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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全译本)(第9、10卷)

書城自編碼: 2451480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國際法
作者: 克莱夫,巴尔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862129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4-09-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1154/1781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NT$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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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1620
《 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全译本)(第4卷) 》
內容簡介: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最为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最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动产担保物权、信托,共计示范规则1023条。同时,几乎每条示范规则之后都附有起草小组的评论或注释,大部分示范规则附带示例。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中译本共分五册出版,第一册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二册为第四卷,第三册为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第四册为第八卷,第五册为第九卷、第十卷、附录。
目錄
目录
第九卷动产担保物权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Ⅸ-1:101条总则
第Ⅸ-1:102条动产担保物权
第Ⅸ-1:103条保留所有权交易:范围
第Ⅸ-1:104条保留所有权交易:适用规则
第Ⅸ-1:105条除外条款
第二节定义
第Ⅸ-1:201条定义
第二章担保物权的设立和效力范围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设立
第一分节一般规定
第Ⅸ-2:101条设立担保物权的方式
第Ⅸ-2:102条设立担保物权的一般要件
第Ⅸ-2:103条移转占有和非移转占有担保物权
第Ⅸ-2:104条可转让性、现实存在性和特定化的特别规定
第二分节担保物权的创设
第Ⅸ-2:105条创设担保物权的要件
第Ⅸ-2:106条通过创设行为而设立担保物权的时间
第Ⅸ-2:107条消费者所创设的担保物权
第Ⅸ-2:108条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第Ⅸ-2:109条在有形担保财产之上善意取得担保物权
第Ⅸ-2:110条迟延设立
第Ⅸ-2:111条现金、流通票据和无记名凭证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2:112条物权法的一般问题
第三分节担保物权的保留
第Ⅸ-2:113条保留担保物权的条件
第四分节留置权
第Ⅸ-2:114条留置权
第二节保留所有权交易的成立
第Ⅸ-2:201条保留所有权交易
第三节在特定种类财产之上设立担保物权
第Ⅸ-2:301条金钱债权的担保物权
第Ⅸ-2:302条公司股份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2:303条债券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2:304条流通物权凭证和流通票据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2:305条从物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2:306条原担保财产的收益
