萄牙的行政组织
第一分章国家的中央行政
一、国家
47.“国家”一词的各种含义
48.作为法人之国家
49.国家行政的种类
50.国家的直接行政
51.国家的职责
52.国家机关
二、政府
53.(1)政府
54.政府的主要职能
55.政府的权限及其行使
56.(2)政府的结构
57.总理
58.政府的其他成员
59.(3)政府的运作
60.部级协调
61.部长会议
62.专责部长会议
三、政府的组成及部长
63.政府的组成:历史演变
64.同上:比较法
65.总理府
66.部委及其分类
四、民事部委的内部结构
67.部委内部结构的模式
五、一般性机构和机关
68.序论
69.(1)咨询机关
70.共和国总检察长公署
71.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72.(2)监督机构
73.审计法院
74.财政监察局与地区行政监察局
75.(3)行政管理机关
76.(4)独立机关
第二分章派生行政
一、概念与类别
77.序论
78.概念
79.类别
80.派生机关之转移
二、国家的地方行政
81.序论
82.(1)领土之划分
83.行政区域与地方自治团体
84.基本行政划分
85.行政区域的协调
86.(2)国家的地方机构
87.行政司法官
88.民事长官专论
89.同上:法国法中的省长及其制度被引入葡萄牙
90.同上:民事长官在葡萄牙法中的职能
三、派生行政之评价
91.葡萄牙派生行政之评价
第三分章间接国家行政
一、概念和种类
92.间接国家行政的概念
93.间接国家行政的存在价值
94.间接国家行政的特点:实质方面
95.同上:组织方面
96.负责间接国家行政的机构
二、公务法人
97.概念
98.法律制度
99.类别:(1)具法律人格的机关
100.同上:(2)公共基金会
101.同上:(3)公共机构
102.公务法人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面
103.公务法人的法律性质
三、公营企业
104.初步的思考
105.国家的企业部门
106.公营企业的概念
107.同上:作为企业的公营企业
108.同上:作为公共实体之公营企业
109.创立公营企业的原因
110.公营企业的类别
111.公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112.同上:法律人格与自主权
113.创立与消灭
114.同上:机构
115.同上:政府的监管和监督
116.同上:私法管理的原则
117.同上:私法管理原则的后果和界限
第四分章自治行政
一、概念与类别
118.概念
119.负责自治行政之实体
二、公共团体
120.序论
121.概念
122.类别
123.同上:专业团体专论
124.法律制度
125.法律性质
三、地方自治团体
(一)概况
126.地方自治团体之地方行政
127.地方自治团体之概念
128.分权、自主管理和地方权力
129.地方自治原则
130.葡萄牙地方自治团体的类别
131.地方自治团体的法律制度:(1)渊源
132.同上:(2)一般的特点
133.文献目录
(二)堂区
134.概念
135.堂区的重要性
136.历史和比较法中的堂区
137.堂区的设立和分类
138.堂区的职责
139.堂区的机构
140.同上:(1)堂区议会
141.同上:(2)堂区执行委员会
142.堂区与街坊会
(三)市
143.概念
144.实际的重要性
145.法律性质
146.比较法中的市
147.历史上的市:起源
148.同上:演变
149.市的创立、消灭和变更
150.市的界线、名称、等级和徽章
151.市的分类
152.市的职责:“未来法”的问题
153.同上:“现存法”的问题
154.市政机构概论
155.同上:历史
156.同上:比较法
157.同上:葡萄牙市政府现行制度的特色
158.市政机构:(1)市政议会
159.同上:(2)市政执行委员会
160.同上:(3)市政执行委员会主席
161.市政委员会
162.市政部门和市政化部门
163.市之团体
164.大都市和都市区的问题
165.同上:(1)大都市的组织
166.同上:(2)都市区的组织
167.(续)里斯本和波尔图的都市区
168.同上:(3)郊区居民区的组织
169.国家对市政行政的干预
(四)行政区
170.概论
171.市级以上自治团体的历史演变
172.区域问题
173.作为地方自治团体的地区
174.同上:大陆的地区与海岛自治区之比较
175.地区的职责
176.地区之机构
177.地区民事长官
178.大陆地区化的进程
第五分章自治区行政
179.节略
第六分章公益私人机构
一、概论
180.概念
181.种类
二、集体利益公司
182.概念
183.类别
184.法律制度
185.集体利益公司的法律性质
三、公益法人
186.概念
187.类别
188.法律制度
189.宗教团体和机构的特别制度
190.公益法人的法律性质
第二章行政组织概论
第一分章行政组织之要素
191.行政组织
一、公法人
192.序论
193.概念
194.类别
195.法律制度
196.机构
197.机构的分类
198.合议机构专论
199.职责和权限
200.权限之专论
201.同上:权限界定的标准
202.同上:权限的类别
203.关于权限的法定规则
204.职责和权限之冲突
二、公共机关
205.序论
206.概念
207.类别
208.法律制度
209.公共机关的组织
210.行政等级
211.同上:等级的概念
212.同上:种类
213.同上:内容——上级的权力
214.同上:专论服从义务
第二分章行政组织制度
一、行政集中与行政分治
215.概念
216.利与弊
217.行政分治的类别
218.授权——概念
219.同上:类似的形态
220.同上:类别
221.同上:法律制度
222.同上:授权的法律性质
