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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50万字解析从平民到权臣的官场生存法则与权斗真相:不控局,就出局。运筹帷幄,能以小博大;以思路闯活路,可进退自如。
《控局》是一部从平民到权臣的独家官场笔记,也是一部教人在从政、经商中学会掌控局面的经典案例。《控局》以轻松幽默的文风,将官场生存的智慧与谋略、杀伐与权术、心法与玄机融入其中,让人在忍俊不禁之余,不免心惊胆战:设局、开局、对局,运筹帷幄,能以小博大;搅局、僵局、败局,以思路闯活路,可进退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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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控局》讲述了一段从平民到权臣的奋斗历程。这是一部讲述仕途法则的独家笔记,也是一系列教人在职场、经商中学会控局的经典案例。
通向权力巅峰的道路危机四伏、陷阱重重,能力挽狂澜者,才能步步高升。一介草根,如何逆袭?
布局、开局、对局,运筹帷幄,能以小博大;破局、僵局、败局,以思路闯活路,可进退自如。
看小人物与史上最强老板的惊天博弈,亲历权力交锋的生死搏杀,再现仕途沉浮的荣辱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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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云宏,甘肃白银人,历史小说作家,携体制内二十年的生存阅历、读史三十年的人生智慧,挥毫两年,终成《控局》,一纸捅破仕途玄机。
《控局》以轻松幽默的文风,详实展现了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如何在大时代里上位与蜕变的绝顶智慧。
布局、开局、对局,运筹帷幄,能以小博大;破局、僵局、败局,以思路闯活路,可进退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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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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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到贵地
第二章 大树底下好乘凉
第三章 有车有房心不慌
第四章 上达天听
第五章 高人来访
第六章 邀功请赏
第七章 自作孽不可活
第八章 防灾还是救灾?
第九章 进京
第十章 纨绔
第十一章 我是新人
第十二章 权贵的人情
第十三章 二世祖们
第十四章 震惊朝野
第十五章 落她手里了
第十六章 高高在上的心态
第十七章 化腐朽为神奇
第十八章 第一份正式工作
第十九章 麻将桌上好说话
第二十章 谁来武装双手
第二十一章 玉山书院
第二十二章 盗墓贼
第三十三章 向上吧,少年
第二十四章 扳倒一位权贵
第二十五章 生财大计
第二十六章 玩坏了的“二代”
第二十七章 养猪总动员
第二十八章 大灾难
第二十九章 救灾
第三十章 冲动的代价
第三十一章 左右逢源
第三十二章 超级工程
第三十三章 家大业大命最大
第三十四章 镀金去
第三十五章 赤裸裸的索贿
第三十六章 隐形家族
第三十七章 有麻烦来找我
第三十八章 善后
第三十九章 上峰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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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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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当得大于失时,说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便欣喜若狂地准备下一段旅途;当失大于得时,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得时空倒转重活一回。
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
但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自然的事情发生,也就情有可原了。
当云烨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地站在荒野上时,他除了发呆,还是发呆。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十分钟前,他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陌生的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他记得自己当时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便伸手去捞,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吸力扯了进去,等清醒过来后,世界已经完全变样了。
四周是半人高的野蒿草,夹杂着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都是自己常见的景象,这让云烨心绪大定。他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了反面——没走出纸张范围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定下心神后,他很快就看到了那个祸害自己的水潭,一堆衣物正随着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物,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他煮方便面的。
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但是看着自己白嫩的手,他又有点蒙了——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年人的手,比自己以往的手小了整整一圈。再看看水中的倒影,那张熟悉的面孔竟然如此的稚嫩,哪里还像一个中年大叔!