第Ⅸ-2:307条担保财产用于加工或附合
第Ⅸ-2:308条保留所有权交易的标的物的加工或附合
第Ⅸ-2:309条担保财产的混合
第四节担保物权的效力范围
第Ⅸ-2:401条被担保的权利
第三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第一节一般规则
第Ⅸ-3:101条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第Ⅸ-3:102条担保物权生效的方式
第Ⅸ-3:103条担保物权生效的多种方式
第Ⅸ-3:104条担保物权生效方式的变更
第Ⅸ-3:105条不动产添附物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3:106条混合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Ⅸ-3:107条融资购买交易的登记
第Ⅸ-3:108条担保财产的进口
第二节债权人占有或控制担保财产
第Ⅸ-3:201条占有
第Ⅸ-3:202条流通物权凭证和流通票据
第Ⅸ-3:203条有证书的股票和债券
第Ⅸ-3:204条金融财产的控制
第三节登记
第一分节担保物权登记程序
第Ⅸ-3:301条欧洲担保物权登记簿;其他登记或备案系统
第Ⅸ-3:302条登记簿的结构和运作
第Ⅸ-3:303条保留所有权交易和担保物权
第Ⅸ-3:304条验证是登记的前提条件
第二分节登记事项
第Ⅸ-3:305条担保权人登记的事项和预告登记
第Ⅸ-3:306条登记内容的最低要求
第Ⅸ-3:307条登记事项的附加内容
第Ⅸ-3:308条登记簿上所显示的内容
第Ⅸ-3:309条必须经担保人同意
第Ⅸ-3:310条担保人身份、担保财产的说明和登记的效力
第Ⅸ-3:311条登记事项的修改
第Ⅸ-3:312条根据国内法建立的关于其他登记或备案系统中有关登记事项的过渡性规定
第Ⅸ-3:313条登记证书自动发送至担保权人和担保人
第Ⅸ-3:314条担任担保权人代理人的第三人
第三分节对担保人的保护
第Ⅸ-3:315条担保人注销或修改登记的请求权
第Ⅸ-3:316条登记机构对登记争议的审查
第四分节访问、查询登记簿
第Ⅸ-3:317条以查询为目的访问登记簿
第Ⅸ-3:318条查询登记簿
第五分节登记的担保权人提供信息的义务
第Ⅸ-3:319条提供信息的义务
第Ⅸ-3:320条信息的内容
第Ⅸ-3:321条担保权人提供正确信息的法律后果
第Ⅸ-3:322条担保债权人提供错误信息的法律后果
第Ⅸ-3:323条担保权人未提供信息的法律后果
第Ⅸ-3:324条请求的形式和提供信息的形式
第六分节登记的期间、续期和涂销
第Ⅸ-3:325条期间
第Ⅸ-3:326条续期
第Ⅸ-3:327条涂销
第七分节担保物权或担保财产的转让
第Ⅸ-3:328条担保物权的转让:一般规则
第Ⅸ-3:329条担保物权的转让:转让声明
第Ⅸ-3:330条担保财产的转让:一般规则
第Ⅸ-3:331条担保财产的转让:转让声明
第八分节费用
第Ⅸ-3:332条费用的分担
第九分节登记制度建立前已设立的担保物权
第Ⅸ-3:333条在登记制度建立前设立的担保物权
第四章优先顺位
第Ⅸ-4:101条优先顺位:一般规则
第Ⅸ-4:102条超优先顺位
第Ⅸ-4:103条优先顺位的持续
第Ⅸ-4:104条孳息和收益:一般规则
第Ⅸ-4:105条孳息和收益:例外规定
第Ⅸ-4:106条担保财产的进口
第Ⅸ-4:107条债权人执行的优先顺位
第Ⅸ-4:108条优先顺位的变动
第五章违约前的规则
第一节一般原则
第Ⅸ-5:101条一般原则
第二节担保财产
第Ⅸ-5:201条担保财产的保管和保险
第一分节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Ⅸ-5:202条一般权利
第Ⅸ-5:203条已担保的工业原料的使用
第Ⅸ-5:204条销售者和制造者处分担保财产
第Ⅸ-5:205条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处分
第二分节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Ⅸ-5:206条限制的使用权
第Ⅸ-5:207条有权处分金融财产的银行
第Ⅸ-5:208条以法定孳息抵偿债务
第三节当事人变更
第Ⅸ-5:301条担保物权的转让
第Ⅸ-5:302条担保物权的部分转让
第Ⅸ-5:303条担保财产的转让
第四节担保权人告知担保物权内容的义务
第Ⅸ-5:401条担保权人告知担保物权内容的义务
第六章消灭