二、集权与分权
223.概念
224.利与弊
225.分权的类别
226.分权的界限
227.行政监管——概念
228.同上:类似的形态
229.同上:种类
230.同上:法律制度
231.行政监督的法律性质
三、权力的一体化与下放
232.概念
233.利与弊
234.法律制度
235.同上:遵从行政监督和监管
236.同上:监管的法律性质
第三分章行政组织的宪法原则
237.综述与内容
238.限制
內容試閱 :
法学院对《行政法教程》第一卷的出版深感荣幸,并感谢其作者Diogo Freitas do Amaral教授接受我们将其著作翻译成中文及出版的建议,同时亦感谢其葡文原版的出版者——科英布拉的Almedina出版社。
我们亦感谢该书的翻译者黄显辉:他是资深的法律翻译者和对此范畴有丰富的知识,亦曾是法学院的教员。他与王西安共同合作,以其对学术的高度热诚和知识将本著作翻译成中文并使其得以出版。
我们还要特别感谢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的支持以及法务局的资助,该等支持及资助对法律推广以及法律及司法领域的培训而言具有特别的意义。
感谢澳门大学及法学院对此项目的支持以及对出版丛书而作出贡献的所有合作者,特别是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研究中心的合作者。他们的支持是我们继续进行丛书的出版工作的鼓励。
Freitas do Amaral教授,是葡语国家所有法律界人士自学生时代起便熟识的著名的葡文法学教授之一,同时他也因担任国内外高级政治职位而享负盛名。
在其担任第五十届联合国会员大会主席职务时Diogo Freitas do Amaral教授,曾出席澳门大学的活动,由于本人亦有参与是次活动,以及因确定此项目而进行过一些联络而有幸亲自认识该教授,毫无疑问,其学术著作尤其是这本著作,应得到我们由衷的赞许。
这本著作因其在当今葡国行政法书籍中的代表性而被选择纳入澳门的中文法律图书馆,以作研究及法律实务之用,并使得中文法律社群中的研究及实务人士可以阅读。
这本著作与即将翻译及出版的第二卷,对实现法律丛书的宗旨有重要的贡献。
倘若,正如作者为所有读者所写的话里提到的那样,“这个中文译本,给了我一个极好的机会,让我在退休后,还能够继续我的教学并接触新的学生”,那么,这同样也给了他的新学生一个接受其教育的机会。我们相信,学生们是明白必须透过阅读著作才能与大师对话的。
尹思哲(Manuel M.E.Trigo)
法学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著作简介
著作简介
现今由澳门大学法学院推动以中文出版的这本著作,即本人的《行政法教程》第一卷,是对本人自1968~1969学年开始近40年来教授此科目的口头讲义的记录及扩展。也是自该年开始,本人有幸接替Marcello Caetano教授真正的葡萄牙现代宪法及行政法奠基人(自1933至1968)主持行政法科目之教学。
该科目之计划还包括了《行政法教程》第二卷之内容,本人希望有一天这部分也能被翻译成中文。
在此中本人想强调三点。
首先,行政法,无论是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抑或作为一门学科,在法律实务及研究中均具有相当大的重要性。事实上,宪法主要涉及主权国家的3或4个重要机关以及市民的基本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贵族”法。相反,行政法涉及的是数以千计的单纯行政机关,其日常任务是确保公共安宁及促进经济增长、人们之间的福利和与社会公正,并保障其在面对公共行政机关之不法或不公正行为时之权利: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民”法。
其次,本书涉及之葡萄牙行政法,属于源自法国的“法兰克—德意志体系”;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行政法(例如,美国、澳洲或中国香港)属于另一种模式,即源自英国的“盎格鲁—萨克逊体系”。尽管是处理同样的问题——公共行政机关与私人的法律关系,但事实上它们的叙述及处理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在作比较时,尤其是对澳门与香港行政法,必须注意这个差异。
最后,这本书,以及第二卷,研究的都只是“实体”行政法的“总则”。行政程序法,有时被称为“行政司法公正”,独立于旧行政法,如今构成了一个不同的学科。另外,除了上述“总则”外,法国与德国以及葡国的行政法,通常还包括一些“分文”,构成所谓的“分则”,如农业法、商业法、工业法、能源法、房屋法、公共工程法、都市化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文化法以及(另一层面上的)军队法及警察法。
诚然,这本《行政法教程》并没有包括行政司法公正,也没有包括特别行政法。这些内容对于教授第一科行政法来说确实是太多了。
*
**
本人真诚地希望这本书对澳门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有所帮助,因为它诞生于我的教学过程并为学生而写。某种程度上,这中文译本,给了我一个极好的机会,让我在退休后,还能够持续我的教学并接触新的学生。
希望诸位能感受到行政法的理论魅力,正如本人半个世纪以来所感受的那样,或至少,意识到其巨大的实践重要性。
2009年6月于里斯本
本书作者
Diogo Freitas do Amaral(迪奥戈·弗雷塔斯·亚玛勒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