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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兼具专业性与通俗性的法制类专栏
为广大读者解答劳动争议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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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011年5月,在各方努力下,“乔法官说法”栏目在《劳动报》开设。三年多来,乔法官利用业余时间,针对劳动争议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该专栏中撰写了一百二十余篇文章,专门解答广大读者关心的劳动争议法律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积累,目前“乔法官说法”栏目已经形成了二十多万的固定读者群,成为兼具专业性与通俗性的法制类专栏,也成为增加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制宣传平台。
随着专栏影响力的扩大,编者越加感受到群众对劳动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之迫切。从一份份的读者来信中,编者感到的是信任、期盼以及沉甸甸的责任。为此,编者在继续做好“乔法官说法”栏目的同时,将三年多来的来信问答予以整理精选、修订汇编,形成这本《乔法官说法100题——劳动纠纷实务问答》并公开出版。为便于阅读,本书将精选的100篇来信问答予以分门别类分成九个部分,并附录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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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乔蓓华 女,1969年生,现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长、高级法官,先后于2010年、2012年荣立上海法院系统一等功,2010年被评为上海法院优秀法官、上海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评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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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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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1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及劳动合同签订
1.我到底属于哪家单位?
2.同意录用就有劳动关系了吗?
3.饭店被承包,责任谁来担?
4.公司股东索要劳动报酬该怎么办?
5.未重新办理就业证就不能享受待遇吗?
6.代缴社保费行为合法吗?
7.我们是不是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8.单位要求倒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9.签合同前该不该交劳动手册?
10.先试用再签合同公司这样做可以吗?
11.这样延长试用期可以吗?
12.临时性用工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13.单位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
14.劳动合同签订次数对合同期限有影响吗?
15.董事会能剥夺我的合法权利吗?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规章制度
16.这样的规章制度我们一定要接受吗?
17.不同意公司通过的重大决议该怎么办?
(二)劳动报酬
18.老板欠钱又赖账我们应该怎么办?
19.公司关门了,欠薪找谁要?
20.这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
21.扣公司货物讨薪不行吗?
22.工资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23.销售人员能否主张加班费?
24.年休假工资该如何折算?
25.这样的承诺对我们有影响吗?
26.生产次品就扣工资可以吗?
(三)其他
27.用人单位收取风险押金违法吗?
28.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这些罚单吗?
三、劳动者待遇保障
(一)病假待遇
29.无固定期合同医疗期没上限?
30.这样的病假我们可以不批准吗?
(二)女职工权益保障
31.我的产假待遇该怎么享受?
32.生产后请哺乳假能不批吗?
33.女职工在外地生育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4.哺乳期的女职工就一定不能解除合同吗?
(三)工伤待遇
35.受伤后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36.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37.职工不配合鉴定怎么办?
38.缴了工伤保险为何还要报销医药费?
39.协商不缴社保工伤后果谁担?
40.上班时发病死亡的能算工伤吗?
41.服役时的旧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42.实习生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43.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只能“两选一”?
(四)其他
44.职业病患者有哪些权利?
45.农民工可以不交社会保险吗?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46.变更合同一定要书面吗?
47.协商不一致还能调岗吗?
48.体检时发现职业病隐患能安排调岗吗?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49.合同到期终止该不该提前通知?
50.我满60岁单位就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51.单位经营期满我的权益如何保障?
52.劳动合同到期都可终止吗?
53.工会委员的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54.考核不合格就能直接解雇吗?
55.未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56.股东发生变化能单方辞退员工吗?
57.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解除合同有何限制?
58.交了辞职信就没劳动关系了吗?
59.公司让我辞职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60.我该不该写辞职报告?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经济补偿
61.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给补偿吗?
62.这种情况下,我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63.单位搬迁非得给补偿吗?
64.员工离职时不办移交能不付经济补偿金吗?
65.小时工解除关系有补偿吗?
66.单位安排调动的工龄能连续计算吗?
67.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分段算?
(二)违法解除与赔偿
68.不同意加班就能开除我吗?
69.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吗?
70.公司直接解雇员工工会怎么办?
71.未提前通知解除算违法解除吗?
7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如何计算?
73.物业撤换引争议赔偿责任该谁担?
74.公司不给我劳动手册和退工单怎么办?
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
75.单位违法解雇我还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吗?
76.不拿补偿就能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吗?
77.我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我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78.没有提供培训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79.这笔房屋补偿款,我该不该付?
七、劳务派遣
80.怎样的劳务派遣才是合法的?
81.异地派遣的待遇该怎么确定?
82.被派遣公司辞退怎么讨说法?
83.约定的补偿金超标派遣公司应否支付?
八、仲裁前置与诉权行使
84.为啥我不能提起反诉?
85.劳动争议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86.双方均不服一方起诉我能要求一并审理吗?
87.过了15天法院为何还受理?
88.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89.我可以起诉要求撤销仲裁时的调解协议吗?
90.我必须向合同约定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吗?
91.我的提成还能要回来吗?
92.职工无行为能力权益如何保障?
93.我委托的代理人为何不能参加诉讼呢?
九、举证责任与证据认定
94.我提供的证人证言为何法院不采纳?
95.加班工资争议谁举证?
96.单位拒绝提供证据怎么办?
97.不上班的理由该由谁举证?
98.没公章的对账单有效力吗?
99.这样的证据会对我们不利吗?
100.电子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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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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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全面深化改革已触及到深层次问题和多方利益调整,在包括劳动就业领域在内的与经济民生息息相关的利益诉求越来越突出。从上海的情况来看,在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推进调结构、转方式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劳动争议领域的法律纠纷呈现多发态势。劳动关系是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基本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有序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起着基础性作用。劳动纠纷能否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对于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法治建设有着重要影响。基于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劳动报》社于三年前合作开设了“乔法官说法”栏目,由上海二中院的劳动法审判专家乔蓓华法官主笔,定期在该栏目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
乔蓓华法官现为上海二中院民三庭(劳动争议审判庭)的审判长,高级法官,曾荣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法院一等功等多项荣誉,也是名副其实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专家。2011年5月,在各方努力下,“乔法官说法”栏目在《劳动报》开设。三年多来,乔法官利用业余时间,针对劳动争议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该专栏中撰写了一百二十余篇文章,专门解答广大读者关心的劳动争议法律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积累,目前“乔法官说法”栏目已经形成了二十多万的固定读者群,成为兼具专业性与通俗性的法制类专栏,也成为增加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制宣传平台。
随着专栏影响力的扩大,我们越加感受到群众对劳动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之迫切。从一份份的读者来信中,我们感到的是信任、期盼以及沉甸甸的责任。为此,我们在继续做好“乔法官说法”栏目的同时,将三年多来的来信问答予以整理精选、修订汇编,形成这本《乔法官说法100题——劳动纠纷实务问答》并公开出版。为便于阅读,本书将精选的100篇来信问答予以分门别类分成九个部分,并附录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同时,对一些涉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内容做了更新修订,对一些专业术语和名词作了通俗化的解释和说明,力求全书在结构上更加清晰,内容上更加充实,语言上更加易懂,使普通读者都能阅读和理解。
“乔法官说法”栏目在《劳动报》开设以及本书出版,是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的又一次新的尝试,是践行司法群众路线、开展司法群众工作的具体实践。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既需要法院依法公正妥善处理每一起纠纷案件,也需要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与媒体共同搭建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氛围。“乔法官说法”的开设和本书的出版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架起了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桥梁。
希望本书的出版有助于宣传普及劳动法律知识,依法化解劳动纠纷,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上海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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