第Ⅸ-6:101条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第Ⅸ-6:102条因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而导致担保物权的丧失
第Ⅸ-6:103条担保物权的消灭时效
第Ⅸ-6:104条消灭的法律后果
第Ⅸ-6:105条担保权人清算收益的义务
第Ⅸ-6:106条物上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七章违约和担保物权的实现
第一节一般规则
第Ⅸ-7:101条违约后担保权人的权利
第Ⅸ-7:102条强制规则
第Ⅸ-7:103条实现担保物权的司法途径和非司法途径
第Ⅸ-7:104条寻求法庭救济的权利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Ⅸ-7:105条流质契约
第Ⅸ-7:106条担保人的赎回权
第Ⅸ-7:107条对消费者实现担保物权的通知
第Ⅸ-7:108条多数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第Ⅸ-7:109条物上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变现
第一分节非司法途径:变现前的规则
第Ⅸ-7:201条担保权人占有有形财产的权利
第Ⅸ-7:202条债权人固定和保存担保财产的权利
第Ⅸ-7:203条法院或其他机关的介入
第Ⅸ-7:204条给付请求权的担保给付请求权抵押
第Ⅸ-7:205条流通票据
第Ⅸ-7:206条流通物权凭证
第二分节非司法途径:担保财产的变现
第Ⅸ-7:207条变现的一般规则
第Ⅸ-7:208条以非司法途径处分担保财产的通知
第Ⅸ-7:209条通知的收件人
第Ⅸ-7:210条通知的时间和内容
第Ⅸ-7:211条通过强制拍卖、任意拍卖或私下交易而变卖
第Ⅸ-7:212条商业合理价格
第Ⅸ-7:213条以变卖方式变现后买受人对财产的权利
第Ⅸ-7:214条给付请求权或流通票据之上担保物权的变现
第Ⅸ-7:215条收益的分配
第Ⅸ-7:216条担保权人以担保财产抵偿债务
第三分节以司法途径来实现担保物权
第Ⅸ-7:217条法律适用
第三节保留所有权交易的特殊规则
第Ⅸ-7:301条保留所有权交易的违约后果
第Ⅸ-7:302条占有、固定和保存
第十卷信托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信托适用范围及与其他规定之间的关系
第Ⅹ-1:101条本卷适用的信托
第Ⅹ-1:102条物权担保法的优先适用
第二节定义、特殊效力及当事人
第Ⅹ-1:201条信托的定义
第Ⅹ-1:202条信托的特殊效力
第Ⅹ-1:203条信托当事人
第Ⅹ-1:204条多个受托人
第Ⅹ-1:205条有权强制受托人履行义务的人
第Ⅹ-1:206条受益权及受益资格
第三节一般规则的修订及增补
第Ⅹ-1:301条“无偿”的引申意义
第Ⅹ-1:302条通知
第Ⅹ-1:303条规则的强制性
第二章信托的设立
第一节依法律行为设立信托的基本规则
第Ⅹ-2:101条设立的要件
第Ⅹ-2:102条依转让而设立
第Ⅹ-2:103条非依转让而设立
第二节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
第Ⅹ-2:201条意思表示的要件
第Ⅹ-2:202条意思表示的方式
第Ⅹ-2:203条意思表示的形式要件
第Ⅹ-2:204条意思表示的撤销或变更
第Ⅹ-2:205条未满足要件的意思表示的效力
第三节信托的拒绝及受益权的抛弃
第Ⅹ-2:301条受托人拒绝信托的权利
第Ⅹ-2:302条受益权或受益资格的抛弃
第四节特殊情况的补充规定
第Ⅹ-2:401条赠与与信托的区别
第Ⅹ-2:402条继承法规定的优先适用
第Ⅹ-2:403条与请求分割未决遗产的权利有关的信托
第三章信托财产
第一节成为信托财产的条件
第Ⅹ-3:101条信托资金
第Ⅹ-3:102条信托财产的范围
第Ⅹ-3:103条信托资金的确定和分离
第二节信托资金的变化
第Ⅹ-3:201条信托资金的增加
第Ⅹ-3:202条信托资金的减少
第Ⅹ-3:203条信托资金与其他财产的混合
第Ⅹ-3:204条信托资金的灭失或耗尽
第四章信托条款及其无效
第一节信托条款
第Ⅹ-4:101条解释
第Ⅹ-4:102条信托资金的不完全处分
第Ⅹ-4:103条受益人的确定
第Ⅹ-4:104条受益权或受益资格的确定
第Ⅹ-4:105条偿还债权人的信托
第二节信托条款的无效
第Ⅹ-4:201条委托人撤销
第Ⅹ-4:202条撤销后对受托人和第三人的保护
第Ⅹ-4:203条不可强制执行的信托目的
第五章受托人决策与权力
第一节受托人决策
第Ⅹ-5:101条受托人的酌情决定
第Ⅹ-5:102条多个受托人决策
第Ⅹ-5:103条行使权力或酌情决定权时的利益冲突
第二节受托人的权力
第一分节一般规定