生存是第一位。常年在野外行走的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绝对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他拖着脚上湿漉漉的翻毛皮靴,打算远离这片地方,但不经意间,水里一条绿色的帆布带让他的眼睛猛然一亮。他大步冲到水边,俯身抓住带子,用力一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伸手抽出工兵铲,死死地抱住背包,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生,云烨小心地整出一块平地,把装备全都转移到上面。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铺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里的湿气。
把全套装备都检查了一遍之后,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静下心来,他开始思索自己的处境。“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云烨走了不到一里路,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装备。不管了,他决定往小溪下游走——它毕竟要流到大河里去的。
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这片大陆上的大部分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云烨随这条小溪走了三天,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依然一片荒芜。大群的野马在草毯上飞奔嬉戏,扬起的鬃毛被阳光照成千万条金丝银线。
云烨感觉累极了,找了一块还算柔软的草地坐下来休息。刚坐下没多久,他就闭上眼睛,昏沉沉地睡去,只是手里还握着工兵铲。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股温暖的气息从耳边传来。迷糊中,云烨心中充满了感动,是谁在耳边安慰自己?他睁开眼,却见一张血盆大口,露着森森白牙。
云烨下意识地将手中的工兵铲塞向那张大嘴。“咯吱”一声,森森白牙紧紧咬住钢铲。他乘机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铲柄,用力往外一拉,只听“呜”的一声惨鸣,大量鲜血喷射出来。
云烨这才发现面前的竟是一匹青狼,巨大的嘴已完全被工兵铲的锯齿撕开,下巴无力地垂下。他挥起铲子重重地砍在狼脖子上,青狼抽搐着倒在地上。
事情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二十秒,云烨却觉得仿佛已经拼杀了一个世纪,心咚咚直跳,嗓子里像着了火一般,火辣辣地疼。
这明显不是孤狼,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它的营养不错,只有狼群才能供给它如此良好的营养。云烨有遭遇狼群的经验,他二话不说,转身就向草原马群的方向跑去。就在他跑出不到三百米,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嚎。
孤独的云烨随着马群在这片草原上流浪。马群似乎也舍不得肥美的嫩草,五天过去了,还没有离去的迹象。云烨不敢离开这个集体,狼群还在附近徘徊。要不是马王过于神骏,它们早围上来大快朵颐了。
狼群最终还是发起了攻击。马群开始骚乱,一匹小马被狼咬住后腿,发出凄惨的悲鸣,所有的马开始移动。这时,一声高亢的马嘶让整个马群安静下来,那匹枣红色的马王闪电般地冲向狼群,两只硕大的蹄子狠狠地踩在凶手的身上,其他的公马也向狼群发起进攻。
眼看着三匹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狼群见势不好,转身向荒原深处逃去,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偌大的战场只剩云烨傻傻地站在中间。
被踏死的狼几乎尸骨无存,以至于云烨在三匹狼身上才割下两条稍微完整的狼腿。
狼不见了,马也不见了,整个天地一瞬间安静下来。云烨听到了河水的叹息,他知道那是黄河,滚滚东流,从未停歇。
在黄河边,云烨又看到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身边饮水,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
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要矿物质,尤其是盐。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
云烨用铲子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然后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把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变得清澈一些。他又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再过滤一遍。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更加清澈透明了。
云烨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光滑的石头上。石头被太阳晒得滚烫,水刚倒上去,就被蒸发了,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粉末。轻轻一尝,是盐的味道。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了。
太阳西下,云烨点起篝火,把熏好的狼腿放在火上烤。不一会儿,烤肉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所剩无几的辣椒他不敢用,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提神。犹豫半天,他拿出一个土豆埋在火堆的灰烬下。
躺在睡袋里,身下是软软的河沙,漫天星斗就像一张黑色的幕布上缀满璀璨的钻石。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他也答应等以后发财了送一颗给她,但现在看起来似乎无法实现了。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个水钻的发夹,发夹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发着橘黄的光芒,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白银为骨,黄玉为托,水钻镶成一朵莲花,虽不值钱,但胜在别致。现在看来,这礼物只怕再也不能送出去了。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的痕迹,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清晨马群去草原了,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它的伤口。
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
可不知为什么,那匹小马却挣扎着跟了上来。云烨听到了它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得颇有意趣。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棵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灌一肚子清凉的水,暑热尽去。
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儿呢,活该你倒霉。”沉默半晌,云烨又说,“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认了,咱哥儿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俩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如果没有一定涵养,是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不叫这名字都亏了。”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云烨一惊,一骨碌爬起,警惕地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旺财也站起来,很乖地站在旁边,甩着尾巴不叫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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