第Ⅹ-5:201条受托人的权力:一般规则
第Ⅹ-5:202条最少受托人的限制
第二分节受托人的特殊权力
第Ⅹ-5:203条授权代理人的权利
第Ⅹ-5:204条移转所有权给允诺充当受托人的人的权利
第Ⅹ-5:205条将物理上的控制移转给保管人的权利
第Ⅹ-5:206条委托的权利
第Ⅹ-5:207条选择投资的权利
第Ⅹ-5:208条为审计提交信托账目的权利
第六章受托人和信托辅助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受托人的义务
第一分节一般规定
第Ⅹ-6:101条受托人的一般义务
第Ⅹ-6:102条必要的注意与技能
第二分节受托人的特别义务
第Ⅹ-6:103条分离、保护和保险的义务
第Ⅹ-6:104条告知和报告的义务
第Ⅹ-6:105条保管信托账目的义务
第Ⅹ-6:106条接受检查和允许复制信托文书的义务
第Ⅹ-6:107条投资的义务
第Ⅹ-6:108条不得获取信托财产或信托债权人权利的义务
第Ⅹ-6:109条不得获取未经授权的利益或好处的义务
第Ⅹ-6:110条共同受托人的义务
第二节受托人的权利
第Ⅹ-6:201条从信托资金中获得赔偿和补偿的权利
第Ⅹ-6:202条从信托资金中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Ⅹ-6:203条涉及未经授权而取得的权利
第Ⅹ-6:204条相对于受益人的权利
第Ⅹ-6:205条由信托资金付费投保个人责任险的权利
第三节信托辅助人的义务
第Ⅹ-6:301条信托辅助人的义务
第七章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
第一节实际履行、司法审查和辅助救济措施
第Ⅹ-7:101条实际履行
第Ⅹ-7:102条司法审查
第Ⅹ-7:103条进一步的救济措施
第二节未经授权的利益的赔偿和归入
第Ⅹ-7:201条受托人恢复信托资金的责任
第Ⅹ-7:202条受托人赔偿受益人的责任
第Ⅹ-7:203条未经授权的利益的归入
第三节抗辩
第Ⅹ-7:301条受益人对不履行的同意
第Ⅹ-7:302条诉讼时效
第Ⅹ-7:303条受托人的保护
第四节连带责任与丧失
第Ⅹ-7:401条连带责任
第Ⅹ-7:402条与受托人串通的受益人的受益权的丧失
第八章受托人或信托辅助人的变更
第一节受托人变更的一般规定
第Ⅹ-8:101条变更受托人权力的一般规定
第Ⅹ-8:102条授予受托人变更受托人的权力
第二节受托人的聘任
第Ⅹ-8:201条聘任的一般限制性条件
第Ⅹ-8:202条由信托辅助人或受托人聘任
第Ⅹ-8:203条依法庭裁定而聘任
第三节受托人的辞任
第Ⅹ-8:301条信托辅助人或共同受托人同意的受托人辞任
第Ⅹ-8:302条法庭同意的辞任
第四节受托人的解任
第Ⅹ-8:401条由信托辅助人或共同受托人解任
第Ⅹ-8:402条依法庭裁定而解任
第五节受托人变更的效力
第Ⅹ-8:501条对受托人义务与权利的影响
第Ⅹ-8:502条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剥夺
第Ⅹ-8:503条信托文书的移交
第Ⅹ-8:504条受托人死亡或解散的效力
第六节信托辅助人死亡或解散
第Ⅹ-8:601条信托辅助人死亡或解散的后果
第九章信托的终止、变更及受益权的转让
第一节信托的终止
第一分节信托终止的一般规定
第Ⅹ-9:101条终止的方式
第Ⅹ-9:102条终止对受托人责任的效力
第二分节委托人或受益人解除信托
第Ⅹ-9:103条委托人解除无偿信托的权利
第Ⅹ-9:104条受益人的解除权
第Ⅹ-9:105条“排他性利益”的含义
第Ⅹ-9:106条解除通知及其效力
第Ⅹ-9:107条受托人的留置权
第三分节其他终止形式
第Ⅹ-9:108条受托人终止
第Ⅹ-9:109条权利与义务的混同
第二节信托的变更
第Ⅹ-9:201条委托人或受益人变更信托
第Ⅹ-9:202条依法庭裁定变更信托管理条款
第Ⅹ-9:203条为受益人而依法庭裁定变更信托
第Ⅹ-9:204条为公共利益目的依法庭裁定而变更信托
第三节受益权的转让
第Ⅹ-9:301条依法律行为转让受益权
第十章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一节债权人的一般规定
第Ⅹ-10:101条关于债权人的基本规则
第Ⅹ-10:102条信托债务的定义
第二节信托债权人
第Ⅹ-10:201条信托债权人对受托人的权利
第Ⅹ-10:202条信托债权人与信托财产有关的权利
第Ⅹ-10:203条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保护
第三节信托债务人
第Ⅹ-10:301条强制信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第Ⅹ-10:302条抵销
第Ⅹ-10:303条信托债务人的免责
第四节信托财产的受让人和信托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
第Ⅹ-10:401条受赠人和恶意受让人的责任
第五节第三人的责任和保护的其他规定
第Ⅹ-10:501条诱使或协助滥用信托财产的责任
第Ⅹ-10:502条对与受托人交易的第三人的保护
Annexes
Table of destinations
Table of derivations
General list of abbreviations
Table of codes and statutes
Tables of cases
Table of treaties and enactments of the European Union
Table of literature cited in abbreviated form
Index
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全译本)总目录
內容試閱
受邀对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完整版,这一欧洲私法共同参照框架学术起草稿的中文翻译作此序言,我深感荣幸!在欧洲和中国私法的核心领域进行观点的广泛交流,我们草案的起草人感到受益匪浅并且也为之鼓舞!我们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教授担任主编之下的翻译团队的成果感到振奋人心!再一次强调,欧盟成员国与东亚主要国家私法间的密切联系是显著的。与欧洲现在的发展相吻合,新的法典也已经在亚洲诞生或正在诞生,而过去的法典又面临着现代化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对于我们双方维持一个密切的关系从而不至于会错过相互学习和分享对方成就的机会显得尤为重要。
共同参照框架草案是一个学术文本。它是在欧洲法律科学中心区域自主创造出的产物。它部分建立在过去欧洲委员会合同法,即在丹麦主席领导下享誉盛名的兰德委员会的成果基础之上,并且还融入了有名合同、非合同法律责任以及物权法特殊领域的规则。另外,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包含了与欧盟私法相关的合同和侵权规则,即所谓的“共同法”。共同参照框架草案的文本最初来源于“欧洲民法典起草小组”工作的指示,并且其余的由另一个欧洲法律学者的团体,即阿奎那小组而起草。由来自双方团体的成员组成的编译团体负责共同参照框架草案最后文本的形成。紧接着致力于引起诸多论争的临时性版本的出版,共同参照框架一共出版了两种形式:包含了共同参照框架草案一般性原则的临时性版本呈现出了定义和规则;同时,完整性版本还包括了示范规则扩展的注释、包括了欧盟成员各国详细法律的评论以及界定和验证收集而来的巨大材料的系统记载。
在出版后的短时间内,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引发了广泛的论争;同时,它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共鸣。一些重要的翻译(原稿翻译为日语、韩语和俄语)更是促进和激发了它的传播。欧盟委员会也给予了将它翻译为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波兰语和西班牙语的政策。比较来说,译为中文明显地更具挑战性并且更加耗费时间。我对在该译文中所体现出的能力、技巧和智慧表示赞赏!它是世界范围内首次对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完整版的翻译;其他所有的翻译目前为止都仅限于临时性版本。
起草共同参照草案的学术团体希望创造一个参照框架,以此来浇灌欧盟和成员国司法体系成长的源泉。更进一步的目标是从国内法律中获得法律论争,以及从外国司法体系中获得解决方案,同时还提供一种新的法律平台来促进学者在比较欧盟标准时,更加准确地记述和评估国内法律体系。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在这些阶段的各个层次上都将受到实质性的认可。我们草案的起草人希望与中国的同事和朋友共同来探讨草案中所包含的路径与想法!
克里斯蒂安·冯·巴尔2013年9月于奥斯纳布吕克出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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